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9期


节奏与语词的选择

作者:朱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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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是语言的世界,小说亦如此。一定意义上而言,每一部文学作品都是在特定语言中对文字语汇的一种选择,正如一件雕塑是削去了某些部分的大理石一样。一位优秀的作家总是用自己的眼光对语言进行选择、锤炼,使作品呈现出一种迥异于他人而属于自己话语体系的审美特质,从而让读者的阅读成为一次美的历程。这也许就是作品的意义。那么,如何选择及运用语言,对于作家来说,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了。汪曾祺写小说是很重视语言的运用的,诚如他曾经在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时的演讲所言:“语言是小说的本体,不是附和的,可有可无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写小说就是写语言。”我们就以他的代表作《受戒》为例,来看看汪曾祺是如何运用语言,使作品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美来的。
  首先,准确地把握语言的节奏,使作品呈现出一种整体的和谐美。节奏,是自然界中的一般现象。一般是指声音的停顿长短、轻重缓急、高低起伏变化的衔接关系。小说语言也断离不开节奏问题。我国著名的美学家朱光潜就认为,节奏是一切艺术的灵魂,而且“深信声音节奏对于文章是第一件要事”。汪曾祺自己也认为,一篇小说要有一个贯穿全篇的节奏,甚至想用“节奏”来代替另外一个概念“结构”。汪曾祺认为中国过去讲的“文气”就是内在的节奏。那么,汪曾祺在他的小说写作中,是如何运用语言,达到“节奏”的呢?
  第一,大量短句的运用,长短句式的巧妙搭配,奇偶句式的交叉变换,避免了节奏上的呆板单调,形成了如诗词般的节奏回旋,达到文章的和谐美。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受戒》一文中句式的运用,例如: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一段不到一百字,却有十七个句子,七字以上的就算是长句了,且只有四个句子,七字以下的短句有十三句,占绝大多数,其中,三字和四字的短句又居多,整个段落的字句节奏是这样的:六字—六字—四字—三字—四字—五字—八字—三字—八字—三字—三字—四字—三字—十一字—六字—四字—七字。字数时多时少,长短参差,奇偶多变,叙述时快时慢,宛若中国古代一阕清丽的长短句,抑扬顿挫,回环绵长;好似一首现代的散文诗,轻快含蓄而平缓;又像一幅水墨风景画,饱含着江南水乡清新、温柔的韵味,荡漾着一个四十三年前的梦。
  再看《受戒》中“捋荸荠”那一段: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虽然这一段中句子较长,但是,如果把段中几个较长的句子按节奏断开,分为几个诗节就可以成为: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
  回去了
  在柔软的田埂上
  留了一串脚印
  
  明海看着
  她的脚印
  傻了
  
  五个小小的趾头
  脚掌平平的
  脚跟细细的
  脚弓部分缺了一块
  
  明海身上
  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他觉得
  心里痒痒的
  
  这一串美丽的脚印
  把小和尚的心
  搞乱了
  
  我们就可以发现,原来这是一首多么优美而又意蕴深长的现代诗歌。我们同样还可以发现,不仅仅是《受戒》文本中的个别段落,其实整篇文本里的绝大多数句子都不是很长,三字、四字、五字的短句占了绝大部分;一句话字数少,阅读就不会有急促的感觉,相反,感觉会很平缓、悠闲,加上与长句的交叉运用、奇偶变化,从而产生一种和谐回旋的美感。句式是如此,由句构成的段落也是如此。《受戒》一文中的段落,绝大部分是极为简短的,甚至一句话就是一段的情况也很多,大量的短段与一些长段交叉运用,同样使得小说的结构表现形式具有了一种外在的整体节奏感。由细微处到大局,处处都体现了语言的节奏,这可以说是汪曾祺创作中语言运用的有意而为了。
  第二,语句中暗合的韵脚,叠音、叠字的使用造就的韵律变化和协调,形成内部节奏的和谐美。我国古代文论家刘勰就以为声律好比烹调里的盐梅和榆槿,起到调味和滑润的作用。通过对文本《受戒》的仔细阅读,我们可以发现,作为我国古代诗歌创作传统手法的押韵,在文章中通过一种变化了的方式显现出来,即在句尾处不连贯地使用韵脚。另一方面,大量叠音词语及叠字的使用,也使文本收到一种诗韵化的效果。汪曾祺自己也曾经说过,我要写!我一定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甚至还认为,小说的作用是使这个世界更诗化。
  例如,在《受戒》介绍荸荠庵的环境一段里:
  
