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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出色的见习生





哈佛优等生

  罗斯福从格罗顿公学毕业后,曾一度想进安那波利斯市的海军学院,将来当一名海军军官。但年迈的父亲坚决反对。他耐心地解释说,作为能够继承财产的孩子,不应该选择海军职业。因为那会远离家乡,并且生活艰苦。而学习法律,则能使一个人将来从事任何一种职业。于是罗斯福就进了哈佛大学。由于他在格罗顿的最后一年中已经学习了进哈佛所必需的16个学分以及大学新生的一些课程,因此,他在1900年9月进哈佛时,虽名列1904届新生中,但实际上是从二年级读起的。
  哈佛大学位于波士顿附近查尔斯河畔的坎布里奇,创建于1636年,有着悠久的足以自豪的传统。波士顿这座号称"世界的中心"、"美国的雅典"的城市,以拥有显赫的新英格兰名门世家,雄伟的州议会大厦,别致新奇的图书馆、美术博物馆而著称于世。哈佛的一位历史学家说,波士顿是附在四周大学身上的一条"社会水蛭",繁华的灯塔山的性感女侍总希望招待哈佛那些出身名门的"诱人的青年男子"。不过刚进大学的罗斯福还没有对女孩子产生兴趣。他只是在二年级时同作家理查德·达纳和亨利·朗费罗的孙女弗朗西丝相爱,后因母亲反对而分手。罗斯福同许多格罗顿公学的老同学一起进了哈佛,校园里随处可见来自全国各地贵族学校的毕业生。他和莱恩洛普·布朗合住在威斯特摩利大院27号的一套三室一厅的公寓里,地点在哈佛著名的"黄金海岸",是一个租费昂贵的公寓和高级俱乐部集中的地区。大学生活自由开放,格罗顿那种简片刻板的生活顿成历史。他们用三角旗、奖品、图画、标本、船舶模型、波斯地毯等把房间布置得很有气味,极富大学生的浪漫情调。
  这年12月7日,罗斯福72岁的父亲因心脏病去世,给罗斯福留下了大约12万美元的遗产,也给他树立了一个具有自由思想的传统美国绅士的形象。在此后的许多年里,萨拉·德拉诺·罗斯福夫人就成了海德公园罗斯福家族的主人,她从她父亲沃伦·德拉诺那里继承了130多万美元的遗产。丈夫去世后,她让妹妹劳拉陪她在海德公园度过了一个孤独而无聊的冬天,随即就搬到了波士顿的一套住宅,那儿距儿子的住处仅相隔几条街。她这样做,既慰藉了自己精神上的孤独和渴望与儿子亲近的需求,又使得自己得以经常照料儿子,以实现丈夫对儿子远大前程的遗愿。在萨拉的性格中,权威的思想在逐年增长,她似乎更倾向于置儿子于自己的"监护"之下。聪明的富兰克林为了不伤害母亲的感情,开始学会了迂回和规避。他在母亲的住处招待宾客,也常外出参加午餐会和郊游。他甚至担负起海德公园和坎波贝洛的一些责任。在暑期,他用尽量多的时间陪着母亲。他们像以往那样自由自在去欧洲旅行。但一当萨拉提起关键性的话题——罗斯福家的生活道路,他就巧妙而机智地顾左右而言他。罗斯福并没有一味地以那种不加理睬、我行我素的态度来表达他并非真心的反抗。在随和与温顺的背后,罗斯福似乎开始蕴藉着一股冲破和反抗陈旧框架的力量,这些素质终于在"新政"年代的实验中表现出来了。
  哈佛大学的生活丰富多彩,散漫自在,学生中来自名门世家的富家子弟占了相当比例。一个人在社交圈和体育活动中成就的好坏往往决定了他在校园里的声誉和地位。罗斯福又一次面临着他在格罗顿时的难局:他身材瘦长,体重仅146磅,几乎没有拿手的运动项目让他出人头地。他竭尽全力,弄得伤痕累累,才好不容易地当上了一年级橄榄球队的后边锋,可是,仅仅维持了两个星期,他就给撤换了下来。后来他被选为一支三流橄榄球队的领队,才总算平衡了一下他受挫后的失重心理。他还致力于划船比赛和合唱队的排练,但终竟未能在正式队员中占有一席之地,好在他被选为新生合唱队的秘书,这才减轻了对他的又一次打击。然而,最大的打击来自他在社交活动中的努力。哈佛当时名目繁多而等级森严的社交俱乐部林立,那些最高级的令人向往的俱乐部大都是直接通向波士顿乃至全国上流社会的桥梁。其中最精英的受人尊敬的是"波尔柴兰"俱乐部,20多年以前他的远房堂兄西奥多·罗斯福曾是其会员,而现在不知什么原因它却将富兰克林·罗斯福拒之门外。