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寻找高露洁

作者:岳 勇




  落魄文人当“枪手”
  
  说实话,陈小春在广州当“枪手”实属无奈之举。陈小春自小喜爱文学,立志想当一名作家,所以大学四年他读的是中文系。毕业之后,老家那个小县城是没法呆下去了,于是背起行囊南下广东,开始了他的寻梦生涯。陈小春到了广东省会广州之后,才发现情况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里的大学生比蚂蚁还多,待遇好一点的工作怎么轮也轮不到他这个刚从学校出来一无工作经验二无人际关系的毛头小伙子。找工数月未果,口袋里的钞票日渐稀少,眼看就要弹尽粮绝,陈小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后来,陈小春听说在南方当自由撰稿人蛮赚钱,便有些心动。他堂堂一个大学中文系本科毕业生,好歹也曾发表过几篇文章,当个自由自在的自由撰稿人应该不在话下吧?主意一定,说干就干。他连夜打电话让家里给他在中国银行的帐号里汇了几千元钱,在二手电脑城买了一台最便宜的二手电脑,又在天河区杨箕村租了一间十二平方米的房子,正式干起了自由撰搞人的营生。
  埋头苦写数月,鼓捣出万字以上的中、短篇小说数十篇,天女散花般投出去,但大多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好不容易发表两篇,稿费却要三个月后才发。可眼下他已火烧眉毛,再等三个月,他早就变成饿死鬼了。怎么办?正在陈小春走投无路、经济危机日趋严重、房东脸色越来越难看之际,有个自称是广州凌云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白白胖胖大腹便便的家伙找到了他。总经理助理说他们公司老总从几个编辑朋友那里读到过陈小春的小说稿子,对他不俗的文笔十分欣赏,他们公司现在正在策划出版一套畅销书,想招募一批写手,稿费按千字八十元计算,写得好还有奖金,一次性买断版权和署名权,问陈小春有没有兴趣跟他们合作?末了,他又掏出两张名片递给陈小春,一张是他的,一张是他们公司老总的。陈小春接过一看,这才知道这家伙原来姓钱叫钱多,而他们老板居然就是陈小春最崇拜的偶像、著名畅销书作家林云志先生。
  虽然陈小春明白一次性买断版权和署名权其实就是给人家当“枪手”,虽然他明白对于一个立志想当作家的人来说这是一条不归之路,但千字八十元的高稿酬对于已经弹尽粮绝濒临绝境的他来说,仍是一个不小的诱惑。他没有多作考虑,就咬咬牙在钱多递过来的合同上签了字。钱多显得十分高兴,收起合同跟陈小春握了握手,皮笑肉不笑地说:“陈先生,往后咱们就是自己人了,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到公司或打电话给我。希望咱们合作愉快。”临走时,他又在陈小春的电脑中挑了十部陈小春以前创作的中篇小说,用磁盘拷贝了一份,带走了。
  后来,这十篇稿子合成一本十六开的小说集出版了,整个南方地区的书摊上都有得卖。但作者却不是陈小春,署的是“林云志”这个名字。陈小春得了几千元的稿费。他这才明白,原来林云志这位“著名作家”是这样“炼”成的。
  不久后,钱多再次光临陈小春的出租房,给他送来了一部三十万字的长篇小说提纲,限时四十五天内完成。小说的主要内容是写一个名叫欢欢的漂亮打工妹在南方白手起家打拼成千万富翁,最后却因为三个男人的关系,导致公司破产,沦落成不名一文的疯子,脱光衣服在南方都市的大街小巷奔走不息的故事。陈小春给它拟定了一个题目,就叫《过客匆匆》。于是就这样,陈小春在简陋的出租房里坐在那台二手电脑前,开始了他真正的“枪手”生活。
  由于陈小春自身的文学基础还算扎实,所以《过客匆匆》这部小说一直都写得比较顺手,每天在电脑前坐八九个小时,小说以每天一万多字的速度向前推进。这期间,钱多曾来过一次,名为代表文化公司林老总来看望陈小春,实际是来探视他的创作情况。当然,他对陈小春的写作质量和写作速度都大为赞赏,并且放了两千元定金,让他安心创作。
  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生活往往就是这样。就在这部小说快写到一半的时候,陈小春平静的生活却荡起了一丝意想不到的涟漪。那是初夏的一天早上,陈小春在凌晨五点钟左右就起床了。事实上他每天都这么早起床。他不习惯晚上写作,所以一直坚持早睡早起的生活习惯,白天一心工作,晚上安心睡觉,从不熬夜。
