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哲学兽

作者:蒋 蓝











  鸵鸟
  
  比尔斯在《魔鬼词典》里指出:鸵鸟是一种很大的鸟(显然是由于它犯有种种罪行),大自然没有把第五个脚趾赋予它,而虔诚的博物学家们恰恰是从这个脚趾窥见了大自然的伟大匠心。没有一对发达的翅膀,这倒不是鸵鸟的什么缺陷,因为博物学家们已坦率地指出,鸵鸟是不飞翔的。
  这个解释,似乎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尤其是对于活动在西语当中的鸵鸟。现在,就是一位学龄前儿童,也知道鸵鸟是什么样的动物:第一,它是不会飞的鸟;第二,遇到危险的时候,它把脑袋扎到沙子里——愚蠢到以为看不见危险,危险便不会降临了。
  “鸵鸟政策”这个词组产生的时间并不久远,最初见于1891年9月1日出版的英国新闻和文学刊物《朴尔·摩尔新闻》上,原文是:“鸵鸟遇到危急,把头钻到沙堆里,以为就会平安无事。”所谓“鸵鸟政策”,就是指不敢面对现实而自我安慰的意思。
  这种纯属臆测的推论,极大地丑化了鸵鸟。有一点动物常识就可以发现,鸵鸟埋首于沙堆掩耳盗铃的说法是何等荒谬。若真是那样的话,不用等危险加诸于身,鸵鸟已经被沙子闷死了。
  鸵鸟家族分为四支:一支分布在非洲南部,叫做非洲鸵鸟;一支分布在美洲南部,叫做美洲鸵鸟;一支分布在澳洲南部,叫做澳洲鸵鸟类,它包括动物园里常有的鸸鹋和食火鸡;还有一支分布在新西兰,叫做几维鸟,它的个子细小,体重如鸡。
  鸵鸟的翅膀很小,失去了飞翔能力,但它们有发达的双腿,遇到危急时便迈开双脚迅速奔跑。比如,非洲鸵鸟每小时可跑60公里以上,连快马也难追上它。而且,它的腿还是自卫的利器,就连猛兽也吃不消那犹如犁铧一般的脚趾,轻而皮开肉绽,重则一命呜呼。
  不过,鸵鸟有时的确埋首沙中。雄鸵鸟向雌鸵鸟求婚,当雄鸟追到雌鸟身旁的时候,雄鸟就把头埋入沙堆中,雌鸟则不再逃避,而邀请雄鸟拔出头来,然后双双起舞。
  鸵鸟不论雌雄,在遇险而逃的途中,也可能突然立定,把头插入沙堆,而将屁股翘得老高,摆出奇怪的姿势,使追兵迷惑,望而止步,鸵鸟则乘机歇息一会儿,继而又加足马力,箭步如飞而去。
  沙漠考察队员还曾经目睹过另外一种情景:鸵鸟在遇敌而逃时,会突然将头插入沙堆,颈子跟着钻进去,然后把头从沙堆下面伸出,弯向腹部,这样就让双眼露在沙堆外,以便观察,穷追的猛兽扑到时,冷不防被它那铁腿踢得晕头转向,等到清醒过来,鸵鸟早已不知去向了。
  这就是说,一味把脑袋扎进沙堆回避灾祸的蠢事,只有人类才做得出来。人类已经做了几千年,而且肯定还会继续做下去。方刚在《动物哲学》里指出:我们面对许多社会问题都感到恐怖,觉得无力应付,只有把脑袋扎入沙堆后,才会活得舒畅,却忽视了危险正如洪水猛兽般袭来。当我们不是采取迎接挑战的对策,而是选择回避的策略时,那发出挑战的一方其实已经在第一局中取胜了。好在我们今天终于开始坦然地面对这些问题,这便有了解决问题的希望。但是,欣慰的同时更大的忧患却在于,还有更多的危险仍是我们的禁忌,而最大的危险在于,谈论这些禁忌本身便是一个顽固的禁忌。
  于是,文明把脑袋扎到沙堆里,却把屁股撅给了猛兽!
  对鸵鸟的误解在某种意义上帮助了人类,“鸵鸟政策”烛照着我们的心灵。只是千万不要忘记:我们没有鸵鸟那样的奔跑速度。所以,逃命的惟一希望便是早些昂起头来,正视危险。
  
