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一直下》作者:雷·布雷德伯里

 



  曾真 译

  雨继续下着。这是一场猛烈的雨,一场久不停歇的雨,一场令人焦躁不安的潮潮的雨。这是一场豪雨,如抽在眼睛上的鞭子,又如齐膝涌动的暗流。这场雨淹没了所有和雨相关的记忆。大雨滂沱,劈打在密林中,像枝剪一样砍开了树木,修齐了草坪,在土地上砸出了地道,又褪下了灌木丛的叶子。它将人们的手淋得像人猿皱巴巴的前掌。这场顽固而呆滞的雨从未停过。
  “还有多远啊,中尉?”
  “我不知道。一英里,十英里,或许一百英里。”
  “您也不肯定吗?”
  “我怎么肯定?”
  “我不喜欢这雨。只要我们知道去太阳穹庐还有多远,我就会感到好受些。”
  “离这儿还有一两个小时的路程。”
  “您真这么认为吗,中尉?”
  “当然。”
  “大概您只是为了让我们高兴而在撒谎吧?”
  “我就是在为了让你们高兴而撒谎。你给我闭嘴!”
  说话的两个人正并坐在雨中。在他们身后,萎靡不振地坐着两个全身湿透且倦怠不堪的人,像两块正在融化的泥团。
  中尉抬起头来。他那曾经褐红的脸膛现在已被雨水冲成一片惨白,眼睛也因雨水的涤荡变成了白色,一如他的头发。他从头到脚白成一片,甚至连制服也开始泛白,也许还带上一点点绿绿的菌类的颜色。
  中尉感到了雨打在他的脸颊上:“金星上上次停雨是几百万年前的事儿了?”
  “别发疯了,”另外两个人中的一个说,“金星上从来就不停雨,雨老是不断地下啊下的。我在这儿已经住了十年了,却从未见过有一分钟,甚至于一秒钟,天没在瓢泼似的下雨。”
  “这真跟住在水底没什么区别。”中尉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耸耸肩把枪扛正,“行了,我们最好启程吧,还得找那个太阳穹庐呢。”
  “或许我们根本找不着它。”一个玩世不恭的人说道。
  “大约还有一小时左右。”
  “您现在是在对我说谎,中尉。”
  “不,我现在是对自己说谎。这是一个不得不说谎的时候。我不大能受得了。”
  任何地方都识别不出方向。那里只有灰蒙蒙的天空,仍在下的雨,密林和一条小路,以及远在他们身后的那艘他们乘坐过并已坠下的火箭。火箭中还坐着他们的两个朋友,全身淌着雨水,已死了。
  “动手吧,西蒙斯。”中尉点点头吩咐。西蒙斯从背包中拿出一个小包,在隐藏的化学药物的作用下,充气成了一艘大船。在中尉的指点下,他们飞快地砍下树木制成船桨,在平静的水面上敏捷地划动船桨启航了。
  中尉感到冰凉的雨水流在他的双颊、颈部和挥动的手臂上,那阵寒意直渗入肺部。
  他感觉到雨水冲刷着他的耳朵、眼睛和大腿。
  “我昨晚一宿没睡。”他说。
  “谁睡得着?谁睡了?什么时候?我们总共睡了几个晚上?三十个日日夜夜!谁能在雨狠狠击打头部时入睡?我愿以一切代价换得一顶帽子。一切代价,只要雨不再敲打我的头。我头痛,疼得厉害呢,它时时刻刻都在搅扰着我。”
  “我很后悔来了中国。”另外一个人说。
  “这是我头一回听人把金星叫做中国。”
  “是的,中国。中国的药剂治疗法——记得那种古老的折磨人的方法吗?把你用绳子捆在一根柱上,每隔半小时滴一滴水在你头上,你为了等待下一滴水而急得快要疯掉。
  喏,这便是金星,只不过规模更大些罢了。我们不适应这满是水的世界,这让人不能入眠,不能正常呼吸,你会因整日湿淋淋的而疯狂。如果我们以前为坠毁作好了准备的话,我们就应该带上防水的制服和帽子。可不是别的,偏偏是打在头上的雨袭击了你。雨下得这么大,像气枪子弹一样。我不知道我还能忍受多久。“
