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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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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二十四小时。其中,我们能自由支配的时间到底有多少呢?
有一个词叫“可支配时间”。听起来可能觉得陌生,但“可支配收入”肯定耳熟。
所谓可支配收入,就是指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税金和公共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也就是说,在收入中,个人能够自由使用的金额。
把这种观点套用于个人时间上,就产生了“可支配时间”这个词。所谓“可支配时间”,就是指从二十四小时中除去睡眠时间、工作时间和上下班路上的时间之后所剩的时间。即一天中个人能够自由使用的时间。
由此看来,上下班路上的时间是个人不能自由使用的不自由时间。的确,上班下班对许多人而言,是不可避免的。没有“要”和“不要”的选择余地。从这一意义上说,是不自由的。对在公司工作的人来说,“上下班的路上也属于工作部分”。上下班路上的时间必定是紧随着劳动时间前后的。也就是说,属于“准”劳动时间。
从这一意义上看,上下班路上的时间是没有个人自由的。上下班路上的时间是不自由时间。
上下班路上的时间越长,自己的自由“可支配时间”就越少。相反,上下班路上的时间越短,可支配时间就越多,时间的余裕就会增加。
但是,上下班路上的时间果真就是“不自由时间”吗?
乘电车时,只要你环顾四周,当然,过分拥挤的电车除外,乘客们无不在做着各自的事情。有人打盹,有人看书,有人摊开报纸,有人只是发呆。看上去,大家都像在支配着自由的时间。自己干什么也并没有受到别人的指使。
如此看来,上下班路上的时间似乎也可以认为是“自由时间”。是不会受到任何人打扰的唯一“自由时间”。
我们被赋予了住所和单位这两个“定点”。在其间来回移动,即上下班。这一事实是无法改变的。但是,如何移动,或者说,在移动期间做什么,决定这一点的却是我们自己。
在上下班路上的时间里,感到“不自由”,亦或是感到“自由”,各人都不相同。觉得是“无聊浪费的时间”,或者感到是“宝贵快乐的一刻”,这肯定因人而有巨大的差异。
但是,一句话,只要在公司工作,就免不了要上班下班。这样的话,肯定谁都会想,与其把上下班路上的时间作为不自由的无聊的时间来度过,还不如把它作为愉快的有意义的时间来度过。
本书以许多人为对象,就其自身对上下班路上时间的活用方法进行了访问。有把上下班路上的时间活用于工作的人,有把这一时间利用于自己业余兴趣的人,也有把这一时间用于自己的研究的人,还有在这一时间上稍微动点脑筋愉快地上下班的人。本书将就此分别予以介绍。为了使上下班路上的时间成为重要的时间,成为有意义的时间,你一定会从本书中受到许多启发。
说不定上下班路上的时间将成为你一天中最宝贵的时间呢。
现代情报工学研究会200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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