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对语文新课标的哲学思考

作者:周艳青




  一、对“三维目标”——语文素养的思考
  
  新课标提出“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语文基本理念,并且以此作为课程目标设计的依据,蕴含着丰富的哲学道理。
  首先,“三维目标”是一个可以各自独立成为一个完整体系的系统。“知识和能力”关系到语文素养的基础论,是最重要的维度;“过程和方法”关系语文素养形成的过程论,表明语文素养的动态性和建构性特征;“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关系到语文素养的思想论,它关注人类精神领域内发生的变化,它们的共同目标则是提高学生的整体语文素养水平,促进学生个体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语文素养由这三个维度共同组成。
  其次,语文素养的提出以及语文素养的培养,涉及到许多哲学原理。
  现实与可能——学生语文素养的现状与发展的多种可能性,要求教师在培养高中生语文素养时,考虑他们的现实差异性,兼顾现在和将来,但主要是面向学生未来语文素养的培养。新课标中提出“高中语文课程应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目标,即在充分考虑学生原有素养存在多种差异性的基础上,通过精心选择学习内容和变革学习方式等措施,使全体学生普遍获得“必需的语文素养”,它包括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知识整合能力和较强的语感,一定的探究和创新能力,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和价值取向等等。但是高中生语文素养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建构过程,它是随着学校教学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因此,这一过程是漫长而又有差异的,高中生根据自己的个人志趣,选择自己喜欢的素养类别去主动进行建构,所以,语文教师必须考虑为学生语文素养多种可能性的发展提供良好和谐的条件支持。新课标提出:“高中语文课程要充分发挥其促进学生发展的独特功能,使全体学生获得应该具备的基本语文素养,并为学生的不同发展倾向提供更大的学习空间。”就是考虑到学生语文素养发展的多种可能性,为学生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发展空间,包括新课标所设计的“选修课系列”和《语文课外读本》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了学生心理差异与个性发展的客观规律。
  量变与质变——前面说过,语文素养的建构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工程,教学时必须将其纳入相应的教程,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实践的可能性。新课标提出:“高中语文课程应帮助学生获得较为全面的语文素养,在继续发展和不断提高的过程中有效地发挥作用。”它暗示了语文素养体系的建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逻辑顺序,在相应的学年教学阶段中形成相应的语文能力和积累,最终形成比较全面的语文素养。
  主客体与内外因——主体与客体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人们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时,一方面具有较强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又受到客观世界的制约。学生是语文素养的实践主体,建构的过程就是将各种客观存在消化、吸收从而转化到个体主观精神世界体系的过程,是一个渗透着学生主体思维特征、情感因素、审美倾向、志趣和品质的精神内化过程。“习得文化就是受教育者从自然的人向具有完整的精神的人成长的方式,就是把客观精神转化为主观精神,使自然的人向文化的人运动的方式,就是人的‘文化化’,受教育者的‘文化化’是人的精神建构的基本方式。”因此,语文素养的形成,内因在于学生自身,学生自身要有建构语文素养的强烈愿望,朝着“真、善、美”的方向发展;另外,教师是外部原因,起着引导、纠错和辅导的作用,因此,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发挥语文熏陶和潜移默化的学科特性,为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提供良好的客观条件。
  语文素养与人生境界——人生境界是人之所以称为人的一个重要标志,它的提升,伴随着人在其精神领域内的发展完善。语文新课标提出的“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就是基于这一点考虑的,袁振国教授认为:“文科教育的过程是精神享受的过程,是提高生命质量的过程,是体验和提升生命价值的过程,是感悟自由精神的过程。”他充分肯定了文科教育,特别是语文素养对于学生人生境界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人在物质意义上,属于大自然的造物,人要想进步、发展,则必须接受教育的塑造,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不断进行自我精神的“文化化”,学生的语文素养才能得到真正提高,人生境界也才能得以升华。
  
  二、对“了解自身、认识自身”的思考
  
  语文新课标提出:“应增进课程内容与学生成长联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学习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实现本课程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的价值追求。”其中“认识自我”是基础和关键,只有先认清自己,才能更好地去“认识自然”、“认识社会”。
  主体兼客体的双重角色——学生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在不断进行自我反思和观照,从而了解认识自身,做一个“理想的我”。在这一过程中,学生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认识的客观对象。作为认识自身的主体,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思维力,在教师的引导下与文本、作者、主人公等进行“多元对话”,思想受到启发,心灵得到慰藉,感情得到升华;作为认识的客体,学生在“倾听”文本的基础上,运用自己以前所习得的各种语文素养,站在一个较为客观的角度,将自身的状况与其自身所感受到的熏陶感染进行悄悄的比较,找出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从而进一步激励完善自身的愿望。
  自我建构——当学生到了一定年级,掌握了一定学习技巧时,他的认识水平和语文应用能力等为其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建构提供了先决条件。“语文学习为学习者精神的丰富和愉悦提供了极好的条件,使学习成为欣赏的过程”,它强调主观感受,目的在于学生探索自身人生生活的意义。新课标在“思考·领悟”的课程目标项提出:“通过阅读和思考,领悟其丰富内涵,探讨人生价值和时代精神,以利于逐步形成自己的思想行为准则……”,符合语文学科发展规律。语文学科注重感受和熏陶,许多东西是教师无法在课堂上用言语传授的,这就需要学生要有主动性,积极进行自我建构,将其内化到自己的素养体系中去,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
  
  三、对“表达与交流”的思考
  
  语文新课标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文课程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和很强的实践性”、“……力求有个性、有创意的表达……”,这些理念无不体现了语文具有较强实践性的哲学思考。
  首先,哲学是指导人们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工具,从本质上说它也是一门实践的学科。高中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掌握知识,形成能力,最终目的是为了指导未来的生活实践,并且语文教学是关于祖国母语的教学活动,它是一门独特的语言学科。因此,语文学习要注重实践,注重学生的口语表达和对话交流能力的培养,达到准确、生动、形象地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要求。那么,只有在这些言语实践中,学生才能获得切身的体验和感受,真正把握语文学习中本质的东西。
  其次,在言语实践过程中,通过言语交际与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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