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论和谐社会目标取向下师德建设的创新

作者:张 鹏 郭纪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充分认识师德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站在和谐社会的高度审视师德建设的丰富内涵,从目前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中积极探索如何创新师德建设,是新时期学校师资管理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师德的理论解析
  
  师德,是教师的道德意识、道德关系和道德活动的总和,是教师素质的核心部分。师德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调控与学生、与同事、与国家之间关系而应遵循的道德规范与应具有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操的总和。它是社会主义基本道德原则、规范要求在教师职业领域中的特殊表现,是教师从事教育劳动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师德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教师应具备的思想品德,如教师的人格、教师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二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如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廉洁从教等。前者是后者的前提与基础,后者是前者在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表现。
  
  二、师德建设存在的不足
  
  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师德建设确实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师德建设仍存在不足,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
  一是重业务,轻师德。目前,在学校建设中,把教师的学历和业务成绩作为教师考评和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至于课讲得怎样,教学是否认真,与学生、同事关系如何都是次之,甚至视而不见。教师在这样的风气引导下,相应的也是一心埋头拿文凭、做业务,忽视自己的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以及“为人师表”的表率。
  二是理想化,不可行。在师德建设中用太多理想化的标准去要求所有的教师,其主要特征是高而难攀,很难实现其最终目的。具体表现在:第一,把圣人、领袖的言论看成是对师德的要求。其实,圣人、领袖的教育言论只能代表他个人对教育问题、规律的深刻看法,而不能代替国家的教育决策,更不能教条地生搬硬套地代替教师道德标准。第二,没有掌握师德建设必须与时俱进才有生命力的客观规律,将师德标准视为一成不变的教条。结果把对教师的道德教育变成一种理想性说教,完全抛开教师个体的自我价值实现来谈师德建设,就只能助长虚伪与狡诈,而这恰恰与我们的教育初衷相违背。
  三是空洞化,不切实。比如我国1994年1月1日施行的《教师法》第二章权利和义务中,对教师权利的表述就使人感到比较空泛,对教师义务的规范也比较笼统,缺乏切实的考核、监督指标机制。国外在这些规范的制定方面值得我们借鉴。以1975年美国全国教育协会制定的《教育专业伦理守则》为例。虽然其只由前言和教师“对学生的承诺”和“对专业承诺”等16个条目组成,但却涵括了教育专业活动中的最主要问题,每一条目都规定得十分具体、有针对性。例如在“对专业的承诺”中,该《守则》指出“基于深信教育专业服务品质直接影响国家人民的福祉,教育工作者应当全力提升专业水准、带动行使专业判断的风气、吸收值得信任的人投入教育生涯”。具体的条目要求包括“不得蓄意运用专业职权发表虚假言论,或隐藏有关能力与资格的资料事实”(第1条)、“不得协助已知在品格、教育或其他相关属性上不合格者获得专业职位”(第3条)等等。相比之下,我们的有关规定,就显得粗糙、抽象和空泛。这些法律都制定得如此难以操作,下面的执行和考评何以实施?
  因此,克服师德建设存在的不足,寻求建立符合时代要求,体现个人价值,具有现实基础和可操作性的师德规范,努力创新师德建设,已是当务之急。
  
