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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强华事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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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火的根源  财务问题或许是掀起这次陆黄战火的技术性根源。  据悉,陆强华的成功在于“股东客户制”,这一模式被业界称为“危险的游戏”,其出台是基于新高路华面临资金危机的无奈之举。它所依靠的是销售网络的快速反应能力。为使产品尽快售出,高路华不断采用不计成本的降价策略。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位资深人士算了一笔账:一台21英寸普通高路华彩电的制造成本是800元,加上运输等成本,要在每台1000元左右才有微利,然而高路华的市场售价却在800元以下。再则,新高路华快速启动时对经销商的承诺是高于其他厂家的回报,这笔回报出自何处?  在负债经营使新高路华的资金链一路绷紧的情况下,陆强华又开始谋求新一轮的集资入股行动。据称,2001年春节之后,陆强华向各片区经理和内部职工集资入股,片区总经理10万元、经理5万元、一般员工2000—3000元。陆需要把更多的人捆绑在新高路华这辆颠簸的战车上。  分析人士认为,这种模式只解决一时之急,而非长久之计。因为经销商是在被“套住”之后不得已而为之的,而供货商在收不到货款时,是可以停止供货的,其后果可导致企业供应链断裂。这样,如果没有握有重金的救世主来帮忙,高路华注定要掉进一个无法翻身的深渊。  人们还认为,又一次陆黄冲突的原因还有分配机制问题。  2001年4月16日新高路华新品展示会上,陆强华宣称:“我不想只做职业经理人,我希望新高路华是我职场生涯的最后一站。”随后有传言,陆强华不做职业经理人,是想做老板,其在新高路华所持股份已经与黄仕灵不相上下。对此,陆强华坚决反对,“我在新高路华没有一分钱的股份!”“只拿工资,没有业绩时甚至没有奖金。”新高路华财务人员证实,陆强华的月收入在5000~8000元之间。这一数字让人大跌眼镜。  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陆强华对高路华不持股呢?作为企业的高层领导人,如此低的工资又怎能令人信服呢?他又拿什么来调节与老板之间的关系呢?陆强华的解释是:“信任!我与黄仕灵多年朋友,我们相互信任。”但是,依靠信任连接起来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关系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它能靠得住吗?  而财务审计危机的出现已经暴露了这个不攻自破的矛盾。  接下来,东菱集团对高路华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似乎陆强华的救世主来了,他完全可以利用这些资金来填补他的空缺和遗漏,并与经销商及员工建立新的依赖关系。然而,陆强华的思维又一次突破了人们的预想,他对筹集资金作了严格限制,规定经销商只有特别经营权,而不具有公司的所有权和分红权。  据知情人透露,随着黄仕灵投资几个亿的承诺无法兑现,陆强华加盟高路华从来一直强调不持股的态度有所松动。在2002年3月份,他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承认,新高路华要强大,必须实行两权分离,突破产权关,彻底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在东菱集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承租方及核心管理层在达到目标经营业绩包括上市后,可以获得10%股权。通过一年多的经营,陆强华在高路华的废墟上创造出优秀业绩,使新高路华重现升势,基于这份业绩的获取,陆强华要拿回应得的股权回报。  业内人士认为,东菱集团当初定的是销售指标,陆强华通过险招完成了任务之后,如果东菱承诺不能兑现,就像当初承诺投资几亿元不能兑现一样,陆强华很有可能采取收购行动获得股权,就像当初资金危机,面向下游经销商筹集资金一样。在陆强华提出分配制遭到拒绝之后,东菱集团以“陆有财务问题”为名,将陆强华变成替罪羊,这样对各方才好交代。这样解释陆强华败北,更有几分合理性。  2002年4月25日晚,陆强华在上海露面,对陆黄之争首次作出公开回应。陆表示从未反对财务监管,只是认为监管的方式不能影响经营运作才产生分歧,更不存在拒绝接受审计的事情。用陆强华本人的话说,就是要有“合适的权限,相应的法律地位”。他一直在强调老板应该“用人不疑”,因为在快速的市场运作中必须有决断权。  然而最终,陆强华还是被黄老板给辞退了,又一次地,以陆强华的失败结束了由他引起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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