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精神



  然而,如果仅有这样一种机制,这样一种理想,人、人生、人际关系又太枯燥、太寂寞、太冷峻了。那种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更像输满各种程序的电脑。当然,一定程度的电脑化,如前文所述,也是人性题中的应有之义。说不定恰恰是在这种随着科学技术社会组织的日臻完善、人类电脑化的趋势有所增长的情况下,人们就更加需要林黛玉式的少女气质的匡正、补充、冲击。一种感天动地的、炽热如火的、悲剧性的爱情,谁能不为之而怆然泪下呢?现代社会越是产生不出林黛玉式的人物,越是削弱乃至扫荡林黛玉式的心理机制,读者就会越加欢迎林黛玉,向往林黛玉,热爱林黛玉。林黛玉是理想,林黛玉是诗,林黛玉本身便是情,是一切电脑都没有而人类所渴望、所难以获得、所梦寐以求的情。林黛玉的钟情、嫉妒、多疑、纠缠、惧怕,林黛玉的病态,表现了许多弱者的内心,表现了许多强者深藏的、潜意识中不愿人知的那一面内心。如前所述,《红楼梦》里写到了林黛玉的“薛宝钗精神”,那么,薛宝钗是否也具有“林黛玉精神”呢?很难说没有。宝玉挨打以后宝钗的两度忘情表现,一次是“含泪”“弄衣带”“软怯娇羞轻怜痛惜”,一次说薛蟠“我先就疑惑你”(均见第三十四回)就是明证。这就是说,是社会的人,就会有薛宝钗的精神,是人特别是女人,就会有林黛玉精神。阅读林黛玉会引起这方面的认同、共鸣、宣泄的快感与反省的清醒、俯视的超越,这是构成林黛玉的艺术魅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曹雪芹活着的那个时代,在封建礼法重重束缚人性特别是女性的这个层面的时代,林黛玉的出现,恰如空谷足音,它的艺术冲击力,实在是无可比拟的。
  美而不美 善而不善
  不仅如此,曹雪芹的伟大还在于他写出了这种性格素质的魅力,也写出了它的美而不美、善而不善的那一面。林黛玉的任性,林黛玉的狭隘,林黛玉的软弱而又孤高,林黛玉的蔑视群氓(她对刘姥姥的嘲笑是何等刻薄!)无论如何也难算是美德善行,我们又何必为“贤者讳”呢?如此这般,林黛玉与薛宝钗,既是两个活生生的典型人物,又是人和女性的性格素质、心理机制的两极的高度概括。一边是天然的、性灵的、一己的、洁癖的,一边是文化的、修养的、人际的、随俗的;或此或彼,偏此偏彼,时此时彼,顾此顾彼或顾此失彼,谁能完全逃出这二者的笼罩与撕扯呢?它们是作者对于人、对于女性、对于可爱可敬高贵美丽的少女的统一而又矛盾分裂的感受与思考,是作者的人性观、女性观、爱情观的精彩绝伦而且淋漓尽致的外化、体现。
  这样说,是否作者认同于俞平伯先生的被批判过的“钗黛合一”论呢?我认为,俞先生的理论确实不无道理却又不尽然。第一,二者是可以分离的,诗上画上合在一起不等于重合成一人也不等于是联体人。第二,二者并非绝对半斤八两,虽然曹雪芹用尽了小说家的手段,使二者轮流坐庄、不分高低,仍然露出了倾向:“莫失莫忘”,贾宝玉爱的、为之死去活来、为之最终斩断尘缘的,毕竟是林黛玉而不是薛宝钗呀!第三,二者的“兼美”即二者的合二而一,曹雪芹也明确地知道是不可能的,于是才有悲剧,才有痛苦,才有《红楼梦》。造成贾宝玉的也是曹雪芹的灵魂撕裂的痛苦的,恰恰是两者统一兼备的妄想。第四,我们还要强调,作者这样写是出自小说艺术的需要,这样写才抓人,这样写才呈现出一种内在的戏剧性、悲剧性,这样写还便于在这部包罗万象的书中组织相当一部分情节,使这部小说端的成为一部非同凡响的奇书,而与历来那种黑白分明、情节集中的章回小说拉开了距离。说下大天来,最伟大的小说仍然是小说,最辉煌的小说典型人物,仍然是“小说家言”啊!
  最后,让我们议论一下书中的另一个有点怪的处理:贾宝玉梦中与之交欢的那个警幻仙子的妹妹,不但长得既像宝钗又像黛玉,而且乳名兼美,表字可卿。莫非秦可卿是兼美理想的化身?淫丧天香楼的秦氏,似乎难以当此重任。奇乎妙哉,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强作解人而解之:它可能是贾宝玉第一次性经验的浪漫化。它可能是贾宝玉的爱情理想、审美理想的误植,朦朦胧胧向往的是钗黛,却糊糊涂涂与秦氏做了第一次爱,这是完全可能的。它还可能是作者受传统的物极必反、乃至女色是祸水思想影响的表现:当一女而兼二者之美的时候,就不祥了,就走向反面了。
  以上种种,一家之言,一种思路,聊备一格而已。鸣而不争,方家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