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那一份浓浓的文化情结

作者:舒 扬











  在并不十分遥远的从前,因为四川北部山区农村严重的缺医少药,我的有着医务人员专业背景的父母从省城去到了那里,当时我才出生不满周岁,便被带进了一个古朴天然的农耕文化的据点。在川味浓郁的乡镇的蓝天碧水间,我像庄稼地的小豆子一样在土里泛青、冒芽,像壮实的禾苗一样自由成长。我自小享有了乡坝原野蛮童的自然元素,衣食住行,举手投足,人际交往,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无一不是农村孩子的那种专有,乡土文化印记烙满了我的肉身和灵魂。尽管特色鲜明的巴蜀文化像一双雕塑者的巧手,搓捏着犹如泥团的我,但多年之间,我对此却实在是浑然不知。小孩儿只知道替天行道式的嘻哈打闹,吃香喝辣,调皮捣蛋,迟睡晚起。每天像小蜜蜂似的飞来窜去,像小猪似的到处淘食,像小喜鹊似的闹闹嗟嗟,像饥饿中的小鸡婆一有响动便一轰而上到处扑腾,像吃饱了的小狗仔见主人就搞三搞四、发疯发癫,从来就不曾有过需要瞻前顾后的一般和特殊情况。
  可惜呀!六岁了,要学文化了,要上小学了,要学规矩了。现在想来也真是,文化好像就是从镇口的小学堂开始的,被统称为文化的东西难道真都只能从读书认字、听懂上课铃、考试拿一百分开始吗?记得,我的一位在亲戚中排行老八的姨,当时还是省城一间名牌大学的三年级女生,因身体不好,休学从大城市来到了乡下调养兼为自己的姐姐、姐夫打理几个顽皮到可以上房揭瓦、下楼拆灶的淘皮鬼。八姨极爱给我们讲发生在城里的事,告诉我们什么是良好的习惯,什么是毕其一生要学习的规矩。城里的事情很新鲜,很本份,很平和,八姨总结是很文化。乡下也有乡下的好,但乡下干不好、万不好,归结起来就是没文化。大凡我们做了些什么样的事引起八姨的不满意,她就会先大讲一通城里的人是怎么怎么做的,然后告诉我们下次应怎么怎么改。城里的事,也就是经城里来的洋亲戚上升为文化的那些东西,对我们产生了极大的困惑和约束。我们几个傻黑蛋甚至私下议论,八姨念叨的文化绝对是个让人不舒服、不开心的东西,它老是板着个脸,老是在教训人,老是在生活中碍手碍脚。就像长时间大雨之后,满山遍野飞流乱溅的活水,总要被深深的水库蓄起来,收拾成一汪碧蓝的平静,对此,我等顽童无法理解,只有无奈地接受。
  文化有没有天性?它的天性跟人的天性是冲突的吗?小时候我就想过这个问题。我们自小就融在农村的文化中,只是当时没有人告诉我们什么是农村文化,因而我们在概念和形式上成了文化外岛上的孤儿。但是,因有一个文化的使者是亲戚,便较早地在生活细节之间有点文化的印象了。八姨很爱她的小侄子们,她有当教师的情结,几乎从早到晚都用慈爱且挑剔的眼睛和求全责备的心盯住我们。她用城里的事教化我们,但我们还是更熟悉更亲近、更自然天成地喜欢乡间的一切,并按此我行我素、独往独来、蛮头蛮脑、该粗不细。八姨常挂在嘴边训斥我们的话是:缺教养!没文化!大人老在说文化文化的,幼小的心灵也就慢慢地有了这个模糊的概念。报名上小学接受正统的文化熏陶前夕,父母和八姨先是认真仔细地清洗了我手脸和耳背那陈年的和新鲜的污垢,然后拿出铅笔和文具盒、小书包郑重地发放到我手上,像电影中游击队指导员把一杆红樱枪递给新队员一样。小书包和铅笔、文具盒可能就是伟大而精深的文化的最初级阶段的第一副装备。在我接过新装备的一刹那,实际上人生就有所突变了,辞别的是此生不再可能拥有的天宽地阔我身飞扬我心飞扬,转入的是不知深浅、没有尽头的文化的峡谷栈道。