埃莉诺·罗斯福后来认为,这次打击使罗斯福产生了一种自卑心理,甚至成为他一生中最痛苦的时刻之一。当然,所有这些打击和挫折多半是因罗斯福身体上的缺陷导致的,它们与智力无关。从不一味悲观的罗斯福只好迂回到其他方面,用长岂不懈的努力所换回的成就来冲淡或者抚平心灵的创伤。罗斯福只好参加了名片稍差的旗帜俱乐部,并担任起所属图书馆的首席管理员。不久,他采纳了波士顿一位售书商的建议开始藏书,起初收藏一般关于美国的书籍,后来范围缩小到只限于军舰内容的书籍、杂志和图片。他还被选入哈佛联合图书馆委员会。随后,他又加入了其他的几个社交俱乐部。临近毕业时,他以2/3的票数当选为优等生委员会常务主席。
  罗斯福是个不易在打击面前自暴自弃的人。他急切地渴望靠成功在哈佛出人头地,并藉此赢得同学和社会名流的青睐,他依旧热衷于参加课外活动。1901年,他以自己出色的表现被选为哈佛《红色校旗报》的编辑。这时,他的远房堂①兄西奥多·罗斯福正如一颗耀眼的政治明星,冉冉升起在美国政坛上空。这无形中给他带来了几份额外的荣耀。1900年,还在纽约州州长任上的西奥多被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推选为麦金利的副总统候选人。富兰克林·罗斯福在大选前夕冲破惯例采访了校长查尔斯·W·艾略特,询问他打算在两党之间投谁的票。此举居然获得成功:当《红色校旗报》率先登出富兰克林采写的独家采访报道时,舆论大哗,全国各大报刊纷纷转载了这条新闻。大选前夜,他参加了由波士顿的大学生们举行的声援共和党的千人火炬游行。选举结果,麦金利——罗斯福获胜。1901年9月6日,总统麦金利遇刺,8天后身亡,西奥多·罗斯福继任为美国第26届总统。随着罗斯福这个姓氏知名度的骤然提高,富兰克林·罗斯福屡屡巧妙地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为自己挣得了不少荣誉和好处。他不失时机地利用一次作业任务以自己的家族为题写了一评论文。他让母亲把海德公园家中放在祖传《圣经》旁的那些布满灰尘的家族记事本寄来。在对祖先们的活动及其关系作了一番考证和研究之后,他写道:“如今纽约的一些有名望的荷兰家族现在除了他们的名字之外,什么也没有留下,他们的人数屈指可数,他们缺乏进取性和真正的民主精神。罗斯福家族朝气蓬勃并富于生命力的一个原因,或许是主要原因,正在于他们具备了这种民主精神。他们从不认为自己生在优越的殷实之家就可以双手插进口袋而坐享其成。与此相反,他们认为,出身于富裕高贵之家的人没有任何理由不对社会履行天职。罗斯福家族的人之所以在各个方面都能被证明是优秀的公民,正是因为他们自幼就受到了这种思想的熏陶。"随后,罗斯福在分析这些"优秀公民"何以会对美国社会作出重大贡献时,强调了荷兰人的顽强和执着——而这一切都沉淀、沿袭并展现在罗斯福家族的成员身上。显然,他在这里所谓的"真正民主精神"并非一般政治学意义上的民主,而是指一种能够积极主动地通过为社区公众事业服务来获取社会地位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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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Harvard Crimson》在国内译法不一。Crimson意指绯红、绛红色。哈佛大学的校旗是一种少见的绛紫绯红色,亦称Crimson。参见赵一凡《美国文化批评集》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29页。
  西奥多·罗斯福的成功,无形中促使富兰克林·罗斯福将注意力和精力较多地投向课外政治活动。一般而言,像他这个年龄的大学生的政治思想远未成型,他们大多处于那种不受驾驭,追求异端邪说,蔑视权威,视政治为游戏的过渡时期。但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相对地显得沉稳和正统一些。他一度参加了哈佛共和党人俱乐部,并似乎有意识地将大学里的政治活动视为一种向更广阔领域大展宏图的实习场所。
