中国古代体育 作者:任海


第二章 古代田径运动



  田径是由跑、跳和投掷这三种人类最基本的身体活动方式组成的。人们经常说田径是所有体育运动的基础,其实,这些最基本的活动能力也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尤其是在早期社会中,人类征服自然的力量还相当弱小,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在很大的程度上不得不完全依靠自己血肉之躯的敏捷与力量,无论是在与兽拼搏的打猎中,还是与人厮杀的战争中,取得胜利的往往是那些跑得快、跳得远、投得准的人。虽然,在中国的古文字里没有“跑”和“跳”两个字,但是与跑同义的词,像奔、趋、走、利趾和与跳同义的词如跃、超距、逾高、踊等早就出现在史籍中。今天属于田径项目的种种体育手段,从远古时期开始就在人类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浩如烟海的史籍里留下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

  最早的传说莫过于《山海经·海外北经》中记载的“夸父追日”了。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名叫夸父的巨人,住在北方,看到太阳每天驾着万丈光芒的金车,从东山上隆隆驰出,转眼间跨越了千山万水,在一片云霞中消失在西方,便下定决心,要与太阳赛跑!于是大踏步地向太阳追去,高山险阻,河流湖泊在夸父的脚下飞快地向后移去,比赛达到白热化的程度,胜利已经在望。但是,与炎炎烈日长时间角逐,使夸父口渴难禁,于是俯下身来痛饮江河之水。不料,一口气喝干了黄河,又喝干了渭河,夸父还是渴得厉害,只好去北方的大泽喝水,由于过度的干渴,这个巨人倒下了,但是他的手杖化作一片桃林,累累的果实饱含水分,给路人纳凉解渴。当然,这只是一个神话,但它表达了古代中国人民征服大自然的美好愿望。

  由于跑在古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早在几千年前中国就出了不少能跑善走的飞毛腿,他们的耐力和速度,可以让今天的长跑家们惊叹不已。西周(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771年)的一个铜鼎上的铭文留下了这样一段记载:一次周成王(公元前1024—公元前1005年)去淇田鼓励农耕。在返回王宫的路上,成王手下的侍从在疾驰的马车后奔跑相随,直到王宫。因此得到10家奴隶的赏赐。

  中国古代的田径运动往往与军事训练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成为军营生活的重要内容。进入春秋战国以后,步兵的作用日益重要,士兵奔跑跳跃的能力成为战斗力强弱的一个重要方面,于是各国都非常注重培养士兵的速度、耐力和弹跳能力。处于东南地区的吴国本来是一个力量薄弱的小国,后来励精图治,启用有能力的谋臣战将如巫臣、伍员、孙武等,严格训练军队,迅速强盛起来。吴国为训练士兵长途奔袭的能力,采用大运动量的训练方法,让士兵全副武装,连续奔跑300里才休息(《墨子·非攻》)。这个距离大约相当于现在的35公里,因此速度是相当可观的。这种训练后来果然在实战中发挥了作用。公元前506年吴军选用身强力壮的士兵500名,能跑善跳的士兵3000名作为先头部队,长驱直入,深入楚国腹地,五战五胜,最后直捣楚国都城郢(《吕氏春秋·论威》)。

  魏国的著名军事家吴起(?—公元前381年)也非常重视士兵体能的培养,他主张将能走善跑、善于跳高跳远的士兵集中起来组成一支精锐的突击部队(《吴子·图国》)。长跑也是魏国选拔步兵的一项重要考试,要求士兵披甲带剑,携带需要12石的力量才能拉开的强弓劲弩和50支箭,还要扛上三天的口粮,在半日之内奔跑100里。能通过这项高水平测验的军士可以免除他家的赋税(《荀子·议兵》)。战国时的车兵也有良好的奔跑能力,他们不仅身材高大,跑起来可以追上快马,而且还能在快速的奔跑中跳上疾驰的战车(《六韬·武车士》)。

  能跑善跳的将士在战斗中经常被挑选出来执行特殊的任务,如鲁哀公八年三月,吴国和鲁国发生战争,鲁国大夫微虎,决定夜袭吴军,挽回败局。为了选出精锐的武士,他在军帐前设置了一个跳高标志,能跳过这个标志三次的才能入选(《左传·哀公八年》)。

  大约成书于战国中、后期的军事著作《六韬》告诉我们,当时在选取车兵和骑兵时,对跑跳和力量有相当严格的标准。入选者的年龄当在40岁以下,身高不低于七尺五寸,车兵的跑速要能够追得上疾驰的战车,而且能在高速奔跑中,在战车上跳上跳下,双臂能开八石的强弓劲弩。骑兵也是体格壮健,而且具有常人只能望其项背的奔跑速度(《六韬》卷六)。

