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尊尼睁开紧粘在一起的双眼,眼前是一片刺目的白光,刺得他整个脑海中也是一片空白。僵直的身体和阵阵剧痛使尊尼渐渐恢复了意识,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抬起头,发现自己被反剪双手扔在地上,双脚也被结结实实地绑在了一起。强烈的光线中,尊尼逐渐开始适应环境,正当他左右四顾的时候,他的眼睛遭遇到一束阴骛的目光。难道是他,是,是……尊尼不敢再想下去,但那个浑厚嘶哑的男低音偏偏要证实他的想法。
  “嗨,尊尼!老朋友,你好吗?”
  尊尼彻底崩溃了。是的,真的是他——瑞特,是瑞特这只狼。
  瑞特是所有同伴中最凶残的一个,当初他就是以手段狠毒、性情暴虐而取得今天的地位的。尊尼有幸目睹过一次瑞特对付敌人的伎俩,从那以后,他再没敢看过第二次,而总是有意无意地避免和瑞特一起行动。今天轮到自己头上了,难怪尊尼这么害怕。
  尊尼躺在地上,任由恐惧在身体里茫然地扩张。他绷紧了每一块肌肉,等待暴风雨的来临。由于绷得太紧身体徽微有些发抖,犹如一个受伤的人,当一只手指接近他的伤口时会本能地颤抖起来一样。
  “你这个混蛋!”随着这一声雷鸣,第一场暴风雨开始了,分不清路线与章法的拳头倾泻而下。
  眼前的景物开始模糊,无数奇形怪状的声音垂死挣扎般敲打着尊尼脆弱的耳膜,很近很响,又很远很沉。一种从未感受过的异乎寻常的躁热像一股电流,慢慢穿越尊尼的每一个器官,整个身体热得要沸腾、要爆炸。尊尼觉得身体的各个部分正在松解融化,它们渐渐变轻变空,唯独一颗心还有些分量,在窒息的胸腔里慢慢飞升。
  不,那不是心脏,那是尊尼的灵魂在升高,在穿越。尊尼执着地指挥自己的灵魂飞向天国,飞上九重天,但他感到胸膜间像压力锅一般胀闷,灵魂撞在坚实的胸腔壁上跌得粉身碎骨。一次一次,它撞得头破血流;一声一声,如一把重捶敲击着尊尼仅存的一点儿知觉。放荡不守规矩的灵魂在尊尼的身体里倍受煎熬,永远无法超脱。
  “妈妈,救救我!”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曾说过,人在最恐惧、最无助的时候,会弯曲成子宫中的蜷缩状态,并本能地想到母亲。反缚的双手使尊尼无法蜷曲,但他想到了母亲。
  尊尼再次睁开双眼,眼前晃动的仍然是那张“慈祥”的面孔,瑞特那张“慈眉善同”的脸。是的,这是瑞特,只有瑞特才能在微笑的同时打出最凌厉的拳法,只有瑞特才能面无表情地、平静地使出各种杀手铜。尊尼清楚地记得瑞特在挖那个叛逆者的眼珠时,嘴角仍挂着一丝宁静的微笑。
  “看你还往哪儿跑,臭小子!谁也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儿!”
  随之而来的是一记呼啸而至的直拳。尊尼什么也听不见了,眼前只有一个冲过来又回去左右晃动的黑影,晃过来晃过去,晃过来晃过去……
  “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几条高大粗长的影子在街区入口处摇来荡去,没有面孔的黑色幽灵,高高矮矮,参差错落,聚集了1875至1975年所有的万圣节怪物。
  “臭小子!你跑不了!”
  “你看他那样儿,像只小羊羔。喂,小羊乖乖,妈妈在这儿呢,别跑啊,快过来!哈哈哈!”
  小尊尼惊恐得瞪大的眼睛,像两颗熟透了的大葡萄,马上就要掉出来似的。他仰起头,一点一点试探性地向后挪动着脚步。走在最前面的影子像黑丝绒帷幕一般沉重地压了下来,从头到脚,尊尼被黑影包围了。
  “不!”
  “哗啦啦!”
