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公推直选:一个基层党委的选举创新

作者:李家杰











  一
  
  “等额选举”这种选举方式早已为全党全国人民所熟悉。新中国成立以后,从上到下,全国普遍建立起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凡是有党组织的地方普遍建立起了党的领导机构,各级党的领导机构组成成员都是采取这种选举方式产生的。这种选举方式的运作程序,是一条直线,就是首先由上级党组织确定候选人,并审核批准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然后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在此基础上,接着召开第一届全委会,选举产生党委常委,最后由上级党委从中确定书记、副书记、常委人选。实际做法也可以倒过来看,就是先由上级党委确定书记、副书记、常委入选,然后按照上述选举程序过一遍。其中,“等额”两个字的意思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是几个人,就设几个候选人,二者之间人数是相等的。党代表没有选择余地。县及县以上党委选举,基本上都是这样做的。基层单位则略有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基层单位的党代表,是在党小组会上提名产生的。
  “等额选举”这种方式的最大好处是,干脆利索,不拖泥带水,候选人只要上了党代会,就等于是铁板上钉钉,可以不折不扣地实现上级党委的意图。不像“差额选举”,存在难以预测的变数,会搅乱上级党委的心思,打乱上级党委事先制定的预案。一旦准备“差”掉的候选人真的被选上,而内定应当选上的候选人真的被“差”了下去,麻烦就更大了,需要在选举过后,花许多时间做善后工作,甚至还要进行人事调整。牵一发,动全身,弄得大家都不安宁。有一年,一个直辖市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就曾出现过这种状况。在选举产生党委委员时,上一届的一个市委常委,票数明显偏低。如果在选举结束后,利用中午时间,及时召开会议,向当选的市委委员打一个招呼,还是来得及补救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没有补这一课,故事在当天下午就发生了。
  在第一届全委会上,事先准备“差”掉的一个候选人,票数超过了这个常委的票数。这个常委恰恰兼任一个重要的部长职务,正式选举前,他可能根本就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局。早晨见到我时,春风满面,谈笑风生,还问我对这次会议的感觉如何。他落选以后,我发现他门前顿时冷落了许多,就主动上前同他握手,表示安慰,当时明显感觉到他的手冰凉。因为出现变数,连带他曾担任过的部长职务也得立即换人。尽管主流媒体在播发这条消息时,绝对没有把这个细节作为花絮,公诸于众。这个直辖市常委落选的信息,仍然借助最现代的通讯工具,以最快的速度,我估计应该在第二天上午,就迅速传遍了全国各地。以后在其他省市自治区,以及地县街道乡镇召开的党代会上,“差额选举”这种选举方式几乎就销声匿迹了。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是一个例外。2002年,在乡镇一级党委选举中,大胆地推出了一种比“差额选举”方式还要超前的新的选举方式。这种新方式与我们熟悉的各种选举方式都不同,它将选举全过程,向全体党员公开。包括候选人的产生过程,答辩过程,投票过程,唱票过程,及最后公布选举结果,全部是在全体党员的直接参与和直接监督下完成的。因为是公开推举候选人,并是全体党员直接参选,这种选举方式,被平昌县概括为“公推直选”。
  迄今,这种选举方式,在当地已经试行5年,效果保持平稳,并积累起成套的经验。外地一些党委及组织部门负责人到平昌县看了,都说不错。
  
  二
  
  平昌县地处大巴山腹地。从北京到平昌,先要乘坐一个多小时的飞机,到达成都或重庆,然后转乘五六个小时的长途汽车;如果乘坐火车,首先要在火车上待24个小时,到达达州市,然后转乘四五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抵达平昌县城以后,如果要到当地最远的乡镇,还需要乘坐几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从乡镇党委机关出发,前往村庄,有的通车,有的不通车。如果不通车,就得靠两条腿爬山。
  2001年,平昌县领导班子换届时,县委组织部部长郑开屏建议,为了有效解决当前农村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扩大乡镇一级选拔任用干部的民主程序和公开透明度。这个建议变成县委的《决定》,公布以后,很快就有四五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主动报名要求在本乡本镇的换届选举中,公开推荐候选人,直接选举党委书记。
  实行“公推直选”,《党章》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可以还是不可以。平昌县委组织部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事先主动请示上级组织部门。《报告》递上去后,左等右等,始终没有等来书面答复。平昌县委就斗胆做出决定,先选一个乡试点。尽管这项改革并不违背《党章》,县委还是只做不说,非常低调。以后,试点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上级党委仍然不表态,改革只好原地踏步。
  2002年7月,巴中市委将刘谦祥从外地调到平昌县担任县委书记。刘谦祥上任伊始,就根据四川省有关部门的推荐,带了几个干部到省内其他县市参观学习。当他发现,这些县市的经验有可能在本地农村水土不服。回到平昌后,就将取经带回的材料锁进抽屉,一头扎进了本地农村。从农村再回到县委机关,他心中有数了。于当年10月提出,在乡镇继续试行“公推直选”。与之配套,同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并调整乡镇行政区划。
  这些改革措施,从表面上看,在红头文件上都找不到相应的文字,但主要精神又都没有离开中央关于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党内民主建设总的原则。刘谦祥说:“在全国范围尚未开展这些改革的情况下,平昌县这样做,是基于改变不了当前的大气候,但可以改变当地的小气候这样一种认识”。
  
  三
  
  平昌县委试行“公推直选”,与我国早期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非常相似,同样是自下而上,摸着石头过河。最初,平昌县委也曾担心广大农村党员,会不会因为居住分散,处于社会底层,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平常很少参加政治学习,个人眼界不宽,彼此不甚了解,不善于分析,不会表达,对上面的精神不大掌握,不会运用民主,不可能把最佳人选推选出来,甚至担心出现家族宗族帮派活动,或者出现贿选等问题。为此,在最初采取“公推直选”时,与“等额选举”一起,两种方式同时上。其中,部分候选人仍然由上一届党委推荐,然后由县委考察,最后再列入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县委没有想到,这竟是多此一举。农村党员看人看得非常清楚。在雷山乡,苟启宏是按照“等额选举”方式,提出来的乡党委书记候选人,直选中竟被选了下去;以前担任过元石乡党委书记的杨光明,作为县委提名的候选人,在这一届选举中,被特别排在候选人名单第一位的显著位置,直选中同样被选了下去。
  尽管平昌县委积极主张“公推直选”,但真的把经过自己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