  由于奔跑跳跃能力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各国的君主们都非常珍惜体能出众的将士。就像军事家吴起说的,任何一个军队中,都有一些虎贲之士,力量之大可轻举铜鼎,身轻体捷,可轻松地与战马一起奔跑,这样的人才要给以特别的对待(《吴子·料敌第二》)。《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载,晋国的一员猛将魏犨[chou抽]违反了军令,晋文公十分恼火,想按照军法处死他,但又舍不得这个难得的将材。正好,这时魏犨正在家中养伤,晋文公就派人去慰问,实际上是查看魏犨的伤势如何,如果伤得很重,再也不能上阵打仗,就把他按军法处决。如果伤得轻,就不再追究了。魏犨虽然是一个卤莽的武人,可是粗中有细,早已明白晋文公的意思,就包扎好胸伤,装作十分轻松的样子,纵身跳高300次,又向前跳300次,表示自己还十分强健,就这样保全了性命。

  在元朝的军队中,长跑也是一项重要的训练内容。元世祖忽必烈用一种称为“贵由赤”的赛跑来考核士兵。“贵由赤”的蒙语意思是“快行者”。这种快行者的比赛,由朝廷委派“监临官”进行监督和裁判,要求赛跑者全副武装在三个时辰(六个小时)内跑完从河西务(今河北省武清县西北)到大都(北京),或者从泥儿河(在今河北省宣化县东15里)到上都(今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西北上都河岸)之间180里的路程。起跑时,在比赛者面前拉起一条起跑线,以避免“后先参并之争”。比赛结束时,皇帝亲临终点赏赐优胜者,第一名获银饼一个,第二名缎子四表里,第三名二表里,以下各一表里,众人“俯伏呼万岁”谢恩。这种比赛每年进行一次(陶宗仪《南村辍耕录》)。

  大量的长跑人才不仅出现在军事训练中,古代传令送信的邮递也培养出了无数个“神行太保”。宋代的文书邮递分为三等,有步递、马递和急脚递。宋代科学家沈括告诉我们,急脚递的速度最快,所谓急脚递就是指在战争时期设的用跑步接力的方式传递快件,一天可跑400里。在宋神宗熙宁年间(公元1068—1077年)还有一种金字牌的急脚递。士兵手持红底金字的木牌,闪闪发光,行人望见,纷纷避路,驿卒飞身疾跑,如风驰电掣,一天可行500里(《梦溪笔谈》卷十一)。这种急脚递的驿卒应该说是最早的职业长跑家了。急脚递的邮递方式后来也为金国和元朝所采用,金章宗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设置了“急递铺”,相当于今天的快件邮递业务,驿卒腰系银铃,手里拿着长枪,行人听到铃声即让开道,这样驿卒可以放开大步赶路,一天可以走300里(《金史·章宗本纪》)。

  居住在台湾岛上的少数民族在与大自然长期的斗争中锤炼出了一副强健的体魄和剽悍的性格。由于他们狩猎的对象中常有善于奔跑的鹿,因此很注意对年青一代奔跑能力的训练,从小就练习赤足跑、跳,经年累月,脚掌上长出厚厚的茧,赤脚在荆棘上走、跑,就像在平地上一样。有意思的是,在长途跋涉时,他们手腕上带着手镯,一边走一边用手中的铜瓦敲击手镯,声如鸣钟,步行的速度快得惊人,一天可以走300多里,就是快马也追不上(《清稗类钞·技勇类》)。长距离的奔走很容易使人疲劳,台湾少数民族以铜瓦敲击手镯发出的声音来消除疲劳实在是一个聪明的办法。

  藏族的赛跑活动往往与宗教活动结合在一起。根据《西藏志》记载,有三种赛跑。一种是受蒙古族的影响,从达赖喇嘛第五世(公元1641—1680年)开始设置的。每当藏历正月十五清晨,在宗教的祈祷仪式后,先举行一种无人乘骑的赛马,然后就是赛跑。头一个到达布达拉宫的先向达赖行礼,然后,得到绸缎作为奖品。另一种在藏历的七月进行,大概与求雨有关。还有一种是在郊宴时或雨季后举行的僧侣赛跑。