  随着这声凄厉的叫喊,小尊尼在倒退的过程中,踩上了该死的、不知道哪个酒鬼半夜扔在路中央的啤酒罐。十一岁的尊尼闭上了双眼,他知道他会倒下来压扁那个该死的啤酒罐,而他也会像那罐子一样被揍扁。
  黑暗的世界中,尊尼突然感到一股强劲的力量推了他一下,就像在38层高楼顶上准备自杀的人被拽回平台一样,重心忽地又落回了身体。
  是幻觉吗?管他呢,先看个究竟再说。尊尼猛然睁开了眼。是的,自己并没有倒,稳稳当当地站在马路中央。尊尼转过头,左臂上一只已经开始发育,但尚未完全长成的手紧紧地抓着他。
  不用抬头,尊尼也知道他是谁,只有他才有这样的手,只有这只手才能在他最需要的时候拉他一把。
  “尊尼,回家去!”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尊尼抬起头。从小到大,他很少掉眼泪,摔伤了腿,甚至输掉了那场至关重要的棒球赛,他都没有哭过。但是现在,当他听到哥哥焦尼关切而焦急的声音时,他的眼泪禁不住掉了下来。朦胧中他看见了哥哥极力掩饰惊慌的眼神。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但他必须说。
  “不是我,焦尼。我刚从杰克先生的零售店领了这个月的报酬出来,他们就一直跟着我。”
  “我知道,亲爱的。快回家吧。他们要找的是你,不会对我怎么样的。回家去!”
  “快走!”
  焦尼的呵斥声中仍然透出些许柔情和关怀,但尊尼同时也明白他的威严,他转身向家中跑去。
  “嗨,他跑,抓住他!”游戈的鬼影发现情况不对。焦尼从路边问了出来。
  “你们要干什么,对付一个小孩子吗?”
  “去你的,少管闲事!”
  一个大个子猛地推开了焦尼。
  “你们不能这样!”
  焦尼跑到前面再次拦住了他的去路。
  “臭小子,今天我就好好教训教训你这个爱管闲事的事儿妈!”
  他们望着已经跑远的尊尼的背影,将所有的怒气都倾泄到焦尼身上。
  黑暗中,焦尼的身影像一只沙袋,被推过来又打出去,一片拳脚相加的殴打声,一片肆虐的叫骂声,唯独没有焦尼的声音,一声求救、一丝哀嚎都没有。焦尼明白,如果他还手,如果他呼救必将招致更恶毒、更猛烈的拳脚。焦尼一声不响,焦尼将生命托付给了上帝。
  远处一幢高楼的阴影里,尊尼躲在大楼的拐角处,亲眼目睹了眼前的这一幕。
  每一拳每一脚都同样落在他的身上,重重地落在他的心上。尊尼眼中的泪慢慢被蒸干了,仇恨在胸中涌起。就在这一刻,尊尼忽然明白了,这个世界,这个万恶的世界,要躲是躲不开的。只有自己救自己!“记着点儿,臭小子,以后少管闲事!”
  最后一个黑影猝然松开了拎着焦尼的一双大手。飘飘荡荡,焦尼像一片被风吹落的秋叶,轻轻地、没有重量般地瘫倒在街道上。
  尊尼朝着哥哥飞跑过去,在几码远的地方,他停住了,这是焦尼?若不是刚才他亲眼目睹这一切,他绝不会相信这就是焦尼。那是一张辨不清五官的脸,甚至分不清四肢的位置,看起来就像是一团杂乱的、堆在一起的旧衣服。
  尊尼轻轻地托起焦尼的头,一动不动地注视着那张变了形的脸,仿佛要把它刻在心上。“焦尼,不用怕。以后我会保护你!”
