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别动我的姓

作者:将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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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没有离开小学课堂,却能自己走上公堂,利用法律敲开了母亲再婚家庭的大门。运用法律阻止祖父和继父干涉自己姓什么……
  
  有妈的孩子也像草
  
  家住湖南省怀化市的杨小彬原本有个幸福的家。父亲杨再军在一个企业工作。母亲吴芸在菜市场卖菜,家庭经济收入还算稳定,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可自从父亲杨再军迷上赌博后,平静的家庭开始硝烟四起。杨再军的工资赌完了,还要用吴芸辛苦卖菜得来的钱去打牌,不给就吵。吴芸多次劝告杨再军。为了这个家,不要去赌博。而正赌上瘾的杨再军根本不理会吴芸的良苦用心。反而因嫌吴芸啰嗦和不拿钱给他而经常对她进行责骂和毒打。为了孩子和家庭。吴芸忍气吞声。小心地过着日子。她只恨自己命苦。嫁了这样一个丈夫。她也只希望有朝一日杨再军能回心转意,不再痴迷于赌博。谁知杨再军不仅变本加厉。还经常酗酒。醉酒回来便对吴芸进行打骂、折磨。次数多了。吴芸开始对杨再军失去了信心,迫于无奈,1995年,吴芸坚持和杨再军离了婚。儿子小彬由杨再军抚养。吴芸不承担费用。那一年,小彬才4岁。在失去母爱的同时,小彬也没有得到父亲的关心和爱护。杨再军在离婚后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整日沉缅于打牌喝酒。小彬跟着他只能饱一餐饿一餐地过日子。不久。杨再军因挪用公歉赌博被单位开除了。没有生活来源和单位约束。杨再军更加放纵自己。他把小彬送到父母家里撒手不管,开始染手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开始吸毒。他多次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1998年被判刑入狱,后因病保释出狱,不久就因吸毒和疾病死亡。
  没有父母的疼爱,小彬自幼和祖父母一起生活。祖孙兰人靠祖母微薄的退休金相依为命,艰难度日。为了维持生计。年近七旬的祖父母有时还上街拾破烂实钱求生。并用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钱送小彬进学校读书。在学校,小彬看到别的孩子有人接送,别的孩子有零食吃。非常羡慕。后来,他连这样生活的环境也没有了,2002年12月,小彬的祖母离开了人世,而祖父杨汉平年事已高。自己生存尚且困难。没有能力再照顾小彬生活学习。杨汉平要小彬找他的生母吴芸。11岁的他惴惴不安地去叫生母的门,不料遭遇的却是吴芸的闭门羹。其实,天下哪有母亲不疼爱自己亲生孩子的呢。昊芸之所以不愿接受小彬,自有她难言的苦处。她心里也十分矛盾和痛苦:她和杨再军离婚后,又嫁给了一个冶炼广的职土张元湘,并生了一个儿子。还有公罄与他们一起生活,而她自己又没有工作。家庭也并不宽裕。在这样的条件下。如果自己再接纳小彬,即使丈夫不说什么。公婆又能否同意呢7会不会因为小彬的出现而使新的家庭破裂。这对于已经有了一次离婚经历的她来说,无疑是两难——要么选择儿子,要么守住目前这个家。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权衡再三,吴芸无奈之下选择了后者。小彬只好再敲外祖父母的家门。他的外祖父本来就对小彬的父亲杨再军虐待自己的女儿感到痛心,自然不会接纳这个陌生的外孙子。他以外孙判归男家为由把他赶出门外,可怜的小彬像一根草。没人关心,没人照顾。有娘却没有家。
  
  找回有妈的“家”
  