  “天啊,我多盼望太阳穹庐的出现!想到这个好主意的人真是了不起。”
  他们渡过了河,在这期间不断地想着太阳穹庐在前面某个地方密林中闪耀着光华。
  那将是一座金黄色的房子,又圆又亮,宛若太阳般。房子有十五英尺高,直径达一百英尺。那里温暖而宁静,有热气腾腾的食物,还可免受淋漓之苦。当然,在穹庐的中央,是一个太阳——一个金黄色的小火球,自由地飘浮于建筑物的顶部。你可以从你坐的地方看到它,可以吸烟或看书,或者喝你那加了小块方糖的热咖啡。那金色的小球会在那儿,如地球的太阳,温暖而持久,只要他们呆在里面消磨时光,便可忘却金星的雨世界。
  中尉转过身,回头看了看正咬紧牙关划着桨的三个人。他们和蘑菇一样白,跟他并无二致。在几个月内,金星漂白了一切,甚至密林也成了一片广阔的卡通梦魇——没有阳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直下着的雨和不变的黄昏,如此一来,密林又怎么可能是绿色的呢?苍白的密林,灰白的叶子,如覆上了一层卡蒙伯奶酪的土地和像巨大的毒草一样的树干——一切非黑即白。你又能有几次看到真正的土壤本身?它不就主要是小溪、河流、水坑、池塘、湖泊、江水,最终归为一片汪洋吗?
  “我们靠岸了!”
  他们跳上了岸,抖抖身体,溅落下水花。船被放了气,收进一个烟袋里。接着,他们站在下着雨的岸上,试图点燃烟。大约过了五分钟,他们抖抖索索地揿燃了倒置的打火机,将手搭成杯状,猛吸了几口,但那带着不稳定火光的烟随即在一阵雨水的横扫下脱离了他们的嘴唇。
  他们继续前行。
  “等会儿,”中尉说道,“我想我看见前面有些什么东西了。”
  “太阳穹庐。”
  “我不太确定,雨又挡住了我的视线。”
  西蒙斯开始奔跑:“太阳穹庐!”
  “回来,西蒙斯!”
  “太阳穹庐!”
  西蒙斯消失在了雨中。别的人跟着跑了过去。
  他们在一小块空地上找到了他,并且停下来看着他和他的发现。
  火箭。
  它正躺在他们离开它的地方。他们莫名其妙地兜了一个圈儿,回到了最初出发的地方。在火箭的残骸中,绿色的霉菌从两个死人的嘴里长了出来。当他们凝目而视时,霉菌开了花,花瓣在雨中凋落,然后死去了。
  “我们是怎么搞的?”
  “一定是有一场雷电风暴快到了。把指南针扔掉,那便是恶因。”
  “你说得对。”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重新上路。”
  “老天爷,我们完全滞步未前!”
  “我们得保持冷静,西蒙斯。”
  “冷静,冷静!这雨只会逼使我变得野蛮!”
  “如果我们仔细安排的话,我们的食物还够吃两天。”
  雨在他们的皮肤和湿透的制服上翩翩起舞,从他们的鼻子、耳朵、手指和膝盖上川流不息地淌下。他们看上去仿佛僵在密林中的石头喷泉,从每一个毛孔中喷出水来。
  正当他们站着的时候,远处传来一阵轰响。
  接着,一个庞然大物出现在雨中。
  那怪物被一千只蓝色电动腿支撑着,以敏捷而可怕的步态前进着,每重重地走一步都带着一阵劲风。在每条腿扫到的地方,都有一棵树倒下并燃烧起来。浓烈的臭氧气味充斥着雨中的空气,烟雾被风驱散,被雨冲刷开。那怪物有着宽半英里、高一英里的庞大身躯,像一个巨大的瞎眼东西触及大地。有时,在一瞬间,它的腿隐没了,然后那一千条蓝白色鞭子样的腿又忽地从腹部伸了出来,行进在密林中。
  “雷电风暴来了,”他们中的一个人说,“就是它毁了我们的指南针。它朝这边来了。”
  “趴下,各位。”中尉嚷道。
  “快跑!”西蒙斯说。
  “别傻,趴下。它只击中最高的事物,我们有可能毫发无损地通过。在离火箭五十英尺的地方趴下,它可能会在那儿释放能量而留我们在这里。趴下!”
