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9期

从“五月花号”所想到的

作者:黄鸣鹤











  
  “五月花号”上所承载的东西
  
  公元1620年,一条本用来捕鱼的小船悄然离开了英国港口,驶向了大洋彼岸的新大陆。事实上,当他们离开港口时,许多老水手都怀疑他们是否能顺利到达彼岸,因为这条船是条小船,此时又不是航海的好季节。但他们必须马上扬帆启程的原因是他们中间除了受宗教迫害的清教徒之外,还有着种种原因必须马上离开不列颠的人们,包括破产者、流浪者等因各种原因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中找不到自己定位或无法实现自己梦想的人。
  船出发了,一共102人,经过65天与风暴、饥饿、疾病、绝望的搏斗之后,他们终于看到了新大陆的海岸线,在这过程中,一人死亡,但同时一个新的生命在惊涛骇浪中来到了尘世。
  缺水、缺粮、困乏,而新的大陆和新的家园已经在望。这时候,船反而停了下来,船上的成年男子在低声讨论着:我们将如何管理未来的新世界,依靠什么,领袖的权威?军队的威力还是国王的恩赐?
  他们决定将这个问题弄清楚之后再上岸。
  讨论十分激烈,有权参加讨论的是船上51名成年男子,妇女们只有旁听的份,直到过了300年后,她们才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这种权利。
  最后,他们决定最后共同签署一份公约,名为《五月花号公约》,内容是:为了国王的荣耀,基督教的进步,我们这些在此签名的人扬帆出海,并即将在这块土地上开拓我们的家园。我们在上帝面前庄严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得以顺利进行、维持和发展,亦为将来能随时制定和实施有益于本殖民地的总体利益的一应公正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等,吾等全体保证遵守与服从。
  在此之后的数百年后,当世界各国的人们读到这一段文字时,总是心潮澎拜。
  因为这一段文字,第一次从民众的角度阐述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是民众以契约的形式合意组建的,国家的公权力来自于民众所度让的部分权利的组合。法律实施的真正力量源于民众对于国家法律合法性与公正性的认同,出于对法律的敬畏而自愿服从,而不是慑于国家暴力。法律是为了维护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而不是为了维系某种统治秩序而制定的。
  也就是说,这一份写在一张简陋的纸上的契约从法理上根本上否定了君权神授的理论,并以某种形式指出国家的权力来自以全体社会成员以契约达成合意所出让的部分私权利的组合。
  或者,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份牛皮纸上所记载的东西所蕴藏思想的力量,因为当时的欧洲大陆,仍然在王权和宗教的双重重压之下,文艺复兴运动虽已蓬勃发展,资产阶级已经开始血腥的原始资本积累,但在国王看来,这些离开王国出走的人们只不过是正统宗教的背叛者、统治秩序的腹诽者、经济上的失败者和天生的贫贱者而已。让他们到新大陆去吧,如同旧王国的一次减负或者不如说是排泄。
  让他们听天由命去吧。失败了,旧王国少了一些不安定因素,国王和权贵们可以睡个好觉;成功了,更好,国王的税吏和法律就将尾随而至,以新大陆的资源,来弥补因国王和贵族们的挥霍而不断亏空的国库。
  数百年后的今天,我想,当时的英国国王肯定没看过这份文字,因为在他眼里,这份文字与他管辖的王国中贫民区两个贱民间的房屋买卖契约并没什么区别。即使看到了,他也不会在意,因为不明白这里面所含的意义和力量,将如同一道闪电划破中世纪欧洲的铁幕,在数十年后,引发了英国的光荣革命;他也不可能意料到,在一百多年后,这种思想的力量经过名叫卢梭的人的妙手,著成了一本名为《社会契约论》的书,思想的风暴引发了革命的风暴,终于酿成了一场使欧洲大陆所有王室都感到惊悸的法国大革命;他更不可能想到的是,他的确可以利用税吏、军队和以贯彻自己意志的法律在新的大陆建立起他的统治秩序,让新大陆的资源为国王的利益服务,但《五月花号公约》中所蕴藏的力量和种子,如同传说中的魔指环,终将在150年后摧毁他所建立的秩序,使新大陆终获新生。
  美国人却明白这一点。300多年后,当他们整理老祖宗留下的文字,并编辑一本名为《美国赖以立国的文件》(Words that made America great)的书籍时,这一份文件理所当然地被收入。
  “五月花号”上所载的,不仅是一群逃难的人,也不仅仅是一群寻找新世界的人,追求自由与平等的理念使他们有着源源不绝的勇气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这也是他们在登上新大陆后的第一年因疾病、饥饿和土著人的袭击而损失一半以上的人却终能坚持下去的原因,这也是他们虽然将国王的荣誉与上帝的恩典并列放于《五月花号公约》之上,但国王税务官的贪婪终于点燃了美国独立战争硝烟的原因。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五月花号公约》形式上虽然不是但究其精神应该是美国的第一部宪法。
  