  荸荠庵的地势很好,在一片高地上。这一带就数这片地势高,当初建庵的人很会选地方。门前是一条河。门外一片很大的打谷场。三面都是高大的柳树。山门里是一个穿堂。
  
  此段六句话,第一、二、四、六句话的结尾字分别是“上”、“方”、“场”、“堂”,这几个字押“ɑnɡ”的韵,极为工整,琅琅上口,有一种读诗的感觉。如果说这一段的韵脚仅仅是部分地使用,不足以造成文本整体的效果,那么,我们通过文本细读,可以发现另一个类似用韵的变形,使用暗合的韵脚,以不连贯的方式断点续传,表现在以“的”、“了”字结尾,都发“e”音的句子,在文中大量地使用。《受戒》是一篇短篇小说,文章本就不长,全文却共有“的”、“了”字结尾的句子一百二十五句之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也就是意味着全文大多数地方押了一个“e”的韵脚,如朱光潜所说,韵的主要功用在造成音节的前后呼应与和谐。这样作者营造了文本整体上一种诗意的和谐的氛围。
  叠音,是指由单纯词内的两音相叠。西方著名的文艺理论家韦勒克也认为,它作为一种声音的重复(或近似重复)具有谐和的功能。如文本中描写英子母女三人:“头发是梳得滑溜溜的,身上衣服都是格挣挣的。”“滑溜溜”和“格挣挣”的使用,刻画了英子母女三人衣着整齐,干净,打扮得体,确是“向阳门第”里的“积善人家”。又如“捋荸荠”里的场景:“用手一捋,哔哔地响,小英子最爱捋着玩,——荸荠藏在烂泥里。赤了脚,在凉浸浸滑溜溜的泥里踩着,——哎,一个硬疙瘩!”“哔哔”形象地写出了荸荠叶子的干枯;“浸浸”、“溜溜”则不仅从触觉上逼真地描述了踩在烂泥里的感觉,而且还能让人想象得到小英子光着脚丫子天真活泼可爱的情景;文章中还有如痒痒的、无端端、凉嗖嗖、胖墩墩、笑嘻嘻、扑鲁鲁鲁等等,这些词的运用使文本总体上形成一种鲜活的语言的音乐美感。
  叠字,是指用词时的词语重叠。如写小英子在田埂上留下的脚印:“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作者连续用了三个形容词的叠用,造成了一种精致小巧、轻轻淡淡的物象美;写仁山:“他一天就是这样不衫不履地这里走走,那里走走,发出母猪一样的声音”,用了两个动词的叠用,刻画了仁山和尚的懒散,无聊,不拘小节;写明海他们的“散戒”:“一个一个,穿了新海青,光光的头皮上都有十二个黑点子。——这黑疤掉了,才会露出白白的、圆圆的‘戒疤’。和尚都笑嘻嘻的,好像很高兴。”数量词的叠用,形容词的叠用,叠音的运用,写出了小和尚们的愉悦欢快,在这里消解了和尚出家所常有的痛苦和悲哀,从而适应了文本整体节奏的那种和谐的氛围。据笔者统计,文中大约有六十处运用了叠字,一般而言,在短篇小说里是罕见的。也正因为如此,才造就了汪曾祺小说文本的特殊之处。语言运用的意义深刻至此无遗。
  其次,对语言中特定语词的选择,达到一种风俗画般的美感效果。我们在读汪曾祺的小说时常会感到犹如在欣赏一幅风俗画,《受戒》亦如此。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风俗画的印象,是由小说中描写的地方风土人情所造成的,而这些又是通过作家运用语言在文本中表述出来,我们就可以从语言运用——选择词汇的角度来加以分析。就好像米兰·昆德拉所说的,小说首先是建立在若干个基本的词之上。汪曾祺对语词的选择,通过文本细读,可以发觉作家比较有意识地选用了一些俗字、俚谚、方言,或者一些口语化的句子,与文本的节奏、音律相融会,从而达到了风俗画般的美感效果。例如,在写明海的家乡或离开家乡途中经过的县城:
  
  他的家乡不叫“出家”,叫“当和尚”。他的家乡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弹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画匠,有的地方出婊子,他的家乡出和尚。
  
  好大一个湖!穿过一个县城。县城真热闹:官盐店,税务局,肉铺里挂着成爿的猪肉,一个驴子在磨芝麻,满街都是小磨香油的香味,布店,卖茉莉粉、梳头油的什么斋,卖绒花的,卖丝线的,打把式卖膏药的,吹糖人的,耍蛇的……他什么都想看看。
  