  人们重重地倒在地上。
  “它来了吗?”过了一会儿,他们相互询问着。
  “来了。”
  “走得更近些了吗?”
  “还隔两百码。”
  “更近些了吗?”
  “它到了!”
  怪物来到了他们身边,居高临下地站着。它抛下十道蓝色闪电,击中了火箭。火箭像被击打了的铜锣炫着光,发出金属的鸣响。那怪物又投下另外十五道闪电,像在演出一出谎诞不经的哑剧般触及密林和潮湿的土壤。
  “不要,不要!”一个人一跃而起。
  “趴下,你这个笨蛋!”中尉吼道。
  “不!”
  闪电又屡次击中了火箭。中尉扭转头,看见了蓝色的炽烈的闪电,看见了树木裂开,崩塌倒地,还看见了那怪异恐怖的暗色云朵在头顶上空变得宛如一张黑色圆盘,发射出成百束的电流柱。
  跳起来的那人正疲于奔命,像跑在一个有许多支柱的大厅中。他奔跑着闪躲于柱子间,终于在一根柱子下砰然倒下,传来的声音就好像一只苍蝇落在捕蝇电网上的叫声。
  中尉是儿时在农场生活时记住这声音的。随之而来的还有人炙烤成灰烬的气味。
  中尉低下了头。“别抬头看。”他告诉别的人们。他担心自己随时也有可能跑起来。
  头顶的风暴又连续发出了几次闪电,然后走开了。整个世界再次由雨独霸,并很快清除了空气中那股烧焦的气味。有好一阵子,剩下的三个人坐在原地,等待着心跳再次平息下来。
  他们向那具尸体走过去,想着可能还有办法救那个人的命。他们不能相信已经没有办法救他了,这是还未接受死亡的人的自然反应,直到他们触摸了他,把他翻过来并计划着是把他埋掉还是任由飞快生长的密林在一小时内将他掩埋。
  尸体被扭曲,坚硬如钢,包在烧焦的皮革中。它看上去像一具石蜡人像模型,先是被扔进了焚化炉,待到石蜡变成木炭骨架后再拖出来。惟一洁白的是牙齿,它们闪闪发光,像从紧攥的黑色拳头中半掉下来的奇怪的白色项链。
  “他不该跳起来。”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
  甚至当他们还站在尸体旁时,它便开始消失,蔓延的植被——小小的树条,长青藤,匍匐茎,甚至悼念死者的花——正渐渐爬上来。
  远处,风暴在蓝色闪电中走开,逐渐消逝。
  他们横渡了一条江、一条小溪,以及十多条各式各样的河流。在他们眼前,江水奔流着显现出来。当原来的河流改变河道时,新的河流又展现开它的面孔。
  他们来到了海边。
  辛格海。金星上只有一片大陆,长三千英里,宽一千英里,环绕这块岛屿的便是覆盖了整个下着雨的星球的辛格海。它一动不动地躺在暗无血色的海滨……
  “往这边。”中尉向南边点点头,“我确定离这边不远处有两个太阳穹庐。”
  “他们在这儿时,为什么不多建一百个穹庐呢?”
  “这儿现在已经有一百个了,不是吗?”
  “到上个月为止,已有一百二十六个了。一年前,他们试图在地球上让国会通过一项议案以多建几十所穹庐,但是,如你所知,不行。他们宁愿让少数几个人因淋雨而疯狂。”
  他们向南边出发了。
  中尉、西蒙斯和第三个人皮卡德,行进在忽大忽小的雨中。雨水倾泻,片刻不停地落在土地、海洋和行走的人们身上。
  西蒙斯率先看见了它:“它在那儿!”
