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关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七个问题辨析

作者:程红艳 付 俊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说,是保证基础教育阶段,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有同样的物质资源投入、均衡的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从社会发展角度来说,保证社会各阶层有同样受教育的权利,尤其是弱势群体,如农村儿童、城市贫民子弟获得同样的发展机会。教育均衡发展意为减少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阶层差距的教育整体发展。2002年以来,教育均衡发展逐渐进入学术视野和公共政策领域。但是,教育均衡发展从理想走向现实还需要很长的过程,其中一些常见问题、热点问题或者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尚需进一步讨论和辨析。本文辨析了七个关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新旧问题,试图进一步廓清均衡发展的内涵。
  
  一、 基础教育非均衡发展是否主要是由于经济非均衡发展造成的?
  
  经济发展的非均衡状况可以解释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教育非均衡发展。然而,据研究,教育发展的地区差异已超过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而且在同一地区、同一县市、同一城区,也存在明显的区域内教育非均衡发展。
  笔者曾经走访过同属一个城区的6所中学,即使处在同一城区,它们之间的差距也是明显的。所有学校的教师都很清楚自己所在学校属于几类学校:一类初中是改制学校;二类初中历史长、基础好,过去是完中;三类初中过去和现在一直是单设初中。在笔者看来,6所学校也因硬件设备、招生规模、学生家庭的社会背景而被鲜明地分为三种学校。一种是改制学校,规模大、名气响;一种是城市中心学校,位于老城区;还有一类是城郊学校,位于城区的交接处,或城乡交接处。6所学校中的一所改制学校集中了全区二分之一以上的好生源,一年招收1100左右的择校生,共有64个教学班,班级平均有60多个学生。学生多来自家庭条件较好的中产阶级,如大学教师、银行、政府机关、老板等,家长受教育一般在本科以上,家长对学校教育非常配合,每年4000个学生中只有4~5个申请减免学杂费。一所城市中心学校则聚集了老城区下岗工人、临时工、文化程度不高者的子女,招生人数从1998年的2000人锐减到2004年的100多人,每个班只有30多个学生,在校生360人中有180多人来自低保和农民工家庭,几乎无公务员子女。一所城郊学校是农民和工厂子弟的聚集所,农民子女占到三分之二以上。教师和学生处于相对单纯和封闭的状态,学校财政拮据、设备陈旧,一般城市学校每年账面上有40~50万的开支,而它们则不到20万。三种不同学校中教师的经济收入和教师所处的社会阶层也不同。显然,好学校汇聚了中上阶层子弟,而差学校则容纳了城市贫民、打工和农民子弟,学校复制和扩大了社会不公平和阶层差距。
  同一城区各中小学在招生规模、班级规模、教师素质和资源配置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经济非均衡发展造成的教育非均衡发展还是表象的,其实原因恐怕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精英主义——将最好的人才集中到最好的学校中。
  “办教育需要两条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要经过严格考试,把最优秀的人集中在重点中学和大学。”[1] 精英主义思想强调必须为人才和精英尽早提供良好教育,让他们就读最好的小学、中学和大学。精英主义固然能培养和选拔最优秀的人才,却不能从整体上提高民族素质;在生产力较低、资源紧张的社会中固然能发挥作用,而在教育规模不断扩张、资源不断丰富的今天则造成了极大的人才浪费。学校教育从小学起就开始以成绩或升学为标准在越来越多的学生身上贴上失败者的标签。自然,精英和人才并非不需要,但这是高等教育的任务,基础教育的任务是造就公民,面向全体国民,提高民族素质。理不清这个关系,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都会受害。
  
  二、 教育均衡发展是否主要是政府的责任?
  
  无疑,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是政府,在教育政策导向存在偏差的情况下,任何个人的努力都不会使学校教育得到全面改善。政府部门应增加教育投入,应保障公平、协调而合理的资源分配,在完善督导评价体系过程的同时,对学校不断放权。但是,其他人、学校和社区有没有责任?
  学校之间的非均衡发展,也必然反映为学校内部教师和学生发展机会的不平等。学校也成为教育非均衡发展的推波助澜者,校内差距对学生的影响甚至超过了校际差距。一个学校的学生,或者打着同一牌子学校的学生在教师配备和仪器设备供给方面差距巨大。
  在家长心目中,学校也存在明显的好坏差异,他们情愿掏钱为孩子购买好的教育资源,很多家长支持学校分快慢班,也成为影响教育非均衡发展的一股力量。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最终要保障每个学生都有同样的受教育和发展的权利。在学校层面上,学校有义务为每一个受教育儿童提供相对公平的学习条件、机会。教师应该在课程教学中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平等的服务,促进学生多元智能得到全面、和谐发展,尤其应该关注那些弱势学生。这样一来,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的责任就不仅仅局限于政府层面上,还要落实到学校层面、教师的课程教学中。教育均衡化也就不再仅仅是政策、口号,而是最终体现到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上[2] 。
  教育均衡发展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政府承担责任自然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第一步,要走好第二步、第三步还要求教育决策者、教师、校长、家长更新教育观念,实现学者、家长、社区和学校之间的多种有机的联系。大学和中小学之间的沟通、互动以及整个教师行业成员之间相互学习、激励都对教育均衡发展有重要意义。当学校可以从社区和社会中吸取更多的资源和精神支持时,它就会向摆脱官僚主义迈进一步。
  
  三、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是不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手段?
  
  有论者认为,示范学校具有示范性,它的扩张可以看作是推进均衡发展的一个手段,是促进学校共同发展的催化剂。“在现实教育发展的‘不平衡’阶段,城市示范性高中的功能应该是‘核’——辐射、带动和凝聚其他高中。一个地方没有基础教育的‘核心校’,则高中盲动发展,整体在低水平上循环。”[3]如果不要示范学校和重点学校,那么均衡发展就是一种平均主义。在教育投入有限的情况下,我们与其全面铺开去改造所有的薄弱学校,还不如集中力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是扩大而非锦上添花)。这比改造薄弱高中来得更省力、更有成效。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使接受优质教育的学生比例逐步提高,是在更大范围内和新的层次上实现一种均衡。教育均衡不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它是不均衡—均衡—不均衡的循环往复和循序渐进,最终达到相对的高位均衡[4] 。所以优质教育的出现虽带来了暂时的不均衡,却是促进高水平均衡的前奏。
  有论者则不以为然,认为当前示范学校和窗口学校是人为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这些‘窗口’学校究竟算不算典型?我们认为真正的典型必须有指导作用。而脱离实际的典型,大家望尘莫及的典型,是一骑绝尘,谁也学不了的典型,不能叫典型,只能算‘花瓶’。不客气地讲,其作用也仅仅是提供给上级领导参观欣赏而已,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产物。另外,典型的重要意义在于其独有的自创性,它主要是靠自身的努力和创造而形成的,往往有很深的底蕴。而我们现在的所谓‘窗口’学校或‘重点’校,大多数是人为的,是由上级领导部门‘保’出来的,并不具备任何典型意义。”重点学校的形成依靠的是经济投入和好生源,它们的经验不具有可借鉴性[5]。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