  1902年上半年,他帮助建立了"支援布尔人①基金会",并以哈佛《红色校旗报》编辑的名义给南非开普敦市汇去336美元。从至今还保存着的罗斯福在哈佛期间的作业上看,当时罗斯福的社会政治观点基本上是一个杂糅着政治上的保守主义、经济上的正统观念和反对帝国主义的大杂烩。他赞同西奥多·罗斯福关于改革目标是为了医治国家最明显伤痛的观点,欣赏并支持他对抗大垄断公司时所表现的那种居高临下的、进攻性的战斗气概。新任总统以白宫主人们从来没有过的声调宣称,"政府现在就必须干预以保护劳工利益,使大公司屈从于社会福利,并惩治狡诈和欺骗行为,就像过去多少世纪以来政府惩治罪恶势力那样。……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人也在法律面前负有责任。"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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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住在南部非洲的荷兰人后裔。
  ②Richard  Hofstadter:《The         American  Political  Tradition    And  the  Men  Who  Made  It         NewYork》1948,P226-227
  与其说是年轻的富兰克林深为新任总统那非凡的历史洞察力和政治胆略所折服,毋宁说是他两次从中感知到了当年的西奥多·罗斯福还在格罗顿演说时就表达了的令他激动不已的信念。西奥多深信行政部门应进行更广泛的领导。他认为"做国家需要所要求做的任何事情——除非这种行为被宪法所禁止,这不仅是总统权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总统的责任"。西奥多扩大了政府的调控权限,加强了政府对商务企业的监督,并致力于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他的这些举措及其风格不仅使他俨然成为一名从事进步主义事业的政治改革家和道德促进者,而且让人们联想到多年以前的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富兰克林的父亲是个传统的民主党人,但富兰克林在1904年首次有权投平时却选了共和党人。这除了家族亲情的认同意识在起作用之外,他还认为西奥多是一个比民主党候选人更好的民主主义者。
  西奥多·罗斯福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富兰克林政治道路上的启蒙者。但是,正当这个主张“开口慈祥温柔,手中提根大棒,定能畅通无阻"的总统试图扩张海军势力并与西欧列强互争雄长时,哈佛大学校长查尔斯·W·艾略特站出来指责他不失为一个野心勃勃的沙文主义者。西奥多立即回击,称自己的老校长是"一个没有多大作为的故作多情者,只知道依赖国际仲裁",他培养的学生将是"软弱、怯懦的人,这些人将会侵蚀我们种族的优良战斗气质"。也许是受这场论战①的影响,富兰克林对西奥多总统的外交政策采取了区别对待的理性态度,他对其极具侵略意味的"门罗主义的引伸原则"将信将疑,而对西奥多其他方面的外交活动深表赞赏。正是这位手舞"大棒"的西奥多·罗斯福,却让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得以审理其第一宗案件,提议退还中国的庚子赔款,调停1904年的日俄战争并促使日俄双方缔结《普茨茅斯条约》。他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对于这些,年轻的富兰克林简直是佩服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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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美)理查德·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11页。
