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丐首

作者:周德钧











  乞丐文化集中体现了底层民众穷极无聊的生活真相,也是社会中各种庸俗取向、消极态度、懒惰哲学、流氓意识、隐士作风、痞子行径等行为类型与思想意识的集中展现。
  
  丐帮的首领通常称为丐头或丐首。丐帮因地而异,种类繁多,丐头的名称也五花八门。京城丐帮称其首领为“黄杆子”、“蓝杆子”,华北地区的丐帮“穷家门”,其首领则称“当家”,其中小头目又叫“篓子头”;东北地区“大筐”的首领名为“落子头”,还有“团头”、“甲头”、“头牌”、“掌门”、“花子头”等等,名目杂多,不一而足。丐头是丐帮中地位最尊显的人物,他们的行为、生活既带有乞丐亚文化类型的某些特征,又与普通乞丐有明显的区别,他们的行为取向、生活方式更多地是接近主流文化的,分析丐首的行为与生活,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考察乞丐文化的多层面、多样化表现。
  
  富埒王侯的生活
  
  丐帮是一种自发的初级社会群体,其首领的产生也有其独特方式,早期丐帮的首领究竟是如何产生的,今天已难详知,清末民初的丐首,据学者的研究,其产生方式不外以下三种:
  其一,乞丐们自己选拔推出来。
  这类丐首大多是身强力壮、财力过人的强人,或者是流氓恶棍、行事蛮横无理者,他们以财力、声威、恶势力震慑了众丐,从而为众丐所服膺,被推为丐首。
  其二,破落的世家子弟。
  有些达官显宦、巨商富贾其兴家时显赫一时,其后子弟一代不如一代,终至家道败落,有些破落的世家子弟有纨绔之气而身无长技,最后也不得不沦落为乞丐者流。由于他们很有些吃喝嫖赌外加烧大烟的本领,靠着旧日的中上层社会关系,又多少有点文化,使他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乞丐者流的“精英”分子,甚至丐中“豪杰”,乞丐乐得利用其势力,拥戴这些“精英”执掌丐帮权柄。
  其三,世袭者。
  在官办丐帮中,丐头多是世袭者,如乞丐处之“团头”,养济院之“院长”、“甲头老板”等等,多系前任丐头的儿孙或由其指定的继承人,这种丐头往往一半是乞丐身份,一半是官府身份,拥有更大的权利。
  作为丐帮的头领,丐头虽然也脱不了乞丐的身份,但是,他们实际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却远非普通人所能比,更不用说乞丐了。他们有妻有妾,生活丰足,虽名为丐首而富于平民。他们个人生活阔绰,常有朝歌弦舞之乐,每逢年节以及个人寿庆婚吊,其举事用度之排,不仅超过普通民众,而且可与富户商贾比肩。例如广州丐帮——关帝厅人马的丐首陈起凤就是这样的。陈起凤的个人生活,在当时的社会可以说是相当豪阔的,他住在华林寺的一间精舍时,有几房妻妾,分住在附近的民房,他经常穿着纱绸衫裤,佩上金表金链,裤头挂上了许多古玉,手执长烟筒,有时要登门向人道贺时,则另有长袍马褂,俨然阔商富户。当冬天到来的时候,陈起凤嗜爱狗肉,经常率其门人到河南隔山一带,大吃香肉(在广州,狗肉一名香肉),食必尽一大肥犬,并邀当地众“贤达”而有同嗜者大醉而归。
  