  三、努力创新师德建设
  
  和谐社会是一个需要道德和道德建设作为基础与条件的社会。师德建设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本、以德治学,应注重师德理念的创新,师德建设实施机制的创新,构建和谐氛围,实现新时期师德建设的创新。
  1.师德建设的理念创新
  加强师德建设,必须更新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思路,促进社会“和谐”。“和谐社会”之“和谐”旨趣必须围绕着人作为逻辑起点和价值准则展开。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始终是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它应该成为具有主体性的人的一种德性表达。在师德建设中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顺应并发展人的秉性,挖掘并提升人的潜能,完整而全面地关照人的发展,将大大提高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有效性与科学性。
  “以人为本”,追求对人本身的尊重、关爱,体现完整而全面地关照、关怀人的发展,合理满足人的理性及情感需求,以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提倡以人为本的师德,是提倡回归教育的本源,其价值取向一方面体现着新的全面的学生发展观,尊重学生个体的多样性发展,另一方面体现着关怀教师的幸福生存和终身发展,这是教育的本意、师生的企盼,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呼唤。在具体工作中,既要突出以发展学生为本,又要注重发展教师为本,不仅要高度重视学生个体的多样性和个人价值的现实性要求,促进其全面和谐发展,而且要重视对教师的关爱和培养,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使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不断增长才干,展示才华,在为国家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崇高事业中不断有成就感、快乐感,从而生发出新的动力感,努力实现教师自身的奋斗目标和人生价值。
  2.师德建设的制度创新
  一是完善的培训制度。学校应建立对教师终身教育的师德培训教育机制。学校人事管理和师资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师德培训制度和师德培训档案,将教师师德培训制度化、规范化,要把师德培训教育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新教师的培养,可以通过实施岗前理论培训、推行中老年优秀教师结对帮助扶持引导的导师制,加强社会实践锻炼环节等手段,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法规等内容传授给他们,使之明确为人师表的具体要求;对在岗教师的培训,主要是把师德建设与教师的业务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是规范的考评制度。要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及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对教师的考核应突出教书育人的实绩,重点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教学态度、育人效果等。要将师德建设与学校的分配制度等结合起来,把师德要求落实到师资管理的政策导向中。要建立规范的师德评价体系,做好师德评价工作。首先应了解中国传统师德评价和西方国家师德评价的原则与方法,吸收其中的合理因素,通过比较研究寻找适合师德评价的切入点,结合我国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建立起完善的师德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应包含职业选择倾向和思想道德水平、从教能力和个人素质、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能力等有关教师道德的各个方面。对师德建设绩效的评价最主要的是应全面、细致,从宏观上给予定量与定性的判定。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师德评估体系,明确并落实评估、考核的办法和措施。同时加强考核和督促把对教师思想修养方面的要求渗透到教书育人和实际工作中去。推行学生评教制度,让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师表形象等进行客观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等挂钩,在师德建设制度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是健全的领导制度。做好师德建设工作,关键在领导,核心在领导。领导重视师德建设的程度决定着师德建设工作到位的程度。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指出: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师德建设。学校党委要切实把师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开展一次以师德建设为重要内容的教师轮训,在此基础上,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因此,学校应成立必要的领导机构,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师德建设就延伸到那里。
  3.师德建设的“和谐”创意
  创造师德建设的和谐环境,一是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改善和提高教师待遇,教师劳动创造着民族和人类的未来,其使命崇高,但实际生活中教师职业尚未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这种反差影响教师提升职业道德和创造和谐,因此,要通过提高教师的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吸引大批优秀的德才兼备者加入到教师队伍中来;二是要注意创造教师与学生之间和谐共处、积极向上的精神氛围和环境氛围,高雅的校园文化能培养教师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勤奋刻苦的钻研精神、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能培养教师团结协作的精神和健康愉悦的性情,既要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还应充分运用通过举办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辅之以学术研讨、知识讲座、演讲、读书活动、影视评论、网络论坛、业余党校等教育手段及社会调查、社会服务、兼职锻炼等各种社会实践,努力使教育方式多样化、形象化、现代化,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注入广大教师心扉,内化为情感意志,外化为高尚行为。
  
  参考文献
  [1] 陈杰峰.论新时期师德建设的创新.教育探索,2006(10).
  [2] 张亚君.以和谐发展观创新师德建设问题略谈.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3).
  [3] 檀传宝.当前师德建设应当特别关注的三大问题.中国教师,2007(45).
  [4] 胡元祖.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师德建设.文史博览,2006(9).(责任编辑 刘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