  “什么在那儿?”
  “太阳穹庐!”
  中尉眨去眼边的水珠,抬起手挡开雨水的频频敲击。远处的海边,密林的边缘,有一个金黄色的发光体。那的确是太阳穹庐。
  三人相视而笑。
  “看来您对了,中尉。”
  “运气来了。”
  “伙计们,单看到它就让我浑身来劲。来吧!谁最后到谁是孬种!”西蒙斯开始一路小跑起来,另两个人也不由自主地喘着气跟着跑起来。尽管疲惫不堪,却仍奋力往前赶。
  “我要一大壶咖啡,”西蒙斯边笑边喘着粗气说,“还要一整盘肉桂小蛋糕。天啊!我要躺在那儿让古老的阳光照耀着我。发明太阳穹庐的人应该获得一枚荣誉勋章!”
  他们跑得更快了。金黄的发光体越来越明亮。
  “猜猜看有多少人在完成治疗以前疯掉了?想想这是多么显然的事呀!几乎不用怎么想也知道。”西蒙斯喘着气,和着自己跑动的节奏说,“雨,雨!多年前,在密林外,发现了,我的,一个朋友,四下游荡。他在雨中,一遍又一遍地说,‘知道得不够多,进来,到外面的雨中去。知道得不够多,进来,到外面的雨中去。知道得不够多——’就像这样。可怜的疯子。闭上你的臭嘴!”
  他们一阵奔跑。
  他们全笑了起来。他们笑着来到了太阳穹庐的大门前。
  西蒙斯急切地把门拉开。“嗨!”他大喊着,“把咖啡和蛋糕拿出来!”
  没人回答。
  他们跨进了门。
  太阳穹庐又空又黑,并不见有金黄色的人工太阳发出咝咝的声响悬于蓝色的天花板中央,也不见有预备好的食物,房子冷得如同墓穴。从屋顶才刺穿的成千个孔中,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浸湿了厚厚的毯子和沉重的现代家具,溅落在玻璃桌子上。丛林在房中地面、书架顶和沙发上像苔藓一样生长起来,雨水从洞中如鞭打一般落在三个人脸上。
  皮卡德开始暗暗笑出声来。
  “闭嘴,皮卡德!”
  “老天,你看这儿为我们布置了什么——没有食物,没有太阳,一切空空如也。金星人——当然是他们干的!”
  西蒙斯点点头,雨水漏在他脸上,流进了他银色的头发和白色的眉毛。“每隔一段时间便有金星人从海里出来袭击太阳穹庐。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毁了太阳穹庐,便能毁了我们。”
  “不是说有枪支保护着太阳穹庐吗?”
  “当然有,”西蒙斯走到旁边一个稍干一点的地方,“但金星人上次试图袭击至今已有五年了。防备松懈了,他们在未被察觉的情况下攻下了这座穹庐。”
  “那死尸在哪儿呢?”
