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违反真实与备受赞美

作者:黄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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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认为,《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乃明代短篇小说之冠,这篇小说能从“三言两拍”两百篇小说中脱颖而出,其怒沉百宝箱的场面描写至关重要。但细细揣摩,这一场面描写,在真实性上不无可疑之处。
  杜十娘悲愤地打开百宝箱中的匣子时,那“夜明之珠,约有盈把。其他祖母绿、猫儿眼,诸般异宝,目所未睹,莫能定其价之多少”,这应该是从“观者如堵”的“岸上之人”的眼睛来写的,所以小说接下来才会写“众人”为之“齐声喝采,喧声如雷”。这说明杜十娘和李甲所雇“民船”一定是近泊岸边的,不然,岸上之人何能见得这般真切?而从前面的情节来看,他们的船也应该是停泊在岸边。故杜十娘“抱持宝匣,向江心一跳”,不过是向江心的方向一跳而已,绝不是跳到了离岸遥远的长江中心,因为这是国家级跳远运动员也不可能做到的。再者,那是仲冬雪天,从北京来的杜十娘应该也少不了棉袍裹身吧。因而,一个身穿棉衣的女子在众目睽睽的岸边船上跳水,怎么可能会“众人急呼捞救。但见云暗江心,波涛滚滚,杳无踪影”呢?从常识来说,即使是夏天,穿单衣跳江,也通常会有一个浮上水面挣扎的阶段(一些落水或跳江自杀的人才有可能被见义勇为者救起),何况冬季棉衣在未被江水浸透之前的一个较长的时间里有着相当的浮力呢。或许有人会说,杜十娘当时抱着匣子呢,匣子的重力使她浮不起来。但正如有着天大求死决心的人也不可能自己把自己掐死一样,杜十娘入水之后本能的求生挣扎当会使她很快放弃匣子而浮出水面。
  但这里的不合情理之处似乎不宜简单地看作是作者无意中忽视了常识。试想,如果杜十娘一旦浮出水面,作者的叙述将会面临怎样的麻烦呢?既然岸上有“观者如堵”之众,加上“两船之人”,他们必当奋勇施救。有舟船工具,且船上的水手水性又好,在这种情况下,杜十娘被救起的可能性,比救不起来的可能性实在是大许多,以致作者要想让这场施救最终失败,还需颇费周折。这种周折必定会令这篇小说的悲壮氛围和悲剧魅力大打折扣。而如果叙述者强调严寒天气,令欲施救者畏缩不前,则这些观者在这篇小说中就不再有资格作为社会正义的声音回应杜十娘的控诉(“众人聚观者,无不流涕”)和实施对李甲、孙富的道德审判(“旁观之人,皆咬牙切齿,争欲拳殴李甲与那孙富”),从而使这篇小说的道德煽情效果丧失殆尽。
  这就是说,就文本叙述的内在逻辑来看,这儿面临叙述的真实性与叙述所要达到的意旨之间的矛盾。因而,这里的违反常识或者说不真实的描写,大约是作者面对这个矛盾所作的一种选择——为了圆满地达到叙述的意旨而违反了叙述的真实。
  若以上的分析不错的话,可能以下的问题更应引起关注,即这个违反真实的场面描写,何以一向未曾遭遇质疑而是备受赞美呢?笔者浏览了中国学术期刊网所收录的从一九七九年至二〇〇六年有关杜十娘的七〇五篇文章中的相关篇章,没有发现对这个场面描写的真实性提出疑问的内容,也没有从中发现有关此前的文献有涉及这方面内容的任何线索,而对这个场面描写的赞誉之辞则是俯拾即是。
  我由此想到了歌德的一番见解。那是《歌德谈话录》中记录的歌德一八二七年四月十八日与爱克曼就荷兰画家吕邦斯的一幅画所作的谈话。这是一幅爱克曼已经看熟了的风景画。歌德让他再仔细察看,最后还是在歌德的一再提示之下,他才发现了这幅画在光线处理上违反真实的表现。歌德说,“吕邦斯正是用这个办法来证明他伟大,显示出他本着自由精神站得比自然要高一层,按照他的更高的目的来处理自然。光从相反的两个方向射来,这当然是牵强歪曲,你可以说,这是违反自然。不过尽管这是违反自然,我还是要说它高于自然,要说这是大画师的大胆手笔,他用这种天才的方式向世人显示:艺术并不完全服从自然界的必然之理,而是有它自己的规律。”歌德进一步阐释道:“艺术家在个别细节上当然要忠实于自然,要恭顺地摹仿自然,他画一个动物,当然不能任意改变骨骼构造和筋络的部位。如果任意改变,就会破坏那种动物的特性。这就无异于消灭自然。但是,在艺术创造的较高境界里,一幅画要真正是一幅画,艺术家就可以挥洒自如……吕邦斯在这幅风景画里用了从相反两个方向来的光就是如此。”
  由此说来,《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这个违反真实的场面描写,就非但算不得是它的一个瑕疵,而恰恰证明了它的伟大。在这里,决定伟大与败笔的关键是,其违反真实,如果是一眼就可以看出的,而不是读者的注意力完全被作家通过这种违反真实而得以强化表现的意旨吸引过去,深深地为之感染而忽视了推敲它的真实性,那就算不得伟大,而应该是一处败笔。
  (责任编辑:古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