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让学生也能“申诉”与“听证”

作者:田发银




  学校是一个公共服务机构,学生不管是作为学校的一分子,还是作为一个社会个体,都理应享有对学校关乎个人利益及前途裁决的知情权,哪怕是犯了错误,学生也应享有申辩权。因此,当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有异议或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申诉与听证制度来表达意愿,申明自己的观点,讨回“公道”。
  申诉的范围包括:对学校给予的违纪处理不服的;强迫学生购买非正规渠道的学习资料和与教学无关的东西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纪律管理不当,侵犯学生人身健康、人格尊严,损害其名誉权的;因对学生进行不公正评价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学生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等等。
  申诉程序:除违纪外的其他事项可随时提出申诉;而受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可在处分生效前一周内进行申诉;学生需用真实姓名写出申诉材料;由校领导、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申诉小组开展询问调查,然后组织讨论或进行学生听证;得出结论。
  我校这项活动的开展,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倾诉和“说理”的地方,提高了学生的维权意识。这是对学生的尊重,是一种民主作风和公平意识的展现,能让学生在相互尊重、合作、信任中全面发展自己。到目前接到申诉案例十九起,学校申诉小组按照有关程序均给予了解决。
  例如:三年级某班学生选举的班长,因与班主任老师在某些问题上意见不和,上任不到一个月被班主任撤掉,这位班长不服便提出了申诉。该生称班主任做事武断,班长是经民主选举产生的,班主任无权单方面撤销其职务。班主任认为,该生纪律观念不强,不重视班级日常管理,致使班级日常管理积分总是上不去,扣分现象严重,学生有意见,且不分场合顶撞老师,态度粗暴。
  经查,该生个性较强,有正义感,但工作不够细致,对班主任布置的工作不能很好地落实。在一次班会上,班主任针对近期学生请假较多的现象说“请假的学生不是好学生”,该生认为不妥,马上就还一句“老师你请没请过假”,老师说:“请过”,这位班长就说“那么你不是好老师”,且情绪激动,一副誓不罢休的样子,被学生劝住。班主任一气之下就撤销其班长职务并要求学校处理他。申诉小组认为目前在班级管理中,对班长的产生、任期和免职,学校没有统一规定,国家也没有相关规定,班主任对班长的任命有很大的自主权。但根据我国的民主制度,班主任自作主张撤销由学生选举的班长有不妥之处。但身为班长当场顶撞老师,并有拉架势吵架的样子,是对老师的不尊重,影响不好,学生自身有过错,按照学校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可以对学生进行处理。但老师在讲话过程中的意思表达不准确,学生不能认同,造成学生情绪激动,也负有一定责任。鉴于上述情况,申诉小组作出决定:
  第一,不支持班主任关于给学生纪律处分的要求,但学生应主动与班主任沟通,承认自己的错误,应在班上作公开检查;
  第二,班主任应组织学生重新选举,以便确定班长。
  通过申诉小组的耐心工作,学生主动找老师沟通,取得老师的谅解,又在班级作公开检查;班主任也在班上公开承认自己意思表达不准确,伤害了学生,并提请班委组织重新进行班长选举。
  再如:某班学生考试时携带小纸条置于座位下,等到交卷时被监考老师发现,按照学校考试纪律规定,教务科决定以零分计算,并建议学校给该生警告处分,该生不服,遂进行申诉。该生认为:我虽然携带小纸条,但始终没有抄,监考老师应该清楚。既然我没有抄,就不能以零分计算,更不能受到纪律处分。学校教务科认为:在考试之前,学校就在全校举行“向作弊行为告别”仪式,该生也签了名,且考试纪律明确规定,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纸条,也不得在桌子上写字,否则按作弊论处。该生明知相关规定,但置若罔闻,仍我行我素,为教育该生及他人应按作弊处理。为了教育学生,也为了更好地整顿考风,申诉小组决定就这个案例进行学生听证会。在学生听证会上,双方各自提出自己的申辩理由,经过学生听证,最后决定给该生以处分和零分计算。学生们说,考试是对我们学习的检验,尽管分数的高低会影响我们的荣誉,但诚实守信是我们的美德,既然不作弊,就不能带有嫌疑,既然我们做了承诺,就要履行承诺。听证会上学生代表的发言让学生认同,让老师感动,该生作为旁听者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开展申诉与听证活动后,学生管理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是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通过学生申诉和听证,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老师学会依法执教,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培养了学生的民主意识和平等意识。在学校,师生的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应互相尊重,也应在教学中共同成长。
  三是减少了学校的突发事件。学生有委屈可以随时诉说,不会感到过分压抑,有助于防止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出现意外情况。
  四是有利于教育学生。通过申诉或者听证会,学生可以进一步了解学校相关纪律,甚至可以参与学校纪律的制定,这是学生自我教育的好机会。
  五是完善了学校的规章制度。通过申诉和学生听证会,可以修订和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使规章制度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
  


  •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TOP