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保护环境即是促进社会公平

作者:潘 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核心内容。社会和谐必然促进社会公平。社会公平,就是在平等的规则下,人人享有同等的机遇和权利,以达到最终资源分配上的公平。
  我们在和平年代最重视经济发展,其次是社会问题,再次是环境生态。经济形势一日一变,社会形态一年一变,环境生态十年一变,但它们产生的实质影响正相反。经济危机可以通过宏观调控加以化解;社会危机需付出巨大政治成本才能平息;而环境危机一旦发生,将变成难以逆转的民族灾难。世界上许多中等发达国家当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左右时,经济发展后劲都跟不上,是因为取得的大部分效益在为所欠的生态债而付账,为滞后的体制而付账,为加重的社会矛盾而付账。
  中国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中国保持着世界上最快的经济发展速度。但中国仍沿袭着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虽只有世界的4%,耗用的钢铁、煤炭、水泥却分别占世界总消费量的30%、31%和40%。中国在人均GDP400~1000美元的条件下,出现了发达国家3000~10000美元期间出现的严重环境污染。马克思说,“物与物的关系后面,从来是人与人的关系”。某些人的先富牺牲了多数人的环境,某些地区的先富牺牲了其他地区的环境。环境不公加重了社会不公。
  城乡不公平:中国农民为中国现代化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他们却愈来愈被排挤在现代化成果之外。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由20世纪80年代1.8∶1,扩大到2003年的3.2∶1。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而中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通过截污,城区水质改善了,农村水质却恶化了;通过转“二产”促“三产”,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了,近郊污染加重了;通过简单填埋生活垃圾,城区面貌改善了,城乡结合部的垃圾二次污染加重了。农村在为城市装满“米袋子”、“菜篮子”的同时,出现了地力衰竭、生态退化。
  区域不公平:几十年来,中国资源富集的不发达地区源源不断地将资源输往发达地区,如今已积累了发展力量的发达地区却没有给予不发达地区足够的补偿。从人均GDP来看,1980-2003年,西部与东部之比由1∶1.92扩大到1∶2.59,中部和东部之比由1∶1.53扩大到1∶2.03。西部是我国大江大河的源头和生态环境的天然屏障,长期以来开发森林和矿产,破坏了生态环境。我们对西部地区不断提出限制发展、保护环境的要求,而保护的成果却主要被发达地区无偿享用,“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没有得到落实。
  阶层不公平:我国1988年的基尼系数为0.34,1995年为0.39,2003年为0.45,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收入差距警戒线。富裕人群的人均资源消耗量大、人均排放的污染物多,贫困人群往往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直接受害者。富裕人群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享受医疗保健,以补偿环境污染给生活质量带来的损害;贫困人群却没有能力选择生活环境,更无力应对因污染而带来的健康损害。
  国际不公平:二战后,西方国家凭借足够的经济技术手段,在工业化行将完成的时候治理了污染,并初步构建了国家内部的社会补偿机制。他们将企业总部和研发中心留在自己环境良好的城市,而将高耗能重污染的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占九成人口的贫弱国家,在无知和无奈中变成了被富国操纵的市场和廉价劳力原料的供应地。因此,富国愈富,穷国愈穷。
  尽管发展中国家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的经验,但他们没有足够的技术资金去治理污染。更令人遗憾的是,发展中国家由于沿袭了传统西方工业文明的发展模式,其结果是带来了内部社会更大的不公平。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又无能力像发达国家那样廉价地占有世界资源,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后造成了城市膨胀,农村人口依然过剩,规模化经营没能实现,政府的财力难以对农业巨额补贴,城乡二元结构依然突出。
  社会公平的核心就是权利和责任的对等。城乡不公平、区域不公平、阶层不公平,乃至世界不公平,都是权利与责任不对等的表现。逃避并推卸责任,都会使中国社会难以和谐,世界难以安宁。
  (摘自《2005人文中国》,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定价:3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