  鳄鱼
  
  尽管鳄鱼根本不是鱼,但在柏拉图对鱼类所下的定义中,显然是把鳄鱼纳入到考察范围的:“这一类(鱼类)是由完全无知无觉的东西造出来的。变形之主以为在这一类中给予纯洁的呼吸是不再值得的,因为它们是各种罪恶的后代,而存在着不洁之心。变形之主把它们投入水中,使它们通过深厚的污泥,来呼吸那神妙而纯洁的空气。这就是鱼和牡蛎以及其他所有的水生动物,作为有了莫大的无知之罪而得到的处罚,被遥远地分离开来了。”柏拉图的观点充满了神秘论,虽然不具备理性眼光,但其人文性还是具有参考意义的。在这当中,鳄鱼一直被视为魔鬼的化身,人们不明白:为什么上帝要造出这种类似于利维坦的超出人力控制的巨兽呢?
  这就好比《圣经》里提到的巨兽“贝希摩斯”一样——实际上是希伯来文的“兽”一词的复数形式——是世界上最巨大和强壮的动物之一。重要的不是确认这动物是什么,而是人是无力控制和捉拿这一野兽的。贝希摩斯的力量和强壮远非约伯所能对付,既然约伯不能对付贝希摩斯,那么他自然也不能胜过神和篡夺神位了。这就可以发现上帝的心计及创造出利维坦、鳄鱼等等巨兽的目的。因此,鳄鱼显然是负有使命的,即看管人类的僭越之心。也许造物主过于忙碌,赐予了鳄鱼坚硬无比的盔甲,但忘记了为它配制足以支配力量的智慧,因而,鳄鱼还是处处受制。
  在著名的西方悖论当中,“鳄鱼的疑难”就指出,一条鳄鱼抢走了一个小孩,然后对孩子的母亲说:“你猜我会不会吃掉你的小孩?猜对了我就把小孩还给你,猜错了我就把小孩吃掉。”母亲想了一下就找到了绝妙的杀手锏:“你会吃掉我的小孩。”在这个勾销了饮食美味的回答面前,鳄鱼只好甘拜下风。
  但是,鳄鱼的食物链一点都不阴险或邪恶。在此,任何丑恶都只存在于观者的眼里,任何负价值事实上都只是一种投射。一些艰苦地跋涉于佛罗里达林泽的环境保护者,表达了他们怕在无意中一再踩到鳄鱼的感受,科学家缪尔就写道:“许多好人相信鳄鱼是魔鬼所创造的,这解释它们无所不吃的胃口,以及丑陋。但无疑这些动物是快乐的,并栖居于创造我们万物的创造者所指定给它们的地方。在我们看来它们是凶狠而残酷的,但在上帝眼中它们是美的。”毋庸置疑,这种美的确是理解了造物主意图以后的更深一层的认识。
  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王亚苏巴尼巴尔曾把囚犯扔给巨犬作大餐,而埃及人则倾向于扔给鳄鱼。这涉及埃及人对鳄鱼的崇拜。毕竟,鳄鱼实在过于厉害,举个例子来说,一条54公斤的鳄鱼,咬合力竟达700公斤。在这两排锯子般的缝隙里,自由或道义几乎就是残渣和粉了。在此以后,鳄鱼开始作为国家的使者,行使着刽子手和精神打击的双重暴力。如果以这种观点来反观韩愈的《祭鳄鱼文》,就发现这是体制导演的一场旨在增加其威信的双簧戏。
  车尔尼雪夫斯基显然注意到了鳄鱼丑恶的外表,他在《艺术与现实的美学》里分析了所谓美与丑的动物性:“有人看来,动物界的美都表现着人类关于清新刚健的生活的概念。在哺乳动物身上——我们的眼睛几乎总是把它们的身体和人的外形相比的——人觉得美的是圆圆的身段、丰满和壮健;动作的优雅显得美,因为只有‘身体长得好看’的生物,也就是那能使我们想起长得好看的人而不是畸形的人的生物,它的动作才是优雅的。显得丑的是一切‘笨拙的’东西,也就是,在某种程度上,依照处处寻找和人相似之处的我们的概念看来是畸形的东西。鳄鱼、壁虎、乌龟的形状使人想起哺乳动物——但却是那种奇形怪状的可笑的哺乳动物;因此壁虎和乌龟是令人讨厌的。蛙的形状就使人不愉快,何况这动物身上还覆盖着尸体上常有的那种冰冷的黏液;因此蛙就变得更加讨厌了。”这解释了一些爬行动物引人恐惧的原因。但鳄鱼的眼睛,却是美学家没有注意到的关键。
  亚里斯多德认为,鳄鱼的眼睛近于猪眼,发出一种死亡、愚蠢的光。为了适应水中的生活,鳄鱼的眼睛一直突出水面,像一架不知疲倦的潜望镜,觊觎着一切可以入口的东西。它往往采取一种诡秘的偷猎法取食。水面的猎物一旦出现,它便在水底潜行,对水面猎物毫无惊动,只是在接近猎物的那一瞬间,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上猛冲,将猎物捕获,大饱口福。鳄鱼突出于上部的双眼,便于远距离窥视水面的猎物,据学者们推断,这是漫长的进化的结果,是偷猎的绝技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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