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2期

生物资本主义

作者:戴维·沈克




  叶舒宪 译
  
  一年以前,我妻子打电话告诉我说,我们尚未出生的婴孩可能有些先天性的问题。一次血液化验显示了唐氏综合症(Down Syndrome 一种先天性呆痴)的患病可能性,医生建议她去做进一步的胎儿细胞检测,并求助于遗传学专家的指导。当这件事发生之际,我正要结束手头写作的一部关于信息技术两面性的书,其中令人惊讶的发现是:更多、更快、甚至更好的信息有时会带来更大的伤害,而不是更多的益处。当我妻子的产科医生报告了那令人震惊的消息时,似乎“技术的上帝”已做好准备向我们算帐清债了。不管怎么说,那位产科医生只不过是读到了计算机的一些输出数据而已。检验的结果仅仅是抛给我们的一堆公式和统计数字。我妻子的血液中含有这样那样比率的三种胎儿荷尔蒙,根据统计运算,这些荷尔蒙就转化成了这样那样增大的概率:我们的婴孩将有一个多余的染色体(an extra chromosome),即第四十七个染色体,它将严重地导致智能发育不全、器官和肢体的畸形、心功能紊乱。胎儿细胞检查会使这些情况得到确诊,由某一位实验室的化验师计算出胎儿实际拥有的染色体数量。
  不过,这里有一种统计学的黑色幽灵在晃动,也就是这样一种机率:不论胎儿的遗传性状异常与否,检测的过程本身就会自发地出现失误。结果是健全的胎儿经过检验而走向死亡。在此前的日子里,我就多次地怀疑我是否能够面对那种超现代的(ultracontemporary)愚昧行为。计算机认为它是一个值得去冒的风险:检测失误的概率要远远低于发现唐氏综合症的概率。我妻和我就这样信服了计算机。
  诸如此类的细琐之事对于十年前生育孩子的父母来说似乎是闻所未闻的;2010年之后的父母们也不会面对像我们这样的特别尴尬的境遇。在此一领域之中,与老年痴呆症、乳腺癌、骨质疏松、肥胖症乃至神经症相关的基因水平的发现层出不穷,给媒体制造出一个又一个惊世骇俗的标题来。胎儿遗传学的革命到现在已经是日新月异,重大技术的过时和淘汰就像它们被发明出来的速度一样快。虽然“三重标识”的血液化验技术是在八十年代后期才被发现的,在当今它可能已变成了近乎十年前的历史陈迹。我想胎儿细胞检查恐怕也是同样的命运吧。取代这两种技术的将是一种遗传学的取样技术:从母体血液中提取有关胎儿性状的检测数据,这种检查对于母亲和胎儿来说都将是毫无风险的。因为有了遗传学的高速摄影术,每年会有成百上千的健全胎儿免于丧生。我们将用较少的努力获知更多的信息。
  然而,额外的问题又由此而生:我们是不是要知道的太多?胎儿的遗传学细胞核类型最终会像拓朴图形一样让我们识别:你的儿子将健康地降生;他会对漆树过敏;他会长到5英尺10英寸半那么高;数学对他来说不易学习;他到晚年后有较高的危险患上某种类型的动脉硬化,他的曾祖父就曾患有此病。
  这里所揭示的都是迄今为止不可破译的“人之书”(The Book of Man)的文本密码,研究者们用此类术语来指称人体遗传信息的彻底译读,他们期望有朝一日获取这一成功。这样的发现是李维斯(C.S.Lewis)在1994年的一篇文章《人的终结》中就已预示的,他当时告诫说,“那最后的时刻正在到来,人类通过优生学,通过胎儿期的条件设置……获得对他自身的完全的控制。”
  我似乎走得太超前了些,远远超出了眼下的事实进入到未来之中。“人之书”如果确有其书的话,不会在短时间内完成。但是由于有美国政府大力支持的“人类基因组计划”,到2005年时,投资三亿美元的庞大研究将取得成果,绘出并破译已估计到的十万个人类基因的全部,届时遗传学的知识突然成为一种民族的骄傲。正是这一代人登上了月球,但是我们不太明确到达那里时究竟要干什么。我们之中的大多数人都不太愿意去想象那阴的一面看上去是怎样的。
  
