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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生成:知识教学的深度追求

作者:杨光海 杨红霞




  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本途径,知识教学是教学的核心组成部分。随着新课程改革的逐渐推进和深入,知识教学的问题又引起教育工作者的关注。而无论知识还是教学,都是属于人的,都是为了人的生成与发展。忽视、漠视、无视人的存在,对知识教学的探讨也就失去了意义。同样,探讨知识教学,无法回避的是对知识及其意义的追问。因此,知识教学的探讨,应以探讨人的存在和知识的意义为前提。
  
  一、人的存在是一种精神生成性存在
  
  1.人的存在是一种生成性存在
  从发生学的视角看,人是自然物质世界长期演进的产物。自然界演进的过程是按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无机到有机,从无生命到有生命的规律进行的。人是这一演进过程进行到高级阶段的产物。人是生命的一种高级形式,是一种生命存在,必须从自然界获取充分的生存与发展资源。自然界是人的产生、生存、发展的基础环境和条件。因此,同所有动物一样,人首先是一种自然存在物。人与动物有着某种共同的本质即“有机本质”,而这有机本质却在各自不同的方向上获得了发展:一是不同的生理结构;二是各自不同的生长节奏。不同的生理结构首先表现为器官及其功能的完备程度、专门化程度。从自然要求的尺度看,不仅类人猿,就连一般动物在其总的生理构造上都比人更专门化。“这种专门化的效力和范围也就是动物的本能,而本能规定了动物在每种场合中的行为。”[1]而人的器官在原始意义上是未特化的,人的器官并不片面地指向某些行为。在这种意义上,人是贫乏的,自然并没有规定人应该和不应该做什么。自然仅创造了人的一半,人的另一半则必须由人自己完成,这意味着人是未完成的,即需由人自己来寻得和构筑自己的生活方式或生活类型。18世纪德国浪漫主义诗人席勒曾言:“在植物和动物中,自然不仅指出了对象,而且自己加以实现,但在人中,自然只是安排了对象,而让人类去完成。”[2]这意味着,植物和动物是预成的,而人是未完成的。未完成性即意味着不确定性和多种可能性,这迫使人以自己的思考和创造求得自己的生活方式。“人变成什么,这仅在人的情形中,不再是一个自然界中的事情,他必须是自己的生育者。”[1]人必须由他自己去生成。人的生成性是人与植物和动物相区别的重要标志。
  
  2.人的存在是一种精神性存在
  人的生命是一种双重生命。人有“双重生命”:自然生命、精神生命,人的存在也具有双重性:“实体性存在”和“意义——价值性存在”[3]。恰如奥伊肯所言,人是自然之子,是精神使者。人作为意义——价值性存在就意味着人的存在是一种精神性存在。人的生活与动物的生存的根本性区别就在于人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和意义追求,就在于人有着独特的精神追求。精神是人将自己与动物相区别而成为人的最为根本、最为关键的要素,有无精神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精神构成人存在的内在决定性依据,是人之为人的根本,人之为人就在于人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正是因为有了精神,人的生活才具有了独特的意蕴。人的世界因精神的存在才变得名副其实,人的生存因精神的存在而升华为人的生活,人的一切皆因精神的存在而具有深刻的意义。[4]有无精神决定着一个人是否可以成为人,有着怎样的精神追求,有着怎样的精神层次与精神境界决定着一个人做人的层次与境界。
  
  3.人的存在是一种精神生成性存在
  如前所述,人是未完成的,未完成性即意味着生成性。人必须是自己的生育者。这种生成性是包括人的身体与精神在内的全部的、完整的人的生成过程。客观地讲,人的身体的不断生成需要关于身体发展的相关认识,但更多地取决于身体器官与机能的自然发展和成熟,更多地依赖于物质的营养和生理的护养。人的生成更为基本和重要的就是指人的精神发展和精神生成。从这种意义上讲,人的未完成性主要是指人的精神的未完成性,人的生成性主要是指为人所特有的精神生成性。这样,人就必须以超越本能的方式,去提高、去尝试,并学习创造适合自己而不同于动物的生存环境、生存方式或生活类型。这种生活类型,是为人所独有的文化的生活类型、精神的生活类型。对适合自己的独特的文化的、精神的生活类型的创造过程,同时也是人的精神生成过程。
  
  二、“知识有意义吗?”——知识的意义性追问
  
  要回答在知识教学中如何通过意义理解来促进人的精神全面生成,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知识有意义吗?知识的意义性何在?事物的意义取决于人对事物的看法和态度。要回答知识意义性的追问,首先要从对知识的认识说起。
  
  1.知识属于客观精神文化,是以符号为载体的人的精神生命的表达
  泰勒认为,“文化就是作为社会成员所需要的知识、信仰、道德、法律、风俗和其他能力和习惯的总和。”由此可见,知识是文化的首要组成部分,在文化的所有构成要素中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知识作为人在实践基础上的认识的结晶,是以客观精神文化的形态存在着,是客观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表明,以符号为载体的知识,在符号的外壳之下涵蕴着的是人的精神生命。知识本身是富有生命意谓的,它所涵泳的自然生命、价值观念、人类精神是无法从其本身剥离的。”[5]知识不是高度抽象、高度精确的僵死的符号和符号系统,而是蕴含着人的精神生命的鲜活的知识生命体。可见,知识是以符号为载体的人的精神生命的表达,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进入育人视野、选编入课程作为教育教学资源的知识,可以说是文化中的精华。
  
  2.知识的意义显现于知识与人的精神生命的关联之中
  综上所述,知识是有意义的。知识是属于人的,知识是人在实践基础上认识与建构的符号和符号体系,人作为精神存在就是意义——价值性存在,因此知识中总是蕴含着与人的精神生命相关联,属于人的价值和意义。然而仅限于此还是不够的。“知识的意义”根植于人对“如何生存”这一人之为人的根本问题的追问。而就其产生过程而言,它必定显现于人与知识的关系之中。[3]所以,我们必须将作为精神生命表达的知识与作为意义——价值存在的、作为精神存在的人相联系,使知识所蕴含的客观精神与人的主观精神交互作用,知识于人生成的意义方能够得以凸现。如果抛却知识与人的联系,尤其是与人的精神生命的联系去看待知识,知识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自在物。虽然知识自身蕴藏着属于人的意义,但知识也只有与人,尤其是与人的精神生命相关联其意义才能够得以彰显,因为知识是人的精神生命展开的基础性资源。但这一资源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才能发挥作用,其中,知识教学便是促进人精神展开和生成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三、精神生成:知识教学的深度追求
  
  1.知识教学的目的在于追求人的精神全面生成
  教育的目的就是把人培养成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教育的最高价值目标和标准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把一个人在体力、智力、情绪、伦理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使他成为一个完善的人,这就是对教育基本目的的一个广义的界说。”[6]教育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生成,促进人的身心和谐发展。对人而言,教育就是要“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如前所言,人的身体的发展需要关于身体发展的教育引领,但更多地取决于身体器官与机能的自然发展和成熟,更多地依赖于合理的物质营养和适切的生理护养。因此,教育更为基本和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引领人的精神发展,促进人的精神生成。从根本的意义上讲,教育是以培养人的精神生活能力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为其基本目的的。[7]知识教学,作为教育核心组成部分,尤应如此,而精神只有用精神才能够生成。知识教学就是要通过基于知识这一精神平台的教与学的交互作用,通过教师、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基于知识理解的教师、学生和知识生命共同体之间的相互对话和交互作用,通过教师、学生和知识生命体间的精神交融,实现参与教学活动的教师和学生,尤其是学生的精神全面生成。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