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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东高考选做题的设置解析

作者:吴惠华 雷范军




  2007年1月5日,南方日报、广州电视台等媒体都报道了广东省考试中心卢羡文副主任对《2007年高考考试大纲的说明(广东卷)》(以下简称《考试说明》)的解读。与2006年10月17日公布的《2007年广东省实施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方案实施办法》相比,《考试说明》进一步明确2007年广东高考实施“语文+英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科”组合考试的形式,从中我们不妨对新高考的显著变化作如下探讨。
  一、 选做题以什么方式呈现
  2007年广东普通高考最大的变化就是引入选做题,除了英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之外,语文、数学、X科三大项九个科目都设有必做题和选做题,并且明明白白地规定了选做题占这些高考科目的试题总分比例的上限(10%)和下限(3.3%),即选做题的分值不会超过15分,也不会低于5分。例如语文科目将在阅读鉴赏部分,按照“文学类文体”和“实用性文体”设置两组各三道的选考题,它们的分值占15分,考生可二选一作答,旨在考查学生的鉴赏与审美能力;而数学科首次区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它们的选考题部分也将区分,即文科数学二选一,理科数学三选二作答,分别占总分的3.3%(5分)和6.7%(10分),题型均为填空题。其他学科的具体情况请见表1。[1]
  
  
  二、 为什么要引入选做题
  2004年秋季开始,山东、广东、海南、宁夏四省区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验省。新课标教学是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必修模块内容体现其统一性的一面,选修模块内容体现其多样性的一面,所以新课标教学的突出特点就是多样性和选择性,每一个学生在高中阶段,除和其他同学学习相同的某一学科的必修模块内容外,还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或者自己擅长的内容作为选修内容来学习。教师不但要教好新课标中规定的必修模块内容,同时根据新课标的要求,他们还要开设若干选修模块内容供学生选择学习。否则,学生每学年就拿不到足够的学分,而高中三年总学分至少要达到144分才能毕业参加高考。相对于以往每个学生必须千篇一律地学习教学大纲规定的所有学科内容而言,新课标在这方面是一种较大进步,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多样性、选择性的教学与高考统一考试之间的矛盾。道理很简单,个性化的教学应该用个性化的考试来评价,而不能用统一考试来衡量。
  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新课标中必修模块部分采取统一考试并不矛盾,矛盾的焦点是选修模块内容和高考统一考试。如果选修模块多,必然造成一张试卷题量过大问题,而题量过大会造成学生在考场中的心理负担加重,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发挥;其次,题量大会占用学生的看题时间,如果能在考试要求中,对学生的选修模块做适当限制,形成一种妥协,则对解决考试题量过大的矛盾是有益的。[2]我省新高考《考试说明》规定,除英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外,选考内容均在《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规定的范围内。
  因此,在9个科目的高考试题中开设各学科卷面总分3.3%~10%的选做题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充分地反映高中新课程倡导的在共同基础要求下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为考生的个性化评价提供空间,这有利于解决因实行新课标所带来的中学教学和高考统一考试的矛盾。
  三、 如何面对选做题所带来的新挑战
  课改后高考试题开设适当比例选做题的做法,在我省近年高考中尚属首次,但并非我省首创,我们现在跟上海市一期课改和二期课改后的高考做法比较接近。所以,不必像1999、2000年搞文理综合能力测试那样摸着石头过河,我们完全可以借鉴2005年、2006年上海市高考试题中开设选做题的模式,从而少走弯路。例如2005年和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上海化学试卷,题目序号为第1~第31题,总题量为33题,必做题为29题,选做题题量为两组各两题[即23(A)和23(B),26(A)和26(B)],题型为第II卷的非选择题,选做题占总分的13.3%(分别为8分和12分,共20分),需要在每一组中选做一题,即选做23(A)题的学生可以不做23(B)题,选做26(B)题的学生可以不做26(A)题。
  只要毕业班师生思想上重视,善于借鉴上海市高考选做题的复习备考经验,大胆实践探索,我们就可以通过平时加以训练,使学生尽快熟悉新的考试形式、题型、结构,就能够想尽办法迎接新挑战。例如我校高三上学期语文月考试题,每次都开设一定量选做题,刚开始时学生不管三七二十一,见题就做,吃了几次亏后,就能基本适应在指定选做题中有选择地答题。
  针对2007年广东普通高考语文、数学、X科三大项九个科目均设选考题的新挑战,广大高三师生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理解省考试中心负责人的解读。只要教师通力合作,集体攻关,就能寻找一条针对选做题考试的复习备考策略和应试心理调节的解决方法。
  四、 选做题还有哪些疑问
  如果选择不同选修模块学习,那么学生在考试时必然会选择不同选做题作答,而不同试题内容是不同的,对能力要求不同,难易程度也不同,很显然这对选择相对容易试题作答的学生有利,而对选择相对较难试题作答的学生不利。因此,在出题时就面临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怎样才能把握不同选做题之间的等值关系?否则,就违反了考试的公平性原则。
  理科基础为什么不设置选做题?根据《2007年广东省实施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方案实施办法》中的理科基础考试范围,学生可以学习物理的选修2-1模块或选修3-1模块,可以学习化学与生活模块或化学与技术模块。所以从理论上讲,理科基础应开设选做题。
  总题量与试卷各题序号将怎样呈现?选做题的序号与前后试题的序号是直截了当的连续编号,还是分A题和B题。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对广大高三师生的影响不小。
  实施新课程后,类似设置选做题的问题和矛盾,在高考中还会遇到很多,希望基础教育部门和考试部门共同努力,逐个解决矛盾,以利于新课标与高考之间平稳过度和衔接。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经过高考检验,才能说新课标在高中阶段实验是成功的,也才会被社会认可,陆续进行新课标实验的省市才能继续做下去。
  
  参考文献
  
   [1]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jwxy/200701060283.asp广东高考减负设选做题.
   [2] 应书增.新课程标准与高考.考试(高考·理科版),2006,12:1-4.
  
  (责任编辑孙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