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8期


自然之子的颂歌

作者:张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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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的著名诗作《孤独的收割人》,国内一些教材、教参、教案认为它体现了诗人的民主主义思想,表达了对劳动者的同情和关爱。这种解读固然谈不上错误,却不甚准确。结合诗人的美学思想来细读文本,我们不难看到:这首诗的主要倾向不是同情而是赞颂,赞颂作为自然之子的农家少女。
  
  你看!那高原上年轻的姑娘,
  独自一人正在田野上。
  一边收割,一边歌唱。
  
  诗歌一开篇就用质朴无华的语言勾勒了一道寻常的乡村风景线:田野上,一个农家少女边收割边歌唱。然而,就是这幅原本十分寻常的画面令诗人怦然心动!因此,他将它视为罕见的美景。于是,还来不及尽情诉说心中的感慨,他先情不自禁地嘘道:“请你站住,或者悄悄走过”,生怕惊扰了这可遇而不可求的奇境。接着,诗人再让我们分享他所发现的美:画面美,画中人那久久回荡在峡谷之中的“凄凉”的歌声更美。想想那些在莽莽沙漠中艰难跋涉的过客终于找到一片绿阴,听到树上夜莺的啼啭,心中会感到怎样的慰藉;那些在赫伯利群岛熬过漫漫寒冬的居民,听到杜鹃啼春的鸣叫,精神该多么的振奋。而对于诗人来说,这位农家少女的歌声比那夜莺、那杜鹃的鸣啼更美妙。姑娘唱的是什么呢?是历史,还是今天,抑或未来,使她感到哀伤?诗人不知道,也并不想寻根究底地把它弄明白,他只管“凝神屏息地听着,听着”,因为,“不论姑娘在唱些什么”,这歌声都是最美妙、最动人的。最后,诗人咏叹:
  
