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母亲放飞的手

作者:刘心武











  
  在内心的感情上,我曾同母亲有过短暂而尖锐的冲突。
  那是一直深埋在我心底的、单方面的痛怨。母亲在世时,我从未向她吐露过。直到写这篇文章前,我也未曾向其他最亲近的人诉说过。
  
  母亲的磁场
  
  1988年仲春,我曾应邀赴港,参加《大公报》创办50周年的报庆活动。期间,我去拜访了香港一位著名的命相家,我们是作为文友而交往的。他郑重地说:“你这一生中,往往连你自己都意识不到,你是笼罩在你母亲的强烈而又无形的影响之中,相对而言,你父亲对你却没有多么大的影响。”他确是一语中的,我的心在颤抖中大声地应和着:是的。也许我并不那么情愿,但每当我在生活的关口,要作出重要的抉择时,母亲的“磁场”,便强烈地作用于我,令我情不自禁地迈出步去。
  
  母亲的爱
  
  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但也仅是“到此为止”。我读张洁在她母亲去世后,以全身心书写的那本《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产生出一种类似嫉妒与怅惘的心情。不管有多少艰难困苦,不管相互间爱极也能生怨,她们总算是相依为命,濡沫终老,一个去了,另一个在这人世上,用整整一厚本书,为她立下一座丰碑。去者地下有知,该是怎样地欣悦!
  而我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时,因为还有父亲,有兄姊,他们都很疼爱我,所以,我在浑噩中,往往就并未特别注重享受母爱,“最疼我”的也许确是母亲,可是我却并无那一个“最”字横亘心中。
  1942年,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岁月,母亲在四川成都育婴堂街生下了我。当时父亲在重庆,因为日寇飞机经常轰炸重庆,所以母亲生下我不久,便依父亲来信所嘱,带着我兄姊们回到偏僻的老家——安岳县——“去逃难”,直到抗战胜利,父亲才把母亲和我们接回重庆生活。我童年和少年时代记忆真切而深刻的,是北京的生活。从1950年到1959年,我8岁到17岁。那时父亲在北京的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他去农村参加了一年土改,后来又常出差,再后来他不大出差,但除了星期天和节假日,他都是早出晚归,并且我的哥哥姐姐们或本来就已在外地,或也陆续地离家独立生活,家里,平时就我和母亲两人。
  回忆那十年的生活,母亲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我的哺育,都是非同寻常的。
  物质上,母亲自己极不重视穿着,对我亦然,反正有得穿,不至于太糟糕,冬天不至于冻着也就行了。用的,如家具,跟领导们比,实在太粗陋。但在吃上,那可就非同小可了,母亲做得一手极地道的四川菜,且不说她能独自做出一桌宴席,就是她平日不停歇地轮番制作的四川腊肠、腊肉、卤肉、泡菜、水豆豉、赖汤元、肉粽子、皮蛋、咸蛋、醪糟、肉松、白斩鸡、樟茶鸭、扣肉、米粉肉……等“常备菜”,那色、香、味也是无可挑剔,绝对引人垂涎三尺的。而我在那十年里,天天所吃的,都是母亲制作的这类美味佳肴。母亲总是让我“嘿起吃”(四川话,意即放开胃吃个够)。父亲单位远,中午不能回来吃,晚上也并不都回来吃,所以平时母亲简直就是为我一个人在厨房里外不惮烦地制作美味。“妈!我想吃豆瓣鱼!想喝腊肉豆瓣酸菜汤!”于是,我坐到晚餐桌前,便必然会有这两样“也不过是家常菜”的美味……那时我恍惚觉得这在我属于天经地义。附带说一句,与此相对应的,是母亲几乎不给我买糖果之类的零食,我自己要钱买零食,她也是很舍不得给的。偶尔看见我吃果丹皮、红果条、关东糖……之类的零食,她虽不至于没收,却总是要数落我一顿。母亲坚信,一个人只要吃好三顿正经饭,便可健康长寿,并且那话里话外,似乎还传递着这样的信念:人只有吃“正经饭”才行得正,吃零嘴意味着道德开始滑落——当然很多年后,我才能将所意会的,整理为这样的文句。
  母亲在“饲养”我饭食上如此,令邻居们吃惊,被一致地指认为是对我的“娇惯”和“溺爱”。但跟着还有令邻居们吃惊的事。那时我们住在北京东城一条胡同的机关大院里,各家的邮件,特别是所订的报刊,都需要从传达室过,如果成为一个邮件大户,当然就更难逃脱人们的关注与议论。令邻居们大为惊讶的是,所订报刊最多的,是我家——如果那都是我父亲订的,当然也不稀奇,但我父亲其实只订了一份《人民日报》,其余的竟都是我订的。上小学和初中时,是《儿童时代》、《少年文艺》、《连环画报》、《新少年报》、《中学生》、《知识就是力量》……上高中时,则是《文艺学习》、《人民文学》、《文艺报》、《新观察》、《译文》、《大众电影》、《戏剧报》……乃至于《收获》与《读书》。那样多的报刊,是要花很大一笔钱的,就有邻居大妈不解地问我母亲:“你怎么那么舍得一个幺儿子花这么多钱啊!你看你,自己穿得这么破旧,家里连套沙发椅也不置!”母亲回答得很坦然:“他喜欢啊!这个爱好,尽着他吧!”其实邻居们还只注意到了订阅报刊上的投资,他们哪里知道,母亲在供应我买课外读物上的投资,还有我上高中后,看电影和话剧上的投资,更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从1955年到1959年,我大约没放过当时任何一部进口的译制片,又由于我家离首都剧场不远,所以我那时几乎把北京人艺所演出的每个剧目都看了。我家的钱虽都来自父亲所挣的工资(他当时是行政12级,工资额算高的),可是钱却都由母亲支配,父亲简直不怎么过问我的事。因此,如果母亲不在我的文艺爱好上,如同饭菜上那样“纵容”与“溺爱”,我当年岂能汲取到那么多(当然也颇杂芜)的文化滋养呢?
  
