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9期

通往地狱的捷径

作者:范东峰




  屋子里一片狼藉。小床被血迹染红。一眼便可看出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被翻动过,其中一个小箱子被撬开。地面上遍布水迹……显然,这是凶手为了掩盖他的脚印而故意布下的迷障,床边,一具尸体躺在地上。
  肖兰还以为是掉下来的床单遮住了尸体的上半身,当她撩起了床单,吓得后退了一步,不由得“啊”了一声。
  肖兰的惊叫声令莫南也为之一惊,他看到,这具女尸的头颅被凶手割掉了!
  勘查现场后,发现了一枚小口径步枪弹壳。
  莫南和肖兰从调查中得知,被害人叫李秀清,现年60岁,独居在这个从不被人注意的小屋里。她的丈夫早年是个和尚,两年前还俗,与家居农村的李秀清结婚。不幸的是,这位还俗的和尚前不久因病去世。李秀清与前夫有两个儿子,都已独立生活,平时与李秀清很少来往。由于李秀清所居住的这个小屋,藏在这条小巷的拐角,居委会的大妈和邻居们谁也没发现发案时有谁来过李秀清家。只是在发案时听到了两声很像枪响的声音。
  让莫南感到奇怪的是,凶手杀了人,为什么还要把被害人的头颅割掉?但凶手抢劫了财产却是很明显的。被撬开的那个小木箱足可说明这一点。那个小木箱里,也许有和尚留给李秀清的养老钱。
  莫南走出现场后,又朝那间不被人注意的小屋看了一眼。他注意到,这间小屋在高楼林立的这座城市里,是一个死角,过路人很难发现。因为它缩进巷子其他房屋起码有3米。那么,凶手应该是非常了解李秀清情况的。不然,谁会注意到她的住所呢?
  调查推断作案的时间是下午5时50分。
  莫南一直皱着的眉头,让肖兰感到了压力。她问莫南:“老警,下一步该怎么办?或者说,你现在正在想什么?”
  莫南说:“你想没想过,凶手为什么要割掉被害人的头颅?”
  肖兰回答说:“我想到了,但总想不出个头绪来。”
  莫南分析说:“凶手是用小口径步枪击中了被害人的头,使被害人死亡。因为在死者的身上没有发现其他致死的伤痕。我们在现场也发现了一枚小口径步枪的弹壳。这就可以说明死者的死因是小口径步枪所致。”
  “这没错。”肖兰说。
  “可是,”莫南说,“实际上却是两声枪响。我们本应该发现两枚小口径步枪弹壳。但现在,我们只发现一枚。”
  “我不明白。”肖兰说,“一枚,两枚,反正小口径步枪是致死的原因。这对侦破此案重要吗?”
  “重要!”莫南肯定地说,“这说明,另一枚子弹头不是在受害人的头颅里,就是我们还没有找到。我在想,还有另一种可能……”
  “什么?”肖兰急切地问。
  “如果那枚子弹头,没在受害人的头颅里,也没在屋子里。它应该在哪里呢?”莫南问肖兰。
  肖兰不知所云了。她瞪大了眼睛,等着莫南的下文。
  “应该在凶手的手里!”莫南说,“另一枚子弹总不会无缘无故地失踪吧?”
  “可我还是不明白,这对侦破此案重要吗?”肖兰问。
  “重要!”莫南又强调了一次“重要”,他说,“凶手为什么要拿走这枚弹壳呢?”
  “依你之见?”肖兰问。
  “凶手想隐藏些什么。”莫南说,“可能是想隐藏他作案用的小口径步枪。所以才把头颅割掉拿走。因为头颅上枪洞是小口径步枪最好的证明。”
  肖兰不以为然了。她说:“既然如此,那凶手为什么只拿走一枚弹壳,留下另一枚呢?”
  莫南笑了一下说:“不知道,也许是没有找到?”莫南看着肖兰尴尬的表情,接着说,“现在,先找作案用的小口径步枪吧。小口径步枪是管理枪支,查起来会容易些。小口径步枪只能是体委管理下的射击训练队才有。而体委的射击训练队本市只有一个。”
  第二天一早,莫南和肖兰来到了体委射击训练队。
  莫南和肖兰看到,训练队员们每人一支枪,正在训练打靶。莫南向队长亮出了身份,请队长帮助。莫南说他想问问有关小口径步枪情况。