  直到我登上高高的山冈,
  那乐声虽早已在耳边消失,
  却仍长久地留在我的心上。
  
  显而易见,这首诗通篇都在赞颂农家少女的歌声。那么,这歌声为什么会令诗人如此沉醉痴迷呢?因为,这是一个正在田野里干活的少女的歌声。在这歌声中,诗人听到了他终其一生所追求的理想境界:人与自然和谐同一。
  作为一个浪漫主义诗人,“自然”在华兹华斯的心目中占据着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他自称为“自然的永恒的崇拜者”1,把自然视为“我最纯净的思想的寄托,我心灵的保姆、向导和守护人,我所有善良的本质的精魂”2。在他看来,大自然不仅是人类安身立命之根本,而且富于灵性,具有神的光晕。它是人类精神的家园。“它有一种力量/能使我们的一生从欢乐/走向欢乐。它能如此丰富地启发/我们内在的心灵,给它留下/如此的美和恬静,给它灌输/如此崇高的思想。”3它能陶冶人的情怀,荡涤人们内心的忧郁悲伤,给人以坚毅进取的力量。因此,华兹华斯崇尚卢梭“回归自然”的理想。他认为,日月星辰在自然之中昼夜运行,花草树木在自然之中荣枯盛衰,飞禽走兽在自然之中完成生命的循环。同样,人也应该在自然之中劳作和生活。“回归自然”就是要回归自然之子的生活,恢复人与自然的亲密关系。在华兹华斯的眼中,生活在大自然之中的乡间劳动者是最值得崇敬的。他们远离尘嚣,善良仁爱,勤劳朴实,敦厚纯真,与自然和谐相处。他们便是最高贵最伟大的自然人。
  《孤独的收割人》中所描写的这个农家少女,正是这样一个心性未被工业文明扭曲的自然之子。诗的第一节就点出了她的生存环境:“高原”、“田野”、“深邃的峡谷”。毫无疑问,这里是大自然的一角,也是大自然的一个缩影。它有着恒久不变的幽静、淳朴和安谧,与充斥着喧哗与骚动的现代工业城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而这位年轻的姑娘正在与大自然亲密接触:她在田间又割又捆,“举着镰刀弯下腰去”,“边干活儿边歌唱”。田间劳动本身是辛苦的,在自然中谋衣食的生存之道是充满艰辛的。但是,歌声告诉我们,她正以一种乐天知命的姿态,恬然地面对生活的艰辛。而令诗人怦然心动的正是歌声所包含的这份恬然。因为这份恬然不仅流露出主人公勇敢而坚毅的生活态度,而且蕴涵着她对生命真谛的深刻把握——尽管这种把握或许是浑然不自觉的。
  诗人赞颂歌声,更赞颂唱歌的农家少女——这位与大自然神交共化的自然人。
  还有两个问题值得一谈。
  第一,“她”的歌声“好不凄凉”,饱含着“哀伤”、“不幸”和“痛苦”。而以我们当代中国人的思维,“痛苦”,当然是值得同情而非赞美的人生景况。那么,诗人为什么要赞美这“凄凉”的歌声呢?西方的基督教传统文化从来就把忍辱负重、默默地承受苦难视为人的美德。而华兹华斯在自传体长诗《序曲》中明确地说过:“在淡泊的日子里/筋骨之劳、体肤之饿/是上天给我们的恩惠。”在他眼中,大自然的一切都是神的意志的体现。而依存于自然的劳作和生活必然伴随着艰苦和辛劳,有着“忧伤和痛苦”。这种“忧伤和痛苦”是自然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生活中“普通的曲子”,当今如此,“从前发生过,今后也这样”。我们也应该将其视为上天的恩赐。正如荷尔德林的名言:“人充满劳苦愁烦,但还诗意地栖居于大地之上。”因此,在诗人看来,能恬然面对“忧伤和痛苦”的“她”以及“她”的“凄凉”的歌声是值得赞颂的。
  第二,“她”是一个“孤独的收割人”。除了用标题标示出主人公的孤独之外,诗歌的第一节两次出现“独自”一词,以特别强调她孤独的境遇。而以我们的眼光,“孤独”,也是值得同情而非赞美的一种人生景况。那么,为什么诗人要特别强调他所赞美的歌者是孤独的呢?这首诗写于一八五年。当时,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英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加速,人的私欲和物欲也日益膨胀起来。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乡村,走进都市。而华兹华斯自己则早在十年前,即一七九五年,就已经退出城市的名利场,隐居在湖光山色之中。并且,从那时起,一直到一八五年逝世,他一直隐居在乡间。他痛感城市文明对人性的异化、浸染和腐蚀,认为只有在大自然中才能找到符合人的天性的生活。他的生活理想以及反映了这种理想的诗歌在当时并不为大多数人所赏识。因此,“孤独”既是诗人的自况,又是诗人对他所崇尚的自然人处境的一种概括。并且,在诗人看来,只有在这种孤独的境遇中,人的灵魂才能与大自然神秘地交融沟通,从而找到永恒的真理。因此,在“她”的“孤独”中,既有一种淡淡的离群索居的忧郁,更有一种独立不羁、不同流俗的高洁。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但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只有几千年,而从真正的人——能使用原始工具的“直立人”算起的话,人类的历史已有一百五十万年。在漫长的原始时代,人类生活在原野和丛林,与山川树木一样,是自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本质上,人确实是华兹华斯等浪漫主义诗人所歌咏的“自然之子”。因此,人与城市的关系,一开始就是微妙而复杂的。一方面,城市是人依照自己的需要而建造的。城市给人以庇护、满足和快乐。人不断地发展城市、完善城市,以获取更大的满足。另一方面,作为非自然的人造物,城市又使“自然之子”感受到本质被异化的痛苦。于是,人迁怒于自己的造物,不断批判文明,呐喊着逃离城市,“返回自然”。当然,“返回自然”注定只能是一个伟大而空洞的梦幻。历史只能前进。人类一旦进入文明,便不可能再返回到亚当夏娃的伊甸园。尽管如此,人对自然的眷念仍然是人类文明进程中不可或缺的精神动力。它映衬出现有文明苍白脆弱的一面,同时又为未来文明勾勒出一种来自远古的理想,从而驱使人们尽快确立一种源于宇宙和大地的价值参照,促使人类文明不断地摆脱污秽,走向纯真。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科技来自人类逃离原始的冲动,而艺术则在人对自然的眷念中找到了生存的价值、发展的空间和永恒的主题。或许正因为如此,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孤独的收割人》等浪漫主义诗歌仍然有着令我们心灵悸动的艺术魅力。
  
  123华兹华斯:《丁登寺赋》,顾子欣译,聂珍钊主编《外国文学作品选》(二),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68、267、2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