  如果“五月花号”上载的是中国人
  
  写完上一篇文章,脑中突然浮起一个非常奇特的想法:如果五月花号上坐的是102名中国人,那将是怎样的一种结局呢?
  我们不妨来做这样的假设。
  在过去的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中,数量众多的中国人因为各种原因背井离乡漂洋出海。但他们的出走模式,绝对不可能像“五月花号”那样复杂无序,出走者们肯定有一个权威的组织者或一个组织架构,所有的男人、女人和小孩都服从在这一组织者的领导和决策之下。
  这位组织者,可能是一位族长,可能是一个长者,也可能是一位武力和智力上的强者,他组织这群乌合之众的力量源于多方面,也许是武力或智力,但更多的是道德上的权威。他对于船上人所采取的统治方式,大多是个人决策,至多是开明专制(即以某种形式听取群众的意见,但最终的决策权仍掌握在个人手中),他不需要船上绝大部分人的拥护,而只需要一小部分人的拥护和其他人的顺从即可,至于拥护者是基于对领袖的信仰还是基于共同的利益,顺从者是出于信任还是出于对强权的畏惧而把自己未知的命运托付给另一个同类,似乎是个无足轻重的问题。
  船上的人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领袖身上,在服从的同时只能向上苍祈祷:领袖是英明的;领袖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公心;领袖的判断力优于所有的人;领袖不会犯重大错误;如果领袖能有一种宽容度能听取不同意见的话,那他就是一个英明的领袖,值得三呼万岁了。
  所以这种组织架构根本不需要所有的成年男子来签订什么宪章,因为也没人会相信这种承诺有什么约束力和执行力。对于中国人而言(或者说是习惯于人治结构的所有人),如果领袖能将人民引向幸福,那么,要那种吵吵闹闹如菜市场的民主干什么?既然船已经到达了新大陆,还有什么比马上登陆在领袖的领导下建设一个新家园更重要的呢?将船停下来去讨论什么宪章岂不是浪费时间?
  的确,这种思维方式也没错:民主讨论最后得出来的结果的确未必就比领袖的判断力高明,它更多的是一种冲突利益的相互妥协,如果各方利益冲突始终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民主将成为一种扯皮和无谓的争执。仅就效率而言,民主比起人治麻烦且缺乏效率。
  于是,“五月花号”上的中国人上了岸,在新大陆中建立一个新的家园。
  这是一块充满希望的土地,肥沃的土壤和丰富的雨水意味着更多的粮食和更多的机会。人们在领袖的领导下,与饥饿、疾病、自然灾害及土著人的入侵做着斗争,新家园在领袖的智慧和意志下得到了生存和繁荣,而不是民主表决。
  但是,危机在繁荣中滋生并迅速蔓延,人治结构的内在缺陷将可能导致新王国的毁灭,不是毁于外来攻击,而是毁于萧墙之内。
  “五月花号”上的中国人在领袖率领下所建立的新王国可能发生下列几种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地发生而且重复发生的故事模式。
  在人治社会中,领袖为了培养自己的支持者(或者叫亲信),就得利用自己对于公共资源的分配权的掌控,通过制定某种政策或者随意地把更多的利益分配给他们,并在自己周围形成了一个共同的利益集团。由于分配上的不公,新王国内逐渐形成了一个既得利益者阶层和利益受损者阶层,因为资源毕竟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正如孟子所说的许多的社会冲突源于“不患寡而患不均”,冲突愈演愈烈直至不可调和。
  冲突的结果不外乎几种模式:不断的冲突导致内耗,偶有妥协和平衡,但平衡毕竟是短暂的,冲突却是永恒的。
  最后,新王国发生了动荡,反抗者称之为起义或革命,并提出某种挑战于旧分配规则的令人心动的口号,如“均贫富,等贵贱”之类,甚至借用一些神秘力量,如“替天行道”,“斩妖除魔”之类,以期号召更多的旧秩序的失意者参加到他们中来。
  统治者则将这种挑战称之为造反或暴乱,并动用各种国家暴力工具镇压之。冲突的第一种结果是反抗者在一定时间内被制服,但谁都明白,反抗还是会再度发生的,无非等火山口再度聚集足够的能量。另一种结果是:反抗者取得了成功,但事实证明,反抗者用来吸引人们的诸如“均田免粮”的口号只能是一种用来煽动和蛊惑的理想,因为没有任何形式的国家可以在不征税的状态中存在。口号只能是口号,理想最终也只能是空想。当反抗者成为统治者之后,建立新的政权之后,一切就另当别论了。
  于是,反抗者成了新的统治者,出于让步和对于记忆犹新的暴乱的恐惧,政策相对宽松,动荡所带来的人口的急剧减少,使得农耕文明中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有所减缓。
  “五月花号”上的中国人在新大陆所建立的王国又进入了一个新的轮回,如同在它的母国所曾经发生的一模一样。
  
