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7期

《文汇报》拒绝转载批判《苦恋》文章内情

作者:马 达











  
  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日一早,新华社播发解放军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四项基本原则不容违反——评电影文学剧本〈苦恋〉》。新华社为此特别发了一个“公鉴”,大意说:“遵照上级领导的指示,各省、市、自治区报纸请即于显著地位,转载解放军报特约评论员文章。”一则“公鉴”,新华社就传达了一项重要指示,而下这个指示的“上级领导”是谁,不知道;指示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也不知道。但第二、第三天,全国各地省级报纸纷纷在第一版显著地位转载了这篇文章,惟独文汇报一家没有转载。
  为什么会出现这一情况呢?我回忆当时情况,心中有许多说不出的感慨。今天回忆二十年前的那场讨论和争论,或许可以使我们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东西。
  四月二十日早上,我刚走进办公室,就听到电话铃声响了。打电话来的是市委一位主管宣传报纸工作的书记。他对我说:“今天解放军报要发表一篇重要评论,是批《苦恋》的。我在北京与总政已谈好了,新华社播发后,你们要与军报一起登。”我回答说:“好的,新华社还没有发。”上午十时左右,解放军报一位我认识的副总编辑打电话给我,说:“老马,过去我们两个‘解放’一直合作得很好(两个“解放”是指解放军报和解放日报,“文革”前夕我任解放日报党委书记兼总编辑时,在业务上与解放军报联系较多,有过愉快的合作),今天新华社要播发我们的一篇评论员文章,是批《苦恋》的。希望你们《文汇报》和我们,一南一北,一同见报。”我说:“新华社稿子我还没有看到,看到后再联络。”大约中午刚过,新华社的电讯稿播发了,我把电讯稿一连看了两遍,放下眼镜沉思起来。我的直觉提出了几个问题:为什么军报批评部队一位作家的作品,要这样大张旗鼓?为什么这篇文章全是政治批判,语气十分严厉?为什么一篇文艺评论文章,要全国地方大报都要同时在显著地位刊登?我感到这件事非同小可,我连忙叫秘书通知报社党委成员立即到我办公室开会,并传看了这篇评论员文章。
  我不认识剧作者白桦,一九八○年秋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召开的全国总编辑会议上放了一部电影,片名叫《太阳和人》,是根据小说《苦恋》改编的(这部电影已封存禁放)。这部影片是作为反面教材放给会议代表们看的,会议没有展开讨论。听说影片以著名画家黄永玉为原型,讲述他在“文革”中的遭遇。影片给我留下两点模糊的印象:一是,影片中主人公在“文革”中遭受残酷迫害和非人待遇,境况凄惨,我看了很难过,也很同情;二是,影片末尾的画面上,一个血红如火的大太阳从地面越升越高,越升越大,一个受伤的人伏在雪地上艰难地爬行,两相对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强烈的暗示:领袖被无限地神化了,而普通人的人性却被践踏了。看到最后,我有点喘不过气来。影片采用这种隐喻、夸张的手法,我感到太离谱,煽动性太大。
  碰头会在热烈进行。大家看过电讯稿,从不同角度发表了意见。有的说,三中全会以后,知识分子“惊魂甫定”,“心有余悸”,这样一批,一围攻,以为又要搞什么政治运动了;有的说,全国的大报都一起转载一篇批评文章,这不是又重复“文革”时大批判的做法吗;还有的说,评价一部作品,既要考虑思想内容,又要作艺术分析,不能只从政治概念出发,用政治原则代替文艺批评。议论很热烈,我最后征求大家对转载这篇稿件的意见,大家都支持我的看法:一致不同意转载这篇稿件。会议进行中,那位市委负责同志又打来第二次电话,问:“稿件来了没有?你们准备发吗?这篇文章很重要,是中央精神(但他不肯说明是什么中央精神),我是同意了的(指转载军报评论文章)。”我回答说:“我们正在讨论。”
  解放军报的评论员文章,是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这一命题来批评电影文学剧本《苦恋》的,认为《苦恋》是当时要开展的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一个反面典型。
  评论文章的基本论点是:一、《苦恋》写一个画家一生苦恋祖国,却遭到祖国践踏的悲剧。从主人公解放前后的遭遇,说明作者所描写和抒发的不是对祖国的爱,而是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怨恨。文章认为:“尽管建国以来,我们党的工作有过失误,几经挫折,特别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未充分发挥,但建国三十年来的成绩仍然是巨大的。”二、《苦恋》通过艺术形象散布了一种背离社会主义祖国的情绪。文章认为作品通过画家女儿之口提出的“您爱我们这个国家,可这个国家爱您吗”这句尖锐的话,才是这部作品的真实主题。三、文章认为作者用大量的形象、隐喻、符号和语言,反复表现的是“神佛”对人的精神奴役,“太阳”下的人和苦难的命运,以及五星红旗飘扬的土地上发生的悲剧。文章说作家“歪曲历史”,把“四人帮”的倒行逆施当作伟大祖国对自己儿女的冷酷无情,把十年浩劫的灾难归罪于社会主义制度,甚至把党和“四人帮”等同起来加以鞭挞。四、《苦恋》一再唱出“我们飞翔着把人字写在天上”的主题歌,认为人的尊严、人的价值“写在经书里、悬在天空中,可望而不可及”,“反衬地上的人的悲惨命运”,“指责我们的党践踏了人的尊严,抹杀了人的价值”。
  
