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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评价体系的解读与反思

作者:孙自强 李晚会




  课程评价既是学校教育活动的基本环节,也是保证学校教育活动沿着正确的方向向前发展的重要手段。课程评价在整个学校工作中是举足轻重、不容忽视的。然而,长期以来,课程评价的机械化和非人性化,严重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妨碍了学生与教师自然健康的发展。具体表现在:评价功能失调;评价重心偏失;评价内容片面;评价方法单调;评价标准机械、呆板,过于强调它的统一性;评价主体单一,忽视了评价主体多源、多向的价值,特别是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一、对我国新课程评价体系的解读
  
  针对我国原课程评价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新的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课程评价改革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被提出来,备受重视。国家教育部2001年6月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不断提高”、“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即建立发展性的课程评价体系。
  
  1.评价功能侧重发展性
  伴随着新课程改革“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理念的提出,新课程评价的功能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侧重甄别和选拔走向侧重发展。课程评价不只是检查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而是更要关注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过程与方法,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课程评价不再是为了选拔和甄别,“选择适合教育的儿童”,而是要关注如何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关注学生成长与进步的状况,并在认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改进计划,帮助我们“创造适合儿童的教育”。换言之,课程评价应为学生的发展服务,而不是学生的发展为评价的需要服务。
  
  2.倡导过程性评价
  新课程改革倡导的是以促进发展为基础的过程性评价,认为只关注结果的终结性评价,其实是对“过去”的关注,并不利于促进发展。评价是一个过程,不仅仅发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之后,同时也应伴随和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促进发展的评价不仅需要终结性的结果评价,更需要形成性的过程评价,应是通过关注“过程”而促进“结果”的提高,评价的重心在“过程”。因此,在新课程改革中,评价应更多地关注学生、教师以及学校在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
  
  3.评价内容的综合化
  过去的课程评价内容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片面追求升学率”和“片面追求合格率”的影响,片面化为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作为学生发展的更为重要的情感、道德、价值观等等却被丢在一旁,很少给予评价。殊不知,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身心健全的人,学校教育不能造就一批只有知识没有信仰的社会工具或者知识丰富却道德低下、心灵畸形的个性残缺者。所以,新课程评价强调评价内容的综合化,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关注学生的心灵,关注学生在情感、动机、信念、人生观、价值观、意志品质、生活态度等非智力因素方面的发展,即使在学科评价中也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方法、认知风格以及情感体验等因素。
  
  4.评价方法的多样化
  量化评价方法(包括考试)的特点是简明、精确、客观,对于评价学生的认知方面的发展的确非常适合,特别是对知识的记忆和理解。但是对于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仅用量化的方法评价只能把这些复杂的现象加以僵死化、简单化,它根本无法从本质上保证对客观性的承诺。质性评价正好弥补这一不足,以全面、真实、深入的特点受到认可,并成为新课程评价大力倡导的评价方法。但质性评价的倡导并不是对量化评价的简单否定,新课程评价强调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即把质性评价方法与量化评价方法结合运用,二者互相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以便更清楚准确地反映学生、教师的发展状况。
  
  5.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新课程评价改变由管理者评价教师、教师评价学生的状况,倡导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让学生以及与学生有关的人包括教师、管理者、家长、社会人士都参与到评价过程中去,并且加强自评、互评,使评价成为他们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多元的评价主体将更有利于提供多角度、多层面的评价信息,更有利于被评价者的进步。如对于学生评价来说,教师的评价体现了教育目标和课程标准对学生发展的要求;家长的评价反映了家庭、社会对下一代成长的期待,往往能提供教师看不到的东西;同学之间的互评是学生通过评价他人反省自己,能够加深对评价标准、评价要求的理解,提高自己;学生的自我评价可以使学生养成自我反思的习惯和提高自我评价的能力。
  
  6.评价标准的差异性
  新课程改革注意到用统一的评价标准来要求不同的学校、教师、学生,必然会抹杀它们的个体差异,提出“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要求,为学生、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评价标准应是被评价者的前进目标和发展方向的具体体现,对于不同的被评价者也应有所不同。新课程评价尊重被评价者的差异,通过建立有一定弹性的评价标准为被评价者的个性发展提供空间,不同的评价标准意味着允许不同的被评价者有不同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
  
  二、对我国新课程评价体系的反思
  
  综上所述,新的课程评价体系倡导的是一种发展性的课程评价观,学生的发展是根本,反映的是当前课程评价的最新的思想。较原来的课程评价观念确实有了较大的突破和创新,也符合国内外教育评价改革发展中以人为本、追求发展的趋势与特点。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新课程评价体系中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地方。
  
  1.从评价模式来看,新课程评价仍然属于目标评价模式
  目标评价模式是“教育评价之父”泰勒为了解决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而在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模式,也是课程评价领域第一个完整的理论模式。这种模式对20世纪以来的评价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评价领域后来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但是,它也具有它的弊端。新课程评价既然是目标评价模式,也就无法避免这种模式固有的局限:目标评价模式是以课程设计者预定的目标为评价标准的,这样就会导致对目标本身价值的判断成为一个盲区,并且目标之外的课程效果也难以进入评价者的视野。
  
  2.从评价内容来看,新课程评价对学科教学中丰实的非学业培养目标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
  在评价过程中,如何控制其信度和效度,如何呈现评价结果于学生,如何保证评价过程的合理性以及评价结果的有效性等都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与研究。
  
  3.从评价方式来看,新课程评价倡导给予学生激励性的评价
  新课程评价倡导激励性评价,并不是说教师要一味表扬或者仅仅给学生鼓励。从人的心理特点来看,单纯的过多的表扬会降低它的激励作用,同时也不能培养其面临挫折时的坚毅和战胜困难的勇气,因此在开展激励性评价时,不能忽视指正性、否定性评价的作用。当然,指正性、否定性评价要巧妙地使用,要以尊重学生人格、不伤害其自信心为前提,教师要把握好其间的“度”。
  
  4.从评价重心来看,新课程评价强调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
  我们知道学生学习的过程不应该仅包括外在看得见的变化过程,也应该包括学生头脑内部看不见的思维过程、内心的情感体验过程。尽管这种内在过程的评价是十分困难,但是对于学生的发展来说,这种看不见的内在过程是本质的过程,对其的评价是非常有价值的、重要的。那么如何去把握这种内在过程的评价,也是我们必须予以思考的一个问题。
  
  5.从评价主体来看,必须注意多元主体的实效性
  并不是说所有内容都要进行多主体评价,如果这样不仅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本人的主体性以及同伴、家长和教师的积极性,而且可能出现形式主义。因此,家长评价、同伴评价和自我评价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而不能机械地实施。
  
  6.从具体评价方法来看,新课程评价提倡各种各样的方法
  学生成长记录袋评价法作为一种新颖的学生评价方法,注重学生差异和发展过程,促进教学与评价的有机结合,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但是,与其他新生事物一样,学生成长记录袋评价法也不是一剂“万能良药”,也存在着一些潜在的局限性,如内容太多,标准化程度低,不好整理、分析,在用于较大范围的评价时难以控制;评价的效度难以保证,很难达到客观、真实;评价的主观性太强,也难保证公平、公正,容易走后门等。因此,在引入和推广时一定要慎重,避免一轰而上、盲目推广的倾向和做法。
  (参考文献本刊略)
  
  (责任编辑 关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