  跳跃也是一项娱乐活动,南朝的宋顺帝就曾经与他手下的人比赛跳高(《资治通鉴》卷一三四)。在北方的少数民族中流行着一种跳骆驼的活动,这项活动首次见诸于史书,是与一个辽国青年将领萧忽古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咸雍初(公元1065年),萧忽古随招讨使赵三去向抗命的番部问罪,该部请求投降,其中有一善跳者,纵身跳上骆驼,神情颇为傲慢,以挑衅的目光看着来使。赵三知道,如不压住对方的嚣张气焰,就有可能坏大事,急问左右,谁有此本领。只见萧忽古身披重甲纵身一跃,就十分轻松地跳上高大的骆驼(《辽史·萧忽古传》)。金国的萧仲恭也有这种过人跳高能力(《金史·萧仲恭传》)。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不少能跑善跳、膂力过人的田径奇才在史籍中留下了他们的名字。如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暴君夏桀和殷纣,虽然将国家管理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却都有一身罕见的勇力,能“手搏豺狼,足追四马”(《史记·律书》)。儒家的祖师爷孔子不仅力气很大,能举起关城门的大木棍,而且跑得也很快。汉代将领甘延寿,在投石、跳跃方面有超乎常人的能力。他跳高曾经越过警卫的岗亭,据说他还能将12斤重的石头投出200步以远(《汉书·甘延寿传》)。南北朝时期,陈武帝陈霸先手下的大将周文育也是一个运动天赋极高的人才,他11岁时就能跳高五六尺,小伙伴中无人可及。长大后他的跑跳才能多次助他屡建奇功,如在征战侯景的一次战斗中,他身陷重围,坐骑倒毙,情况万分险恶,周文育右手搏战,左手解鞍,飞身冲出重围。还有一次在水战中,周文育竟然只身一跃,跳入敌船,斩敌头目,获敌船而归(《陈书·周文育传》)。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不仅写得一手敦厚凝重、气势雄伟的好字,他的弹跳能力也和书法一样出类拔萃,可以称得上是古代的跳高家。颜真卿到了老年,身体仍然强壮得像三四十岁的人。他曾经让人用席子绕自己的身体围成一圈,然后一个原地挺身纵跳,就十分轻松地从席圈中一跃而出(《唐语林》)。南北朝时有一个将领杨大眼是个速度惊人的短跑家,他曾在自己后脑勺上拴了一根长达三丈的绳子,然后放开步子飞跑起来,这条绳子居然飘成与地面平行的直线(《北史·杨大眼传》)。南北朝时陈朝的黄法氍[qu渠]可以一天之内步行300里,跳远三丈(《陈书·黄法氍传》)。东魏的孝静帝元善见(公元534—550年)能挟着石头狮子越过墙去(《魏书·孝静帝纪》)。五代十国时,庐州人吴主杨行密,也是一个“神行太保”,能“日行三百里”(《旧五代史》卷一三四)。

  古代中国没有掷铁饼、标枪这些古希腊的投掷运动,但是投掷运动在中国也是很早就出现了。还是在原始社会阶段的帝尧时期,就有了一种叫做“击壤”的投掷游戏(《逸士传》、《论衡·艺增篇》)。“壤”,用木头制成,长一尺,宽三寸,一端宽另一端窄,形状像鞋底。玩“击壤”游戏时,先将一只壤放在地上,然后从三四十步以外投出另一只壤,看谁能击中地上的那只壤,击中为胜(《太平御览·艺经》,晋周处《风土

  记》)。(图3)这种游戏大概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因此在古代的太平盛世中,甚至可以看到80多岁的老人在大路旁,边唱歌边玩击壤游戏(《帝王世纪》)。这种击壤游戏后来发展成为击砖游戏,用砖代替了壤,比赛的规则也比较完善了。但是,这类比谁投得准的民间投掷游戏后来似乎没有在成人体育活动中继承下来,而在儿童的游戏中延续了下去。宋代时流行于寒食、清明前后的儿童抛堶[tuo驼]游戏和明清时儿童游戏“打瓦”、“打板”等都是用瓦块、石头玩的击壤游戏。
 


