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爱伦·坡的唯美追求

作者:卢国荣 付景川




  关键词:唯美主义 美国文学 文学思想
  摘 要:爱伦•坡作为美国浪漫主义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之一,不仅开辟了心理小说、侦探小说与科幻小说的先河,而且他的唯美主义倾向还促进了法国唯美主义运动的发展。本文就爱•伦坡的唯美理论、唯美倾向的形成及在作品中对美的营造这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旨在探讨爱•伦坡的唯美创作观。
  
  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59)被誉为心理小说、侦探小说、科幻小说的鼻祖;唯美主义的先锋,“美国文学批评的开创者之一”①, 从而在文学史上占据着不朽的地位。爱伦•坡在体现其文学思想的《创作的哲学》(The Philosophy of Composition) 和《诗歌原理》(The Poetic Principle)中都反复强调了“美”是“诗的唯一合法领域”的唯美观,而他在一生的创作实践中,则精心地营造着“美”的意境,处处体现和遵循着这一原则。
  
  一、爱伦•坡的唯美倾向
  
  爱伦•坡(以下简称坡)在《创作的哲学》 和《诗歌原理》中都反复强调了诗的美学意义和原则。他认为“诗的唯一合法领域就是美”②,“诗的唯一裁判是审美力”③,诗为美而作,美是诗的主题,获得美感是艺术的最终目的。在《创作的哲学》中,坡这样阐述道,“我之所以把美标定为诗的领域,完全是一条明显的艺术规律——即应该让结果产生于直接的原因,或者说目标之实现应通过最适于实现目标的途径;恐怕迄今为止还没人会如此愚钝,以致否认上文所说的那种特殊升华在诗中最易获得。”④坡在这里所谓的“特殊升华”是指人的灵魂的升华,而人只有在对美的凝神观照中才可能获得灵魂的激动和升华,所以说美才是诗的基调和实质。
  坡坚信诗歌的大敌就是“教训诗的异端”,坚决反对诗歌中充满道德说教,“一切诗歌的最终目的是真理,这一点已被默然地和公开地、直接地和间接地假定了。据说,每一首诗都应该谆谆教诲一则道德教训;而且依据这一道德教训来评判作品的诗歌价值。我们美国人尤其庇护这种高见,而我们波士顿人更是特别地把它充分加以发展了…… 然而,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只要我们观察自己的心灵,我们即刻就会在那发现,太阳下面也不可能有比这样一首诗更为高贵、更为崇高的作品——我说的是这首诗本身,它就是一首诗而不是别的什么——这首诗完全是为诗而写的”⑤。坡的这种“诗不应追求社会功能、只需追求美”的观点被韦勒克称为“教育谬说”。韦勒克在论及文学的作用时,明确提出“我们不应该夸张十九世纪末的‘为艺术而艺术’和近代的‘纯诗’(poesie pure)等主张的标新立异作用。其实,‘教育谬说’——如爱伦•坡所说的诗中的信念诗启迪的手段——不等于文艺复兴时期关于诗兼有娱乐和教育的作用或寓教于乐的作用这样的传统说法”⑥。并且断言“整个美学史几乎可以概括为一个辩证法,其中正题和反题就是贺拉斯(Horace)所说的‘甜美’(dulce)和‘有用’(utile), 即诗是甜美而有用的。这两个形容词,如果单独采用其中任何一个,就诗的作用而言,都要代表一种趋向极端的错误观念……我们要同时尊重‘甜美’和‘有用’这两方面的要求”⑦。显而易见,坡的唯美观点只代表了“甜美”这一趋向极端。
  
