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6期

乡野里的布衣(四章)

作者:樊健军





  除了我的父老乡亲是乡里的布衣,飞禽走兽、花草树木,所有的动物和植物无一不是乡野里的布衣。
  ——题记
  
  最后的飞翔:金龟子及玩虫的野孩儿
  
  小时候,我喜欢做一些这样的事情——将两朵向日葵的花盘拢在一起,掐一朵雄的南瓜花放在雌花上,或是从激流中捞起一只失足的蚂蚁,将两根扭结在一块的藤条分开。
  我无意中做了些本该由虫子来做的事。
  在乡野,只要不吝惜自己的手,随时随地都有机会助别的生命一臂之力。正是这份微薄的力量,两朵向日葵完成了一次孕育,一只蚂蚁获得了新生。
  我在乡野里生活了近三十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我一直重复着这些简单的细节。我似乎生来就是做这些事情的。就像一只蚂蚁,衔着我遗落的麦粒在阡陌上走来走去,始终走不出那片田野。
  我想我和那只蚂蚁没有什么区别。
  和一只虫子没有什么区别。
  我就是一只蚂蚁?
  我就是一只从法布尔怀里飞出来的金龟子?
  如果是,我显然忽视了自己的一些暴行———老家后园有一棵桔树,一年四季不断有各式各样的虫子飞来绕去。花开的时候有蜜蜂、蝴蝶,花谢的时候有金龟子。那种披着红铠甲,有着“猫眼”宝石一样光芒的虫子潜伏在桔树干上。我就常常捉了这样的虫子,用细线系住它的一条腿,当风筝样飞。我目睹那只虫子无数次飞了出去,又无数次重重落下地来,最后精疲力竭,伏在我的掌心一动不动。我却以为它偷懒了,把它掼在地上,红铠甲下那对剪翅横了出来。这是最后一次飞翔,可这对翅膀怎么也没有飞上天空,重现它本来的美丽。
  那只金龟子被我摔死了。
  无数只金龟子被我摔死了。
  有时候,我还会翻开一截断砖。我不是寻找什么,只是为了看一只土鳖惊惶逃命的样子。
  还有时候,我为了给小鸡寻找一顿荚餐,把一条条蚯蚓从它们的巢穴里挖出来,扔在小鸡的尖嘴下。
  我祛除了一棵枯树被虫噬的痛苦,却毁灭了那么多弱小的生命。为了取悦一只小鸡,我宁可捣毁蚯蚓的家园,甚至将无辜的蚯蚓当做谄媚的礼品。我简直就是一个暴君,一个屠夫,一个刽了手。而在向日葵和南瓜花的眼里,我是月下老人;在纠缠的藤条面前,我是和平使者;相对一只落水的蚂蚁,我就是救命恩人了。
  就这样,在乡野,很多生命把我视作它们最亲密的朋友,也有很多生命将我列为最凶残的故人。我明白,是朋友还是敌人,全在我的一念之间,,
  现在,我已离开生活多年的乡野,远离了那些朝夕相伴的虫子。而那些虫子就像我的亲人一样,时常撩拨着我的情思。一只蟋蟀的吟唱不绝于耳,一只蝴蝶的舞蹈在眼际灵动。在这个城市,我经常恍恍惚惚,把街头的一个花坛看做一片春花烂漫的旷野,把街边的叶棵树看做一片原始的绿荫。
  有时候我会蹲下来,在枝叶间找寻一番。
  结果什么也没有找到。
  我找不到虫子,我无法看到那些乡野里的布衣。
  也许是虫子感应到了我的心绪,也许是它们惦记着我这个乐不思归的乡野孩子。一只螳螂趴在父亲的肩头看我来了,一只蚂蚁藏在叔的裤管里看我来了。我看见他们尘土满面,神情憔悴,茫然无助地站在十字街头。我知道它们历经了此生最漫长的一次旅途,仅仅是为了看看我这个乡野的孩子在异乡生活的景况。我不知道那只螳螂是不是被我从嘴边抢走了蝉的那只,那只蚂蚁又是不是我从水里救起的那只。还有一只蜂不知何时莅临我的花盆,在仅有的几朵花上缱绻着,久久不肯离去。它是不是蜇过我来向我道歉的那只泥蜂呢?
  黄昏时分,我在街头漫步,一只长了飞翅的虫子落在了我的手上。我甚至叫不出它的名字,但我知道它千里迢迢而来的目的。我无法为它准备一顿可口的饭菜,我的口袋里没有一丁点儿绿色,没有一小撮花粉。就连我裤腿上的泥巴,也被我贤慧的妻子一洗而净。
  我拿什么来善待一只来自乡野的虫子呢?
  