  没有了自己的安身之地,小彬东一家西一家。饱一顿饥一顿地过日子。一个月后,小彬的姑母杨建英见他可怜,将他领回家中收养。并继续供他上学。小彬总算暂时有了一个温暖的家,学校领导从小彬姑母杨建英口中知道小彬的困境后,全部减免了他的学费。
  天有不测风云。一年后,姑父因一次交通事故去世了,姑母杨建英一家也陷入困境。杨建英微薄的工资养活两个亲生子女尚有困难。加之收养了小彬,经济更显拮据。初诸人世的小彬为了减轻姑母的负担,多次要求辍学回家,好帮姑母干些事情,但都被杨建英劝止了。2004年8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小彬在一个同学家里玩时从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文中的男孩有着和自己大致相同的经历,但那男孩最终用诉讼手段回到自己生母身旁。如获至宝的他迅速让姑母看了这篇文章,并同时决定将自己的母亲诉至法院。杨建英考虑到自己年纪越来越大,小彬以后读书生活费用越来越高。自己也没多大能力再供养他了。况且小彬能回到生母身旁,对他的成才更为有利,她也很支持小彬用法律找回亲情。2004年11月,在杨建英的支持下,小彬一纸诉状将母亲吴芸告上法庭,要求其抚养,并随其生活。在法庭上。虽经主审法官尽力调解。但吴芸却以原判决书将小彬判归小彬父亲,自己不出任何费用,同时以自身难保为由,拒绝小彬随其生活,但称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每月适当支付一定抚养费。主审法官指出。小彬父亲已死。她是小彬的亲生母亲,抚养小彬是她应尽义务。她道出自己的家庭实情后,希望法院能下个判决。判决小彬由她抚养,她才有接受的理由,否则她现在的丈夫。现在的家庭是无法接纳小彬的。2005年2月。法院充分考虑小彬的现状后作出判决,小彬由生母吴芸抚养。随其生活。
  接过判决书,想到多年的飘泊流浪即将结束。自己终于可以回到母亲身边,享受亲情。小彬早已按捺不住心中的委屈。一头扑进姑母的怀抱中失声痛哭。哀怜的哭声使得所有在场的人都禁不住眼含热泪。
  
  万般无奈随母姓
  
  吴芸现在的丈夫本不愿接纳小彬。但经不住吴芸的苦苦哀求,也迫于外界的压力,还是让小彬进了自己的家门。吴芸一家生活本就不很宽裕。现在又多了一个儿子,要生活,要读书,经济压力可想而知。她不仅要照顾家庭,还要外出打小工,想方设法挣钱维持家用,其辛苦可想而知。小彬也十分同情母亲的境况。从不伸手向母亲要一分零用钱。有时继父张元湘不顺心骂他、打他。他也从不哭,也不向母亲诉苦,把一切都埋在心底。有时吴芸知道后。经常是母子俩抱头痛哭。后来,张元湘认为小彬既然是其继子,生活学习上由他照顾,因此应改杨姓为张姓,并为其取名张小彬。小彬祖父杨汉平知道后,十分气愤,心想如今儿子已死,自己养了孙子多年,杨家就这一根独苗、,如今孙子改姓张,杨家岂不绝了后。他找到小彬及母亲吴芸,说小彬改为张姓是忘祖弃宗行为,因而不准他改姓张。小彬这时已有些懂事了,他想自己从小没享受到父爱。而继父张元湘对他也不好。姓张,祖父不答应。姓杨,张元湘又不高兴,只有母亲爱他疼他,因此,他既不想姓杨,也不想姓张。而想随生母吴芸姓。2006年3月,小彬自行更名为吴小彬。他在作业本上写吴小彬,对老师、同学、亲朋邻居都说他叫吴小彬。因此,大家都叫小彬为吴小彬。对此,杨汉平和张元湘极为不满,俩人多次在公共场合和小彬的学校宣扬。若谁称小彬为吴小彬必将受到报复。有一次。杨汉平听到一个邻居叫吴小彬,杨汉平将她大骂一顿,而张元湘有一次碰到小彬的同学叫他吴小彬。更是用拳头将那个同学揍了一顿。使得小彬有名有姓却无人敢叫。处境十分尴尬。
  
  我的姓氏我做主
  
  小彬的处境再次让姑母杨建英痛彻心肺。为了维护小彬的权益,也为了让小彬摆脱目前的困境。姑母决定再次支持小彬用法律讨公道。2007年9月。在姑母的带领下。小彬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父张元湘和祖父杨汉平停止干涉其选择姓氏的自由。在学校和相关场合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在法庭上,两被告都各自陈述干涉小彬改姓的理由,并且都不同意小彬改姓吴,而小彬却坚持要求改姓,并要求法庭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姓氏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两被告横加干涉原告自由选择姓氏。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2007年12月15日。法院作出判决:张元湘和杨汉平立即停止干涉小彬自由选择姓氏的行为,并在小彬所在学校和相关的场所向小彬赔礼道歉。
  法院判决后,两被告表示服判,均不上诉。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杨标点评:一个孩子能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实属可贵、难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生存的权利,孩子有要求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小彬的父亲已死,母亲理应主动承担其抚养教育义务,任何遗弃、虐待子女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而姓名是公民用以表明自己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符号,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法律上把这权利叫公民姓名权,属于人格权的一部分。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案中两被告干涉原告更改姓名,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确属侵害公民姓名权行为。另外,《婚姻法》对儿童的姓名使用权还作了具体规定:“儿童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本案中小彬不想随生父姓杨,也不想随继父姓张,自愿随母姓吴,符合法律规定。小彬要求继父和祖父停止干涉其变更姓氏于法有据。本案也同时告诫天下父母。不要强迫子女随谁姓,子女有自由选择姓氏、姓名的权利。
  
  责编 向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