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透视美国联邦监狱

作者:殷 来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更多地从媒体中看到的是美国司法公正,文明的一面。而本文作者,一个曾经相信美国民主自由的中国人。却在美国被FBI(美国联邦调查局)、联邦监狱以“贩卖人体器官”的罪名错误侦讯,关押长达两年之久。在与强势的美国FBI及狱警,律师抗争的同时,作者把这两年的遭遇及所见所闻,所感所想如实记录下来,向我们展示了美国司法黑暗,丑陋的一面,读后让人触目惊心。
  
  细数美国律师
  
  在美国打刑事官司请律师,对于政府指定律师和自己花钱请律师,效果都差不多。出钱请律师,是被告出钱,说是律师随叫随到,为你服务尽心尽力,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私人律师只骗钱,经常以各种借口加钱;政府为无钱者免费指派的律师也会为你服务,但只是应付一下,走个过场,使审判程序合法化而已,从很大意义上来说,他只是检方的传声筒,向你转告检方的意见。
  很多人反映,私人律师在没有拿到你的钱时,很主动,腿很勤,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一副你的救世主模样,让你坚信只有他才能救你出苦海。但一旦拿到了你的钱后,马上判若两人。叫他来监狱看你,根本不来,有的甚至连你的电话都不接,有的来了后,口气大变,说你的案件很麻烦,说你这也不对,那也不应该,甚至只差说你早就罪该万死。做任何一丁点儿的事都要付钱。如一张文字,先不管内容,仅复印一张都要你付15美分,一盒磁带(从检方那里转录来的)都要收你6美元。还有什么电话单、汽油费、停车费,每次和你会见的时间,都要你付费,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敲诈。很多人说,美国的律师是不拿刀的强盗。本是律师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或者是举手之劳的事,故弄玄虚,以不正当的理由拒绝。有的律师拿了你的第一笔钱后,什么都不做,又要求第二笔,你很气愤,欲换律师,那么第一笔费用(一般为总费用的四分之一)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了,你割舍不下,但不给第二笔,他又什么都不为你做,你心中对律师恨得要死,表面上还不能得罪他,忍痛出第二笔,好像鱼儿一样被钓住了。
  政府免费派给你的律师,只是从政府手中领取定额的钱,又没从当事人手中拿钱,他巴不得为你少做或不做工作,巴不得你去认罪,听任检方和法官发落就行了,他白赚一笔政府的钱。这就是美国表面公正的法律。
  
  偷一点东西也会判“终身监禁”
  
  美国法律的量刑幅度太大了,杀了四五个人,只坐七八年牢就可以自由了,在商店里你偷一点东西,则可能是终身监禁。美国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第三次犯同样的罪行(前两次的相同罪已被司法机关处理过),不管罪行大小,一律处终身监禁。比如偷东西,第三次你一入狱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会被判终身监禁。定罪不是根据你所犯罪行和有关法律,而是根据你对政府的态度,能否减少检方一些工作量。当然,这里也有对那些屡教不改的人犯加重刑罚问题,但有些机械死板。在中国,法律仅规定,第一次犯罪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又犯新罪的,对这个新罪按累犯对待,从重处罚;释放后超过五年再犯新罪的,均按一般犯罪对待。在中国的城市,盗窃500元可以立案和判刑,假如某人每次偷一千元的东西,两次被处理后,第三次再偷一千元的东西,按美国法律就该判终身监禁了。这样看来,美国的刑罚比中国严酷得多。极不人道的“防止自杀”
  一个潘姓福州人,因曾说过可能会自杀,就被监狱强制吃药和打针,结果现在变得行动迟缓、步履蹒跚、口齿不清、目光呆滞,完全一副老年痴呆症的样子。才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就被摧残成这副模样,脑子里已没有了喜、怒、哀、乐的概念,自杀当然是不会了,但这种结果比自杀更为残酷。据说,这种针和药会严重损伤人的生育能力,我不知联邦是怎么想的,防止人自杀有很多种方法,为何偏要用这种办法(大概只有这种办法节省成本和减少麻烦吧)?此种做法会毁掉一个人,致使精神失常和丧失生育能力。这种做法人道吗?在某种意义上讲,比让他死亡还难受。死亡虽一时痛苦,但可一了百了,终生解脱,而此法则痛苦几十年甚至终生。美国怕承担犯人自杀、监狱管理无方之名,在不死的前提下,什么不人道、不道德的手法都可以使出来,这就是标榜民主、自由和人权的美国。
  这个姓潘的福州小伙子,是黑社会分子,用手枪杀了三个人,美国政府判他15年。我对他说,你应当感谢美国,在中国,你杀死三人,肯定被枪毙好几回了。据说,这个福州人,家庭其实非常富有,其祖父母一代就移民美国了,已有不错的事业,祖母对他更是恩宠有加、百般呵护、有求必应,但不知他怎么入了黑社会的道了。
  
  无中生有的“炮制”案件
  
  联邦政府的办案人员,在没有案件时,为了业绩可以制造案子,会利用人性的弱点去制造所谓的犯罪。马来陈说,有这样一起案子:一个警察打电话到德国问他认识的一个朋友,你愿来美国否?2万美元,美国护照、绿卡全部搞定。答:愿意来。问:还有没有其他人愿意来美国?都可以做,越多越好,赚你朋友的钱,咱们一块儿分,你先来,然后再给其他人办(已被全部录音)。于是,就有两个人先来了,在美国一下飞机就被抓,指控你用假证件在美国非法入境,并串谋偷渡,你只有与政府合作,才能得到宽大处理,否则,几十年的漫长刑期等待着你。在FBI的淫威下,这两人当然屈服,在FBI的安排、录音监听下,这两人立即给在德国的其他人打电话,说一路平安,一切正常地进入了美国,让这些人也马上来美国。电话一打完,这两人立即被送入牢房,德国那边,两批十多人进入美国,一下飞机就被逮捕,又是持非法证件、非法入境,又是偷渡,又是串谋。
  这样,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肆渲染、炒作:某月某日,从德国偷渡来××名南美人和华人,企图进入美国,被FBI一举侦破,一网打尽……这些是让政府首脑看的,看啊,FBI工作显著,于是要什么给什么,经费、晋级、编制;老百姓看了,FBI真厉害,有这样的保护伞,真安全。还有,美国真是个天堂国家,人人都愿意来,美国人凭空多一份自豪感出来。而那十几个不幸的人则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在几十年长刑期的威胁面前,只有选择认罪的份。FBI出尽了风头,媒体也有了大量的新闻,政府和老百姓都高兴,可以说,抓了罪犯,美国上下皆大欢喜,其乐融融。殊不知,这一切从一开始都是联邦一手导演的,没有他们的操作安排,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只是苦了那些有人性弱点、希望来美国的人去蹲大牢了。
  只要是人,都有其人性的弱点,都有对财富、名利、优越生活追求的欲望,如果利用人性的弱点,也可以说天性,设置圈套、诬陷别人,以达到自己并不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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