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陈伯达传》幕后秘事

作者:叶永烈











  
  1980年11月20日,七十六岁的陈伯达在聚光灯的照耀下,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沉寂多年的他,成为众多的照相机、电影摄影机、电视摄像机镜头聚焦之点。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人们得知他被押上最高法庭的被告席,第一个直觉式的反应是:“哦,陈伯达还活着!”
  被告席上站着十名被告,陈伯达排在第五个,即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在十名被告中,最年轻的是王洪文,四十五岁;最年长的,便是陈伯达。那九名被告都是自己走上被告席,而陈伯达则是由两名法警左右挟扶,步入法庭。
  他的中式棉袄外,罩了一件旧的咔叽绿军装,戴着一副老式深色边框的眼镜,看上去目光呆滞。虽然步履蹒跚,头脑还算清楚。
  经过审判,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宣布:“判处被告人陈伯达有期徒刑十八年。”
  判决书上还对刑期作了明确的注释:“以上判处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羁押的日期,以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因此,陈伯达的刑期,实际上便是从1970年10月18日软禁之日算起。也就是说,在宣判时,陈伯达已经服刑十年多。再过七年多——到1988年10月17日刑满。
  此后,陈伯达销声匿迹,再也没有在公众传媒上露面。人们以为,陈伯达大约是在北京秦城监狱里服刑。
  其实,在判决后不久,陈伯达获准保外就医。所以,陈伯达的晚年,是在北京东郊一套三室一厅的民宅中,与儿子、儿媳、孙子一起生活,安享天伦之乐,直至1989年9月20日去世。
  一次又一次,我访问了那鲜为人知的陈伯达之家。
  我写出了《陈伯达传》。
  在《陈伯达传》出版之后,听说我的一位文友要来看我,《人民日报》的一位记者非要一起前来不可。我的文友给我来电话,问我是否同意,因为我与《人民日报》的这位记者并不认识,而且他前来我家也不是为了采访,仅仅为了看一看叶永烈是什么样的。
  我有点纳闷,我有什么可看的呢?但我还是对这位记者的来访表示欢迎。
  后来,我才明白,他就住在陈伯达家前面一幢楼!
  他想弄清楚,我为什么会从上海千里迢迢一次次前去采访陈伯达,而近在咫尺的他,居然错过了这么重要的采访机会——他在读了我的《陈伯达传》之后,感到十分懊悔。
  其实,他当时就知道陈伯达住在他家对面。他没有去采访陈伯达,不是“疏忽”,而是怕出了什么问题,说不清楚!
  正因为这样,他十分欣赏我的眼力和勇气。
  在陈伯达晚年,我是独家采访陈伯达的人。
  那时,北京的朋友常常见到我在北京,但是谁也不知道我在北京干什么。
  那时,上海的朋友也知道我常常去北京,但是谁也不知道我去北京干什么。
  直到《陈伯达传》面世,朋友们才恍然大悟。
  很多朋友问我,你为什么要去采访陈伯达呢?