  是那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改变了尊尼的人生轨迹,是焦尼那张辨不出人形的脸改写了尊尼的未来之路。从此以后,尊尼纠集了本街区的十几名少年和那些恶棍狂徒抗衡,在街头巷尾进行了一场又一场角逐和斗殴,在血的腥味里尊尼渐渐长大。后来,他们自觉力量单薄,便联合了其他几个街区的狂飙少年;再后来,自然而然地依附于成人的帮派组织。说白了,就是黑社会。尊尼参加组织的目的也由复仇而发生了质的变化。在人屋檐下,有时候不得不做些违心的事。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况且,在“战斗”中长大的尊尼,已经失去了谋生的手段,除了斗殴打架,他一无所长。为老大卖命,已经成了尊尼唯一可以生存的职业和手段。
  尊尼有时也会为这种境况而苦恼,但是一想到焦尼,他的烦恼便都烟消云散了。
  焦尼是好样的,他是父母心中的明星和荣耀。焦尼上了大学,有一份稳定里报酬颇丰的工作。他成了家,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儿子,焦尼的生活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处于一种稳定的上升态势。尊尼由衷地为哥哥感到高兴,也为自己实现了对焦尼的诺言而感到兴奋不已。在焦尼取得这一切成绩的进程中,不能不说尊尼起到了不小的作用。那些坏孩子欺侮焦尼,是尊尼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焦尼在大学期间学业繁重,是尊尼供给他每月的生活费,不再让他外出打工。一想到焦尼所取得的辉煌中有自己的一份功劳,尊尼就掩饰不住内心的得意,到处向人们夸赞他的哥哥。
  焦尼是个地地道道、遵规守矩的老实人,他的事业、他的家庭正如日中天,他的未来是那么炫目迷人,灿烂光辉。可是,奈利却杀了他,在他初尝人生滋味的时候,在他的才华还没有得到尽情展露的时候。焦尼再也不会有未来了,无论它是多么美丽。
  奈利杀了他,尊尼明白是因为自己而连累了焦尼。奈利一定是向焦尼逼问自己的藏身之处,可焦尼根本不知情,就算他知道,他也不会说的,尊尼了解哥哥。
  “哦,可怜的焦尼,这一次尊尼没能实现他的诺言,尊尼没能保护你。你能原谅他吗?你听见吗?焦尼!焦尼……”
  一股冰冷刺骨的寒流从头顶直灌下来,尊尼感到四脚冰凉。在寒冷的强烈刺激下,他睁开了眼睛,原来是瑞特兜头浇了一盆冷水下来。
  对于瑞特来说,今天才是名符其实的幸运日,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地挥动过拳头了,已经很久没有如此这般尽情尽兴地享受这种折磨人的快感了。看他们那副惊惧的样子,扭曲的脸,变形的肢体,熊熊的地狱之火在他们身下燃烧,灼伤他们每一根神经。这是一幅多美的图画啊!瑞特喜欢这种景色,他从中感到一阵阵狂乱的惬意。
  看,那血一滴一滴地落在地上,多么有节奏,多么迷人。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血的呢?哦,对了,是六岁那年,去麦克叔叔的农场。他们都走了,没人理我,只有那头刚出生两个月的小羊羔喜欢我,它陪着我。它的毛真白啊,白得耀眼,白得好像没有颜色。对,它需要一件大红外衣,红外衣罩在它雪白的绒毛上一定很漂亮……麦克叔叔的匕首可真棒,稍微用了一点儿力气,就溅出了那么多小红花。小羊终于有红外套了。血的质感可真好,粘粘的,滑滑的,那么细腻。
  暮色中,一只白色的小绵羊倒在草地上,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它的身边站着一个六岁的男孩,嘴角挂着快意的微笑。
  今晚的瑞特异常亢奋,压抑多天的拳脚终于可以尽情舞动了。嘴角上刀刻般的微笑掩藏了所有的心情和思绪,他只把快乐的心情灌注于每一拳、每一掌中,一丝不苟。
  “哦,妈的,我的手,班尼,拿点儿冰来,我的手骨折了!”
  瑞特也许是太过兴奋了。
  “好的,头儿!”
  班尼应声往厨房走去。
  亨瑞是个彪形大汉,也身手不凡。他有一对雷达般敏锐的耳朵,能够洞察十几码以外的细微响动。他还有一个堪称“微机”的大脑,能在瞬息之间对事物做出精确的判断,并我出最恰当的对策。别看他力壮如牛,行动起来却是动如脱兔,比灵长类的猴子还要敏捷。
  此刻的亨瑞正斜靠在客厅门边的桌子旁一边担任警戒,一边得意洋洋地欣赏着眼前的一幕。
  “哈哈,没想到你尊尼也会有今天,想想前些日子,多么威风,多么神气,今天晚上怎么成了这个熊样。”
  哼,这是他咎由自取,谁让他和考先生做对,想想几个月前游艇上那一幕,亨瑞一直积怨难平。
  5月的那个晚上,考先生邀请所有的属下到他新买进的游艇上度假。一片歌舞升平中,考先生忽然召见尊尼。一支欢快的舞曲刚刚结束,只见尊尼端着酒杯,从甲板的另一头迈着轻狂的碎步一颠一颠地走了过来,啤酒桶一样的胖肚子被颠得上下乱摆,“瞧他那副目空一切的臭德行!”
  “嗨,亨瑞,你好吗?”
