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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被“死亡”照亮的世界

作者:王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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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影》是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但是,一篇千字的散文作品,是如何成为经典的?
  《背影》作于一九二五年,是作者追忆八年前与父亲一道回家奔丧,然后一同北上在南京分手的一段往事。作品通过送子过江,买橘子、告别等细节的描叙,极力渲染父子情深和人间挚爱。我们的问题是这种司空见惯、极为普泛的情感经历,作者何以写得如此煽情?何以延迟到八年之后,作者才体悟到这种平凡蕴涵的至爱的珍贵,且为之黯然神伤呢?《背影》何以有如此大的艺术魅力,被读者认同,并与作者一同泪流满面?
  根据研究,《背影》是朱自清一九二二年思想转向之后,唯美时期的作品。唯美之于朱自清,最为重要的是体悟到生命的终极虚无而采取的“刹那主义”人生态度,并以由此获得的“临终之眼”关注自然与人生,执著地表现“临终之眼”中映现的自然与人生的“美”。《背影》作为经典,它深厚的情感意蕴、感人的艺术魅力,都与这“唯美”的人生态度相关联。
  
  一、回忆:被叙述的文本
  
  按照日内瓦学派的批评观点,作品是作者的意识纯粹体现,而不是作者实际生活经历的再现,而意识不仅仅是被动地记录世界,而且还主动地构成世界。所以,“一部文学作品的‘世界’并不是一种客观的现实,而是作者作为主体已经组织过和经历过的现实”。《背影》中叙述的这段父子亲情,是朱自清八年之后对往事的回忆。回忆使这种情感表现出一种如梦如幻般的伦理之美。文本中的父亲和儿子一举一动无不闪射出爱的光晕。这爱是用泪水浸泡出来的,然而,这泪水却是八年之后此时此地悔恨的泪水,它脱离了八年前那个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回忆不是像日记一样,用事件写出,“生活的回忆不是生活的历史,而是艺术家的创作。艺术家是印象主义者,他在自己心扉上所刻画的东西,不是实际事件的原封不动的抄袭,两者相似,但不是同一个东西。那原本事实的线条早已模糊,扑朔迷离,而情绪、情感的色彩,是用心灵的冲动染上的。”
  《背影》不是事实的历史记载,而是叙述的文本,它是以追忆构筑的文本世界。《背影》中最为人称道的真挚情感,正是从追忆中生长出来的人间真情。但它不是一九一七年感动,而是一九二五年忏悔和歉疚的深情。《背影》是回忆,他所采取的回溯性的叙事,具有更为丰富的诗学内涵,即在叙事者当下的时空与过去的时空中存在着一个时间跨度,诸多韵味都生成于这个跨度之中。由于时间介入到回溯性的叙事情景中,叙事的流程变为“根据现在的意蕴而重新打开时间的一种努力”。正是在时间过去与时间现在的跨度之中,生成了这篇散文的价值和意义。在与记忆相关的叙述里,始终贯穿着今天的立场。所以对往昔记忆的追寻,总是与弥补现实的缺失联在一起的,回忆标志着现实中朱自清的缺失和遗憾得到了纠正和弥补,回忆是朱自清的一种自我救赎的方式,作者从回忆中用泪水进行了忏悔,净化了自己的心灵,获取了某种心理慰藉。
  