  从小学的文化台阶起步,走到今天的年过半百、满脸沧桑、一肚子墨水,胡谄也都算是文章,我还真不知自己走到了被文化神韵笼罩着的天梯的哪一级。文化实在像是一个四川腹地家家都有的大泡菜坛子,人如豆角和菜茎,在文化或稠或淡或成或甜的水汁里浸泡很久很久,最终会是个什么味儿,只有别人的口感才知道。遗憾的是几乎所有的品尝者都不会面对你真实地去——说。这就是文化对做文化事情的人的一种冷冷的严肃无声的考验。文化是可以铺开去说的,只不过说法可以是多样性的,多用途的,出多重效果的。
  生活在现代社会里,文化可以说是包罗万象、无处不在的。大到国家体制、民族精神、法律制度,小到道德修养、市民素质,莫不与文化发生密切的关联。文化的词义还相当广泛,当人们随口谈到文化这个词的时候,它可能指的是受教育程度,也可能指的是个人品行修养,还可能指人的欣赏趣味。除此之外,学识、气度、儒雅、美感、哲理、精神……无一不被文化的意趣所裹挟。文化一词使用的普适性和宽泛度,极强地证实了文化本身固有的人缘或者说人性。任何一种人群都享有一种文化,所有的人类都可以在同一的文化概念中找到自己的生活与影象。文化虽然传统,却又很时尚,当今年轻人经常说到的JQ、EQ等,其实也只是文化新潮的一个组成部分,时过境迁,它又会很快蜕质为文化的后浪,文化的遗物,幸运的话,还有可能成为文化墓穴里的古化石。文化是常青的、常新的,但文化的枝叶和羽毛却是可以迅速变老、成古的。文化的多面性、复杂性、骤变性,让我惊讶,让我迷恋,也让我产生了早有萌动、有了耐心的探究的兴趣。
  读大学的时候,我曾痴学于黑格尔博大精深的哲学体系。从黑格尔那里,我不仅学习了抽象的辩证思维,而且知道,一个民族的文化是怎样影响到它的哲学思维的,而它的哲学思维又是怎样成为了其文化的顶峰和其文化精髓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找到了一些文化感觉之后,我实在压抑不住内心被文化掀起来的激动,竟然初生牛犊不怕虎地撰写了多篇与文化精神相关的论文,有几篇出人意料地刊登在当时颇有点名气的学术刊物上。受此鞭策,我在读研究生时期的一个暑假里,冒着摄氏四十度上下的山城重庆的高温,独坐在一个旧猪场改建成的新宿舍的矮屋檐下,挥汗如雨地读书和写作。窗前大约三米之外就是一条繁忙的铁道,火车的汽笛声和巨大冲力排放的蒸汽和煤尘不时灌进窗内,在靠窗的书桌上洒下沙沙声的一片。每到此时,我便习惯性地抖抖蒙灰的稿纸,拂去尘埃,不受任何影响地埋头于“文化”之中,任随赤裸的上身“桑拿式”的涌水流珠,打湿了木质的坐凳,尔后木凳子又滴答有声地往地面上落水。就这样,我赶工应考式地泡制出了一本24万字的文化著作,题名为《西方法律文化》。
  20世纪80年代上半叶,文化是太热的话题,但法学界以文化为名头的著作可以说还十分稀罕。所以,此书写成后,马上在气味相投的同学圈内引起真实的好评,有些章节和段落还被一些低年级的同学像手抄本一样地传抄。本人也因为有这部书稿垫底,其文化形象在校园里青春、高大、丰满了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