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人文精神在考试中的缺失与重建

作者:王书进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放在了突出的发展地位,这是对传统教育漠视人的存在、否定人的个性的反叛,在日益重视人的价值地位尊严、宣扬人的思想解放和个性自由的今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应该体现在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课程、教学理所应当,而考试中的人文精神,已被人们所忽视、淡忘。
  
  一、人文精神在考试中被忽视的表现
  
  一是考试扼杀学生主体精神的发挥。在学校考试中,教师本位一直被看成是天经地义的。被试与主试始终被视为施考与被考、监督与被监督的二元对立的关系。从试题指导语到考场纪律约束,无不是对被试的命令和要求,强调被试的服从。考试中学生只能被动反应,不能主动改变程序或对题目提出质疑,更不可能做出有悖于问题指向的回答。由此表现出考试强制性的又一个侧面,形成了学生对于考试的依附或从属性,使他们原本可以在思维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受到压抑。就考试的目的而言,考试为学生发展服务、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教育为目的是不容置疑的,而在考试操作中却排斥了学生主体,主体中心的转移使考试原本的目的性渐渐被淹没甚至被遗忘了。
  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在某种意义上应当说是考试的价值和意义所在。考试的实质是教育者引导和激发受教育者进行自我发展。如果没有受教育者积极主动的参与,教育者的引导就改变了性质,变成了强迫性行为。考试中学生的行为应当是自主的,他们的积极努力和创造精神表现为对自己学习结果的展示,这种表现甚至可能超越书本,体现出社会性,超越知识层面进入精神世界。这种超越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结合。
  二是考试内容和标准运作于知识使用层面,离开了文化精神层面。注重知识技能、忽视情感因素是我国考试在命题中存在的两难问题,考试评价知识的价值、智力的价值一直是以往考试价值体系的核心内容。同时,考试内容的高要求,更增加了学习的难度。这些增加的熟练性、记忆性的操作要求,有利于考试分数的提高,对于促进学生知识和能力的提高却十分有限。事实上,过高要求的考试不但不能使学生由“自发适应性学习”向“自觉适应性学习”发展,反而退到了“被动适应性学习”状态。
  三是考试测试的技术性导致人文精神的缺失。考试在形式上是为了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似乎它应当确定某种客观的、相对独立的评价标准,才能体现出公平和公正。严格统一的考试标准及考试操作,是应对于此的一种结果。标准的唯一性和不可替换性,限制了思考,限制了求异思维,扼杀了学生的创造精神。
  四是考试中教师的观念和行为,造成了教师角色的异化和师生关系冲突与对立。教师的“考官”心理,致使教师人格因素中的热情和友善在考试环境下变成了严厉、凶恶和审视一切的怀疑态度。这种缺乏尊重、信任和理解的场景带来了非常的压抑,不仅不可能产生师生的心理对话,反而每考一次都会增加学生的厌倦和反感。
  综观考试中的种种表现,可以说人文精神的缺失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如果我们听之任之、不思改过,必将有一天会酿成大祸的。重建考试中的人文精神,已经成为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了。
  
  二、重建考试中的人文精神
  
  第一,重新认识考试的价值,确立学生在考试中的主体地位
  考试的价值体现在三个层面上。一是将分数视为评价学生的结论,以此排队区分优劣学生,是考试最肤浅、最低层次的价值;二是考试作为教学和学习的“指挥棒”,起着反馈和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尽可能好地掌握知识、发展能力;三是促进人的发展,不仅促进认知能力的提高,而且也促进学生情感的发展、个性的培养,这是考试价值的最高层面,这时考试成为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教育教学本性。由于理念的不同,学校中的考试处于不同的价值层面,起着不同的作用。目前学校的考试大部分停留在最低层面上的操作,带有突出的强制性作用。因此,深刻认识考试的价值,意义非常深远。
  人有学习、发展、趋向于完美的需求,同时也有表现和展示自己的智慧、才能、成就的愿望。从根本意义上,学生要成为主体,就必须有主体意识、需要、愿望、情感、意志等意向,如果没有主体意向,缺乏形成主体的成因,主体就不可能形成。因此,在考试中自我价值的展示对学生来说是内在需要,是内在需要的驱动。现实考试的多数结果是在对学生进行否定或部分否定,强调的是试卷上出现的错误和为什么会出现错误,最终压抑了学生对自我价值的认识。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需要教师营造的条件和环境,需要教师的主体性引导,而事实上,考试中的主试和被试都可以视为主体,可以说是交互主体,具有交互主体性。发挥教师的主体性目的是引导被试的主体性。教师要启发和培育学生的考试主体意识,要激发学生成为主体的向往和热情,树立起能够成为主体的信心和勇气,增强其成为主体的意志和毅力,把考试文化转化为考生文化。
  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是从考试理念到考试操作的全面变革,增加学生在考试中的灵活性和选择性是以学生“人”的发展和精神的发展为出发点的;同时要把考试中学生主体性的发挥看做是处理考试各种问题的一种方法论思想,引导一种新的考试实践方式。
  考试中发挥学生的主体精神的另一方面是提高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使学生通过考试自我认识、自我分析、自我评价,并在考试中为自己选择目标、自主设定标准,主动迎接挑战。这一过程真正是学生自主的、自为的行动,体现了主体精神的本质。
  
  第二,考试标准多元化
  所谓评价标准的多元化实质上是评价标准的个性化,目的是使评价适合每个学生的特点,评出每个学生的个性。统一标准主要是衡量学生的共性,在工业化初期,大生产需要标准化操作的人,社会需要强调统一规格、统一筛选。当前,社会呼唤创新人才,教学强调培养人的个性特长,在课程标准和教材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体现学生的特长和个性的发展,考试标准的多元化在某种意义上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多元化标准的考试是量身定做的考试,不是无原则地迁就学生,因为考试不是要给学生定性,是要帮助、诊断学生的学习。只有最接近学生个性水平的考试,才会最好地测量出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考查出学生的实际水准。从评价目的上看,学生自身的纵向比较能够看出其努力和进步,具有意义和价值。每个学生的基础不同,纵向比较的基点必然不同,考试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第三,转变教师的行为方式,融洽考试中的师生关系
  体现人文精神的考试取决于教师的观念、态度和行为。教师要转换在考试中的角色,丢掉“考官”的心理,放下“判官”的架子,成为学生的朋友,成为他们的热心帮助者和导师。在教师的人格特征中,热情和友善是最为突出的人格因素,考试的人文关怀体现了这一特征,这与传统考试是截然相反的。要通过考试建立新型的师生人际关系。
  教师要调动情感力量,创造出充满人情味的考试方式、评价方式和信息反馈方式。在考试评价过程中尊重、信任和理解学生,架起心灵沟通的桥梁,进行师生的心理对话。学生最能从教师的考试行为和态度中体验到教师对自己的理解、鼓励,有时哪怕教师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会直接增强或降低学生参加考试的勇气或恐惧。教师应该认识到,学习是一种艰苦的劳动,体谅到学生的付出和收获,同时,对他们的不足和缺点不责怪、不呵斥、不张扬,循循善诱、热心帮助,对优秀学生如此,对成绩差的学生也是如此。
  考试后的评价要体现真挚的教育之爱。评价应有鼓励性,应充分肯定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在评价过程中确保不侮辱学生的人格,不损害学生的尊严,保护学生的隐私。充分了解具体学习情况和长处,帮助学生排除学习困难和障碍。使评价在友爱的、相互信任的良好气氛中进行,消除因考试评价而导致的师生冲突和对立,建设和谐、友好的师生关系,建立宽松、和谐的教学环境。
  (责任编辑孙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