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实施契红式德育的构想与实践

作者:秦选强




  现代社会是一个契约社会。契约的建立往往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自主性,契约各方不受干预和胁迫,享有签订契约的自主权;二是统一性,契约建筑在契约各方目标一致、意见统一的基础上;三是自觉性,契约生效后,契约各方一般会自觉履行契约所规定的义务,享受契约所赋予的权利。当前小学德育改革的关键在于提高德育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履行契约是一种主动行为,我们可以借鉴契约的方式,让学生与老师签订行为发展契约,围绕契约自主开展德育实践,从而将德育由被动转化为主动,强化学生的个性实践与体验,淡化共性制约与说教。在这一创意的指引下,我校提出了契约式德育的构想。


本文为全文原貌 请先安装PDF浏览器  原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