  “金星人把他们拖下了水。我听说他们用一种悦人的方法淹死你。他们大约用八小时来完成这项工作,令人十分愉悦。”
  “我打赌这儿压根儿没吃的东西。”皮卡德笑道。
  中尉向西蒙斯皱皱眉,又点点头,以让他看见。西蒙斯摇摇头,走回到椭圆形会客室一侧的房间里。厨房里撒满了湿透了并且长了一层绿毛的面包和肉,雨水从厨房屋顶的几百个洞中漏下。
  “很好。”中尉向那些洞瞟了一眼,“我不认为我们能把这些洞全堵起来,然后舒舒服服地呆在这儿。”
  “没吃的吗,先生?”西蒙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我留意到太阳机器已支离破碎了。
  我们最好继续前进,去下一个太阳穹庐。它离这儿有多远?“
  “不远。我记得他们在这儿建了两座离得很近的穹庐。或许我们在这儿等着,会有救援部队从另一个穹庐……”
  “也许他们几天前来过,现在已经走了。再过六个月,当他们从国会拿到钱时,他们会派一支小分队来修缮这个地方。我认为我们最好别等了。”
  “那也好。我们先把剩下的口粮吃了,然后再去下一个穹庐。”
  皮卡德说:“但愿这雨别再打在我的头上,哪怕停几分钟也好,只要让我能记起不受雨打搅是什么样子。”他把手放在头颅上,并紧紧抱住了它,“我记得当我还在学校时,一个爱欺侮弱小者的人曾经坐在我的后排,成天每隔五分钟便拧我一下,连续这样做了几星期以至几个月。我的手臂淤青一片,疼极了,我觉得我快被拧疯了。终于有一天,我一定是被这连续不断的伤害弄得有些不正常了,我回转身,拿起一个机械绘图用的金属三角尺,差点儿把那小子给杀掉。在他们把我拖出教室之前,我快把他下贱的头切下来,把他的眼睛挖出来了。而且我还大叫道,‘他为什么不让我一个人好好呆着?他为什么不让我一个人好好呆着?’我的天!”他的双手紧箍住头骨,全身颤栗,蜷成一团,双目紧闭,“但现在我有什么办法呢?我打谁,我叫谁住手别再烦我?这该死的雨,就像有人在不断地拧你。雨就是你所能听到和感受到的全部!”
  “我们今天下午四点能到达下一个太阳穹庐。”
  “太阳穹庐?看看这个吧!如果金星上所有的太阳穹庐都消失了怎么办?那时能做什么?如果所有天花板上都有洞,雨都能漏进去怎么办!”
  “我们不得不碰碰运气。”
  “我已厌倦了碰运气。我所想要的一切就是一个屋顶和些许宁静。我想单独呆着。”
  “如果你坚持的话,只有八个小时了。”
  “别担心,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的。”皮卡德笑了,没把视线放在他们身上。
  “吃吧。”西蒙斯注视着他说。
  他们向着海岸边出发了,再次朝南方前行。四小时以后,他们不得不朝岛内方向走一段以绕过一条河。那河足有一英里宽,河水湍急,无法船渡。当他们朝内陆走了大约六英里时,河水突然像受了致命的伤一样从地底沸腾起来。在雨中,他们踏在坚实的地面上,重新转回了朝海的方向。
  “我得睡觉,”皮卡德终于一边说着一边猝然倒下,“四个星期没睡过了,再累也没能睡。就在这儿睡会儿吧。”
  天空变得更加阴沉了。金星上的夜幕已经降临,四周漆黑一片,行走十分危险。西蒙斯和中尉也跪了下来。中尉说:“好吧,想想我们能做些什么。我们以前试过,但我不知道。在这样的天气里,睡觉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们完全舒展开身体,闭上眼睛,把头支撑起来,好让雨水不流进嘴里。中尉全身一阵痉挛。
  他没睡。
  有东西在他皮肤上爬动,也有东西在他身上一层层地生长。雨滴落下,相互汇成细流慢慢滑落。当雨水淌下时,小树林开始在他衣衫上植根,慢慢成长起来。他感到常青藤附着上来,为他做了又一件长外套;他感到小小的花蕾绽放、凋零,雨点仍轻拍着他的身体和头部。在有些光亮的夜晚——因植被在黑暗中闪烁——他能看见另外两个人的轮廓被勾划出来,像倒下的木头被青草和花掩上了一层紫色的遮蔽物。雨打在他的脸上,他用手捂住脸;雨打在他的颈上,他在泥泞中翻身俯卧在橡胶质的植物上;雨又打在他的脊背和腿上。
  他忽然纵身一跃而起,拂去身上的水。他感觉似乎有一千双手在触碰他,而他又不想再被碰到,他再也不能容忍了。挣扎中,他碰到了什么东西。他知道那是西蒙斯站在雨中,打着喷嚏,咳着嗽,哽咽着。过了一会儿,皮卡德也站了起来,大叫着四下奔跑。
  “等会儿,皮卡德!”
