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谈中小学德育课程与教学的改革

作者:李本同




  德育课程是学校实施德育的根本。传统课程观把课程看作是静态的,具有预设性,把教学活动视为受教育者之外的东西,为教育者所控制,道德价值及规范体系通过教师的传授,使学生掌握并形成一定的品德。现代课程观与其最大的区别在于把课程视为一种动态的过程,课程的本质不应该由教育者控制,而应该从儿童的兴趣、需要和个性发展方面出发,重视受教育者主体作用的发挥,重视受教育者与教育环境的交互作用,使学校德育生活化。
  
  
  一、 中小学德育课程的设置与教学
  中小学德育课程的设置与教学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直接的德育课程与教学,也叫“显性德育”。指学校开设单独的道德教育课程,并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通过课堂教学的形式,向学生传授系统的人类道德知识,提高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道德评价能力,使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信念和行为的教育。早在古希腊,苏格拉底曾指出:“美德即知识”、“美德由教育而来”。这一理论在近代得到理性主义者康德、黑格尔等人的推崇,于是,自近代以来的中小学德育课程与教学在模仿数学、语文等学科教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中小学德育都是通过课程设置与教学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二是间接的德育课程与教学,又称为“隐性德育”。是指在学校政策、课程计划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然而,它却是学生在学校及班级环境里有意或无意中经由团体活动和社会关系习得的,“显性德育”所未包含的,或者是不同的,甚至相反的认识、规范、价值和态度。它以潜在的方式存在于学校的各科教学与各种活动之中。德国著名教育家赫尔巴特十分重视学科知识的教学与德育的相互联系,他断言不存在任何“无教学的教育”和“无教育的教学。”主张通过其他学科知识的教学对学生进行德育。我国中小学德育一直采用的是德育学科课程为主,并与其他学科教育相结合的抉择。
  
  二、 中小学德育课程与教学的改革的建议
  
  我国中小学德育长期以来存在着课程设置知识化、内容政治化、目标理想化,教学方法的单向灌输、教条和僵化等倾向,导致中小学德育缺少活力,缺少魅力,实效较低。学校德育未能成为有助于青少年一代生命发展、生活质量提高和精神心灵成长的工作。有鉴于此,应对中小学德育课程与教学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对策如下:
  1.德育课程与教学应当贯彻“以人为本”的根本指导思想。学校德育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青少年的发展,而道德源自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可见,学校德育总是与社会、人的发展密切相关。从当前社会的发展看,科技进步带来了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要求人们去适应新的社会生活。作为关注灵魂、提升精神、追求价值、培育情感的学校道德教育,必须更新观念,适应时代的发展,以其开放性特征来体现时代的要求。对此,德育课程应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它不再是人文主义时期对精英教育的意义,也不再是以古典教育时期的哲学、语法、修辞、历史等学科为内容;第二,它是以培养完整的人、全面发展的人为目标。这就要求学校德育课程建设必须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使学校德育课程建设既满足社会需要,又满足人的发展需要;既关注科学的进步,又有助于提升人文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使青少年在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批判精神基础上形成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构建“完整”的学校德育课程体系。学校德育包括道德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任何一方面教育的缺失都会使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的全面、持续发展受到限制和影响。但是,就道德、思想、政治、法制及心理素质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在人生的成长过程中的作用而言,道德具有基础性作用。就个体的道德成长而言,道德品格的养成更需要从小打好基础。品德心理研究表明:人的每个生命阶段道德品格的形式发展和实质发展具有不同的可能性,尤其是儿童、青少年时期,受神经系统发育和环境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其情绪和情感正处在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易于形成对某种社会认知的固定倾向。因此,构建“完整”的学校德育课程体系,从基础教育入手,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儿童、青少年道德品质的培养,对于他们良好道德情感的形成和个体道德人格的完善都是十分必要的。
  3.重视隐性德育课程的开发,使“间接德育”生活化。隐性德育课程虽然在学校政策、课程计划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它是学校教育实践中最常规、最有效的德育组成部分,“它也许被看作是泛泛而随意的,隐含的或根本不被承认的。”然而,它才是学校教育中最生活化的德育,是对学校学科德育课程与教学的改造。有学者研究表明:“教师所拥有的自信心、信赖、友谊以及上课时是否准时、备课是否认真等教学风格,甚至是面部表情和手势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学生的价值观。”“儿童的价值观将会被他们的教育、人际关系、态度、教学风格方面的榜样作用有意无意的影响。”可见,隐性课程的开发就是使学校德育生活化,它蕴藏在学校的教育环境、教师的言谈举止、催人奋进的校风、学风之中,可以让儿童在真实可感的生活场景中去发现生活、感悟生活、体验生活,经历生活的道德要求和冲突,建构和生成主体德性。
  
  参考文献
  [1] 张法琨译.古希腊教育论著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15、16.
  [2] 李其龙译.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12~18.
  [3] 檀传宝.学校道德教育原理.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137.
  [4] 辛志勇、金盛华.论心理学视野中的价值观教育.教育理论与实践,2002(4).
  (责任编辑 刘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