  哈佛《红色校旗报》是一份有4个专栏、共8版的较正规的校报,它拥有自己的社址、印刷机和报童。其内容长篇枯躁乏味,新来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使它增色不少,可能因为罗斯福同哈佛橄榄球队长莱思洛普·布朗是关系密切的室友,也可能是罗斯福善于揣摸和迎合大多数学生的兴趣和口味,《红色校旗报》坚持偏重橄榄球消息的报道和体育评论。罗斯福撰写了大量言辞激烈的球评文章,反复强调"一支球队需要一种进取精神和坚定的决心"。后来,他听取了别人的意见,才将评论的调门放温和了一些。他还致力于促进哈佛校园的改革运动,在一组针对校方的社论文章中,他坚持校方应给哈佛大学陈旧的宿舍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主要是在他的努力和坚持下,校方终于接受了这个建议,他因此赢得了一些名声。罗斯福兢兢业业的敬业态度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为他的哈佛《红色校旗报》编辑生涯划上了完满的一笔。1903年夏,成绩出众的罗斯福在激烈的竞争中被选为该报主编。这一结果充分显示了他为争取更高的地位而苦斗不已的"强烈的劲头"。这时,他已经以三分的成绩从大学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为了保留住主编这一职位,他决定继续在哈佛呆上一年,他进了研究生院,但并未将精力放在学业上。他把《红色校旗报》管理得井井有条,几乎所有的社论都出自他这个主编之手。他耐心教导低年级的编辑同行,要严肃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处理同学校和周围同学的关系,并且要自爱,要向高处走,必须始终勤奋。前进的道路是宽广的"。一位编辑回忆说:“透过他的和蔼,可以感到一种没有摩擦的领导作风。"罗斯福后来写道,"哈佛《红色校旗报》的经历为我后来担任公职作了最有用的准备"。
  查尔斯·W·艾略特是哈佛大学的第21届校长(1869—1909在职),也是该校几个世纪的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三位校长之一。他思想深邃,锐意改革。他大力引进德式教育,改革传统课程设置,他主张教育的首要宗旨是使科技文化为国家和社会服务。其观点成为美国现代教育思想的重要来源。他在大学中首创了选修课制。当时的哈佛学界名流云集。罗斯福的老师中就有美国历史边疆学派的创始人弗雷德里克·J·特纳教授,英国文学专家乔治·杰特里基教授,心理学和实用主义哲学权威威廉·詹姆斯教授,大名鼎鼎的经济学家艾布拉姆·安德鲁教授,政治学界的重镇艾伯特·洛厄尔教授,还有对哈佛传统的实用主义哲学流派进行猛烈挑战的乔塞亚·罗伊斯教授,等等。罗斯福学的主修课有英法文学、拉丁文、地质学、古生物学、美术和演讲术。但他的兴趣主要集中在社会科学方面,他选修了十几门历史课和大量的政治学、经济学方面的课程。这些课程有:欧洲史、英国史、美国史、美国政治、立宪政治、美国立法倾向、国际法、国家法、货币法规以及有关金融、运输和企业方面的古典经济学课程。这些课程似乎非常适宜于培养一位未来的政治家,但是政治学方面的课程大多内容枯躁、教条,且与现实相去甚远。罗斯福曾抱怨国家法这门课程,说它只强调立宪程序和抽象的法律理论,而不重视政治现实,"好像一盏没有电线的灯泡"。他希望从政治学中学到关于"实行一种政治制度的具体计划——包括预选、政党预备会议、选举和立法的具体计划"。但当那位戴着近视眼镜、也许是哈佛大学有史以来讲课最枯躁无味的讲师走上讲台时,他只好和其他同学爬出后窗,顺着太平梯溜之大吉。