  “晦,尊尼,我很好,你看来也不错!”亨瑞虽然对他的作派很不满,但并不想和他发生正面冲突。
  “哦,我当然不错。最近我的运气真是不赖。告诉你吧,”尊尼将头探了过来,凑到亨瑞的耳边,“刚才考先生让我去接手萨尔港的那宗大买卖。他还说这任务只交给他最信任的人。”
  虽然知道他今天有点儿借酒发狂言,但亨瑞还是吃了一惊。萨尔港的买卖不是一向由我来做的吗?考先生今天怎么忽然把它交给了尊尼,又说是最信任的人,什么意思,难道他不信任我了吗?不知天高地厚的尊尼还在胡言乱语,“萨尔港可是块大肥肉。也就是像我们这样能博得考先生信任的人才有机会来做,至于你们这些小卒子吗?还得再熬两年!”
  亨瑞实在忍无可忍了,冷冷地回了他一句:“萨尔港确实是块大肥肉,就看你有没有那么大的嘴了!”
  “什么,你小子敢讽刺我,你说我没能力管理萨尔港?你小子是什么东西,怕只是一只红眼鸡吧?哈哈哈!”
  亨瑞终于被激怒了,一拳打了过去,正中尊尼狂妄高耸的大鼻子,血花顿时迸射出来。
  尊尼一句话也没说,不失时机地给他的下巴也来了一拳,险些打碎亨瑞的下颌骨。
  如果不是被围上来的伙伴分开,他们俩的这场争斗不知要闹到什么程度。
  尊尼和亨瑞之间这条梁子算是结下了。亨瑞一直认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一次对付尊尼的行动就是他主动要求参加的。
  “哼!”
  想着想着,亨瑞禁不住从鼻腔中发出一声惬意、讥讽的鼻音。与此同时,他隐约听到外面有异常的响动,一转身,门开了。
  瑞特熟练地从工具袋中取出弹簧刀和活动扳子,最精彩的节目就要上场了。瑞特将扳子交给一旁的柯顿,一只手拽起尊尼的头,扯下粘在他嘴上的塑胶封条。尊尼得到了喘息的机会,喘息未定便开始大骂瑞特。
  “你们这些混蛋,杀了我吧!快杀了我!”
  “一定,这个你放心。但考先生要我们从你身上拿一样纪念品!”唰的一道白光,瑞特亮出了弹簧刀,锃亮的刀锋反射出寒光,映着瑞特白色的眼睛。柯顿抖开了一只透明的口袋,从背后抽出那把活动扳子在手中晃来晃去。
  “张嘴,张开嘴!”
  “考先生要把你的舌头送给你的保护证人朋友,看他们能否拿舌头上庭来指证。”
  “张开!”
  瑞特紧紧捏住尊尼的两颊,柯顿拿着扳子俯下身去。尊尼闻到了一股扳子的铁锈味,他闭上了眼睛……
  刚才还在回想着和尊尼的恩怨的亨瑞,看看被推开一半的门,顿生疑窦,机警地拔出枪,谨慎地用肘推开门,走到屋外。
  路德别墅区异常宁静,街上连个鬼影也没有,路灯仍旧慵懒地站在那儿,只有了辆汽车停在不远的灌木丛旁边。远处隐约传来一个中年男子的歌声,夜半歌声。
  “见鬼,这是哪个神经病在唱歌,真该一枪杀了他,杀屋顶上飘忽着垂下一条银白色的绳索,紧紧缠住亨瑞的粗脖子,将他拉上了天堂。
  黑暗的厨房里,前来找冰块的班尼不小心踢倒了垃圾桶。“这小子的厨房可真乱!该死的!”他拉开冰箱,看看里面的残羹剩饭,突然感到一阵饥饿,班尼顺手抓了一只鸡腿放在嘴里,还想寻找一些美食,忽然,他感到背部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一道电光正照在自己身上。猛地回头,他发现了这“电光”的来源——一双猎隼般的眼睛。班尼来不及掏枪,头上便挨了重重的一击。“猎隼”扯住班尼的头塞进冰箱的冷冻室;“砰”的一声用冰箱的仓门,挤断了班尼的脖子。无论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那双猎隼般的眼睛已烙进班尼的脑海。
  “班尼?”