  图3 明版木刻《三才图会》中的击壤图

  在中国古代娱乐性的投掷游戏中,投掷的准确性是游戏的核心。曾经在上层社会中流行的“投壶”就是这样一种游戏。进行这种游戏比赛的人站在一定的距离,将去掉箭头的箭投入酒壶中,投中多的获胜。这显然是一种没有多少运动量、轻松愉快的娱乐活动。但是,有意思的是这种文雅的游戏是从射箭演化过来的。早在奴隶社会的西周,射箭是一个成年男子必须掌握的技能,因为射箭不仅是打猎的重要手段,而且是一项基本的战斗技术。上至天子、诸侯,下至大夫、士、普通平民都要会射箭。在大大小小的宴会上都要进行规矩非常繁琐的射箭比赛,叫做“礼射”。一个男子不会射箭是很丢人的,如果不会射,只能以身体不舒服为借口来推托,而不能直接了当地说自己不会射。射箭是一项很辛苦的活动,要射得准必须进行刻苦的练习,花费大量的时间练力量,练技术。这对于追求享受的奴隶主阶级来说越来越成为一件难以忍受的苦差事,于是他们想出了一个变通的办法,用宴会上的酒壶代替箭靶,把拉硬弓射箭改为用手投箭,这样既好玩又轻松,还保留了射箭的意思,于是投壶很快被奴隶主贵族接受,从春秋时期开始,作为“礼射”的代用品逐渐在上层社会中流行开来,成为宴饮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娱乐,《左传》中就记有昭公十二年(公元前530年),晋侯和齐景公在饮宴时投壶的故事。在晋侯投壶前,他手下的中行穆子说道,我国酒多如淮水,肉多如水中的高地,我国君如投中,当为诸侯之尊,言毕,晋侯果然一投中的。齐景公也不甘示弱,举起箭来,大声说道,我国酒多如渑水,肉多如山陵,我如投中,代替贵国君为诸侯霸主,也是一投而中(《左传·昭公十二年》)。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投壶这种小小的游戏,在当时的外交中有时也会被用作诸侯争霸的一种工具,诸侯们似乎都有相当不错的投壶技艺。

  投壶使用的箭与一般的箭不一样,箭的前端没有箭镞,做得细一些,叫做“末”;尾部没有箭羽,但是比较粗大,叫做“本”。为了防止投入的箭从壶里反弹出来,壶中放有小豆。主人和客人各投四支箭。投壶的地点按照气候、时间的不同,可以在室内,大庭里,或是院子里。但是投的距离不一样,室内五尺,大庭里七尺,院里九尺。春秋战国时的投壶虽然投法简单,礼节却非常繁琐。

  汉代以后,投壶摆脱了古礼的束缚,进一步游戏化,为了增加投壶的趣味,壶中不再放小豆,这样投入的箭反弹出来可以再投进去,投壶的难度大为增加,成为一种专门的技艺。在汉宫中,有一个倡优郭舍人,不仅能言善辩,在皇帝身边插科打诨,说笑逗乐,而且有一手常人所不及的投壶绝技,因此深得汉武帝的宠幸。郭舍人可以用一支箭连续投100多次,每次为汉武帝表演都得到金银锦缎的赏赐(《西京杂记》)。投壶在两汉、三国、南北朝时期的南朝都相当盛行,在隋唐时更是得到王公贵族们的赏识,成为士大夫阶层特有的一种娱乐活动。每逢“对酒娱乐,必雅歌投壶”(《东观汉记》)。《颜氏家训》也认为投壶是一种优雅的娱乐,有消愁释愤的功用,可时不时地玩玩。专门用于投壶的器具也逐渐出现,投壶的技术也越来越复杂。有的投壶能手的技艺达到令人不可思议的程度,如石崇养着一个艺妓,就有隔着屏风投壶的本领。投壶后来传到了日本和朝鲜,成为日本和朝鲜的传统娱乐活动。投壶一直流传到清朝,宋代著名爱国将领岳飞也很喜爱这种活动(《宋史·岳飞传》)。

  从隋唐到宋,一共出现了13种讲述投壶的书,只有宋代司马光的《投壶新格》流传了下来。但是司马光编这本书是想通过强调投壶中的礼仪来宣扬封建道德,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投壶可以治心,可以修身,可以为国,可以观人。”(《投壶新格序》)因此一些新鲜有趣的投法都因为不合他的封建道德标准而被删去,这项古老的游戏开始走向衰落。

  用箭来投掷的还有一种游戏娱乐活动,叫作弄矢。这种投掷游戏是将若干支箭轮流投在空中,用手承接,与抛丸十分相似,据《西京杂记》记载,汉代长安有一个姓古的先生,就很善于弄矢和其他一些杂耍,钻营于官宦之门(《西京杂记》卷四)。