  二、忏悔: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情感模式
  
  与文本的人间至爱的价值取向同样重要的,是叙述主体表达的自责与忏悔。在文章中作者并没诉说对父亲的感恩,和刻骨铭心的思念,相反,叙述者却在不断地描写自己的眼泪,诉说自己的悔恨之情,后悔自己“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后悔当时“我心里暗笑他的迂……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这种后悔与自责,正是八年后接到父亲来信时,方才醒悟到的。当时对父亲的那种细致入微、甚至有些婆婆妈妈的爱,自己并不真正理解,并颇为懈怠和不以为然。在读此信之前,作者依然没把这种琐屑之爱当回事。是父亲来信中的一句话,唤醒了那被人生琐事遮蔽的人间真爱,激活了沉睡胸中长达八年之久的“忏悔”之情。这句话就是“大去之期不远矣!”人生中有许多懊悔,其中最常见的懊悔,即是儿女对父母的悔恨之情。但大多数人体验到的悔,是悔之晚矣之悔,而朱自清之悔,却是悔之未晚之悔。因为大多对父母的懊悔,已无法弥补,父母已无法倾听你的诉说和忏悔。朱自清是幸运的,因为《背影》给了他倾诉、忏悔的机会。因为《背影》而感动的人是有福的。
  从接受美学的角度看,《背影》的魅力就在于读者阅读时的普遍的审美认同。读者在潜意识里认同了这种“悔”,并从叙事者身上看见了自己,照见自己日常生活中对父母亲的种种不敬和“不孝”。这是读者为之动容同作者一同泪流满面的原因。在此意义上可以说,《背影》提供了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中国人的情感模式:追悔与感恩。中国是一个注重伦理、讲究孝道的国度,《背影》提供的情感模式,使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够在其中得到情感的共鸣和灵魂的洗礼。
  
  三、死亡:暧昧人生的一面镜子
  
  一种人之常情,一些记忆中的碎片,在《背影》的文本中是如何生成意义的?是什么唤醒了其沉睡的记忆,使那段时光再现。什么原因使作者为八年前的一段往事,情不自禁地奏出一曲令后人感动不已的忏悔之歌呢?如前所述,作者在文本中已经清楚告诉了读者:我来北京后,他写了一封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朱自清在《写作杂谈》中说:“《背影》里引了父亲来信中的一句话,那封信使我流泪不止。”一九四七年朱自清在答《文艺知识》关于散文写作问题时,曾谈到这篇散文写作的情由:“我写《背影》,就因为文中所引的父亲的来信里那句话。当时读了父亲的信,真的泪如泉涌。我父亲待我的许多好处,特别是《背影》里所叙述的那一回,想起来跟在眼前一般无二。”
  信中的“大去”即大限,“大去之期”也就是生命的终结之日,也就是追逼生命的“死”。父亲意识到,离开这个世界的日子已为期不远,所以流露出一种老之将至的忧伤。死亡的忧伤是我们文学传统中绵延不绝的话题。死亡在大多优秀的文学作品中,是以时间的面目呈现的。从孔子的“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到《世说新语》中的“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直到张洁的《世界上最疼爱我的那个人去了》,其中蕴涵着几多人生的悔恨与悲伤。造物主既然给了我们生命,为何又冷漠地把它拿去?虽然我们知道生和死同属于生命,但失去生命的悲伤却是无法消除的,这悲伤也无以安慰。死亡是生命的悖论,是生命中最尖锐的刺。生命是一次性的,时间不能倒流,生活不可能重新上演那一次次温馨、美妙的瞬间,我们也无法再回到十八岁的时间和空间,只能在追忆中咀嚼生命中的得与失。只有用“临终之眼”看待此生此世,才知道我们现在拥有的是何其珍贵!才会珍惜曾经拥有的“善”与“美”的价值。正是父亲的来信中的所谓的“大去”及其忧伤,照亮了朱自清的“临终之眼”,唤醒了他的生命悲剧意识。
  死亡给人心灵的震撼,对于不同文化中的人却是相同的,歌德的《流浪者之歌》诉说的就是这种即将离去的悲伤与恐惧:一八三一年歌德写完诗剧《浮士德》,乘车前往伊尔美瑙的吉息尔汗群山,去看望很久以前的山顶木屋,那里木壁上自己写下的著名的《流浪者之歌》,依然存在。时隔半个世纪,重读此诗,诗人潸然泪下。此刻,他已听到死神悄悄的脚步声。不同的是,他当年写下这首诗时,死亡似乎与己无关,对人生的领悟并不像此刻那样深,他并没感受到某种东西对他生命的压力。而此刻他重读此作,禁不住全身战栗泪流满面。直到现在,歌德才真正意识到人之外有一种更强大的存在,那是人所难以避开的命数,意识到那正是迫近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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