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期


澄明之境中的月光浴

作者:沈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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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亮在深夜照出了一切的骨头。
  
  我呼进了青白的气息。
  人间的琐碎皮毛
  变成下坠的萤火虫。
  城市是一具死去的骨架。
  
  没有哪个生命
  配得上这样纯的夜色。
  打开窗帘
  天地正在眼前交接白银
  月光使我忘记我是一个人。
  
  生命的最后一幕
  在一片素色里静静地彩排。
  月光来到地板上
  我的两只脚已经预先白了。
  ——王小妮:《月光白得很》
  
  千古一月,诗的月,歌的月,非自信的后来者,不敢轻易对那片最朴素而又最深沉的月光作诗的言说。过于的“流通”,使命名的初夜作古于遥远的记忆,触目可及的,只是观念的投影或尘嚣的飞扬。王小妮一句“月亮在深夜照出一切的骨头”,顿使人抖落一生(也包括一身)的烦腻,剔肉还骨,惟一片空明,如沐如浴,令饮者(月之饮者)醉!
  “骨头”是存在的真,非直面而彻悟者,难得想到用此词去呼应“月亮”。物质的暗夜,我们在白昼失明;“白银”的“天地”,我们在“深夜”清醒。“月光使我忘记我是一个人”,忘记作为类的平均数的我、非我之我,而“人间的琐碎皮毛/变成下坠的萤火虫”,独一份澄明的心境令“人”沉醉。只是诗人更有另一种孤绝的立场,抚月发问、临境而叹;“没有哪个生命/配得上这样纯的夜色”,并代造物主感慨:“城市是一具死去的骨架”。强烈的现代意识于此峭然而出,与千古之月默默对质。“月是故乡明”,“故乡”何在?只有“生命的最后一幕/在一片素色里静静地彩排”。“彩排”一词用意极深,悬疑意味中难觅旨归,且“静静地”,透一息诡异的凄清、料峭的顿悟。全诗结尾两行,方透露一点女诗人的气息。男士对月,多头重脚轻(写诗亦如此),难得本质行走。小妮守住真实的细节,淡淡道出:“月光来到地板上/我的两只脚已经预先白了”。是实写,尤是最高妙的虚写:承恩,感恩,是自然(上帝?)的呼吸使我们重获呼吸的自然,与澄明有约的一颗灵魂,在月光照拂之前,已预先将自己洗白了……
  全诗四节十四行,无一字生涩,无一词不素,低调、本色、从容,质朴中得空灵。惟一瑕疵,第二句“我呼进了青白的气息”中的“了”字,似嫌多余。无“了”,“呼进”便成为进行式的情景,成为浸漫而弥散的悬疑状态,有更大的空间感和更真切的体味。一“了”,便闭锁了更多联想的可能,所谓“坐实”了些。此诗迹近天成,但越是如此得来的诗,越要持一份警惕,精心去推敲修改而使之臻于完美。
  另外,读这首诗,慧眼者更可在字里行间品味到一种特别清朗与优雅的写作心态。素心人写素色诗,朴素之美,美在人真,此诗可证。回头看,连诗题都素得让人稀罕,一下子便记住了——在一瞬间记住了永恒,在永恒里记住了瞬间——了悟创造原是不造(造作),对千古之月,怎么说,都不如这样说好:真的,“月光白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