  流行在军营里的投掷运动却远不像击壤那样轻松,也不像投壶那样文气十足,而是充满了军人的勇武之气。无论是壤还是砖,在孔武剽悍的战士眼中未免过于小巧,中国古代军人选用了沉重的石头来进行投掷活动,称为“投石”。这种活动既是军营中的军事训练手段,又是一种良好的娱乐方式。战国时期秦国的大将王翦在与楚军对峙时,为了避开楚军的锐气,采取坚壁不出、养精蓄锐的策略,不管楚军如何叫骂挑战,一概不予理会。但是,长时的坚守不战,也会使自己军队的士气低落,于是在秦军中开展跳远和投石的体育娱乐活动(《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在中国古代出现许多有超群绝伦投石本领的人物,如汉代因善骑射入选为羽林骑(皇帝的武装侍从)的甘延寿,就有过人的跑跳和投掷能力,当时军队里的飞石重12斤,用飞石机发射,飞出200步远,有一身神力的甘延寿“能以手投之”(《汉书·甘延寿传》)。

  人们以石块互相对掷,也是我国古代许多地方流行的一种习俗。如福建东部和台湾地区流行着一种名为“斗石”的节日娱乐活动,一般在元旦或端午节举行。这种活动是两个村子的村民们互相投掷石块,据说这样可以驱鬼消灾。如果在斗石中被石头打得皮肉破绽,流出鲜血,就更是可以保证一年中不受灾害病痛的侵扰。在这种宗教迷信观念的支配下,“斗石”活动进行得十分激烈,规模也相当可观,很容易失去控制,而成为村落之间、宗族之间的械斗。这种村落之间的娱乐性战斗游戏在云贵高原的布依族也流传已久,俗称“斗石头龙”,在晚上进行。每年七月十五日夜间,一群一群的布依族青年,呼啸踊跃,掷石如飞,在明亮的月光照耀下,石如流星,如疾矢,既令人紧张,又让人兴奋。东北地区朝鲜族将这种充满尚武精神的游戏更为形象地称为“石战”,进行石战时,两“军”分别位于河的两岸,隔水相对,一声令下,双方即以河边的石块猛击“敌军”,直到一方溃退。生活在我国西北地区的东乡族也有这种习俗,不过用的是没有什么危险性的土块,每年正月初一,两个村子的青壮年在约定的时间进行这种互相投掷土块的“战斗”,直到一方以自己猛烈的“火力”将对方逼退回自己的村子。

  这种以石击人的投掷运动,在冷兵器时代实际上也是一种独特的军事技能,在实战中有着不容忽视的军事价值。《水浒》中的“没羽箭”张清就是把军队中力量性投掷与民间的技巧性投掷巧妙地结合了起来,练出了一手飞石打人的过硬功夫。水泊梁山多少英雄好汉,像金枪手徐宁、双鞭将呼延灼、花和尚鲁智深,尽管一个个都有万夫不当之勇,却都被张清神出鬼没的石子打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水浒》第七十回)。居住北方大草原的蒙族人,不但能骑善射,也有十分出众的投掷技巧,尤其擅长打“布鲁”。“布鲁”即蒙语“投掷”的意思,也是指一种投掷器。“布鲁”有三种:一种叫“吉如根布鲁”,这是一种铜铁制成的心状物,系着一根长皮条,主要用于在近距离猎获大型野兽,用力掷出后,可以穿透野兽坚韧的毛皮,直取要害,就是猛兽也会立时殒命;第二种叫“图固立嘎布鲁”,是木制的圆形物,前部灌有铅或包有铜铁,重量轻,速度快,适用于打一些机动性很强的小动物,如野鸡、野兔等;第三种为“海雅木拉布鲁”,是镰刀状的木制物,只用于平时的练习。后来打“布鲁”发展成为蒙古族的一种民间体育,有比赛掷远和掷准两种形式。

  投掷对高山族的青年男女们别有一番含义,是他们传情的一种方式。高山族有“背篓会”的习俗,这时姑娘们背一只竹篓在前面跑,有意于某一姑娘的小伙子手持槟榔在后面紧追不舍,并要在跑动中将手中的槟榔掷入距离自己四至五米开外的姑娘的背篓,来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当然了,婚娶大事,不能凭一掷而定,姑娘们可以将自己不喜欢的小伙子的槟榔倒出背篓,或故意左右倾斜,不让槟榔入篓。但是如果一个小伙子投掷的准头太差,屡投不中,或错投入不是自己意中人的背篓,也是十分难堪的。

  总的来看,中国古代的跑、跳、投等田径活动,主要是军事训练的一部分,是作为军事体育的手段存在的,较少作为民间的娱乐活动。这也说明了田径在古代中国还没有从军事中分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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