同在格罗顿公学一样,他成绩平平,仅达到"体面的及格水平"。1945年4月28日,《哈佛毕业生通报》认为必须指出,富兰克林·罗斯福在大学时代从不逃避困难,也从不选用运动员所用的那种轻松的名声不好的教学大纲。另外,罗斯福在哈佛期间学习经济学课程的情况,需强调一下。他在第1学期学习了穆勒的《经济学原理》,其中还辅以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哈德利当时的修正观点。第2学期学的是国际贸易与关税、银行、托拉斯、劳工与社会保险等4个方面的内容,教师A·P·安德鲁讲的是正统经济学,但器具改革思想。在哈佛的最后一年,他选修了4门经济学课程:运输经济学、公司经济学、银行与主要银行制度史、近代货币立法的经验与理论概述。讲授这些课的教师中不乏主张改革的人,他们反对自由放任主义,也不赞成政府干预过多,他们主张政府应该出面管理那些出现弊端的环节。可以认为,这些课程为罗斯福经济思想的初步形成打下了基础。
  事实上,哈佛也不大可能真切而具体地传授给罗斯福一些作为未来政治家的治国韬略及其实用操作技巧,它只是以其整体氛围赋予罗斯福一种气质或禀性,一种对事物通体上的判断力和理解力。哈佛大学历史上共出了5位美国总统,亚当斯父子便是其中之二,他们的后裔、同是哈佛毕业生的亨利·亚当斯曾写道:哈佛是一所具有宽容精神和自由主义色彩的学府,它把青年们培养成高尚体面的公民,然后输送到社会上去。但是,它"从未企图培养出公众领袖。……它传授的知识有限,而且连这有限的知识也没有教好。但它却使学生们思想开阔,没有偏见,对事实不甚了了,但温良大度"。这段话贴切地说明了哈佛对富兰克林·罗斯福的那种潜移默化而又全方位的影响。尽管罗斯福在哈佛没有充分显示出赫伯特·胡佛10年前在斯坦福大学所表现出的政治才干和领袖气质,但他确实从4年的经历中得益匪浅并受用终生。他取得的成就主要是在教室之外,并且作为一名公认的优等生顺利毕业。这些成就往往是在他经历了一系列类似的不被承认、排挤、冷嘲热讽等打击之后取得的。他没有陷入因受挫和自身缺陷所可能导致的无穷无尽的自卑情结中,而是将其"埋在心底"。对此,曾长期在罗斯福手下工作的雷克斯福德·G·特格韦尔①将之总结为性格的深沉。他在1957年出版的《民主主义者罗斯福》一书中分析道:“早在哈佛的时候就无法猜透富兰克林的心思,在他当总统后更是如此。他不让任何人识破他的内心活动。……在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父亲、家庭教师、皮博迪和朋友们对他的教育和影响使他养成了深沉的性格。情感不外露,因为它可能流露出内心的激动。他以坚韧不拔的精神承受病痛、困难和失败的折磨,自幼养成既不得意忘形也不悲观失望的性格。富兰克林想把自己天生的缺陷隐藏起来,把明显的弱点掩盖起来,把幻想中重大的但还模糊不清的想法埋在心底。他最明显的一个缺陷是他成长得晚。结果在他的性格中留下一些令人不解的东西,他了解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一些事情,但他不能准确说出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情。他尽了最大努力来掩盖这种迟疑心理。当他在哈佛毕业时,他的深沉性格实际上已发展到了顶点。”的确,坚韧不拔的隐忍和深沉的性格支撑其他的自信,即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价值和重要性抱有绝对的平静和自信,使他在日后面对来自未知领域的险恶挑战时,一次次藉此涉险过关,并显示出惊人的独创性和灵活性。当然,这种含而不露的深沉和灵活性很容易被人联想到一点如狐狸般的狡猾。1904年6月,罗斯福正式告别了哈佛大学。他的家世、教养、特殊身份以及教育程度使他产生了一种优越意识。他踌躇满志,意气风发,认为自己"应该在美国社会中成为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萨拉·罗斯福也承认,"他的父亲和我总是对富兰克林寄予极大的期望。