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我是光荣的纳税人

作者:颜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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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自从具备了纳税能力以后,从未干过偷税、漏税的违法之事。更没干过逃税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具备纳税人条件之初,我是当农民的.缴纳农业税是当时的大队会计每年按规定扣缴的,农民是没有条件偷、逃、漏税的。成了国家公务员之后,开始时工资达不到起征点,后来工资随着职务提升而增加了。个人所得税由财务部门按月代缴,我就是具有偷逃税的胆,也达不到偷逃税的目的。再一个就是消费税了,不管买什么,大到商品房。中到电视机、电脑、自行车。小到生活日用品。也都由商家为我“代劳”了,也不存在偷、漏、逃税的问题。本人每年在各地报刊上发表点文章,所得的稿酬虽然不多,少则几十元,多则百元、数百元,所收到的稿酬单上大多注明:“税已在本地代缴”字样(没注明的其实也代扣了)。此外,本人未做过生意,也没办过企业,同偷、漏、逃税无缘。如此这般,我完全可以算是个光荣的纳税人了,但是总觉得自己这个光荣纳税人名不副实。
  纳税人是一个光荣而神圣的称谓。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税收,我们的国力不断增强。这也是让所有纳税人都有理由感到自豪的事实。但是,义务从来都与权利相伴随,而在纳税问题上,目前我们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显然是处于一架失衡的天平上。
  如今。税查得越来越严、收税人的压力越来越大,纳税人交得越来越多,全国的税收逐年上升,但税交上去后怎么花,花在这儿那儿。到底花了多少钱,该不该花这么多钱,钱花出去以后效果究竟怎么样,纳税人却无从知晓。
  纳税人所能看到的是,各级官员的数量越来越多:各地的政府大楼越盖越豪华,一些地方政府建起了“白宫”和“天安门”:公务员的职位越来越抢手。一个职位数百人、数千人争。而医疗教育等公民急需的公共产品却越来越昂贵,平民看不起病、上不起学成了横亘在他们面前的难题。
  全国“两会”期间媒体披露一组数据:我国公车消费和公款吃喝一年高达6000亿元,官员公费出国一年耗资3000亿以上,而据专家估计,建设一个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花费也不过1500亿—2000亿元。
  羊毛出在羊身上。花钱的是政府,埋单的是纳税人;纳税人只管交钱,政府只管花钱。这样一来,也难怪中国成为世界上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纳税人有权要求权利和义务的统一,纳税人也有理由期待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让纳税人的心情舒畅起来,从而真正将纳税视为光荣与神圣之举。也就是说,政府必须加速公共预算改革和公共财政制度建设。
  按照我国的宪法和预算法,政府预算未经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不得执行。可现实中,法定的权力一直未能有效落实。很多年来,人大代表们能做的,只是在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几天里“听政府念一遍预算草案”而已。
  事前没有审核平台,事中没有监督手段,事后也没有问责机制,“让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花得明明白白”这样的口号就只能是良好的愿望而已。
  我们的地方政府和各级官员为什么会在用钱问题上大手大脚,无所顾忌,很重要的一条是自己站错了位置,总是以为政府拿出来搞建设的钱就是政府的,而没有意识到这钱是来自纳税人的。政府的职责只是为纳税人管好这些钱,用好这些钱。用得好不好,用得对不时,由纳税人说了算。而我们这些纳税人,同样也缺少“用的是纳税人的钱”的意识,对于政府和官员瞎用、滥用、浪费纳税人的钱不敢说,不敢问,不敢反对。
  目前,部分政府和官员浪费严重。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与“用的是纳税人的钱”这种意识错位和缺位有极为重要的关系。纳税人没有这样的意识就不能很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让自己交给政府的每一分钱用到该用的地方。这个问题已经到了不应继续回避的时候了,需要大胆的面对,大胆的提倡,大胆的推进。
  为了让纳税人成为名副其实的光荣纳税人,必须加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完善人代会的机构设置,提高具有专业知识和议政能力的代表比例,积极探索人民代表从荣誉型兼职型向责任型职业型的转轨,从而让人民代表真正成为选民和纳税人的利益代言人。我们期待各级人大和各级政府切实负起自己的责任,用好全体纳税人缴上来的钱,切实增进国家的实力和全体国民的福祉。否则,广大纳税人交上来的钱,税务部门千辛万苦收上来的税,被乱花了、滥用了。纳税人能满意吗?!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推进.让我们成为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名副其实的光荣纳税人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责编:金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