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教会学生把守行为的底线

作者:邓文圣




  一段视频,将某学校推到了网络舆论的风口浪尖。
  视频中,两名学生在课堂上公然羞辱年迈的老师。
  视频中学生的行为堪称惊世骇俗。现在的学生怎么啦?学校管理怎么啦?我们的教育怎么啦?一时间,舆论哗然,众说纷纭。游弋其间笔者亦有感触——现在的孩子缺少守护行为底线的意识。这不,北京《新京报》采访受辱方——孙老师的一段记实也说明了这个问题。
  新京报:出事后学生态度有变化吗?
  孙老师:有的,之后他们不闹了,感觉到了压力。
  新京报:学生为什么要这样干?
  孙老师:他们的专业就是影视艺术,学的就是这个,还有一学年就要毕业了,为了好玩,可能想练习,尤其在镜头前面可能更加愿意表现。
  新京报:你看到(拍摄)了吗?
  孙老师:看到了,但我对那些东西都不懂,升学的学生我会给他辅导,不升学的学生(闹得)不过头就行。
  新京报:那俩学生的表现呢?
  孙老师:他们确实过头了。
  学生在不经意间表现就过头啦,很显然是学生自己的责任,但是我们的社会、家长、教师有没有需要反思的呢?看,社会似乎对学生权益有过分的偏袒之嫌,如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行,某些新闻媒体避开主旨不提,片面地宣传“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家长无权翻阅孩子的信件”……一些家长曲解“教育是服务”,认为学校应该视“家长”“学生”为上帝,不允许孩子受半点委屈,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学生回家一闹或者一哭,家长就会投诉到校长、教育局,以至媒体。他们不能正确对待老师的批评指正,个别家长常常以上告来讹诈教师,甚至到学校挑衅,恶言恶语,对老师大打出手;学校、老师鉴于“教师教学管理必须是愉快的、鼓励的”“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学生都要忍,不要惩罚性的措施,更不要碰!”等理念和警示,教师再也不愿像以前那样强制性要求学生了,更不会再捧出所谓“严师出高徒”的古训来,基本上都是哄着、求着学生学。
  多重因素复合作用的结果是,学生“自我中心”的意识越来越强,没有责任心,办事肆无忌惮,没有把守行为底线的意识,俨然是到了说不得问不得的地步。朋友教初一年级,前些日子一个女孩在对着课本填写概念,朋友说这样不好,最好先默填增加理解。谁知道女孩竟然发火了,当面把书“啪”地往桌上一甩,很不高兴地把学具拨得哗哗乱响,嘴里还向外蹦着脏字……
  学生的权利自然要保护,但我们不能纵容他们不良行为习惯的滋生和蔓延,对于学生的“过分保护”,客观上就是纵容孩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我们的社会、媒体、家长、教师……要正确全面地解读“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国家意识,尊重理解,让孩子知晓事事有规则,行为有底线。
  笔者以为教师首先应该抓住各种稍纵即逝的“教育契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设法求得家长的配合,用“巧妙的”“各方都能接受的”策略,让学生懂得“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世上没有无限的权利,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要享受权利必须先尽义务。其次,教师更不应该过分考虑所谓的“饭碗”,面对学生的行为举止以及种种冲突,不要故意回避躲让,要主动积极应对。在沟通与处理中,要让学生明白自己是集体中的一分子,遵守规则把守行为底线乃是本分。再次,教师要通过课堂、教材、活动等,渗透给学生, “学生要以学为主,兼学别样”(毛泽东语),在为将来祖国建设和个性发展积累原动力的时候,必须学会守法,学会执行,学会尊敬……一句话,教师在教会学生学习、生存的时候,要教会学生把守行为的底线。
  责任编辑:白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