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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德教方法及其现代价值

作者:崔华前




  [摘要]朱熹是南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他对于道德教育非常重视。在长期的德教实践中,他提出了循序渐进法、养成教育法、启发诱导法、意志锻炼法和自我教育法等德教方法,这些方法对于当代德育仍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关键词]朱熹,德教方法,现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B24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634(2006)02-0099-04
  [收稿日期]2005-11-20[基金项目]*合肥工业大学校科学研究发展基金项目(编号051702f)
  [作者简介]崔华前(1969-),男,安徽合肥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道德与当代中国思想道德建设。
  
  朱熹(公元1130~1200年),字元晦,又字仲晦,号晦庵,徽州婺源(今江西省婺源县)人。他是南宋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宋明理学四大学派闽学的奠基人和宋明理学的集大成者。其著述甚丰,后人将其著述辑为《朱文公文集》100卷、《朱子语类》140卷。他以孔孟之道的正统自居,综合北宋以来的各家学说,兼收佛道思想,创立了系统的、完整的德教理论体系,并提出了循序渐进法、养成教育法、启发诱导法、意志锻炼法和自我教育法等德教方法,这些方法对于当代德育仍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值得我们好好研习、汲取。
  
  1“教人有序”的循序渐进法
  
  所谓循序渐进,是指道德教育要依据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思想认识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等,依序施教。循序渐进是儒家极力强调的传统德教方法,如孟子的“不助苗长”(《孟子公孙丑》)、《学记》中的“不陵节而施”和“学不躐等”、张载的“穷理亦当有渐”(《语录上》)、二程的“君子教人有序”(《遗书》卷八)等思想,都旨在倡导循序渐进法。但明确提出循序渐进法的,当首推朱熹。他在注释《论语》“下学而上达”时说:“此但自言其反己自修,循序渐进耳”(《四书集注》卷七)。此外,他所谓的“君子教人有序,而不可躐等”(《朱子语类》卷八)、“不可求欲速之功”(《四书集注》卷八)、“君子教人有序”(《朱子语类》卷八)等,也都在强调循序渐进法。那么,如何实施循序渐进法呢?朱熹认为,就教育者来说,应该“先传以小者近者,而后教以远者大者”(同上)、“下学上达,循循有序“(《续近思录》卷二)。即教育者应该由近至远、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已知到未知、从具体到抽象、由下学至上达,依序施教;就受教育者来说,应该“学不可躐等”(《朱子语类大全》卷十)、“依次序“(同上)、“宁下毋高,宁拙毋巧,宁近毋远”(同上)、“首尾次第,亦各有序而不可乱也。……未得乎前,则不敢求其后,未通乎此,则不敢志乎彼”(《四书集注》卷七)。即受教育者应该由近而远、由易而难、由下至高,量力而行地学习。朱熹断言,只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德教方法,即使是材质愚钝之人,也可成才。
  毛泽东说过:“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1]毛泽东关于认识形成过程的论述,对于当代思想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道德认识,受教育者正确的道德认识的形成往往也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够完成;思想道德教育不仅是一个施教主体认识对象,转化对象的主体行为过程,更是一个“教”“受”双方的互动过程,是纵向瞻前顾后连续作用的过程,是横向主体、客体、介体、环体等思想道德教育诸要素相互联系、运动和作用的过程,“教”要通过“受者”的内因才能起作用,而“受者”也有一个反应、接受、“内化”、“外化”的过程。因此,思想道德教育切忌急于求成,不可犯“急性病”,不切实际地过急过高地要求受教育者,幻想一蹴而就。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既存在着“雷厉风行”、“立竿见影”的愚蠢做法,也存在着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形式主义的弊端。因此,当代思想道德教育应该高度重视二程倡导的循序渐进法,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系统教育,使受教育者逐步养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2“化与心成”的养成教育法
  
  所谓养成教育,是指教育者应尽早帮助受教育者将社会道德规范“内化”为自我要求,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化与心成”出自《小学书题》:“必使其讲习之于幼稚之时,使其习与智长,化与心成,而无扞格不胜之患”。这里的“化与心成”,旨在倡导养成教育,强调德教应该从“幼稚之时”就要开始。他又说:“古者小学已自养得小儿子,这里已自是圣贤坯璞了”(《朱子语类》卷7)、“古者小学已自暗养成了,到长来已自在圣贤坯模,只就上面加光饰”(同上)。这里,朱熹通过“古者”及早施教所取得的良好效果,极力突出习惯养成的极端重要性,强调防微杜渐的高度必要性。为了实施养成教育,他还亲自制定了《童蒙须知》和《训蒙斋规》,详细规定了衣服冠履、言语步趋、洒扫涓洁、读书写文、杂细事宜等方面的道德规范和行为细则。
  朱熹的养成教育法,是对老子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第六十四章),庄子的“美成在久”(《庄子人间世》),荀子的“积善成德”(《荀子劝学篇》),《礼记学记》中的“禁于未发”,商鞅的“愚者闇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商君书更法》),董仲舒的“众少成多,积少致巨”(《汉书董仲舒传》),刘备的“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王充的“善则养育劝率,无令近恶,(近)恶则辅保禁防,令渐于善”(《率性》),颜之推的“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颜氏家训教子》),二程的“养正于蒙”(《伊川易传》卷1)等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后来清代思想家魏源的“草木之长,不见其有予而日修,为善日益也似之;蘼不见其有夺而日薄,为不善日损也似之”(《魏源集默觚上学篇》二),林则徐的“懦从贪生,骄从玩生,积重难返”[2]等,都旨在强调养成教育。
  未成年人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他们由于年龄小、知识少和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因而往往思想不稳定,是非观念模糊,对人对事缺乏正确的评判能力;他们的模仿性很强,同时又有很大的可塑性,易于接受外界的影响,既可能在外界的正面引导和自身的严格要求下,养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也可能极易受到外界错误思潮的影响而误入歧途,俗话所说的“嫩枝易变也易直”即是此意。未成年人小时沾上了不良的思想品德,如果及时矫正,还能改变过来。如果听之任之,等长大以后再去矫正就困难十倍、百倍。因为不良的思想品德一旦形成,要把它改变过来,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业已存在的不良行为习惯的抗拒与阻挠。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改造比塑造更困难”的道理。许多事实证明,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往往是在小时侯就打下的基础;不好的、甚至坏的思想和行为习惯也往往是从小时侯就开始养成的。“从小偷针,长大偷金”、“从小看大,三岁知老”等民间俗语,虽有其片面性,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人从未成年时期就要从小处、细微处着眼,将错误的思想言行及时地扼杀于萌芽状态,以免铸成大错的极端重要性。目前,有些家长认为,孩子还小,犯点小错没关系,对孩子的错误采取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的态度,等到孩子的错误由小到大、由轻到重、恶习已成、积习难改,甚至违法犯罪时,已悔之晚矣。可见,朱熹倡导的养成教育法,对于当代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仍具有极其重要的启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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