  以上的这些句子短小而口语化,不紧不慢地娓娓道来,加上对一些俗字词如劁、织、箍、弹、挂、卖、吹、耍、画匠、婊子、成爿、打把式、糖人、耍蛇等等的运用,向我们展示了那种语境下的丰富多彩的民间生活。
  同时,文本中还引用一些当地的地方民歌俗谣,也增添了不少的民俗风情效果,例如:
  
  姐和小郎打大麦,
  一转子讲得听不得。
  听不得就听不得,
  打完了大麦打小麦。
  
  又如:
  
  姐儿生得漂漂的,
  两个奶子翘翘的。
  有心上去摸一把,
  心里有点跳跳的。
  
  再看看对人物形象进行刻画时的语言,描写三师父、小英子父母以及受戒时的那个山东和尚:
  
  三师父是个很聪明精干的人。有时一笔账大师兄扒了半天算盘也算不清,他眼珠子转两转,早算得一清二楚。他打牌的时候多,二三十张牌落地,上下家手里有些什么牌,他就差不多都知道了。他打牌时,总有人爱在他后面看歪头和。谁家约他打牌,就说“想送两个钱给你。”
  
  赵大伯是个能干人。他是一个“全把式”,不但田里场上样样精通,还会罾鱼、洗磨、凿砻、修水车、修船、砌墙、烧砖、箍桶、劈篾、绞麻绳。他不咳嗽,不腰疼,结结实实,像一棵榆树。人很和气,一天不声不响。赵大伯是一棵摇钱树,赵大娘就是个聚宝盆。大娘精神得出奇。五十岁了,两个眼睛还是清亮亮的。不论什么时候,头都是梳得滑溜溜的,身上衣服都是格挣挣的。像老头子一样,她一天不闲着。煮猪食,喂猪,腌咸菜,——她腌的咸萝卜干非常好吃,舂粉子,磨小豆腐,编蓑衣,织芦篚。她还会剪花样子。这里嫁闺女,陪嫁妆,瓷坛子、锡罐子,都要用梅红纸剪出吉祥花样,贴在上面讨个吉利,也才好看:“丹凤朝阳”呀、“白头到老”呀、“福寿绵长”呀。
  
  有个山东和尚骂人:“俺日你奶奶!俺不烧了!”
  
  上面三段文字活灵活现地刻画出了四个小人物的形象,别具一番地域风情。写三师父用了“精干”“转两转”“落地”“歪头和”等口语化、方言化的词语,生动地写出了三师父的那种小聪明劲。写赵大伯、赵大娘,则用了能干人、全把式、摇钱树、聚宝盆等这些俗的名词,以及像罾鱼、洗磨、凿砻、修水车、修船、砌墙、烧砖、箍桶、劈篾、绞麻绳、煮猪食、喂猪、腌咸菜、舂粉子、磨小豆腐、编蓑衣、织芦篚、剪花样子、嫁闺女、陪嫁妆、瓷坛子、锡罐子、讨个吉利等这些简短的动名词结构,像丹凤朝阳、白头到老、福寿绵长等这些结嫁婚娶的喜庆俗词,刻画出小地方小户人家的勤劳,善良,安康,生活的美满幸福。而写山东的和尚则用了第一人称的方言音,用一句话,生动而幽默,也淡化了受戒时的痛楚,符合文本的整体审美情趣。这些特定语词的选择,生动地描绘了一组组的民间人物群体像,丰富多彩的语言短而紧凑地幻化成一幅幅风俗画的语象,向我们传达了风俗文化的意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觉,作家汪曾祺对语言运用是如此的熟练、老到,他通过对语言节奏的把握控制和对特定语词的准确选择,使得其小说整体上透出一种饱含韵味的,不紧不慢的,充满节奏感的和谐美,一种由特定语词幻化而出的富有地域特色的,充满人情味的江南水乡的风俗美。
  本文对小说《受戒》所作的一些语言运用上的分析,希望对写作、阅读乃至批评有所启示,如同韦勒克的“透视主义”观点所称:一件艺术品作为体现种种价值的系统,有它独特的生命。它的全部意义,它的价值,是不能仅仅以其作者和作者的同时代人的看法来界定的。它是一个累积过程的结果,亦即历代的无数读者、批评家对此作品批评过程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