  这天早上,陈小春起床时大多数人都还没有起来,天地间一片宁静。他快速地洗漱完毕,坐在电脑前正欲接着昨天的思路写下去,忽然听见楼下传来一阵嘈杂的吵闹声。刚开始他并没在意,但渐渐的声音越来越大,吵闹越来越激烈,其中还夹杂着一个女人的尖叫声。尖叫声像针一样扎着他的耳膜,直接影响了身处二楼这间隔音效果差劲的出租房中的他。“谁他妈的吃饱了饭没事做,一大清早就在这里鬼吵鬼闹?”他没好气地骂了一句,皱着眉头跑到阳台上,恼火地探头向下一望。只见一楼台阶上,一个穿着白色睡裙披散着头发的年轻女孩正死死抓着一个四十来岁瘦骨嶙峋的“本地佬”的衣服,一边拖拖拽拽一边大喊大叫。
  那“本地佬”使劲挣扎,想要夺路而逃,可那女孩就是不肯放手。“本地佬”一边破口大骂着“丢你老母”“臭鸡婆”这类的粤语,一边伸手来扯那女孩的头发。那女孩也不甘示弱,一边尖叫一边伸出右手,五指如钩向他脸上抓去。两人拉拉扯扯骂骂咧咧,一时难以开交。时间尚早,路上静悄悄的,旁边连个劝架的人也没有。再加上他俩叫的骂的都是本地话,陈小春听了半天也没听出个所以然来。
  正在陈小春站在二楼阳台上看得莫名其妙之际,那穿睡裙的女孩一抬头看见了陈小春,立即像遇上救星似的冲着他大喊道:“邻居大哥,快,快来帮帮我!”她这回说的是标准的普通话。一听她称呼自己为“邻居大哥”,陈小春脑海中灵光一闪,忽然记起上下楼梯时似乎曾见过她几次,她确实好像是住在一楼的邻居。邻居有难,当然得出手相帮,何况人家还是一个这么年轻的女孩子。“大哥,快来帮我抓住他。”那邻居女孩又用普通话朝陈小春喊了一嗓子,“他、他是小偷!”原来那个瘦鬼是个小偷!陈小春一听就来火了,老子活的这么难都没去当小偷,你他妈凭啥去做小偷?他噔噔噔三步两步跑下楼,二话没说,冲过去照准那瘦鬼脸上就是一记右勾拳。
  那家伙顿时满脸开花,鼻血长流,瞪他一眼,还想还手。陈小春又迅速飞起一脚,踢在他裤裆处。他杀猪般惨叫一声,顿时捂着裆部直不起腰来。最后,他认栽了,惊恐地瞅了陈小春一眼,又悻悻地瞧了那女孩一眼,掏出三张百元大钞往地上一扔,垂头丧气地夹着尾巴落荒而逃。陈小春拾起地上的钱,递给那穿睡裙的邻居女孩,说:“拿好你的钱,可别再让人给偷了。”
  女孩披散着一头凌乱的长发,身上的睡衣褶褶皱皱,一副刚从床上爬起来的样子。她的目光从披散的长发中穿透过来,感激地看了陈小春一眼,脸似乎红了一下,轻轻说了一声:“谢谢!”
  她伸手接过钱,睡裙的领口微微张开了一下,陈小春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朝她的胸口望了过去,只见微微敞开的衣襟里隐隐露出一道雪白的深沟。他脸上一烫,急忙移开目光,呆了一下,像个小偷似的,转身跑了。
  跑上二楼阳台时,看见那位邻居女孩仍然站在那里看着他,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陈小春不由心旌一荡,探头朝她喊道:“喂,我叫陈小春,耳东陈大小的小春天的春,住在208房,以后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尽管来找我。”
  没待她回答,陈小春已急忙跑进了屋,一颗心却仍然怦怦地狂跳着,怎么也平静不下来。那道雪白诱人的深沟和那张微笑着的脸总是在他眼前交替变幻着,如同一幕演不完的电影。
  这天上午,坐在电脑前,陈小春竟然破天荒第一次一个字也没写出来。
  
  红袖添香写佳作
  
  下午五点多的时候,太阳光从窗口斜斜的照进来,出租房里热的像个火炉似的。
  陈小春赤裸着上身,汗流浃背地坐在电脑前,一边强忍着辘辘饥肠,一边飞快地敲击着键盘,想趁着这晚饭前的一点时间把今天上午耽误的文字赶写出来。但就在这时,房门却被人不识时务地敲响了。他以为是房东提前来收房租了,那个肥胖而啰嗦的本地佬女人总是在他最不想见到她的时候出现在他眼前。他无奈地叹口气,快速地保存好刚才敲下的文字,随手拿了一件衬衣披在身上,趿着一双拖鞋跑过去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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