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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反社会人格障碍的调查

作者:蒋 奖 许 燕



  摘要 采用问卷法对866名罪犯进行反社会人格障碍调查,结果表明:(1)罪犯中反社会人格障碍发生率存在显著性别差异,男性罪犯高于女性罪犯。(2)罪犯中反社会人格障碍存在年龄差异,随着年龄增大,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发生率逐渐降低。18-24岁罪犯的反社会人格发生率最高,45岁及以上罪犯反社会人格障碍发生率最低。(3)罪犯中反社会人格障碍发生率在受教育程度上存在差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罪犯的反社会人格障碍发生率低于其他文化程度组。(4)未婚罪犯中反社会人格障碍发生率显著高于已婚和离异罪犯。(5)两次及多次入狱的累犯反社会人格障碍发生率显著高于初犯。
  关键词 罪犯 反社会人格障碍 调查
  分类号 B848
  
  1 引言
  
  反社会人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ASPD)是常见的人格障碍之一,反社会人格障碍者普遍不遵守社会规则,经常违法违纪,尤其是比普通人更容易出现暴力行为,给社会治安和经济带来危害,并且反社会人格障碍者的治疗效果并不理想[1]
  国内对罪犯反社会人格障碍的研究通常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司法领域,二是临床心理学和精神疾病领域。前者主要从定性研究入手,辨析反社会人格障碍的概念[2],阐述反社会人格障碍与违法犯罪的关系[3],探究反社会人格障碍者的违法犯罪特点与刑事责任能力[4]。与来自司法领域的研究不同,临床心理学与精神疾病领域的研究主要从定量入手,探讨罪犯中的人格障碍问题,其中涉及反社会人格障碍[5,6]
  由于上述这些研究并不是专门设计用于考察罪犯中的反社会人格障碍状况,因此大多没有考虑罪犯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发生率及其影响因素,只是将不同罪刑的罪犯间进行各种人格障碍类型的比较。此外,在被试的选取上,所有研究都无一例外地选择了男性犯人,鲜有研究对女性犯人进行调查。
  国内对于罪犯反社会人格障碍的研究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无论是定性研究还是定量研究都不多,研究内容比较单调,能够得到的真正对干预或矫治有指导意义的结果很少,因此迫切需要开展更深入和更广泛的系统性研究。本研究对服刑男女犯人进行了调查,希望为了解我国的犯人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发生率等情况提供参考,并为进一步的深入研究积累资料。
  
  2 研究方法
  
  2.1 被试
  被试来自于北京、上海、江苏和四川等地的5所男子监狱和2所女子监狱。在数据录入前,对问卷进行逐一审查,删除未完成的问卷、规律作答问卷和随机作答问卷等无效问卷后,有效被试为866人,其中男性罪犯523人,女性罪犯343人;平均年龄32岁,标准差9.58。由于一些被试在个别人口统计学变量上有缺失值,所以不同变量的被试数量略有出入。被试的人口统计学资料和犯罪次数的具体情况见表1。
  
  2.2 研究工具
  2.2.1 人格诊断问卷(PDQ-4+
  反社会人格障碍的筛查采用人格诊断问卷(Personality Diagnostic Questionnaire,PDQ),PDQ是美国Hyler博士根据DSM-Ⅲ编制的用于筛查人格障碍的自陈式问卷。后来,随着DSM诊断系统的不断修订和改版,Hyler相应地对PDQ进行了修订。PDQ-4+是在PDQ基础上根据DSM-Ⅳ所作出的修订版。PDQ-4+共有107个项目,分别用于评估DSM-Ⅳ中的12种人格障碍类型。本研究选用其中的反社会人格障碍分量表,共有8个条目,其中前7个条目用于评定成人时期的反社会行为表现,第8个条目由15道题目组成,用于评估个体15岁之前的品行障碍。问卷采用1或0记分。
  北京安定医院杨蕴萍等[7]已经对PDQ-4+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修订,结果表明PDQ-4+具有较高的信效度,适合作为筛查量表在国内研究中使用。在本次研究中,问卷的内部一致性信度(Cronbach α系数)为0.85,说明问卷具有较高的内部一致性,可以作为评估反社会人格障碍的测量工具使
  
  2.2.2 被试基本信息问卷
  自编被试个人基本信息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入狱次数、被判刑年限、罪名等内容。
  
  2.3 研究过程
  以队(监狱的编制)为单位,采用团体施测的方法。先由主试说明施测的目的和答题的方式,同时告诉被试调查结果仅用于科学研究,会完全保密。在确认被试理解测验的要求后,开始正式施测。在被试填完问卷之后当场回收。
  
  2.4 数据处理
  采用SPSS11.5对数据进行录入、统计分析和处理。
  
  3 结果与分析
  
  3.1 罪犯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口统计学特点分析
  通过对所有罪犯在人格诊断问卷上的得分进行排序,发现罪犯间存在较大差异,最高得分为7,最低得分为0,平均数为2.44,标准差为1.87。根据被试在人格诊断问卷上的得分以及PDQ-4+的划界分,筛查出罪犯中的反社会人格障碍者,结果表明本研究中共有284名罪犯属于反社会人格障碍,阳性率为32.8%。
  3.1.1 罪犯反社会人格障碍的性别比较
  国外已有的研究表明,罪犯中的反社会人格存在性别差异,男性罪犯中的反社会人格阳性率高于女性罪犯。这个差异是否存在跨文化的一致性?为了探讨这个现象,本研究首先以性别为自变量,以罪犯在反社会人格障碍问卷上的得分为因变量,进行t检验。结果显示,男性罪犯和女性罪犯在反社会人格问卷上的得分具有显著差异,男性高于女性(见表2)。
  
  对男、女罪犯中反社会人格障碍的阳性率进行比较。在反社会人格障碍组284名罪犯中,男性罪犯占247人,女性为37人。卡方检验的结果表明,性别间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χ2=124.807,df=1,p<0.001),由此可见,男性罪犯中反社会人格障碍的阳性率远远高于女性罪犯。
  3.1.2 罪犯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年龄比较
  参照国外已有的同类研究[8],将被试的年龄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18-24岁、25-34岁、35-44岁和45-63岁。对四个年龄段罪犯在反社会人格障碍问卷上的得分进行差异显著性检验,结果表明,四个年龄段的得分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进一步的事后平均数检验(Scheffe)发现,罪犯的反社会人格得分随着年龄的增加而显著下降:45-63岁组显著低于其他三组,35-44岁组显著低于25-34岁组和18-24岁组,25-34岁组又显著低于18-24岁组(见表3)。
  
  在符合反社会人格障碍诊断标准的284名罪犯中,年龄范围在18-24岁的有130人,25-34岁的95人,35-44岁45人,45-63岁的8人。卡方检验结果表明,年龄间有着非常显著的差异,χ2(3)=105.034,p<0.001。进一步两两检验的结果表明,18-24岁与25-34岁、35-44岁、45-63岁间的发生率差异显著,卡方值分别为χ2(1)=25.017,p<0.001;χ2(1)=68.605,p<0.001;χ2(1)=65.862,p<0.001。25-34岁与35-44岁、45-63岁之间差异显著,卡方值分别为χ2(1)=14.524,p<0.001;χ2(1)=24.903,p<0.001。35-44岁与45-63岁之间差异显著,χ2(1)=6.336,p<0.05(p=.012)。这进一步说明,年轻罪犯中反社会人格障碍阳性率远远高于年长罪犯,随着年龄的增长,罪犯中反社会人格障碍阳性率逐渐下降。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