  二、爱伦•坡的唯美观的渊源
  
  坡的唯美观点的形成既有理论的渊源,又有其自身生活经历的影响。
  在坡的时代,唯美主义“aesthetic”一词还没有进入英语的词汇表。唯美主义“aestheticism”源于希腊文“aestheta”,意思是“可感觉到的东西”。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就持“美即形式”的观点;中古时期的圣• 托马斯也提出美在于形式的和谐;近代西班牙的贡戈拉派和意大利的马里诺派,也注重雕琢词藻,追求华丽形式。十八世纪,德国的薄姆加特(A.T.Baumgartem)于一七五〇年首次以《美学》(Aesthetica)为题发表了一篇论文,旨在建立以哲学为基础的审美理论。渐渐地“Aesthetic”一词就被用于对趣味、事物丑美的评价,即审美活动,“Aestheticism”用来表示追求纯粹艺术和唯美倾向——唯美主义。后来康德于一七九〇年在其艺术哲学作品《判断力批判》(Critique of Aesthetic Judgment)中系统地阐释了这一美学理论,他提出审美判断是独立的活动,有别于感知活动和实践意志, 并力图调和审美标准与道德、功利以及愉快之间的矛盾。他把人的心理活动分为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和判断力。纯粹理性相当于认识活动,实践理性相当于意志活动,判断力主要讲美感,相当于感情。到了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坡“把人的精神世界分为纯粹知性、趣味和道德感三个不同的领域时,无疑是重复了康德的哲学见解”⑧。爱伦•坡把精神世界分成了同样的三个部分,但他更多注意的是三者之间功能的差异。他认为“理解力关心道理,审美力让我们感知美,而道德感关注的则是责任心。换言之,当道德感在教人以责任义务,当理解力在晓人以利弊得失,审美力却在满足于向人们展示美——审美力向邪恶宣战只因为一个理由,那就是邪恶造成残缺,破坏均衡,并仇视一切匀称、适度、和谐的事物;一言以蔽之,只因为邪恶仇视美”⑨。因此,他认为诗歌和真理的关系就如油与水一般不可调和,因为诗歌需要的是语言的华丽,而真理需要的是语言的严谨;即使诗中描写了真理和道德,它们也只是一种辅助作用,也绝不会是诗歌的主角。
  对于坡的唯美观的形成,除了受到康德的哲学思想的影响外,我们还不得不从其生活经历和环境中寻找渊源。坡的一生是不幸的一生,充满了孤独、痛苦和绝望。坡出生在一个流浪艺人家庭,一岁父亲离家出走,两岁母亲病逝,由一富有烟草商家庭收养。六岁时随养父母迁居英国,上了五年的私立学校,十一岁返回美国继续上学,直到一八二四年,少年的坡一直生活在幸福之中。而接下来,他就受到了接二连三的打击,首先是他同学罗伯特的母亲的死亡,这位三十一岁的女人端庄美丽,一度是坡心中美的偶像。坡为此非常伤心,精神恍惚,噩梦不断,还多次在夜里到这位夫人的坟前哭泣。恰在这时,养父约翰爱伦的商行倒闭,养父的情绪低落,经常发怒,坡得到的父爱越来越少。后来养父还是把坡送到了弗吉尼亚大学,但给他的资助却极少,坡中途退学,父子关系终止。在其后的日子里,坡先后在几家报社当过编辑,但苦于作品不被重视、理论无人理解,生活在贫困潦倒的现实中。一八三六年与十四岁的表妹结婚,招来世人非议。坡为了养家和创办报纸而劳累奔波,可还是生活艰难,毫无保障。一八四七年仅仅二十六岁的妻子病死,坡悲痛欲绝,身心交瘁,两年后去世。坡的抑郁凄凉、穷困潦倒的一生中,他的世界被死亡的阴影所笼罩,他对于现实生活无能为力,他只有沉醉在诗歌的虚无飘渺的美中,才能获得短暂的解脱。坡的愿望得不到满足而感到压抑和痛苦,他只有靠幻觉来满足愿望和得到心灵慰藉,并通过语言的形式来表达出来。所以,这种语言的表现不会与现实发生关系,只与心灵所产生的幻想有联系。因此,在坡来说,诗歌不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诗歌与真理无涉,也与道德了无干系”⑩,美是属于想象世界的,是精神王国外化于现实世界的产物,是心灵深处对理想的渴望。
  
  三、爱伦•坡对美的追求和营造
  
  那么坡所追求的美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美呢?坡在《诗歌原理》中指出,“一种永存于心灵深处的天性就是美感。美感能使人从身边各种各样的形状、声音、色彩、气味和情趣中去感受。而正如百合花倒映在碧湖中,或让阿玛瑞丽丝的眼睛闪耀在明镜里一样,用语言或文字再现这些形状、声音、色彩、气味和情趣,也是愉悦的一个源泉。但这种纯粹的再现不是诗。如果一个人仅仅使用诗来再现他和世人一样感知到的那些景象、声音、气味、色彩和情趣,不管他的感情有多么炽热,不管他的描写有多生动,我都得说他还不能配得上诗人这个神圣的称号。远方还有一处他尚未触及的东西。我们还有一种尚未解除的焦渴,而他却没能为我们指出解渴的那泓清泉。这种焦渴属于人类的不朽。它是人类不断繁衍生息的结果和标志。”[11]显然,坡所说的诗中之美不仅限于人类感官所触及的美,还有那种人类出于本能所渴望的不朽的美、天国的美。这种美是属于非世俗世界、心灵的;这种美是遥远神秘、恐惧陌生的。正如爱伦•坡所描绘的那样,“这是飞蛾对星星的向往,他不仅是对呈现于我们眼前的美的欣赏——而且还是一种力求上界的美的狂热努力。由于未来世荣耀的狂喜预见所激发,通过时间之内种种事物和思想之间的多种形式的组合,我们才能力争达到一部分美境,而这些要素也许仅仅属于永恒世界。于是,每当诗歌——或每当音乐这种诗歌情绪中最令人着迷的——使我们发现自己被感动的话为泪水——我们哭泣——并非像葛拉维纳所设想的是由于极度快乐——而是由于某种易于触发、忍受不了的悲哀,因为我们在现世不能完全地、永久地把握那些神圣的和令人销魂的喜悦,唯有通过诗歌或音乐,我们才能短暂而隐约地瞥见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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