  偶像的黄昏:空谷百合及食花者
  
  我是一个漫游者。
  有时更像一个梦游者。
  我扛着鹤嘴锄在乡野走来走去。一走入那个山谷我就被一种预感攫住了。我觉得我会发现什么。我的目光像一只红蜻蜓,滑过侏儒样的庄稼,滑过弱不禁风的草尖,滑过那棵孤独的红棕树。我的红蜻蜓没做任何停留,又顺着原路飞了回来。我的红蜻蜓什么也没有发现。我的鹤嘴锄找不到深入的方向。就在我转身离去的时候,眼睛突然跳了跳,有一点光亮刺痛了它。
  我向那点光亮奔了过去。
  我看见了一株百合,一株野百合。它挺着细瘦的长茎,顶着圣洁的花冠;茕茕孑立在乱草丛中。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一株百合,挺拔的茎,郁绿的叶子,就像一位旷世的美人。它头顶上的花冠有五朵花儿,五朵花分别指向五个不同的方向。
  我在那株百合花前单腿跪了下来。
  一个乡野少年用一种最简单的方式,抒发了他对一株百合花的顶礼膜拜。
  但这份顶礼膜拜是短暂的。那株百合很快被少年分割成三个部分,一部分是花朵,被少年带回了家,养在一只滴瓶里。第二部分是那根细瘦的长茎,被少年抛弃在野地里;另外一部分是百合的根部,正是少年要寻找的药物,少年用鹤嘴锄将它挖出来,塞进了布袋子。
  那个乡野少年带着鲜花和果实走了。没有带走的,只有野草、断茎和土地新鲜的伤口。
  很长一段时间,那株百合花一直在少年的窗台上娇艳着。那是一段幸福的时光。那个少年是幸运的(他窗合上的酒瓶空了许多日子),那株百合花也是幸运的。而且,若千年后,少年的心中依然鲜活地伫立着一株百合,它有五朵花儿,五朵花儿分别指向五个不同的方向。其中必有一朵始终向着那片生长百合花的土地。
  但并不是所有的百合花都如此幸运——老家有种百合的传统,山坡上,空谷里,哪儿都能见到成片的百合。花开的时候,村子里到处弥漫着百合花的清香,极像在一个女儿国里,四围都是如百合花般的女人的味道。那段时间是少年最癫狂的日子。少年在百合地里钻来蹿去,松土、锄草、捉虫,劳动的细节生动在每片百合叶上,生动在每叶花瓣上。可是,最后那些百合花却没有一朵插到了少年的空酒瓶中。那些花儿被少年的母亲一朵朵地摘回家,用开水氽过之后,倒在阳光里曝晒。花瓣迅速萎缩,干枯,成了黑不溜秋的干花莱。每逢这种时候,少年便独自趴在窗台上,暗暗地流着泪。泪水滴在窗台上,顺着土墙往下流,一滴也没有落到花瓣上。那神情,就像少年因暗恋的女人受难而忧伤一样。
  那时候,不只我家这么做,村子里所有的人家也都这么做。甚至有的还到山头上采了栀子花,一样用开水汆了,晒干了当菜食。我记得我足吃过那些花菜的,至于它的滋味,我却忘记了。是不是当时就食之无味呢?有时想想真觉得不可思议,花天生就是用来欣赏的,可村人的眼里似乎没有,一朵花的影子,没有一丁点怜香惜玉的心情,有的只是黑兮兮的莱肴。
  是什么逼仄着他们忽视了花朵的美丽呢?
  花开花落,春去秋来。少年的下巴上挂满了乱草似的胡子,,少年长成了一个汉子。这个来自乡野的汉子学会了做很多事情,学会了思考许多事情,其中包括回忆、伤感,包括用花朵表达自己的感情。情人节的那天,他向同样来自乡野的妻子送了一枝玫瑰。就是一枝玫瑰,也被那个乡野女孩当宝贝似的养着,直到花儿开败,散落,枯萎,完成一枝玫瑰的使命。女孩扔掉秃枝的时候,甚至还在心里暗暗计数着插花的日子。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目睹一枝玫瑰成熟的全部过程。玫瑰在爱人怀中老去,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象征。很多时候,我们不都期望着任何一种美丽的事物,都能像玫瑰那样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一曲令人感动的花好月圆?
  一种植物的幸福何尝不代表着我,们的幸福?
  