  我们探索人类基因组当然是有理由的。借助于我们新掌握的遗传知识,我们将变得更加健康,活得更长寿。不过,即使从目前已有的少量事实来看,掌握这些知识所引发的始料不及的后果已经足以使人担忧了。假如基因是生物机制的编码——所谓软件,它包含着对每个人的发育和衰老的指令,解开这些编码就预示为人体确定病菌,甚至添加新的特性的能力。当人们担忧我们快要变成“随心所欲的上帝”之时,那是因为迄今尚没有一种生物能够改良其自身的机能系统。
  李维斯认为这样一种绝对的生物技术的能力是腐败性的,因为它剥夺了人性之中对子孙后代的本能的责任。就未来的遗传性的“条件设置”,他写道:“这不是说他们是坏人,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越出了‘道’的范围。”也就是说,越出了自然所设定的道德秩序之外。“他们已走入了空虚之中”。虽然尚未达到道德的空虚,我们却已站在生物技术的原初阶段,不自知地越出“道”的世界。比如说,可以考虑一下当我妻和我去做胎儿细胞检查时,我们当时这样做带有心照不宣的共识:假若发现胎儿带有多余的染色体,我们就会放弃我们的孩子。不然的话,就没有必要去冒检测失误的危险了。事实上,我们没有去堕胎,女婴健全地生下来,只有四十六个染色体和四个心室,两块肺脏和两条长腿,不过此一事实从道德上看也许并不重要。我们已做出了“如果……就”的结果之选择,我认为我拥有这种合法选择的自由是幸运的。我知道,我仍然受制于那个强加于我的道德负担。那就是:这里有对你女儿的预期,如果她是心智不全的孩子,你会不会养育她?
  我们都盼望着一个没有唐氏综合症和老年痴呆症的世界。但是,一旦预防这些疾病的疫苗以遗传学知识的面目出现,而且这种知识又偷偷地带来了有关我们每个人之缺陷的详尽目录的预见,如何加以解决就成了潜在的问题。随着最初的窥视而来的是一大转变:从对自然法则的控制转向对人类法则的控制。美国的议会能够对付这一新的影响扩大的领域吗?教会或传媒或学校能够做到吗?只要提到这一生物技术的一个明确的政策取向,就已背离了“道”。那就是关于堕胎的争论,从历史上看这是一个两面性的问题(个人是否有权利终止怀孕),当下又突然呈现出第三个层面来:想要孩子又有预知能力的父母是否有拒绝一个特殊类型的孩子的权利?
  从这一角度看,我怀疑今日残酷的三重指标组合检胎法并不是会加在未来一代父母身上的预知负担,即预先知道征兆和做出选择的负担。我想象我的女儿怀上了她的第一胎。电话铃响了,医生分析了细胞核类型和计算机数据之后,遗憾地通知说她的胎儿带有狂躁症的遗传学征兆,其性质与我的祖叔父所患之病相似,他曾生活在狂暴不安的状态之中。面对此种预期,我女儿是否要继续她的妊娠呢?
  或者换一种假设,她还没有怀孕。她为了保持她那个时代社会的传统习惯,与她的情人在试管中培育了若干受精卵,希望从中移植一个最有怀孕机会的受精卵到体内。医生打电话来报告了细胞核检测结果,似乎胚胎1号和胚胎6号显示出强烈的狂躁抑郁症倾向。我的女儿是否要将它们从待移植的胚胎行列中清除出去?选择看来是明显的。后来医生又告诉她胚胎1号和6号还是智力出众的,而胚胎2号和3号则有智力呆滞的兆头。顺便还要说到胚胎4号和5号,指标显示智力一般,先天性听觉不良,还有很高的扩散性胰脏癌的发病可能。面对此种复杂情况,应该选择哪一个胚胎来加以移植呢?
  现在让我们再加上另一层经济的变数:假设我女儿在次日从她的健康保护组织得到一份注册证书,该组织也已了解到细胞核类型和胎检报告的情况(他们乐于支付这些费用)。健康保护组织不敢贸然告诉她应移植哪一个胚胎,而她却应知道假如她选择移植胚胎1号或6号,她未来孩子的狂躁抑郁症的花费不能得补偿。于是,既然遗传学征兆已记录在案,从官方的意义上说就是一种“预先存在的条件”,实际上这个术语再恰当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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