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防患于未然:预防赈灾腐败

作者:段 兵 金 言

字体: 【




  自5月12日我国四川省汶川发生8级大地震以来,国内外各界已向汶川大地震灾区和受灾群众捐赠款物总计数百亿元。目前,汶川地震已进入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阶段,全国乃至全球各地的赈灾物资正源源不断地运抵四川等地震灾区。各种捐赠数字还会不断刷新。随着捐赠款物分批投入救灾,善款使用的透明和公平。能否及时、有效、真实地送到灾民手里、用到受灾难民的身上,以及人们的拳拳爱心是否会被腐败官员所滥用,已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不是人们小心眼,而是“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人们不得不多长个心眼儿。过去,一些地方的救灾款物在发放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那些浸满爱心的救命钱、救命粮救命物,要么成了唐僧肉,遭到层层盘剥,要么成了官们的小金库,用于吃喝玩乐。影响最为恶劣的就是2003年云南大姚地震后。中央财政下拨1.2亿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被县级财政滞留5174万元,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救灾资金4111万元,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及招待费开支,真正用到灾民身上的所剩无几。
  在这次四川大地震后。令人欣慰的是中纪委监察部等有关部门为预防和遏制可能出现的赈灾腐败,已经及时采取了一系列主动出击的得力措施。主动出击预防和遏制赈灾腐败有许多可贵之处可圈可点。
  
  主动出击的可贵之处体现在一个快字上
  
  兵贵神速。如果说这次灾难来临时中国政府的救灾速度和得力让世人称赞的话,那么。中国政府对广大国内外民众的爱心捐款可能导致的赈灾腐败的应对速度,更应该打满分!中纪委监察部见势早、行动快,于5月20日,会同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提出五项重要措施。加强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5月28日,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会上作出部署。他强调,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当前要着重抓好七项工作,确保廉洁救灾。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5月29日,中纪委、监察部发出《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十一类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提出了纪律要求和惩戒措施。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发生的七类犯罪行为依法从重处罚。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各种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坚持特殊时期、特殊案件、特殊办理的方针。对那些严重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的犯罪行为,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审、快判,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灾区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灾区稳定和打击犯罪的决心与力度,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预防其他犯罪的发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5月12日下午,地震发生后不到两个小时,审计署领导人就指示署办公厅立即与受灾地区审计机关联系,了解受灾情况,实行灾情日报制度。5月14日,审计署向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发出关于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做好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以实际行动支持抗震救灾。
  由于赈灾款物数量巨大。审计署抽调大量的人力深入一线进行审计。正人先正己,国家审计署5月29日制定并向审计系统发出了关于严格救灾款物审计纪律的“八个必须”,要求全体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财政部÷民政部是救灾款物管理部门,而中纪委、监察部和审计署则是权威的监督机关和部门。在地震发生一个星期后就以如此快的速度,密集出台了相互配套的监管救灾款物措施,严防赈灾腐败,其速度和力度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
  
  主动出击的可贵之处体现在一个严字上
  
  纵观中纪委、监察部发出的《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中的十一个严禁;中纪委监察部会同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中提出的五项重要措施;中央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汇报会上部署的七项工作:国家审计署制定并向审计系统发出的关于严格救灾款物审计纪律的八个必须,以及中纪委提出的“速查、严查、重处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的失职渎职人员”的要求,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包括对所有救灾款物的严格登记、严格发放和公开程序、严格监管,对掌握赈灾款物权的灾区各级党政干部廉洁赈灾的严格要求。对赈灾款物及重建资金的严格审计,对赈灾和重建中违法违纪党政干部的严格查处等,这一整套的纪律和惩治措施,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所有这些措施彰显了中央政府铁腕预防赈灾腐败的坚强的决心和严明的态度。
  
  主动出击的可贵之处体现在一个细字上
  
  针对这次汶川大地震赈灾和重建中可能出现的赈灾腐败,中纪委监察部和有关部门主动出击的若干措施中,处处体现了一个细字。
  一是中纪委监察部对违法违纪行为和惩戒措施考虑得细、规定得细。中纪委监察部发出的《规定》中,对十一类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提出了纪律要求和惩戒措施,从这十一个方面的内容来看。排得相当细,可以说包括了赈灾腐败中可能出现的所有违法违纪行为。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细密的条款,一定会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它将严惩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行为,坚决堵死有人企图发国难财之路:它对赈灾款物可能出现的跑、冒、滴、漏打了预防针;它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者亮了红灯;它向可能出现的挪用救灾款物搞政绩工程者敲了警钟:它向可能出现的毁账灭据者,阳奉阴违、搞阴谋诡计者,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者,贪污渎职者。隐瞒真实信息、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者发出了严正警告。它将对有违反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有关规定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反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有关规定行为的个人。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预示着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坚决兑现。中纪委监察部作出的这些规定,好比一柄柄高悬在贪官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可以预期的是,面对如此密织的预防腐败之网,惩治腐败的铁的手腕,只要有人胆敢以身试法、以身试纪,一定会受到严厉惩处。
  二是审计署的工作计划订得细、工作抓得细。为了防止赈灾款物在使用中滋生腐败。审计署已经派出300人的审计队伍,赴灾区对救灾款物的使用进行全程追踪审计。做到救灾财物送到哪里,审计人员就跟到哪里。这是审计署首次对救灾款项进行大规模的全程跟踪审计,并将定期公布审计结果。以往的审计多是秋后算账。此次对赈灾款物的审计,从救灾款物的接收开始,一直到登记、发放、管理等每个细节,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