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18期

就是不告你

作者:宾 炜






   阿强在城里一个工地干活,每天弄得一身泥一身汗,发了工钱,他决定买瓶洗发水好好洗个头。工地出来拐个弯不远,有一家大型超市,阿强钻进去转了一圈,发现这儿的洗发水都特别贵,犹豫了半天,愣是没买成,空着手又走出来了。
  谁知,一只脚刚跨出出口处,前面一位漂亮的女保安微笑着拦住了去路:“先生,请您先结账再走!”
  “结什么账?”阿强双手一摊,“我啥也没买!”
  女保安仍然微笑着提醒他:“您再看看,身上是不是带了什么东西?”一句话把阿强“提醒”了:她这是怀疑自己偷东西呢?阿强有点不高兴了,往胸膛上拍了两下,说:“不用想了,我身上没有你们的任何东西!”说完,就要往外走。
  “慢!”女保安手臂一伸,不失礼貌地说,“先生,您要离开可以,不过请将身上的东西留下来!”
  阿强一下火了,把手举得高高的:“那你来搜吧!”两人这对话,早已吸引了不少顾客围观,听阿强这么一喊,都嘴角带笑地看着女保安,看她怎么下手。女保安却丝毫不慌,两眼紧盯着阿强,带着胸有成竹的气势。
  “我看,还是您自己拿出来比较好!”她嘲笑似的抱着手臂。
  阿强一看,得!她这是咬定自己了,不让她搜就别指望脱身。当下气呼呼地把衣服脱了下来,使劲一抖,大声嚷道:“大家看,有没有他们的东西!”三下两下,又把长裤脱了,扔在一边。这下,身上就只有一条裤头了,阿强两只手抓着裤头,问:“小姐,还要不要搜?”
  女保安开头还很镇定,等阿强脱得精光光的,什么东西也没发现时,脸上的笑容顿时凝结了,目瞪口呆地站着。好一会她才回过神来,赶紧向阿强道歉:“对不起,我、我看错了!”
  “这么多人,你怎么就偏偏看错我呢?”阿强得理不饶人,倒不急着走了。
  这时,钻进来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一迭声地说着:“误会,误会!”一边抱起阿强扔在地上的衣服,赔着笑脸把他请进了经理室。关上门,就冲那个女保安拍了桌子:“你怎么搞的!叫你防小偷,你倒好,搜起顾客的身来!”
  “经理,我、我……”女保安一脸委屈,咬着嘴唇,两颗泪珠在眼眶里滚来滚去。
  阿强是个豆腐心肠,最见不得姑娘家掉泪儿,当下火气就消了大半,大度地挥挥手:“算了算了,谁都会有看走眼的时候,她已经跟我认错了,就算了!”说罢,这才意识到自己还只穿着一条裤头呢,脸一红,急忙穿好衣服,在经理的道歉声中走了。
  在小卖部买了便宜的洗发水,阿强还没回到工地,后面就有个人追上他,叫道:“这位兄弟,请留步!”一看,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戴着副眼镜。
  “找你有点事,咱们边吃边谈怎么样?我请客!”眼镜亲热地揽着他就走。阿强糊里糊涂地跟他进了一家小饭店,问:“你到底找我干啥?”
  “干啥?替你讨回公道!”眼镜嘿嘿一笑,“我这个人好打不平,喜欢和商家对着干,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是我的使命,你可以叫我无冕律师!”说着,他掏出一个手机,打开递到阿强面前。一瞧,里面有张相片,不就是他刚才在超市脱光衣服的情景吗?
  “你……你这是啥意思?”阿强摸不着头脑了。
  “这是证据!”眼镜合上手机道,“刚才发生的一幕我都看到了,所以就来找你,商量一下怎么跟超市索赔,如果谈不成,咱们就要运用法律手段跟他斗争,法庭上见了!”
  阿强一听,原来是这么回事,笑了:“我看不必了吧!人家那姑娘和经理都向我道歉了,这事就算过去了。”
  眼镜急了:“怎么能算了呢?你没有偷他们东西吧?你被迫脱光衣服让他们检查了吧?理在你这边呢,一告准赢!”
  阿强愣愣地:“告?告什么呀?人家又没打又没骂,怎么告啊?”眼镜连连摇头:“看来你真是没有一点自我保护意识。他们强迫你脱光衣服检查,这是对你人格的污辱啊!向他们要求精神赔偿完全是合理合法的!不给,咱们就告到法院去!”
  “精神赔偿?”阿强还是不太明白。眼镜一点头:“对,让他们赔偿你精神上所受到的伤害啊!你想想,当你被污蔑成小偷时,当你被迫在大庭广众之下脱光衣服时,精神上难道没有受到打击吗?这儿难道不觉得受到伤害了吗?”说着,他点点胸口。
  阿强歪着头想了想:“好像没有啊!”他有点儿明白这精神赔偿是啥玩艺了,忽然“扑哧”一下乐了:“乡下人,吵架不记仇!一个误会罢了,别搞得什么大事似的,人家当保安也不容易,跟我一样也是个打工的!”
  无论眼镜怎么劝,阿强就是不想再扯这件事。眼镜没办法,悻悻地走了。