……我们认为他应当能取得优胜,一旦他确实成功时,我们很高兴,但并不吃惊。总之,他有许多其他孩子所不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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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雷克斯福德·G·特格韦尔系罗斯福智囊团成员之一。曾任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1933年成为罗斯福工作班子的成员,参与制定《农业调整法》,历任农业部副部长(1934—1937)、波多黎各总督(1941)、芝加哥大学学部委员。著述丰富。埃莉诺堂妹
  罗斯福从哈佛大学毕业后不久,就宣布与安娜·埃莉诺·罗斯福订婚。
  埃莉诺属于罗斯福家族的奥伊斯特湾支系,是西奥多·罗斯福的胞弟埃利奥特和安娜·R·霍尔的女儿。若严格地论辈份,富兰克林是她的远房堂叔。两人很早就相识,当年在海德公园的儿童室里,5岁的富兰克林背着两岁的埃莉诺兜圈子时就感到十分快活。同富兰克林相反,埃莉诺的童年充满了平视、孤苦和酸楚。
  她的父亲埃利奥特是个英俊的运动员,同时又是个常常夜不归宿、在外纵酒无度的花花公子。他非常疼爱女儿,可是在女儿6岁时离家出走了。母亲是出名的美人,但身体柔弱、性格怪戾、为人刻薄。她固执地按照自己的意愿管教女儿,将幼小的埃莉诺提前送到冷清的修道院去上学。一有客人来访,小埃莉诺就咬着手指躲在暗处,总要等到母亲吆喝她的绰号后才敢出来。母亲指着女儿对客人解释:这孩子古怪滑稽,长得又丑又老,我们都叫她老奶奶。小埃莉诺的任何一点小小过失都会招致母亲过分的惩处。这些做法深深地伤害了埃莉诺幼小的心灵,她因此变得自卑、羞怯、敏感,并认定自己是个招人讨厌的丑姑娘。每当母亲苛刻地对待她时,父亲的形象就蓦然高大亲切起来。父亲偶尔回来探望一下小女儿,这时可怜的埃莉诺就显得无比的快乐和满足。母亲在她8岁时患白喉症去世。埃莉诺和弟弟霍尔·罗斯福就由外婆抚养。忧郁而容易伤感的埃莉诺整日陷入病态的幻觉中,有时一连几个小时枯坐在窗前,怔怔地望着门前那条灰白的马路,渴望父亲回到自己的身边。其实父亲已永远不能再回来了,他因酒精中毒病死在疗养院,也有人说是醉酒后骑马摔死的。对父亲的热烈向往成了她童年回忆中仅存的一丝亮点。在此之前,特德叔叔①曾为她的前途四处奔走,他要求法院承认埃莉诺的父亲已经失去自制力,以便把财产转在埃莉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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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特德(Ted)系西奥多(Theodore)的昵称。富兰克林与埃莉诺订婚后也称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为特德叔叔。
  外婆V·G·霍尔的家在赫德逊河畔的第沃里,处于海德公园的上游。埃莉诺和弟弟在这幢阴森森的大宅院里处处受到霍尔家族陈规陋习的限制。她的一群姨妈却是风流漂亮,不受管教。其中一位断言埃莉诺将是个没有丝毫希望嫁出去的老姑娘。另一位常当着外甥女的面为自己接连不断的爱情挫折而歇斯底里。小舅舅瓦利嗜酒如命,整日里耍着酒疯。置身其中的埃莉诺感到头晕目眩,并对未来充满了恐惧。多年后她承认,这种环境"像炼钢那样锻炼了我"。
  15岁时埃莉诺被送到伦敦近郊爱伦伍德镇的一所由法国人索维斯托小姐办的女子学校。热情开朗的女校长对羞怯自卑的埃莉诺谆谆诱导,耐心地启发她那被压抑着的潜在素质。3年后,这位美国姑娘出落得虽不算漂亮,却也端庄平静,俨然一名有教养的愉快的欧洲姑娘。1902年春,富兰克林在回家的火车上邂逅多年不见的埃莉诺。他发现初入社交界的埃莉诺长成了一个身材修长(近6英尺)的大姑娘,浓浓的秀发,一张透露出自信与沉着的脸庞,衣着时髦,健谈且见解不凡。富兰克林完全被她给迷住了。从此两人开始了来往。埃莉诺回国后即在纽约市东区平民区从事社会福利工作。