  “五月花号”上的中国人注定无法逃脱母国的种种不幸和宿命。因为他们携带到新大陆的文化基因,全部源于母国,同样的结局也就注定无路可逃了。如果我们用生物学的方法论分析这个社会学的命题,那就是:“五月花号”上的欧洲人思想中所携带的,是不同于也不见容于旧王国的新的变异基因,这种基因虽然只是潜伏在旧文化的体制内,但是其旺盛的生命力,终将在新大陆的土壤上催生一种新的品种或者说是生命模式。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五月花号”上的中国人所携带的思想种子中不可能有反对封建王权的基因呢?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对这个问题琢磨了许多,却始终无法从法律学科自身寻找到答案。
  于是,我将释疑的目光投向了历史学。
  我很快找到了答案。
  欧洲文明渊源于古希腊文明和古罗马文明,这两种文明的社会形态虽然只处于奴隶社会阶段,但古希腊的城邦制、罗马的元老院和公民大会,都有着很好的市民自治的传统。
  但随着蛮族的入侵和罗马帝国的崩溃,中世纪的欧洲也随着沦陷在封建王权和宗教的精神桎梏双重铁幕之下。
  王权以封建等级制度和君主极权制建立了自己的金字塔统治,而宗教法庭对于异端的思想更是举起了大棒。且不说哥白尼和布鲁诺,在中世纪,仅西班牙一地,被宗教法庭冠以女巫之名烧死的妇女就有数万名之众,罪名是晚上骑着扫帚在空中飞来飞去,而且大部分案件都有证人出庭作证。
  人们在痛苦之中寻找着答案,这也是中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风起云涌的内在动因。
  多年的战乱,文明仅余废墟,但思想却随着典籍保存下来。也正是这种使封建王权和宗教法庭恐惧着并以异端的名义加以戕杀的东西,在旧大陆找不到生存的土壤,随着一群旧秩序的异端们在新大陆找到了重生。
  中国人呢?
  览遍中国历史书的每一个角落,上古时代尧、舜、禹的禅让于贤的胸襟虽然令中国的史学家们始终津津乐道,但这毕竟只存在于社会生产力极其落后,部落的人们处于必须依靠群体合作才能活下去的生存压力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领袖的权力不断增值,私欲也随之膨胀,这也就是大禹的儿子夏启在其父死后断然毁灭传统而携权力为自有的原因。
  我长期思考而不得其解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在中国政治传统中,即使是在诸侯争霸、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代,没有一个哪怕是小国家采取民主城邦制的方式来管理国家,甚至连民众自治的基础理论都没有。
  在中国土地上民众自治制度理论和实践的长期缺失,是中国法制土壤贫瘠薄弱的初始原因。
  同时,中国国家地理位置上的相对封闭性也影响了中国通过对外交往从其他文明中学习这一经验。
  事实上,地理的封闭性只是一种遁词。因为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无论是丝绸之路还是玄奘西行,无论是张骞出西域还是郑和下西洋,对外的经济文化交流一直没有中断过。
  准确地说,应该是中华文明中自大自恋的文化基因造成了中国人以天朝大国自命的封闭式心态,从而影响了中国人对域外文明的容纳和学习。这种自恋情结,一直延续到鸦片战争后,国家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时,在中国的知识分子群中,仍有着相当大的市场,或者说在今天的中国都依稀可见其身影。
  一种封闭而自大的文明决不可能产生不断自我超越的变异基因,也注定其走向衰亡的必然命运。同样,一个固步自封的民族最后的悲壮,其最终的结局,无非是以义和团式的狂野冲锋,来证明自己不值钱的勇敢而已。
  从这个意义而言,也注定了如果1620年的“五月花号”上载的是中国人的话,在看到海岸线的时候,他们决计是不可能停下来去订立那样的一份契约。
  (摘自《法治的罗马城》,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定价:20.00元,社址:厦门大学,邮编: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