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10期

谁承担

作者:李 冰






  1.王波是某采油厂新招录的工人。
  2.招录后,王波接受了为期10天的安全生产及业务培训。
  3.厂方在王波的第一个月工资中扣掉了100元,说是业务培训费用,其中包括资料费、教师讲课费等。
  4.对此,王波感到不解,认为业务培训费用不应由劳动者承担,并与厂方发生争议。
  
  说法: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有获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该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上述规定表明,劳动者有获得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而知识的教育培训便是劳动者安全保护权利实现的先决条件。同时,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承担正常的业务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这一义务转嫁到劳动者身上。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担劳动者的业务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的职责。在职工职业培训方面,用人单位除了承担培训费用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培训的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对职工进行在岗、转岗、晋升、转业培训,对学徒及其他新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
  (2)应当将职工培训列入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3)应当将职工纳入厂长(经理)任职目标和经济责任制中,接受职代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和监督。
  (4)应当结合劳动用人、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制度。
  (5)应当对经批准脱产半年以内的职工发放基本工资、资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6)应当按照培训合同的规定,保证职工的学习时间,为职工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在使用中发挥职工所学专长等。
  故此,该笔培训费用应由采油厂负担。(图: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