  正欲动手的瑞特和柯顿听到了厨房里的异常响动,瑞特试探地叫了一声。没有回答,二人急忙立起身,同时,手伸向怀中拔枪。
  一道黑色的闪电突然出现在门口,柯顿的手还在半空中就已中弹夭折。瑞特急忙扣动扳机,黑衣人一个滚翻来到瑞特面前,飞起一脚将他踢翻在地。瑞特仰面朝天倒在一片碎玻璃中,他控制住内心的恐惧,斗胆问了一句:“你究竟是谁?”
  黑衣人只有行动,没有言语,举手之间又扭断了瑞特的脖子。在临死前的一刹那,瑞特最后记住的也是那双猎隼般的眼睛。
  尊尼躺在地上,瞪大了惊疑的眼睛观望眼前骤变的局势。这个身手不凡的黑衣人是谁呢?他为什么要帮我?他是要救我吗?还是……
  尊尼的思想还没理出个头绪,黑衣人已经解决了屋子里的一切问题,转过身来面对着尊尼。
  他揭去了黑色尼龙面罩,终于以庐山真面目示人了。尊尼看见了一张方正、刚毅、轮廓分明的脸。这张脸全部由直线组成,突出的下巴,如刀刻般突兀挺直的下颌骨,阔大的嘴巴也是几条直线的曲折组合,继续上升的直线勾勒出高耸挺阔的鼻子,一头短发如刚修剪过的草坪一般直立着。这些简单平直的直线组合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那双让班尼和瑞特死不瞑目的眼睛。他的眉骨出奇地高,浓密的眉毛杂乱而拥挤地覆盖其上,眉宇间透出一种原始人的古拙。宽阔的眉毛下面,一双不大而深邃的眼睛,深得比天边那遥远的地平线还要远。如果这双眼睛宁静地注视你片刻,你一定会像一只在大海上航行的小帆传,任由那目光所产生的漩涡吸纳进去。
  “你是谁?”
  强烈的、想解开谜团的欲望战胜了恐惧,尊尼忍不住问道。
  “闭上眼睛。”
  黑衣人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冷冷地以命令的口吻吩咐尊尼。边说边从怀里掏出一小瓶红色的液体。
  “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我才做!”
  “照我说的去做!”
  依然是平和但不容分说的声音。不知尊尼是受到了这声音的威慑,还是觉得自己此刻已别无选择,反正他顺从地闭上了眼睛。
  尊尼感到燥热的身体中渗入了一丝凉意,就像夏日里吹过的一丝凉风。他微微睁开眼睛偷窥着,黑衣人正把小瓶子里的红药水往自己身上倒,那冰凉的感觉就来自于这红色液体。那是什么?粘粘的,滑滑的,红色的,像血,是的,像血,在他胸前的白背心上红了一大片。
  黑衣人走到尊尼的女友玛丝身边,以同样的口气对她说:“你也一样,照他那样去做。别担心没事的!”
  已被折磨得精疲力尽的玛丝,不敢再相信任何人的话,她将求救与征询的目光投向尊尼。
  “照他的话去做!”
  尊尼虽然自己心里也没底,但他必须给女友打气。
  黑衣人从衣袋中掏出一次成像速显相机,对准尊尼。
  尊尼以为他拿出了什么致命武器,本能地睁开眼抬起头。
  “别动,闭上眼躺好,你已经死了!”
  “哗哗”两道白光闪过,尊尼和他的女友已经具备了死亡的证明。
  黑衣人抽出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向尊尼的女友走来。
  “嗯——嗯——”
  玛丝禁不住尖叫起来,嘴上的塑胶封条使她的声音变了调。
  寒光一闪,黑衣人的匕首倏然落下——嚓的一声,她脚上的束缚被割断了。接着是双手、嘴上,她又重新获得了自由。
  “把你们的衣服、戒指、手表以及身份证都给我。快,动手做!”
  黑衣人一面吩咐,一面又解放了尊尼的手和脚。尊尼晃悠悠地站起来,活动着酸痛的手腕。
  “你,跟我来!”
  黑衣人领着尊尼走到门外的汽车边,打开后盖。两只黑色的大口袋,上面几个白色的大字赫然人同“无人认领的尸体陈尸所”。
  “抬另一具,跟我来!”黑衣人抬起其中一具尸体,对尊尼说。
  尊尼杀过不少人,也见过无数尸体,但抬这种冰凉的死尸还是第一次,心中不免有些发毛。没办法,他稍稍迟疑了一下,硬着头皮扛起了另一具尸体,跟着黑衣人走进屋里。
  “哦,这该死的尸体可真沉。”尊尼一边抱怨一边把尸袋重重地摔在地上。
  黑衣人伸手拉开一个尸袋,一具成年男尸,苍白而僵硬地仰着脸,尊尼甚至感到了他身上发出的阵阵寒气。另一个尸袋里是一具女尸,嘴角的血已经凝固。
  “替他们穿上你们的衣服!动作要快!来吧!”