  无赖魁首、宗法家长
  
  丐头的这种富比公侯的个人生活,得益于其在丐帮中的特权地位,源自于他对丐帮之众多成员的压榨与盘剥。乞丐是一群赤贫无靠的人,但丐头的位置却是大有肥水可赚的。丐头统辖一群乞丐,他本人一般是不必亲自沿街行乞的。其个人收入除了照例向帮内众丐收取定额之外,更主要的是向势力范围内的店家铺主住户分摊年节例钱,就像一方的里甲保长一样,挨户抽税,以换得其“照顾”,即可免去众丐上户滋扰。当然,他们一般只挑选店家,尤其是那些生意红火的店家,预先说好价钱,照单收付。平常百姓人家一般不抽,任由丐徒散乞零讨,只是逢到哪家婚丧庆吊之事,丐头便出面讨喜钱。丐头一旦收款,便在这家门口贴上一张纸揭,或挂上一根皮鞭,或杆子,或旱烟管之类权杖凭信物,上书“贵府喜事众兄弟不得骚扰”之类字样,名曰“罩门”,有了罩门,就像有了特赦证书一般,帮内乞丐见了罩门,如小鬼见了“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一般,便须退避三舍。不过,如果店家事主不懂规矩,或不愿花钱,到时准有众多乞丐前来搅扰,他们也不动粗,只是挤在门前有碍观瞻,甚至恶言相戏,让你生意难做,喜事不喜,你就是报官,官府也拿他们没辙。
  通常,丐头一年只出门乞讨三次,一是端午节,一是中秋节,一是年关。这三个节大致平分了一年的时光,他们大驾光临时,身边带三四个喽罗,仿佛是一地方里正保长一般。
  花子头权势很大。例如某大户人家办喜事,不管是结婚或祝寿,一定要把花子头请去坐上席,求他关照。花子头或西装革履,或长袍马褂,到了东家先把龙鞭挂在大门外。花子们来了,一见门外挂有龙鞭,知道头头在里面,不敢撒野猖狂,东家给多少算多少,不给就走。若是东家没请花子头,或是得罪了他,他便把诸行乞丐召来,进行一番布置,按照各班组,分拨轮流到办喜事的人家去搅闹,什么不吉利唱什么,给钱也不要。因为花子头打了保票:“一天的饭钱花销由我拿,闹出事来我担着!”
  东家一看事情不妙,赶紧拜托“劳头忙的”前去找花子头说情。这“劳头忙的”与花子头往往有关系,或许是结拜兄弟,或许是洪门袍哥、青帮同参。有时“劳头忙的”有意不请花子头来,事先作好了扣,到时就派人来捣蛋,闹得东家无可奈何,“劳头忙的”再出面说和,花子头价码要得很高,经过几番周折,基本谈好了后,还是要把花子头请到厅堂,待如上宾。东家承诺派人把款送到花子头指定的地点。这笔钱“劳头忙的”拿三成,参加的乞丐拿三成或二成,花子头拿四成或五成。这种敲诈生意在丐帮内叫作“吃大头”或“吃肥羊”。
  丐头深知乞丐的庸劣习性与痞棍无赖行径,也深知民间对此等庸劣痞棍作风的痛恶与无奈,于是,他就以调停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从而大捞其利。由此发展出所谓“包鞭”、“贴葫芦”等例讨名目。众丐按例上门索钱,丐首坐收其利。
  例如,黑龙江双城乞丐处的团头就是这样在事主人户与众丐间居中调停,当地每逢婚丧嫁娶以及寿庆之典,都有乞丐处的“杆子”(鞭子)挂在大门两旁,可以避免花子拥到门前讨要,事完之后按天数计算,付与团头儿“弹压”报酬费。若同一天办婚丧事有数家时,团头儿得的赏赐就很可观了。尤其逢丧主作“点主”时,须用花子作执使,团头儿得赏赐就更多了。这个收入全都进入团头儿私囊,众丐是没有份的。
  泉州丐帮的丐头有一专利,俗呼“褙火照”,即用4×3寸的绿纸印就“水德星君”像。神像两旁分别印“姓宋名无忌,火光速入地”的字样,往人家门口两边各贴一张,每年年底贴一次,贴后向户主要钱(火照费),每家多者给一角,贫者三分亦收,不太苛求,因他集少成多也。到了民初,外地丐首向本地丐首看齐,每逢红、白喜事及年关亦皆贴葫芦单而索款。除此之外,泉州丐帮帮主还有一笔大宗收入--“贴葫芦单”。此单乃一张木版印的小纸条,上印一个小葫芦,内写“兹领到贵府钱千百十文,前去分散五院流丐,不敢一人到此来扰,立此为据”。
  当时,泉州城中人口众多,婚丧喜庆,都是乞食求讨的好机会,倘不请帮主,则散丐一个接上一个来乞,主人势将难于应付,故宁愿花较大的一笔钱,以免门庭塞满难堪的乞丐,大碍观瞻。此外每逢四日帮主来贴一次葫芦单,索款颇低。每户只一角左右而已,但是挨家挨户地贴,收入也不少。正月须过初五才可行乞,这段日子由帮主款待丐者生活,否则人家可以扭打。至于每逢普度,重普或其他小节日前后则令所属诸丐,略分角落,挨户求乞,但以不过分扰民为度,人家亦无甚怨言。寿庆之家如不通过丐帮帮主,擅自许愿,发放乞丐银两者,常惹上许多麻烦。
  可见,丐首实则是最大的痞棍和敲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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