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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万人齐下泪

作者:克 石











  1895年4月17日(清光绪二十一年),清廷特派头等全权大臣李鸿章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这一使中华民族蒙受奇耻大辱的条约规定了一系列使中国丧权辱国的条款:清朝政府承认日本奴役长期与中国有藩属关系的朝鲜(之前中国已失去亲密的藩国琉球);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和彭湖列岛;赔偿战争军费两亿三千万两白银;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允许日本在上述通商口岸建立工厂,装运进口机器;并规定在中国制造的货物享受与进口货物一样的优待之权……
  《马关条约》签订后,举国上下一致斥责李鸿章丧权辱国,李鸿章在中国近代史上几乎成了丧权辱国的代名词。
  造成中国蒙耻受辱,并且以一个曾经最强盛的东方帝国面临被列强肢解与瓜分的险恶之况。李鸿章是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过去史家大多认为:《马关条约》之签订,源于甲午战争的惨败。弱国无外交,自然割地赔款、丧权辱国。而李鸿章身为北洋大臣,手握北洋舰队兵权,应对甲午海战负主要责任。特别是他一再主张“避战守船”,采取单纯守势防御战略,最终铸成大错。尽管他后来有所醒悟,但终为时已晚。当然,李鸿章的海战战略并非一无是处,“保船制敌”从总体来说应是防御与进攻并重,李鸿章太强调“保船”,致使防御不积极,进攻更谈不上。李鸿章并无总体指挥权,当时中日宣战,清廷制订的战略是海守陆攻(见光绪《宣战诏书》)。黄海大战后,清廷为阻止日军向中国本土进犯,将战略方针由海守陆攻改为全面防御。当时李鸿章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思想,这一战略思想在今天来看,也是正确的战略方针。他共提了三点建议,其中第一条最重要,即:多筹巨饷,多练精兵,内外同心,南北合势,全力专注,持之以久,而非责旦夕之功,便不中日寇速战求胜之诡计(见《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七十八)。第二点建议力保沈阳、严防渤海,以固京畿。第三则针对日本可能进犯北京的战略意图,而沈阳地广兵单,应特命重臣督办。后两点核心其实是先保沈阳,然后厚集兵力,最后以持久战消耗日本,取得持久战后的胜利。后两条表面上看是单纯防御,依笔者分析,是应该赢得时间,为第一条总体战略服务。根据当时双方态势,李鸿章这一战略对付日军是非常有针对性的,意义非常重大(战后日本国库空虚,“征兵调及幼丁”,日方是极愿通过和谈尽快结束战争的)。可惜清廷最高统治者那拉氏竟然以女人的狭心,为不影响六十之寿,竟不顾国家利益,一直欲向日本求和。据《翁同和日记》载:1894年9月27日(9月17日爆发黄海大战),那拉氏召见翁氏,拟命其赴津告李鸿章,并请俄国公使出面调停中日争端。李鸿章关于“持久战”的战略是9月19日上奏的,可见慈禧根本不屑一顾。光绪抱负很大,也确想有所作为;但他并不懂军事,多少有些好大喜功,只希望凭血气之勇出战,其实正中了日本速战的诡计。再者,光绪虽是名义上的全国最高军事统帅,但他后面有垂帘的那拉氏,也无法调动全国军事部队。所以李鸿章的正确战略终未被采纳。
  1895年2月12日,北洋舰队覆没于刘公岛。那拉氏惊慌失措,决心全面求和。当天,她就开复了清廷对李鸿章军事失利的一切处分。2月13日即北洋海军覆灭的第二天,便正式任命李鸿章为出使日本头等全权大臣与日本商订“和约”。按惯例,李鸿章起码在几次海战中负有指挥失当的严重责任,理应法办。但旋而成为“商约”重臣,这真是贻笑万邦、滑天下之大稽。
  但实际上,这也非那拉氏本愿。1894年10月在刘公岛战役前,日本陆军在辽东半岛登陆,那拉氏已私心欲望议和。她马上起用10年前被自己罢黜的恭亲王,表面上是以亲王之尊督办“军务处”,指挥对日作战。实际恭亲王是老牌“洋务”,只会纵横之术,根本不会决胜帏幄。那拉氏也正要他重新主持总理衙门,开展议和。恭亲王多次与英、俄公使密谋“调停”之事。但清廷提出的中外议和代表(如税务司德国人德璀林及张荫桓等),日本均予以拒绝,只指名李鸿章有资格与日本开议和约之事。实际日方是有意让李鸿章担任“和议”代表以促进和谈。因为日方深知李鸿章之子李经方与日方上层人物有很深的交往。