  黑衣人径自走到一边,左手拎起瑞特,右手提起柯顿,像提着两只小鸡,径直向门外走去。两个乖戾暴虐的家伙此刻已成了一团没有骨头的死肉,被脸朝下地摔在了地上。
  黑衣人掏出尊尼和女友的死亡照片,略加审视,又抬头望了一下四周,然后把照片塞进瑞特的口袋,直起身,拾起地上的消音手枪,砰砰两声,瑞特身上多了两个不太显眼的弹孔。黑衣人再次观望周围的环境,手枪已被他放进了柯顿的手中,一切就绪,黑衣人从兜里掏出手机,拨通了警匪电话。
  “路德别墅区232号发生凶杀案,请速派警察来。”
  尊尼替死尸更衣已毕,从屋里走出来,诧异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你在干什么?”
  “他们杀了你们,然后互相残杀。”
  “嗯,真不错,这倒是个好主意。这帮臭小子。”
  尊尼和黑衣人走回屋内,地上横卧着两具男尸一具女尸。
  尊尼忙着将班尼的尸体装人尸袋里,黑衣人则不住地往地面上洒汽油。忽然,尖利的警笛声从远处传来。尊尼惊恐得竖起了头发,手也僵直地停止了动作。
  “糟了,警察来了!”
  “别担心,如果没有证人,我们这样做是不行的。你要做的只是动作快一点儿。
  快,到外面去,走吧!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黑衣人抬起班尼的尸体,三人一起向屋外跑去,走到门口,他转回身,点燃了屋内的汽油。顿时,屋内火光冲天,火蛇乱窜。带着陈尸所霉味的“尊尼”和他的“女友”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火中,他们冰凉的身体慢慢开始变暖、变焦、消失。
  三个人拼命地跑向他们的汽车,身后传来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巨大的热浪推着他们向前冲。黑衣人将尸体扔进后备箱,跳进车子,发动了引擎。他们的车子刚刚开出不足几十码,身后的警车便呼啸而至。
  飞驰的汽车上,惊魂甫定的尊尼同样惊恐万分,却没有忘记应有的黑道义气。
  “谢谢你救了我。以后有什么需要,来找我好了!”
  “你冒生命危险出庭作证,美国法警理应保护你的安全。”仍旧是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声音。
  “你说什么?”
  黑衣人没有理会他的问题,自顾自地说下去:“你以前曾经光顾的那家餐厅,那里会有人安排你的一切。”
  “哪家餐厅?”
  “你曾经去过的那家大胡子餐厅!”女友在一旁提醒尊尼。
  “哦,老天,是那家餐厅。那白汁牛肉最好,我饿了,我要好好吃一顿。”尊尼发狠地说道。
  “下次你会没命的,我只会救你一次。
  黑衣人全然不顾尊尼的感情变化,他是例行公事。
  说话间,车被开到一片临水的空地上。
  “下车!”
  尊尼和女友乖乖地下了车。黑衣人也跳下车,用一根粗铁棍抵住离合器,扳开手闸,车子像一头发狂的小公牛,一头扎进水里。
  “喂,那是我们的车,你要干什么?”
  “来,走吧,到那边去!”黑衣人不作任何解释。
  一道灯光从黑暗中扫射过来,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的汽车。
  黑衣人一边走一边对尊尼做最后的吩咐:“从今以后,你们不会再见到我,但我知道你们的行踪。聪明一点儿,别惹麻烦。记住,如果你反悔,不肯出庭作证,我就亲手把你交给考·奈利,我说话算话。”
  话说至此处,黑衣人转过身去,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丝毫不去理会在他身后乱喊乱叫的尊尼。
  “嘿,谢谢你!请相信我是可靠的人。需要帮忙的时候来找我……”
  尊尼被推上了一辆四壁皆黑,壁垒森严的密封车,他的声音不得不中断了。
  “微笑吧,你们已被‘蒸发’。”
  这是尊尼作为尊尼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蒸发密令》作者:[美] 托尼·普瑞埃拉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Xinty665 免费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