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叙述的力量

作者:温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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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小说自晚清以后,逐渐注重借鉴西方小说的叙事模式,越来越多的作家抛弃了传统小说连贯性的故事讲述方式,转而注意塑造人物性格,营设小说的“情调”,展现人物心理,从而拓宽了小说的表现领域,使小说成为“文学之最上乘”(梁启超语)。这种有意的借鉴与模仿意义重大,在打破传统的按情节先后从头道来的叙事方式后,使同样的故事因着不同的讲述方式而带给读者不同的感受。
  短篇小说一向以短小精悍著称。正因其短小,作家就更注重它结构的巧妙,语言的凝练,角度的新颖,以及内蕴的含蓄。李锐的《袴镰》我认为就是这样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这其实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内容也很简单,不过是:村长杜文革用权霸占大家的煤窑,又贪污公款,村民陈保来持有查账证据,但告了五年不但没告倒村长,反而在井底出事故砸死了,没人相信是工伤。其弟陈有来又告三年仍未告倒村长。一次有来和村长在地里不期而遇,因村长言语相激,有来扑上去与村长拼打并砸倒了村长,随后用收玉茭的袴镰割下了他的头。故事本身当然是粗犷强悍的,却也不是特别新鲜的题材,读来却十分震撼人心,何也?我觉得这主要缘于作者的叙述,这篇小说的叙述是很成功的,无形中加强了它的震撼力和冲击力。
  归纳起来,此篇小说的叙述特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开篇突兀;背景后置;注重挖掘人物心理;景与情的反差对比;出人意料的结局。
  首先,小说截取故事中段最震撼人心的场景开篇,给人一种强有力的冲击。李锐并非从头至尾平铺直叙,也没有选择以二人搏杀为开头,而是选取有来杀人后穿过了村庄,将洗干净的袴镰和杜文革放在小卖部外葡萄架下的八仙桌上为开头。真正的凭空落墨,突兀而让人迷惘(注意,此时作者并未明说这是人头,在随后的叙述中,我们才渐渐知道这时杜文革已被杀死,有来放置的是其人头)。然后小说仍未交待起因,而是将重点放在有来的行为心理上:一是“洗”。洗袴镰,洗身体。似乎要洗净二十六年来在人世间的一切肮脏;二是“快乐”。他觉得此刻所有原来必须要遵守的都用不着再遵守了,彻彻底底松绑了,“心里由衷地涌起一阵豁然开朗的快乐”。有来杀人后的行为心态竟是如此,这真是独到的叙述。似乎不合常理,仔细想来却又是可能的,这是一个积怨已久的灵魂,他备受压抑与打击,一天天沉重地煎熬地活着,而突然间却将“仇人”杀了,我想除了恐惧,的确应有一种“轻松”甚至“快乐”。这段约占全篇三分之一的叙述,一下子奠定了小说沉重而又富含哲理的基调,使其脱离通俗文本而成为一篇探究人物心理的小说。
  其次,在“对话与沉思”中交待故事的背景,使背景不再只是一种故事情节的铺垫,而化为表现人物心理的手段。短篇小说本来短小,倘若用大段的篇幅介绍背景,势必会影响小说结构的紧凑,削弱小说的表现力度。而在此篇中,李锐主要表现有来这个人物的性格心理,于是事情的远因和近景都融化在有来和五奎叔的对话,和杜文革人头的“对话”,以及有来自己的沉思中。有来家与村长的积怨,有来杀人的偶然性,就都是在对话与独白中传递出来的。这种口语化的叙述带上了讲述者个人的主观情绪,让我们更能了解有来的情感世界,而且也显得比较活泼,可以随人物的思绪而跳跃,就俭省了笔墨,加强了气势。
  第三,通俗故事的内容的叙述,着重通过人物心理,这是此篇小说一个很大的叙述特色。这也是作者之所以如此处理背景,结构故事的重要原因。整篇故事围绕着有来杀人后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展开,深入挖掘其心理,与此有关的其他内容就想方设法融合进去,丰富了人物的情感,使人物形象饱满、厚实,有了一定深度。比如,有来在井口提水冲洗自己的身体,“在轻轻摇荡的水面上他看见自己年轻模糊的脸,一丝从来没有过的怜惜随着水面荡漾起来……立刻,眉宇间掠过一阵决绝的冷笑,走到这一步年轻不年轻都无所谓了”,这段心理描写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悲哀蕴含其中,年轻的求生的欲望化为了冷笑与歌哭,内里是极为沉重、浑厚的,读来令人痛心!