  1903年秋,富兰克林向她求婚,她立即就满口答应了。
  母亲萨拉以种种理由试图阻止和拖延这门婚事。一向温顺的儿子这次表现得比母亲还有主见。另外,埃莉诺哀婉的来信也多少打动了萨拉的心肠。1905年3月17日,这对新人特地趁特德叔叔来纽约度圣帕特里克①节之便举行了婚礼。由皮博迪博士主持的婚礼进行得体面而隆重。总统叔叔亲自将侄女交到新郎手中。总统的莅临引起了全国对婚礼的关注。新娘带来了10万美元的嫁妆。他们依照旧时的奢华传统去欧洲欢度蜜月,在那里他们分享着美国总统的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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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帕特里克(约390—460)是古代基督教爱尔兰都主教。纽约有很多爱尔兰移民后裔。
  母亲萨拉为他们安排好了一切,她实际上主宰了这个家庭。入秋后他们回到纽约,先在母亲为他们租的一套房子里住了两年。随后,萨拉在第65街购置地产并建成了两套紧邻的住宅——中间有一条过道和一扇相连的门,富兰克林夫妇和母亲各住一套,藉此她紧紧地监管着这对年轻夫妇。1906年5月,女儿安娜出生。他们在以后的10年里又有了5个儿子(其中第2个在8个月时死于流感)。孩子出生后,专制的母亲更是插手一切,她总是绕过埃莉诺去负责孩子的教养。埃莉诺多次试图反抗但每次都劳而无功。一直到1921年罗斯福患了脊髓灰质炎,埃莉诺才成功地争脱束缚,并为丈夫创造了一种积极向上,令人振奋的环境。

平静的六年

  在从哈佛毕业后的五年里,富兰克林·罗斯福一直游移不定。他于1604年秋进入哥伦比亚法学院。情景一如既往,他的学习成绩平均为3分,第一学年就有两门课——契约法和诉讼程序仅得2分,只得补考。繁琐精细的法律条文令他索然无味,比起此时与埃莉诺的热恋,法学概念抽象而枯躁。他沮丧地给老校长期博迪写信说,“我正在试图对这种工作有所了解"。他没有参加毕业考试,所以在1907年离校时没能拿到法学学士学位,他只是在此之前通过了纽约律师协会的考试。
  罗斯福随即进入了座落在华尔街54号著名的卡特——莱迪亚德——米尔本法律事务所,在这里充当一名初级书记员。第一年见习期没有薪水,第二年开始拿微薄的工资。他只能整天泡在办公室里打杂,间或受理一些小官司。他缺乏经验,律师才能也不出众。有时他靠投机取巧,靠绕开实质内容而专攻诉讼形式,也居然打赢了一些小官司。通过一些不大的诉讼案件,尤其是通过在律师事务所里所接触的形形色色的人才,罗斯福比较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国家。他后来被调到该事务所的海事法律部,他才对工作有了些兴趣。此外,每个周六下午,事务所年轻同事们的自由聚会也让他感到些兴趣。同事们都视他为一个与自己没有利害冲突的乐天派。
  这段时光平静而寻常。传记作家们一般称之为罗斯福的"静止阶段"、"社会心理发展的暂停期"或"韬光养晦的6年"。在海德公园,罗斯福承担了一些与其地位相称的具有献身社会意味的义务工作。他参加了志愿消防队,成了一名义务消防队员。他担任了赫德逊河水上游艇俱乐部副主席和圣詹姆斯主教派教会的教会委员。此外,他还是波基普西第一国民银行的董事。通过积极参加这些组织和协会的活动,罗斯福初步掌握了同各阶层人士打交道的技巧,并很快成为该社区中年轻活跃的栋梁。他乐观随和,同邻居搞得很熟,口碑很好。这样,罗斯福已不知不觉中按着前人惯用的方式,为日后自己在这个社区竞选某个职位打下了基础,这实际上等于在他实现自己远大目标的征途上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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