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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为了提高执行力,让创意属于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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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执行力的战略不能被称为战略。
有许多的战略制定得相当完美,可是谁也不去执行它,到头来究竟是水中月镜中花。为什么是这样呢?简单地说,每个人都不情愿去做被命令做的事。如果到了最后还有背负责任的危险,那就更加不想去干了。不过,如果是自己想出来的东西,或是自己的决定,再加上没有任何风险,那么人们都会非常乐意去尝试的。
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美国的爱帕尔(eye power)业务改进计划。
美国的波特屋公司(boudroom)的人均收入相当高,甚至比微软公司还要高。公司创始人马丁·安德鲁逊从彼特·德莱卡那里得到启发,然后想出这个业务改进计划的。
这个计划的主旨是每人每周提出两个业务改进的创意。提出的创意要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完成。再简单都没关系,比如说,现在电话放在桌子的右侧,记电话记录时必须把听筒换一下手,所以电话应该移到左边。提出的都是诸如此类的小创意。
创意虽小,可坚持就是力量。一周一周地坚持下来,那么一年时间每个员工就能提出100个身边的小创意。如果公司有10个员工,一年就会产生1000个创意。
计划中一个有趣的规则就是这种改进计划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如果执行成了义务,社员就感到有风险,爱帕尔业务改进计划就会中途夭折。因此,为了扩展员工思考能力,并不强制实行。
事实上,我在公司试行这项业务改进计划的时候,虽说不执行也可以,可是有6成以上的员工们执行了自己想出来的创意了。说到底,这是自己的想法,完成起来比被人命令这样做要快乐100倍。
在构筑战略时,既然我们已经了解到人性天生如此,那就不要让创意和“上司的指示”划上等号,要让大家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创意进行取舍。要让大家对创意充满眷恋之情,丝毫不亚于那些经过混乱的煎熬后寻到灵感的人。要让大家像感受过生育痛苦的人那样,去倾心地培育新生的创意宝宝。
为了制订出具有执行力的战略,要尽量避免咨询顾问等第三者下达指令这种模式,始终坚持让战略执行者们自主思考、自主决断,这才是你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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