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总目录  上一页  首页  下一页

新闻集团“触线”(3)

点此返回管理励志系列书籍在线阅读 首页







这种“见着红灯绕道走”的操作方式并非新闻集团独有,但在政策收紧的环境中,它就成了显见的打击对象:2005年6月初,有关部门已对“热键互联”进行立案调查,扣留了相应的账册、公章、合同等,扣押了其近百台走私进入大陆的美国新闻集团频道专用的卫星解码器。在世贸组织的框架内,中国并没有义务开放广播电视平台。但随着新技术、新媒体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使得政府很难延续以前的监管方式。“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要求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行业规则,然后通过抽查的方式而非普遍预审的方式进行监管。”易凯资本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CEO王冉评论道。
国际媒体公司对中国影视文化产业的多元化切入当然丰富了市场,提高了内容质量,但大量涌入所带来的副产品就是市场的混乱,监管层与“放”相伴随的“收”本是情理之中。
早在2004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就发文重申,严禁通过广电有线网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对33个擅自将境外卫星电视频道接入网内传送的省市及区域有线电视网进行谴责。对私下出售卫星信号接收器材者,监管部门一直严厉打击。
从2005年年初开始,整顿的节奏开始明显加快。2005年3月广电总局宣布,外资在华设立的合资影视公司仅限一家。到了8月,文化部联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5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允许外资进入报刊分销、影院建设等行业,但原来已经放开的电影、电视制作行业却重新对外资打上了封条。
“从监管角度来说,这两年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分别出台了全局性和行业性的指导意见,基本格局是制作领域实现了有限度的开放,发行领域也将会一点点放开,但传播平台还是有严格的限制,丝毫没有松动。”王冉说。
此情此景下,如何利用现有资源在政策框架内实现利益最大化,成为包括新闻集团在内的所有跨境媒体公司今后在中国的要务。
王冉认为,现有政策条件下,已经放开的广告经营业可能会成为境外传媒们今后比较通行的中国市场切入点。将自己定位成广告公司的星空传媒(中国)有限公司,应有更大的作为。
这会是默多克想要的吗?

上一页  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