  就在母亲那样的养育下,我便俨然以成年作者自居、煞有介事地胡乱给一些很高档的报刊寄起稿件来。不消说,理所当然地有了一大堆退稿,但竟终于在1958年,我16岁上高二时,在《读书》杂志上发表出了我的第一篇文章——《谈〈第四十一〉》。
  在我来说,那当然是很重要的一桩事。在我母亲来说呢?“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难道她不欣喜若狂吗?
  不,母亲或许也欢喜,但那欢喜的程度,似乎并没有超过看到我在学校里得到一个好分数一类的常事。
  母亲1988年病逝于成都。她遗下一摞日记,1958年是单独的、厚厚的一本,几乎每天没有间断,里面充满许多我家的琐事细节。我找来找去,我的文章第一回印成铅字这桩在我来说是“天大的一事”,她硬是只字未提。
  我的母亲是个平凡之极的母亲,但她那平凡中又蕴含着许多耐人寻味之处。
  她对我的那份爱,我在很久之后,都并不能真正悟透。
  
  别样的爱
  
  1959年,我在高考时失利。我被北京师范专科学校所录取,勉勉强强地去报了到。我感到“不幸中的万幸”是,这所学校就在市内,因此我觉得还可以大体上保持和上高中差不多的生活方式——晚上回家吃饭和睡觉。固然学校是要求住校的,而且师范院校吃饭不要钱,但那里也有某些不那么特别要求进步、家庭也不那么困难的学生,几乎天天跑回家去,放弃学校的伙食,跟我一个班的一位同学就是如此。
  我满以为,母亲会纵容我“依然故我”地那样生活。但是她却给我准备了铺盖卷和箱子,显示出她丝毫没有犹豫过,并且也不曾设想我会耍赖——她明白无误地要我去住校,告诉我到星期六再回家来。我服从了,心里却十分地别扭。
  母亲不仅把我“推”到了学校,而且,也不再为我负担那些报刊的订费,我只能充分地利用学校的阅览室和图书馆。那虽只是个专科学校,平心而论,一般的书藏还颇丰,因此也渐渐引得我入了迷,几个月后,我也就习惯于在图书馆里消磨,逢到周末,并不回家,星期日泡一天图书馆的情形,竟也出现过几次。
  不过,母亲每月给我的零花钱,在同学中,还是属于多的。因此那时我在同学中,显得颇为富有,有时候买些伊拉克蜜枣(那是当时市面仅有的几种不定量供应的食品),请跟我相好的同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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