  看了以上比较详细的论点摘要,可以看出,解放军报的评论文章从头到尾贯穿的主旨,就是说剧本《苦恋》的作者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这是立论,也是结论。虽然没有写“反党反社会主义”这个大家听熟了的词,但文章批判的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
  我当天下午找来电影剧本《苦恋》仔细看了。我认为,作者创作这个剧本,是看到一些社会现象,接触到真实的人和事,有强烈爱憎的感情,对“四人帮”在“文革”中的倒行逆施是痛恨的,对党过去实行的“左”的错误路线和危害是有切肤之痛的,对知识分子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不幸遭遇是同情的,因而剧本有许多情节是真实的,感人的。但是他把这一切都简单地归结为个人崇拜,并由此作了一些十分夸张的、绝对化的描写,把一些现象孤立起来,又人为地使之极端地对立,因而造成失误。作者思想观念上的偏差,导致了艺术表现上的迷乱和失实。
  问题是,如何对待一部有错误倾向的文学作品?如何去分析作品中的错误思想和艺术方法呢?我感到,军报评论员文章不是把握得很好,而是从政治概念、政治原则出发,一一作出“政治裁决”。
  临傍晚时,领导同志又打来第三次电话。他问:“你们决定转载了吗?”我在电话中,详细地把上午讨论的情况和我个人的看法一一作了汇报。他没有对我们的意见进行批驳,却说:“你们对错误的东西为什么不批?应该转载嘛。这是原则问题,你们要认真考虑。”说着就把电话挂断了。
  这的确是一个原则的问题。对待错误倾向必须批评,这是一个原则问题;用什么态度和方法批评错误的东西,也是一个原则问题。这一晚,我上半夜在报社看稿件,下半夜回到家里基本上未合眼,翻来覆去,考虑转载这篇评论文章的事。我反复考虑,不转载是从安定团结的大局,是从有利于团结、教育广大知识分子出发的,但我也知道,坚持真理有时是十分困难的,是会冒风险的。
  第二天一早,我赶到报社,看到解放日报在第一版显著地位转载了军报特约评论员文章,而文汇报按照我的意见,夜班没有转载。读者不断有电话来。有许多读者,我估计主要是各界的知识分子,他们尖锐地说:“军报的文章就是‘大批判’,戴那么多‘帽子’,是‘文革’的遗风嘛,我们看了不理解,三中全会开了,政治运动还会再来吗?我们的确是心有余悸。文汇报不转载,我们都认为是对的。”但也有少数读者,我估计比较多的是机关干部,他们也尖锐地用质问的口气说:“解放日报转载了军报文章,文汇报为什么不转载?党报为什么不讲党性?”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正是社会存在的现实思想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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