  最后,在局部的艺术手法上,作者采用了景与情反差对比和欧·亨利似的结尾方式。小说中有来杀人这一天是个“大晴天”,而且周围景物是鲜亮的,给人以温暖与愉悦的。你看秋天的原野中“漫山遍野的树林把沉稳的墨绿和艳丽的红黄交错在一起,一直染到天边。梯田里的谷子和玉茭被地堰镶嵌出一条一条斑斓的浓黄。头顶上,蓝天,白云,清风从不知道的地方晃动了秋禾辽远地刮过山野。太阳明晃晃的”。“一串一串紫红的葡萄挂满了棚架,被秋凉染过的葡萄叶子已经开始微微地泛黄,阳光一照,就好像一片一片黄绿透明的薄玉”。多么令人喜悦的丰收季节,一切都显得成熟和明亮,但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日子里,主人公有来,一个孩子刚三岁,年仅二十六岁的年轻人,却做了一件杀人的事,这身外的一切很快都会和他没关系了,他再也不能享受到大自然的美好了,这是多么令人哀痛的事!情、景给人的心理反差是巨大的。清代王夫之说,“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李锐如此地描绘景物,其用意也在此吧。小说最后的结局方式有点像欧·亨利笔法,出人意料。有来杀人后没逃没藏,他静静地坐在葡萄架下喝酒,他说:“我不跑,也决不拒捕。我就在这儿等着警察来拿证据,拿到法庭上叫大家都看看!”“当凄厉的警报声在村边响起来的时候,他脸上流露出胸有成竹的笑容。”可是骤然地枪响了,猛然站起来的他猝然倒在葡萄架下面,但他站起来不是想跑,仅仅因为他看到了自己抱着儿子的媳妇。这才是真正的悲剧!如果说这篇小说在前面还只是一个叙述的较好的“复仇”故事,至此,我觉得有了一个大的提升,让人震撼与无限感慨!有来的命运竟是如此!
  在《袴镰》中,叙述成了一个重要“角色”。倘若没有好的叙述,这个故事就会平淡无奇,不会在读者心理上引起大的波动,所以说是叙述成就了这篇小说,增强了这个故事震撼人心的力量!可以说这种着重心理的讲述方式有力地加强了小说的内涵,对于表现乡村社会结构中隐蔽的矛盾与村民的真实生活状态意义重大,它引起了我们对当下乡村的政治、生活、法制甚至人性的思考。在这一领域里,潜隐着复杂的矛盾,充斥着“强者”和“弱者”的对抗,强者用手中的权力欺压弱者,弱者要么忍辱负重苟且偷安,要么奋起反抗以暴抗暴,而结局却只能是自己也付出惨重的代价。乡村并非世外桃源,基于乡人对权力的崇拜和恐惧,所以往往缺乏最基本的“法治”而多为“人治”。小说中不是写“村长从来不下地,他的地有人种”么?村长贪污公款,霸占煤窑,村民怀恨在心,也不是更多的人选择了沉默服从么?若不是偶然因素,有来会杀村长么?村长执政多少年,他们就意味着还要这样生活多少年。换句话说,即使杜文革不执政了,后面的人难保不再是一个杜文革!村长的权威就如一把凌驾于村民头上的利剑,这就是许多农村的真实状态,这就是广大农民的真实生活。这篇小说表现的就是生活于社会最底层小人物的绝望的反抗,那些悲愤和无奈发自最弱小者的心灵,是悲怆的沉痛的。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奔走控告多年无果,有来那久受压抑的愤怒之火犹如岩浆涌动一样,终于找到了一个突破口;反之,倘若有来不采取这种过激行为又会怎样呢?也许仍然和从前一样四处告状,没有结果,卑微压抑地活着,一年又一年……当然,这篇小说却并非宣扬暴力,它给人的是一种“正义”,就如有来自己所认为的,他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弱者用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进行了“复仇”,带有慷慨悲凉的色调。胡风曾经主张小说应该表现“生命的强力”,这就是一种生命强力,在特殊时刻,这股压抑不住的生命之火终于激烈蓬勃地燃烧了。
  小说中表现了人性的深度。卢梭说:“人性的首要法则就是要维护自然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就是对于自身的关怀。”而有来却放弃了对人来说这首要的东西,而且平静自然地接受了这种现实,可见以前其受压抑之深。小说对于特定情境下的人性进行了深刻的思考与真切的表现,对生存带给人的重压以及特定状态下人的微妙的潜意识心理进行了细微的描绘,从中见出作者本人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关怀。我觉得陈有来这一农民形象在小说史上是有一定意义的,我们看惯了中国小说中“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麻木农民,不禁惊异于此一形象身上蕴含的新意,我们看到了抗争,看到了冲破黑屋子的希望。整篇小说用“袴镰”这一农具作为贯穿的意象,并用一句诗“因时杀物皆天道,不尔何收岁杪功”作为注解,指明本用作收割作物的袴镰此时被用来割人头,皆因天道,这也是作者态度的间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