  灵魂的涅槃:晒不死的草及太阳花
  
  我熟识许多野草,比如蛤蟆衣、六月雪、狗尾巴草、苦莱……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草。虽然我不知道它们的名字,但并不会因此妨碍我和它们的了解和沟通,并不妨碍我和它们成为心心相印的朋友。
  我熟识那些野苹,就像熟识乡亲一样。这种熟悉不是表面的,简单如颜色形状,也不是形而上的春花秋实。我的认识深入到了它们的骨子里头。就像我在乡野漫游时遇到的一个人,不管他穿什么衣服,脸上是什么表情,我都能清晰地聆听到他骨髓里的那份善良和纯朴。
  我熟识那些野草,就像熟识泥土一样。捏一把黄土,我深知它的细腻和热情;抓一把沙石,我熟悉它的粗砺和苍凉。
  我对某一种草的认识就是这样。
  对于那种草我有很多的不知道。比如,我不知道它怎样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不知道它同别的植物怎样相亲、相爱、相知,不知道它怎样保留种子、传播生命。在它的生活中,我是一个旁观者,又是一个冒昧的入侵者。
  那种草有一个奇怪的名字,乡亲们都叫它“晒不死的鬼”。每年的夏天,我都会遇见这种单,要么在长满黄豆苗的地垄,要么在菜叶的缝隙间。有时它就吊在土坎的边缘,像醉汉一样摇摇晃晃,步履蹒跚。它的模样有几分像野苋菜,叶片细小厚实,茎滚圆粗壮。可颜色就不一样了,野苋莱是浅浅的暗红,“晒不死的鬼”却是一身的浅绿,说是浅绿其实几乎不见绿色,叶面几近于乳白了。我拿它和野苋莱相比较显然不恰当。任何一种草都是奇特的,都是独一无二的。“晒不死的鬼”也不例外。
  那时候,我是“晒不死的鬼”的冤家对头。我的任务就是要把它连同别的野草从庄稼。地里刈除。刈除“晒不死的鬼”,我几乎没花什么气力。它的根系并不发达,我的手轻轻一拔,它就整个连根带叶脱离泥土了。我把它丢在石坎土上,我想用不了一个中午,它就会一命呜呼。过了些日子,我再来地里巡视的时候,却发现它的根系竟然深入到石缝里,又是生机盎然的样子。有时候我干脆把它放在一块平石板上,让它在烈日里曝晒。它似乎奄奄一息了,可巧的是风又把它卷落在泥土上。它的根又扎了下去,生命重新在泥土上张扬。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乡亲们叫它“晒不死的鬼”。
  “晒不死的鬼”不开花,也不结籽。我不知道它怎样繁衍生命。但我知道,任何一种卑微的生命,顽强的生命力是它们生命永远传承的惟一理由。就像一株还魂草,死去了,灵魂沾着水也会萌发希冀的绿色。
  无独有偶。后来我看见一种开花的植物,叫太阳花,一个挺阳光的姓名。我留意太阳花是因为它使我怀想起“晒不死的鬼”,一种在乡野里死去活来的生命。我看见的太阳花长在别人的花盆里。它的茎是细瘦-的,叶子微微泛红,那棋样有几分像古典小说里的某个女子,苗条,弱柳扶风。在夏季到来之前,它是慵懒的,不惹人眼目。可在盛夏的烈焰里,它却是另一副姿态。它不再足那种纤瘦的女子,而是一个随时准备孕育生命的少妇,美目流转,神采飞扬。在它的头顶,黄的花冠红的花冠极像一个个小小的太阳,那么眩目晕眼。阳光更加炽烈,它的花也随之变化,由单瓣变成了重瓣,颜色也越发喧嚣了,像是在呐喊。
  这就是太阳花,一种与太阳同光辉的花朵。从它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另一种影子,一种与“晒不死的鬼”同样执着的顽强。任何一种生命拥有的本原的顽强,那种骨子里的固执和坚毅。一只在田埂上觅食的蚁虫是一个“晒不死的鬼”,一只在半空里振翅的鸟雀是一朵太阳花。而我那些在乡野里奔走一生的父老乡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生灵?
  
