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捉奸行为不当引火烧身

作者:远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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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军今年42岁,是会东县一家工程公司的员工,妻子汪琴小他5岁,是一家休闲会所的老板。夫妻俩在婚后不久感情便出现了裂痕,汪琴觉得刘军太粗鲁,这粗鲁不仅表现在性生活中。也表现在家庭生活的各方面;刘军对汪琴经常以忙生意为借口迟归大为不满,夫妻俩经常为此吵闹。就在他们夫妻关系紧张的时候,汪琴认识了一个常到会所消遣的客人林新,林新43岁。经营着一家小公司。
  林新与妻子王玲原是会东县一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5年前,他辞职开了一家自己的小公司,因生意需要常陪客户吃饭、唱歌或洗桑拿,经常很晚才回家,有时甚至不能回家。王玲对此十分不理解。
  对汪琴来说,丈夫的粗鲁令她难以忍受:对林新来说,妻子的不理解和多疑使他不想回家听唠叨。两人一谈到对家庭的不满,便有了很多共同语言,交流多了,俩人渐渐成了“好友”。后来,汪琴的丈夫刘军感到妻子有些异常,于是他每天晚上在休闲会所外面盯梢,不料被汪琴发现,俩人大闹一场。就在这时,汪琴无意中发现刘军的口袋里有一张医院的性病诊断书,刘军一时找不出合理的解释。汪琴一气之下在外租了房子,不再回家。汪琴有家不回。刘军认为妻子在外一定有了野男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他果然发现汪琴与林新关系十分密切。
  去年9月2日,林新承包了会东县城沿街护栏的维护工程。11月2日晚,工程结束了,林新邀请所有工人聚餐。饭后林新准备把施工设备送回仓库。汪琴说:“太晚了,干脆就近放到我那儿去,明天再送回仓库。”于是。两人开车来到汪琴租住的房子。
  一进屋,疲惫的林新往床上一躺,说:“累死了,我要先冲个澡。”汪琴便去打开了热水器,自己则先打一盆热水,边泡脚,边和林新聊天。正在这时候,有人敲门。汪琴隔门问:“谁呀?”“我是民警。”汪琴把门打开,果然进来两名警察,警察打量着林新说:“我们接到电话,这里有人正在嫖宿。”汪琴一听,立即明白了是刘军干的好事,顿时脸色惨白。
  “是谁举报的,这个你们没有必要知道,请跟我们到派出所去把情况说清楚。”林新则认为,那个给民警打电话的人是他的妻子王玲。林新和汪琴不得不各自怀着对配偶的强烈不满和满腔怨恨来到派出所。林新向民警做了如下陈述:“我和妻子王玲的感情一直不和,吵吵闹闹已经好几年了,正处在离婚状态。汪琴也正在闹离婚。我和她是朋友关系。她也常受丈夫刘军的虐待,我们同病相怜,所以走到了一起。到目前为止,我们已同居了半个多月。”
  林新和汪琴非法同居的事情很快就传了出去,王玲带着娘家人来到公司向林新要说法。双方当着公司员工的面动了手,林新被王家人团团围住,最后不得不向“110”报警。与此同时,刘军也得知了妻子与林新在外同居的丑闻,他冲进休闲会所,将汪琴一顿暴打,然后又将会所砸得一塌糊涂。此后,两对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林新和汪琴的心却靠得更近了,而原本素不相识的刘军与王玲,也因此在不久以后相识。并结成联盟。
  汪琴与林新在外同居的消息传开后,刘军和王玲都决定离婚了。有家庭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而要成功索赔,就得拿出对方过错的有力证据。为此,得到朋友提醒的刘军想到找王玲联手取证。
  刘军为了找到王玲。几经周折打听到林新的原单位。从林新的原单位他找到了林家的电话。他打电话过去说:“你是林老板的老婆吧?我是你老公的情人汪琴的丈夫。我家那个不知羞耻的女人破坏了你的家庭,对不起。”这个冒冒失失的电话让王玲感到十分突然和意外,她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只听刘军又接着说:“你是否准备离婚?如果你要离婚,你可以向你老公索赔。但索赔必须提供对方有过错的证据。”王玲说:“可我没有证据。”“我现在已经找到他们苟合的地方,到那里去不会找不到证据。”王玲一听对方知道丈夫与情人苟合的据点就来了劲,立即答应与刘军见面商谈。
  见面交谈之后。干部身份的王玲对只有小学文化的刘军有点厌恶感,但取证的共同目的使她决定与刘军合作。一番商谈后,两人决定采取捉奸取证的方式,由刘军决定时间再通知王玲。12月6日,汪琴回家拿衣服时,再次与刘军发生冲突。挨打之后,汪琴当天就彻底搬进了林新的弟弟在市郊的空房子。这一新的秘密地点立刻被跟踪而来的刘军发现了。
  12月12日凌晨5点左右。睡梦中的王玲被急切的电话铃声吵醒,电话里刘军说:“快点,这时候去也许他们还没有起床,逮个正着不就有证据了吗!”一想到丈夫与别的女人睡在一起,王玲气便不打一处来,想也没有想就出了门,与刘军汇合后一起打的赶到了市郊。早晨6点1刻,刘军、王玲合力将房门踢开,间进屋内,但床上只有汪琴一人。他们以为林新听到上楼的脚步声已经躲了起来,于是便在屋里翻箱倒柜地找人,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林新影子。愤怒的刘军和王玲揪起在床上只穿着内衣的哆嗦成一团的汪琴,将她拉下床就打,汪琴高呼救命。然后,他们又将汪琴拖到门外,在走廊上轮番施以拳脚。汪琴很快被打得浑身是血,头部、背部多处被打伤。想到自己只穿了裤头和胸罩,她顾不得疼痛,连声哀求对方不要再打,让她穿好衣服再说,遭到对方拒绝。这时围观的群众越聚越多,羞愧难当的汪琴想往屋内躲。却被王玲死死抓住,刘军一把将她的胸罩全扯掉了。汪琴的胸部顿时裸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汪琴不断求饶。刘军却没有丝毫怜悯,反而有一种报复后的强烈快感。昔日的夫妻之情已经变成了强烈的仇恨。直到围观者中有人大声喝道:“你们做得太过分了!你们是不是人?不管她有多大的罪过,总该让她把衣服穿好。”刘军和王玲听了迟疑了一下。光着身子的汪琴趁机挣脱跑进了屋里。
  汪琴躲进屋里忙着穿衣服,刘军与王玲又冲了进去,用拳头毒打汪琴。他们一边打着,一边骂她“你这个臭货,我让你勾引男人!”“不要脸的婊子!把野男人交出来!”直到接到报案的“110”民警赶来后才停止。
  浑身是血的汪琴当即被送到县医院进行救治。
  事发时,林新在成都出差。当天下午,他闻讯赶回了会东。当他看到汪琴时,已认不出她了,他悲愤万分。汪琴在医院住了12天,花了8890.7元。虽然伤势被治愈了。但她心灵的创伤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愈合。
  汪琴在医院期间,刘军便于12月17日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状,并以汪琴与人同居有过错为由,要求获得婚姻赔偿10万元;12月18日,林新也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状,法院在开庭审理林新夫妇离婚案时,王玲也以林新与人同居为存在过错为由,提出了5万元的索赔要求。
  12月13日,身心遭受重创的汪琴在林新的帮助下向法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诉状中称:12月12日晨,刘军与王玲公然闯入私人住宅,在光天化日之下。对自诉人进行身体伤害和人格侮辱,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侮辱罪,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刘军与王玲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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