  其实,我去采访陈伯达,可以说是顺理成章的事——因为我采写《“四人帮”全传》,很多内容都涉及陈伯达:
  江青是“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的第一副组长;
  张春桥是“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的副组长;
  姚文元是“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员;
  陈伯达则是“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的组长。
  所以,在写了“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的第一副组长、副组长以及组员之后,进一步去写“中央文化大革命小组”的组长,当然顺理成章。
  我十分注重作品的“原创性”。能够直接采访陈伯达,可以了解诸多第一手的高层情况,我当然以为非常值得。尽管在采访之后,能否出版,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我当时曾说,即便十年之后才能出版,我以为也值得去做——我曾再三说过,我不求急功近利。
  我一边采访陈伯达,一边着手写《陈伯达传》。到了1989年5月10日,我写出了初稿。
  我曾希望陈伯达本人能够审定这部长篇传记。最初,陈伯达是答应的。可是,等我写得差不多,想送给他看,他却摇头了。他说,他年老眼花,无法看这么长的稿子,还是不看了吧。他说,他相信我能够写好这本书。
  后来,我才明白,他以为由他自己来审阅《陈伯达传》,诸多不便。因为他要对每一章、每一节表示认可或者否定,这等于要他对他的一系列历史问题进行表态。
  中秋节,我在北京采访陈伯达。几天之后,他突然去世。
  回沪后,我补写了《陈伯达之死》这一章。
  中国人讲究“盖棺论定”。由于陈伯达已经去世,反而使《陈伯达传》的出版变得容易。
  时代文艺出版社表示愿意出版这本书。考虑到《张春桥传》、《王洪文传》在他们那里得以顺利出版,对他们有一定的信任感,我就把书稿交给了他们。
  时代文艺出版社在审稿过程中,把《陈伯达传》作了相当多的删节,把四十五万字的初稿,删成三十三万字。也就是说,删掉了十二万字。另外,把书名改为《陈伯达其人》——在当时,以为《陈伯达传》这书名有着为陈伯达“树碑立传”之意,改为《陈伯达其人》就无此嫌疑。
  《陈伯达其人》曾经报送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审,得以通过,并报中共中央宣传部。这样,在1990年3月,也就在长春第二印刷厂印刷。
  《陈伯达其人》第一次印刷七万七千册刚刚印毕,尚待装订。就在这时候,时代文艺出版社给我打来电话,说是发生“突然事件”:北京有关部门得知出版《陈伯达其人》的消息,来电要求马上装订十本,送往北京,其余的暂停装订!
  这下子,出版社极度紧张,万一样书送北京之后,遇到麻烦,这已经印好、正待装订的七万七千册《陈伯达其人》怎么办?如果北京不准《陈伯达其人》发行,那出版社的经济损失就非常严重!
  我明白,《陈伯达其人》不是一般的书。这本书透露了大量陈伯达与我的谈话以及他从未发表过的手稿,可以说实际上是陈伯达回忆录,当然会引起北京的高度关注。
  在不安中等待了一个多星期。
  突然,我接到北京电话,要我把《陈伯达其人》中尚未注明出处的毛泽东的话,告知出处。我赶紧作电话记录。记毕,数了一下,总共有五十二处。
  这表明,北京有关部门对《陈伯达其人》作了非常认真的审阅。
  我的纪实文学作品中,不虚构毛泽东、邓小平的话。通常,我在作品中,凡是引用毛泽东、邓小平的话,都注明出处。也有不标明出处的,那大都引自毛泽东、邓小平的内部讲话,不便标明出处——尽管都确有出处。《陈伯达其人》那五十二处毛泽东的话,未标明出处,大都引自批判陈伯达时的中共中央文件。
  我连夜查出毛泽东讲话的五十一处出处——都引自中共中央文件或者内部正式文件。
  唯一一处不能标明出处的是该书第四百一十七页,毛泽东对陈伯达起草的中共“九大”政治报告,看也不看,连信封也不拆,就在陈伯达送呈的牛皮纸口袋上写道:
  退伯达同志
  毛泽东
  这是根据陈伯达的回忆写上去的,并无正式的文件为依据。我只得如实加以说明。
  翌日,我把我的查对结果电告北京。
  又在不安中等待了几天。
  终于,出版社给我来电,报告喜讯:北京告知,《陈伯达其人》经过审阅,同意出版。
  出版社请印刷厂以加急的速度装订那已经印好的七万七千册《陈伯达其人》。一边装订,一边装车,以最怏的速度发往各地新华书店!
  出版社如此焦急,是生怕中途有变:万一北京再来什么电话,反正书已出手,他们也就不会遭受经济损失了。
  后来,我才听说(仅仅是听说而已),胡乔木得知我写了《陈伯达其人》一书,说是要看一下——胡乔木与陈伯达同为毛泽东政治秘书,共事多年,关注《陈伯达其人》一书是理所当然的。于是,北京急电出版社,要求立即送十本样书到北京……
  “危机”总算过去。
  《陈伯达其人》在1990年5月总算出版。我感到遗憾的是,书被删去十二万字,显得很不完整,而且用小三十二开本印刷,显得小气。不过,不管怎么样,书终于印出,就是很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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