  “别再下雨了,别再下雨了!”皮卡德尖叫着,向夜空连开了六枪。在火药光的照耀下,他们能看见大群的雨点,似乎被爆炸声所惊吓而犹豫,悬在半空,像凝结于一整块巨大的琥珀中。一百五十亿颗水珠,一百五十亿颗泪滴,一百五十亿颗装饰珠宝,被映衬在白色天鹅绒的观赏板前。当光线渐暗时,悬浮着等待拍照的水滴猛烈地掉在了他的身上,像一片冰凉刺痛的云朵。
  “别再下了!别再下了!”
  “皮卡德!”
  但皮卡德只是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儿。当中尉点亮一盏手灯,在他的面孔前晃了几下后,他的眼球扩大了。他大张着嘴,脸朝天,雨水在他的舌头上溅起水花,淹没了他瞪大的眼睛,也在他鼻孔上咕噜噜地起着泡。
  “皮卡德!”
  他没有吭声。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呆立在雨中,任凭气泡在他已被漂白的头发上破裂,听任雨水像珠链一样从他手腕和颈部坠落。
  “皮卡德!我们得走啦,还要赶路呢。随我们来。”
  雨水从皮卡德耳根连成线滴下。
  “听见我说话了吗,皮卡德!”
  这跟朝一口井底喊话无异。
  “皮卡德!”
  “让他一个人呆在这儿。”西蒙斯说。
  “我们不能把他抛在这儿。”
  “那怎么办,难道扛着他?”西蒙斯厉声说,“这对我们或他自己都没好处。你知道他在干吗?他只是站在那儿等着给淹死。”
  “你说什么?”
  “到现在你也该明白了。你不知道那个故事吗?他会一直站在那儿仰着头,让雨水冲进鼻孔和嘴巴。他会吸进雨水。”
  “没听说过。”
  “这是那次他们找到门德特将军时的情形。他坐在石头上,头向后仰,吸着雨水。
  他的肺部全积满了水。“
  中尉再次把灯转向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孔。皮卡德的鼻孔中发出微微的水响。
  “皮卡德!”中尉给了他一个耳光。
  “他甚至不能感觉到你,”西蒙斯说,“在这样的雨中呆上几天,你自己几乎都不能感觉到自己的脸或手脚的存在。”
  中尉惊恐地看着自己的手,他再也不能感觉到它了。
  “但我们不能把皮卡德留在这里。”
  “我来告诉你我们能做什么。”西蒙斯说着对他开了一枪。
  皮卡德摔在了雨地上。
  西蒙斯吼道:“别动,中尉。我的枪也为你上了膛。好好考虑一下吧,他只会或站或立地在那儿给淹死,这样死还快些。”
  中尉冲着尸体眨了眨眼:“但你杀了他。”
  “是的,要不这样,他会成为我们的负担,让我们也跟着去死。你刚才看见他的脸了,一脸的疯狂。”
  过了一会儿,中尉点点头说:“好吧。”
  他们又走进了茫茫的雨中。
  天黑了,手灯昏黄的光只能穿透雨帘前不到几英尺的地方。半小时后,他们不得不又停下来,饥肠辘辘地坐着静候黎明的到来。拂晓时分,天灰蒙蒙的一片,雨一如既往地下着,他们又开始向前走。
  “我们算错时间了。”西蒙斯说。
  “没有,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
  “大声点,我听不见你在说什么。”西蒙斯停下来,笑了笑,“我的天,”他说着,摸了摸耳朵,“我的耳朵,它们仿佛不属于我了。这倾盆大雨都快将我的骨头也弄麻木了。”
  “听见什么了吗?”中尉问。
  “什么?”西蒙斯一脸迷惘。
  “没什么。走吧。”
  “我想我要在这儿等会儿,你先走。”
  “你不能那样做。”
  “我听不见你,你走吧,我好累。我觉得太阳穹庐不在这条路上,就算在,也很有可能像上一个一样,屋顶上全是洞。我想我就坐在这儿吧。”
  “你起来!”