  日本倚仗军事上的优势,通过美国公使转示清廷,以割地、赔款、朝鲜脱离中国独立等为议和条件,这无疑是城下之盟。
  李鸿章以败将之身,肩负议和之任,可想而知他的心情。平心而论,在与日本和议之初,他并非甘心丧权辱国。李鸿章怎甘愿背上汉奸的耻辱?所以他自天津赴京觐见光绪皇帝时,光绪询问他的议和方针,他慷慨发誓:割地不可行,议和不成则归耳!当时陪侍皇帝的翁同和将李鸿章此语记入他的日记,并有“语甚坚决”的描述。翁同和作为帝党中坚,一直与李鸿章有宿见,他的记载应该是公正和可靠的,因为假若李鸿章主张丧权辱国,翁氏肯定是做为罪状记录,以备秋后算账的(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之后,“帝党”把乞和之责都推给了李鸿章)。当时不少大臣如孙毓汶、徐用仪等,都认为不割地恐难议和。李鸿章“割地不可行”的坚决主张应该说是值得肯定的。
  李鸿章因为自己的窘境,不可能再坚持“持久战”的主张,更不敢得罪西太后,他只好寄希望于列强“调停”。虽然光绪支持朝中主战派,但终因那拉氏亲自决断,主和派控制了局面。光绪和主战派最终回天无力。这首先丧失信心,继而涣散军心。军心一失,持久战便不可行,而“调停”更属失误。正如当时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所云:“正义完全在中国方面。我不信单靠正义可以成事,正像我相信单靠拿一支筷子不能吃饭一样,我们必须有第二只筷子——实力。但是,中国人却以为自己有充分的正义,并且希望能够以它来制服日本的铁拳,这想法未免太天真了……外交把中国骗苦了,因为依赖调停,未派军队入朝鲜,使日本一起手就占了便宜”。李鸿章幻想折冲樽俎,曾分别拜访驻京各国公使乞援,并发电给清廷驻英法大使和驻俄德大使,密商于四国外交部,请其调停,但各国反应冷淡。李鸿章有所气馁,向朝廷建议:“此次日本乘屡胜之势,逞无厌之求,若竟不与通融,势难解纷纾急。”可见他是想把责任推给朝廷。由于清廷一直磋商割地条款问题,延误了李鸿章赴日时间。狡猾的日本人见清廷只寄希望于议和,放松军事戒备,便突然发动辽河攻势要挟,于3月4日至9日五天之内连下牛庄、营口、田庄台等辽河重地,一时关内震慑,京津告急。其实,不待日军发动攻势,在3月3日,那拉氏已通过庆亲王命李鸿章“以商让土地之权,令其斟酌重轻,与倭磋商定议”(《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2卷)。这等于赋予李鸿章可以“定议”丧权辱国的全权。当然,李鸿章也曾尽力减少辱国条件,在谈判中一直不同意全面接受日本的苛刻条件。3月19日李鸿章率团至马关,次日始与日方谈判。到24日共举行三轮谈判,双方辨论都甚激烈。但因李鸿章突遇刺客袭击中左颊,一时中外震动。日本考虑有失体面,遂稍作让步,提出修正案。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以战胜者的狂傲坚持条款决不再减,只有同意与否两句话,甚至恫吓要“增派之大军舳舻相接,陆续开往战地,如此,北京的安危,亦有不忍言者”,并威胁李鸿章也难保证其“再安然出入北京城门”。
  李鸿章于辩论后极为愤闷,他对随员顾问科士达愤言:“万一谈判不成,只有迁都陕西,和日本长期作战。日本必不能征服中国,而中国可抵抗日本至无尽期,日本最后必败和。”(见《科士达回忆录》)这其实仍是“持久战”战略的延续,如果李鸿章的设想实施,中国采取强硬态度,一面整军备战,只要拖下去,日本不可能取得最后胜利。可惜,李鸿章并未坚持自己的看法,他只是汇报请旨。4月10日请旨,4月13日清廷即复电:“……即与定商”,李鸿章即于17日签约。这一丧权辱国的大耻使“四万万人齐下泪”,使台湾、澎湖列岛、辽东半岛沦丧倭寇腥膻达50年之久!并且使日本野心膨胀,又于本世纪再次发动侵华战争,炎黄子孙血流漂杵,损失无法计算。其罪魁自应是那拉氏,李鸿章难道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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