  经了解,训练队一共有小口径步枪53支。20名队员每人一支正在训练,其余的全放在库房里。
  莫南和肖兰来到训练队的库房,看到33支小口径步枪如列队一般躺在那里。莫南同时看到,库房的地面像是刚刚打扫过,那33支步枪也被擦得锃亮。莫南心里暗忖:打扫得真干净。但这也给侦查带来了麻烦。莫南问队长:“库房好像刚刚打扫过?枪也像是刚刚擦过的……”队长回答说:“是的。这是库房保管员的职责。每天必须打扫。枪也是每天必须擦的。”莫南暗地里叫苦,因为他想从库房里找到枪支被动用过的痕迹,如果这些枪支真的被人动用过,他所需要的痕迹就全被打扫掉了。
  莫南问:“队员们每天训练完毕以后,枪怎么办?是自己保管,还是交给库房?”
  队长回答说:“每天训练完毕后,全部交给库房保管。第二天再发给队员。小口径步枪是管理枪支。这是规定。”
  “子弹呢?”莫南问,“如果队员里有人想得到几枚小口径步枪的子弹,是不是很容易?”
  “不能说容易。”队长说,“子弹管理也有规定,而且也相当严格。但有人想得到几枚子弹,也不是没有可能。因为队员们整天和子弹打交道,这就像炊事员,想违反规定得到一个馒头一样,但必须偷偷摸摸才行。”
  “我想见见你们的库房保管员。”莫南说。
  “当然可以。”队长说。
  莫南见到保管员的第一句话便是:“请你回忆一下,昨天下午,队员们交枪的具体时间?”
  “不用回忆,”保管员说,“每天下午六时,准时交枪。”
  “我问的是每一个队员的交枪时间,”莫南说,“他们不可能同一时间都向你交枪吧?总有个先后之分,谁交得最迟呢?有没有下了班后还加班训练,问你要枪的呢?”
  保管员略加思索后说:“昨天下午,是副队长李明交枪最迟,大约超过了十分钟。具体时间是6点10分……至于有没有下了班后加班训练的……有是有,但昨天没有。”
  再向训练队员们了解,都说李明始终和他们在一起,没离开过训练场。只有一个队员经过莫南和肖兰的耐心开导,才想起来,李明在训练的半途上了趟厕所,大约二十多分钟才回来。上厕所的具体时间是5点40分左右。
  “上厕所时,枪怎么办?”莫南问。
  “枪支都是自己保管。至于上厕所时枪自己带着,还是交给别人暂时保管,那就由持枪人自己决定了。昨天李明是带着枪上厕所的。厕所就在我们室内射击场里,带着枪也很方便。把枪靠在厕所里的墙边就行。”
  之后,莫南也佯装到厕所去了一次,他看到,厕所窗外一片绿荫。
  走出训练队,莫南对肖兰说:“我们现在得测试一下,从训练队到发案现场,需要多少时间。”
  经过测试,从发案地到训练场,快速步行需要42分钟。
  肖兰明白了莫南的意图,他一定是预测到,凶手就在射击训练队。利用下班后,向保管员交枪前的这段空间作案。但在肖兰看来,这根本不可能。首先是时间不够用,其次是枪支保管的严格规定。
  而莫南却说:“小口径步枪的出处只能是射击训练队。别无选择。”
  “但是,”肖兰说,“发案的时间是下午5时50分。从训练场到发案地,快速步行就得42分钟。即使是李明有下班前上厕所的20分钟,再加上他迟交枪的10分钟,总共只有30分钟,连走路都不够,怎么能作案呢?”
  莫南不理肖兰的牢骚,他的眼光注视着眼前这条街的岔口。
  “我们得再测试一次。”莫南说,“瞧,这有个岔口,从这个岔口到训练场,可能时间会更少一点。”
  莫南和肖兰从岔口进入,急速赶到训练场。果然,这次只用了30分钟!
  “即使是这样,光路途就需要30分钟,这和李明仅有的30分钟相抵销,就没有具体作案时间了。更不用说,他还得返回训练场交枪啊!”肖兰说。
  莫南还是不理肖兰。
  一整天,莫南都在缄默着。直到下了班,莫南让肖兰回家。他一个人在街口踌躇。
  第二天,天刚亮,肖兰就接到了莫南的电话。莫南在电话中让肖兰赶快到电视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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