  “再会了,中尉。”
  “你现在不能放弃。”
  “我的枪告诉我,我得留在这儿了。我再也不想干什么了。我还没疯,但也快了。
  我不想疯掉,所以当你走出我的视线时,我就用枪结束我的生命。“
  “西蒙斯!”
  “你叫了我的名字,我能从你的唇形上看出来。”
  “西蒙斯。”
  “喏,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我要么现在死,要么再过几个小时,等到了下一个太阳穹庐(如果能到的话),发现雨水从屋顶漏下时才死。那岂不是更惨?”
  中尉又等了一会儿。之后,他又踏着雨向前迈动了步伐。他曾回头喊了一次,但西蒙斯只是手握着枪坐在那儿,等着他走出视野,并冲他摇摇头,挥手让他快走。
  中尉连枪响都没听见。
  沿途上,他开始吃路上的花。它们无毒,但不太能维持体力,只在他胃里停留了一会儿,也就一分钟左右,他便开始恶心得呕吐。
  有一次,他摘了一些叶子来为自己做一顶帽子,尽管他以前已经试过,可惜雨水将叶子从他头上融化掉了。那些植物一旦被采下来便很快腐烂,在他指间化为灰白的一团。
  “再过五分钟,”他对自己说,“再过五分钟我就会走进海里,并永不回头。这样的环境不适合我们,没有一个地球人能忍受,过去不曾,将来也不会。振作点,振作点。”
  他挣扎着穿过一片烂泥和树叶的海洋,来到一座小山前。
  远方冰冷的雨幕中,隐隐显出一个黄色的小点。
  下一个太阳穹庐。
  透过树林能看到远方有一座长圆形的金黄色建筑。他站在那儿,轻晃着看了好久。
  他开始奔跑,接着又因担心而放慢了步子。他没有欣喜地大叫,如果这一个也是和上一个一样怎么办?如果这也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太阳穹庐,没有太阳在里面怎么办?他想。
  他跌了一跤,跌坐在地上。就躺在这儿吧,他想,这穹庐没用。就躺在这儿。这没用。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但他仍设法支撑着再度爬了起来,横过了几条小溪。那金色的光芒越来越明亮。他又奔跑起来,脚步声像踏上了镜子和玻璃,手臂挥动着如宝石般的水珠。
  他站在了金色的大门前,门楣上刻着太阳穹庐。他抬起麻木的手去触碰它。接着,他扭动了门锁,踉踉跄跄地跌了进去。
  他站了一阵子,打量着四周。在他身后,雨点急旋着打在门上。面前的一张矮桌上摆着一满银壶热气腾腾的咖啡,旁边一个倒满咖啡的杯子上还有一块方糖;边上的另一个托盘上,厚厚的三明治夹着肥嫩的鸡肉、鲜红的西红柿和绿色的洋葱圈;眼前的横木上搭着一条厚厚的绿色土耳其大毛巾,一个放湿衣服的箱子;右边的小隔间里,热射线能立刻将人全身烘干,椅子上方有一套崭新的换洗制服,在等待着任何一位客人——他,或是一名迷途者——来使用它。更远些,有咖啡在铜壶里冒着热气,留声机静静地播放着音乐,书被红色或褐色的皮革装订得整整齐齐。书旁边有一张床,一张毫无遮蔽的温暖的床。一个人大可躺在上面,在占据了整个房屋的那个明亮事物的光线中尽情地吃喝。
  他把手挡到眼睛上方,看见有人朝他走过来,但他没向他们说什么。片刻,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制服上淌下的水在脚边积了一摊,他感到水正从他的头发、脸庞、胸膛、手臂和腿上渐渐蒸发开来。
  金色的太阳挂在屋子正中央,巨大而温暖,它没发出一丝声响,整个房间鸦雀无声。门关紧了,雨对于他微有痛感的躯体来说仅是一场回忆。太阳高悬在屋顶蓝色的天空,温暖,晴朗。
  他朝前走去,边走边脱下衣服。


《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第十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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