  过了两天,阿强正在工地干活,眼镜突然又来找他了。拉他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掏出几张相片给阿强瞧。阿强一看还是自己在超市脱衣服那情景,就呵呵一笑:“这事我都快忘了,我真不想要什么精神赔偿的!”说罢要走,眼镜一把拉住他,着急地说:“兄弟,树欲静而风不止啊!你心好,不想搞人家,可人家要搞你呀!”
  “啥?”阿强愣了。眼镜叹了口气:“人家超市现在正准备起诉你呢!”阿强摸摸头:“他告我啥?”眼镜一抖手中的相片:“就告你这个!你在大庭广众下,脱得赤条条的,本身行为就有问题。要命的是,你面对着的是一个女保安,谁知道你想干什么,说你想强奸也行啊,最少也能告你个性骚扰!”
  阿强一听慌了:“我都没告他,他怎么能告我呢?!”眼镜一跺脚说:“谁知道你不告他们啊!人家这是防着你呢,叫先下手为强!我们已经失了先机了,后果很严重啊!”
  “那……现在咋办?”没想到这事欲罢不能,阿强感觉头都大了。眼镜说,现在必须马上主动出击,找超市要求赔偿,而且数额要大,一边准备向法院起诉。
  妈的!城里人真麻烦,动不动就打官司!阿强挠挠头,想起对方反咬一口,也不禁来了火。呸!告就告,谁怕谁!
  第二天,阿强硬着头皮来到超市,一眼就看到那个女保安站在门口。看到他,女保安跑着迎上来,满怀感激地说:“大哥,那天谢谢你了,要是你一闹,我这份活就保不住了!我、我真不知怎么感激你……”
  阿强本来是想找她说清楚:我都没告你,你怎么告起我来呢?这时一看她眼眶都红了,看来是真的感激他呢!他想了想说:“妹子,大家都是出来打工的,那件事就不要再扯不清了。我不要你赔偿精神损失,你也不要告我什么骚扰吧!”
  “我没告你啊!”她吃惊地张着嘴巴,“你今天来是准备向我们提出赔偿的啊?”阿强默默地点点头。她轻轻一咬嘴唇:“我明白了,都是他搞的鬼!”
  女保安说,她叫阿秀,也是从农村来的。那天,超市实际上是要演出一场抓小偷的表演,目的是杀鸡给真小偷看。副经理杨军给她指出了扮演小偷的人,于是她就拦住了阿强。谁知道竟然拦错了人,害得她挨了经理一顿骂,又扣了两个月奖金。当时,阿秀就怀疑这是杨军故意让她出丑的,因为杨军看上了年轻漂亮的她,不顾自己已有老婆孩子,厚着脸皮追求阿秀,想要阿秀做他的二奶。遭到阿秀拒绝后,恼羞成怒,想要强奸阿秀,又被她拼命反抗而没有得逞。打那以后,杨军就把阿秀视作眼中钉,处处故意给她找麻烦,恨不得一脚踢走她。
  阿强一听,心里有点儿明白了,把“眼镜”的模样跟阿秀一说,居然和阿秀说的那个杨军一模一样。不用说,这“眼镜”就是杨军,他给阿秀设了套,然后又鼓动阿强去索赔。事情一闹开,阿秀这份活自然就难保住了。可惜他算盘打得精,却没料到阿强心地善良,根本没那个心思。于是,他见一计不成,才又想出了这一招。
  “呸!”阿强狠狠地吐了一口,“我还以为他真是保护消费者呢,原来是两头骗人!”
  阿秀诚恳地说:“大哥,你是好人,你不跟我计较,我就很感激了,怎么还会恩将仇报呢!”“那……”阿强想了想,一拍大腿说,“咱们拉勾吧,说好谁也别告谁,他的诡计就不会得逞了!”
  阿秀羞涩地笑了,红着脸伸出手指头和他拉了一下,两人之间的“互不侵犯”条约就算达成了。
  过了十多天,阿秀忽然找到工地来。阿强自从和阿秀拉了勾后,心里正念念不忘呢,见阿秀找她,喜出望外地跑上来。一看,阿秀却两眼通红,哽咽着说:“大哥,我是来跟你说一声的,我要回家了……”
  阿强愣了,一问,才知道阿秀被炒了。原来杨军还是不肯放过阿秀,见这条计不灵,又收买了一个保安,偷偷在阿秀的衣服里藏了些东西,然后诬陷阿秀监守自盗。经理不分青红皂白,一怒之下就把阿秀开除了。
  “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阿强听罢怒了,拉起阿秀的手就走,“咱们跟那狗日的讨说法去!”
  到了超市,刚好见那杨军在对超市员工训话。阿强走上前,一把揪住他的脖子,拳头跟着砸过去。
  杨军捂着脸惊叫:“你、你干吗打人?!”阿强怒气冲冲地说:“打你?我还要告你哩!告你诬陷好人,告你强奸妇女!”杨军一看他身后站着阿秀,顿时明白了,哈哈一笑:“你想告我,你有什么证据?我现在就可以告你对我人身伤害!”
  “你告去吧,谁能证明这一拳是我打的?”阿强说完,大大咧咧地拉着阿秀出了超市。他一边走,一边说:“妹子,咱是老实人,可不能再吃老实亏了!走,咱们到他老板那儿说理去,要不行,咱也告他一回!”
  
  (责编:何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