  失语的怀念:麻雀及空中的植物
  
  我有理由怀念很多物事,可能每个在乡野居住过的人,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怀念。比如乡野的天空,那是建筑在头顶的另一片田野。那里生长着许多华美而珍奇的植物,比如一片玫瑰样的火烧云,它是天空里的花朵;比如孤独的太阳和月亮,它们是天堂里的哲学家;比如数不胜数的繁星,它们是那个世界底层的布衣。
  而现在,我怀念的是一只鸟,一对在记忆里忽高忽低的翅膀。那是一只大眼睛麻雀。我感觉它老是站在同一朵云的背后,忽闪着眼睛。也许它在诉说着什么,可我一句也听不明白。没有人告诉我,麻雀的语言是怎样的语音怎样的符号。也许所有译者都漠视了这一点。
  
  对于麻雀的服饰,我是熟悉的。父亲时代的麻雀和我少年时代的麻雀没什么不同,冬天的麻雀和夏天的麻雀也没什么区别。它飞翔的姿势我也是熟悉的。它近乎直线样垂落下来,就像从半空里掉下一块石头,或者像殒落一颗星星。但它的高度决不会很高,绝不会超过对面的楷树巅。有时它就立在楷树的某根枝丫上,圆滑地扭着脑袋。它最拿手的是贴着地面飞行。这时的高度也许就是一株水稻的高度。它轻巧地展开双翅,向上一窜,不过是一个人的高度,马上又收了双翅,向前方滑翔,最后落在稻草丛中。它运动的轨迹就像微风拂过水面,画出一层忽起忽伏的波浪线。
  
  我看得最多的却是麻雀的另一种姿势。它倒挂在稻草上,细细的脚爪勾住草茎。它每从稻穗上啄下一粒谷物,都要扬起脑袋,骨碌碌地转动几圈。它的双目跟着流转。有人近了,它便蓬地一声腾上半空,在它的身后往往是一个群体,一窝蜂地涌向天空,很快又落在远处的稻草上。
  麻雀觅食的时候是惊恐的。就像父亲在一个山旮旯里栽种辣椒一样忐忑不安。辣椒成熟的时候,母亲总是在傍晚时分才去采摘,背回家的时候还要在辣椒上压一层草,或者别的什么。那样子根本不像是收获自己的庄稼,倒像是一个小偷在偷别人家的东西。我曾看过一些有心人的统计数字,一只麻雀一年要吃多少谷物,一只老鼠一年要偷吃多少粮食。这些数字成为麻雀的一大“罪证”。也许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在我的老家,乡亲们都把麻雀不叫麻雀了,而叫“奸雀”。
  那时候,我用弹弓射杀一只麻雀,不仅不会受到责罚,而且是一种非常的光荣。麻雀肉烧着吃,格外香嫩;蒸着吃,汤极鲜美。除了吃麻雀肉,甚至还可以获得奢侈的奖赏。我记得我还掏过麻雀窝的。它的窝常在屋檐下的瓦洞里。晚间,悄悄搬了梯子,用手堵住窝口,一只麻雀也跑不了。有时还会捡到蛋,很小巧的蛋。蛋好像没有吃,当珠子玩,结果也就可想而知。有的麻雀将窝安在茅草丛中,那窝用细草屑织成,很像一只碗。因没捉到麻雀,便气恼地摘了草窝,掼在地上,再踏上一脚,那碗扁了。有时干脆点一把火,连茅草一块烧了。
  关于麻雀应该还有别的什么,我却没有搜索到。对于麻雀,我好像没有做过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回想起来,那些残留在记忆里的片断也都成了我的“罪孽”了。一个弱小的生命要想活命怎么就那么艰难呢?扪心自问,也许在我懵懂无知的时候,不管有意无意,我都在麻雀这个弱小者的脊背上踩过一脚。也许有很多人犯过诸如此类的恶。一只小小的麻雀教会了我反思,又能否让所有犯过恶的人反思呢?
  现在,我在地上撒一把谷物,有谁能告诉我多少只麻雀一次可以啄食这些谷物?哪儿是麻雀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